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统字第680号解释 中华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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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院统字第681号解释→ |
地审厅合并管辖案件虽预审决定仅以初级案付公判者仍应由高等厅受理控诉至被告仅请求易科罚金尚不能即认为舍弃上诉权其上诉期间内之上诉仍应认为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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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审厅合并管辖案件虽预审决定仅以初级案付公判者仍应由高等厅受理控诉至被告仅请求易科罚金尚不能即认为舍弃上诉权其上诉期间内之上诉仍应认为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