大理院统字第1831号解释 中国《大理院
统字第1832号解释》
大理院统字第1833号解释


1927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将大理院改为最高法院。因为作品司法性质及年代久远,所以中国大理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警备队士兵不得以准军人论地方警卫队之性质既与警备队同则此项士兵自不得更以准军人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