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统字第208号解释 中国《大理院
统字第209号解释》
大理院统字第210号解释

1927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将大理院改为最高法院。因为作品司法性质及年代久远,所以中国大理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对于执行命令之抗告京地审厅民事执行处规则六条已有规定自可查照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