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太平寰宇记
卷六
卷七 


    河南道

    陕州

    陕州,陕郡,今理陕县,《禹贡》为冀、豫二州之域。郡夹河,河南诸县则豫州域,河北则冀州。在周即二伯分陕,是亦为虢国之地。春秋时谓北虢上阳城,即今平陆县是也。又有焦国,故七国时,为魏地。《史记》“魏襄王六年取我焦”是也,后属韩。秦属三川,汉为弘农郡之陕县,自是至晋因之。后魏太和十一年置陕州及恒农郡于此,十八年又罢。孝武永熙中再置,大统三年又罢。后周明帝又置,武帝改弘农为崤郡,州如故,兼屯兵于此,备北齐。隋初郡废而州存,大业初又废州,以其地并入河南郡,仍置弘农宫于此,以备巡幸。义宁元年又改为弘农郡,领陕、崤、桃林、长水四县,二年省崤县。唐武德元年改为陕州总管府,管陕、鼎、熊、函、谷五州,仍割长水属虢州,其年复立崤县。二年复割崤县属函州,三年又置南韩州、嵩州,并属陕府。四年东都平,割熊、谷、嵩三州属洛州总管,其年罢洛州总管,复以熊、谷、嵩三州来属,仍省南韩州入洛州。八年废函州,以崤县来属。贞观元年罢都督府,又以芮州 、芮城河北二县来属。十四年改崤县为硖石县。大足元年割绛州之夏县来属,寻却还绛州。天宝元年改为陕郡,置军。至德二年十月收两京,乾元元年复为陕州。因割蒲州之解安邑、绛州之夏县来属,仍改安邑为虞邑。广德元年十月,吐番犯京师,车驾幸陕州,乃以陕为大都督府。天佑初,昭宗迁都洛阳,驻跸陕州,改为兴德府,为次畿赤。哀帝即位,省,复为大都督府,皇朝为保平军节度。

    元领县六,今八:

    陕县、芮城、平陆、灵宝、硖石、夏县、阌乡(虢州割到)、湖城(虢州割到)

    州境

    东西二百七十一里,南北二百六十五里

    四至八到

    东至东京七百二里,东至西京三百五十里,南至长安四百六十九里,东至河南府永寜县一百一十六里,西至华州华阴县界二百二十五里,南至虢州玉城县一百四十里,北至绛州二百二十里,西南至虢州九十三里,东南至河南府永寜县界一百六十里,东北至解州闻喜县二百四十里,西北至绛州二百二十里,又西北至河中府二百四十五里。

    唐开元户四万七千三百二十二。皇朝户:主一万二千五百四十四,客四千八百九十九。

    风俗

    《汉书·地理志》:“韩地也,子男之国。虢为大,恃势与险,崇侈贪冒。”

    人物

    傅说,宫之奇,段干木,皆陕人。

    焦先,唐上官仪,陕州人,相高宗。

    姚崇,硖石人,为开元之名相,侄孙訚为城父令,与张巡同守睢阳,官尚书郎。

    土产

    柏子仁,贡;瓜蒌根,贡;絁,绢,麝香,蕤仁,石胆。


    陕县

    旧六乡,今五乡。本汉县,属弘农郡。后魏初改为陕中县,属弘农不改,至太和中,立郡于此。女几山,《九州岛要记》云:“富禄县有女,几年八十,居陈留沽酒,得道,飞升于此山,因名之。”金门有竹,可以为律管。温汤,在县南一十六里,后周太守元楷掘井得泉极热,遂修为浴水。黄河,自灵宝界流入,《后汉书》曰:“献帝归至陕,议者欲令天子浮河东下,太尉杨彪曰:‘臣,弘农人,从此以东有三十六滩,非万乘所当从也。’乃止。”《周地图记》曰:“城西北角河水中涌沸方数十丈,声闻数里,俗云:石季龙载铜翁仲所没处,水虽涨灭,翁仲头髻长与水齐,晋刘裕军至,髻忽没,至今不复出。”《史记》云:“秦始皇铸金人十二。”董卓毁其九为钱,其在者三。魏明帝欲徙于洛阳,重不可胜,至灞水西停之。石虎取置邺宫,至苻坚,又徙长安,其一未至而苻氏乱,百姓推置陕北河中,于是,翁仲灭矣。槖水,即鲁水也,隋文帝遣苏威引槖水西北入城,百姓至今赖之,呼为利人渠。又按《唐史》云:“武德元年,陕东道行台金部郎中长孙操自郡东又引水入城,以代井给,百姓赖之,与上渠俱利于民。”

