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朝纪年
太宗皇帝
乙酉建中元年〈宋理宗宝庆元年〉 凡七年
天应政平元年壬辰 凡十九年
元丰元年辛亥 凡七年
圣宗皇帝
绍隆元年戊午 凡十五年[1]
宝符元年癸酉 凡六年
仁宗皇帝
绍宝元年己卯 凡六年
重兴元年乙酉 凡八年
英宗皇帝
兴隆元年癸巳 凡廿一年
明宗皇帝
大庆元年甲寅 凡十年
开泰元年甲子 凡五年
宪宗皇帝
开祐元年己巳 凡十二年
裕宗皇帝
绍丰元年辛巳 凡十七年[2]
大治元年戊戌 凡十一年
天定元年己酉 凡一年[3]
太上皇帝
绍庆元年庚戌 凡三年
睿宗皇帝
隆庆元年癸丑 凡四年[4]
今上皇帝
昌符元年丁巳
注释
- ↑ 十五年:原文作“十七年”。
- ↑ 十七年:原文作“五年”。
- ↑ 天定:杨日礼年号,《大越史记全书》作“大定”。
- ↑ 四年:原文作“三年”,陈朝避讳“四”字,在传抄过程中因形近而多写作“之”、“三”、“五”等字。
支付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