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统字第186号解释 中国《大理院
统字第187号解释》
大理院统字第188号解释

1927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将大理院改为最高法院。因为作品司法性质及年代久远,所以中国大理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惩治盗匪条例颁布后本应适用该条例处断案件地方厅误引刑律判决上诉时仍应适用惩治盗匪条例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