    曹阳墟,俗名七里涧,在县西四十五里,《后汉书》:“献帝东迁,李傕、郭汜等追乘,舆战于弘农东涧。天子幸曹阳墟次田中,是此地也,今涧为曹阳涧,魏武帝改为好阳涧。

    故虢、焦二城,《左传》谓:“虞、虢、焦、滑、霍、杨、韩、魏,皆姬姓。”此二城为晋所灭,故城在今县东北百步。

    曲沃,《左传·文公十三年》:“晋侯使詹嘉、处瑕以守桃林之塞。”《水经注》云:“晋侯以曲沃之官守之,故有曲沃之名。”

    大阳故关,在县西北四里,后周大象元年置,即茅津也,一名大阳津 。《后汉书》谓“献帝北渡大阳津”,是此处。

    河上公庙,在州西五里,唐神龙二年皇帝亲谒,朝廷有麟迹见。

    墨池,《后汉书》云:“张芝,字伯英,少好书,所居池水尽黑,迄今尚有遗迹。”

    邵伯祠,在县东三里,唐大历七年重置。虢山,在县西三里,《史记》云:“魏文侯二十六年,虢山崩,壅河。”注云:“在陕。”

    晋灵公台,在县西南三十二里,《左传》:“晋灵公不君,厚敛,雕墙,登台弹人。”即此也,俗号女台,高五十馀尺。

    望仙台,在县西南十三里,汉文帝亲谒河上公,公既上升,故筑此台以望祭之。州理城,即古之虢国城。《西征记》:“陕县,周、召分职处”,城南依山原、北临黄河,悬水百馀仞,临之者皆悚栗。

    太原仓,在县西南四里,隋开皇二年置,以其北临焦水、西倚大河、地势高平,故谓之太原,周回六里。

    徽伯故垒,在县南二里,高欢使李徽伯戍陕,周太祖攻之,徽伯筑垒于此,拒太祖。

    大阳桥,在县东三里,唐贞观十一年太宗东巡,遣右武候将军丘行恭营造。

    芮城县

    西北九十三里,旧六乡今二乡。古魏国附庸邑,今县西二十里有芮城,《史记》:“芮国在冯翊界。”鲁桓公三年芮伯万为母姜氏所逐,遂居于魏,为晋所灭,今芮城是也。今县北五里有魏城,即毕万所封,汉以其地为河北县,属河东郡。姚秦于此置河北郡。后魏太和十一年自此移郡于大阳城 。后周明帝二年自县东十里移安戎县,于此置,寻改为芮城县,因古芮城为名。唐武德二年于此置芮州,贞观元年州废,县隶陕焉。

    浢水,《水经注》云:“河北县有浢水、浢泽,其水南入于河,河水故有浢津之名。”《穆天子传》云:“天子自冥𫐉,次于浢水之阳,丁亥,入于南郑。”

    陈平祠,在县东北二里,平葬中条山,蒲阴县城西门也,八世孙汉魏郡太守陈康于此分居,乃立祖庙,今宗族祭祀。陈平北庙,在县北一十五里,按碑文云:“二十六世孙陈处静以唐武德四年徙故墓,自南迁北。”此庙有碑二,古柏森然。

    太公祠,在县东南吕坡二十五里,周太师封于齐,三十君吕德仁晋泰始元年出为河北郡太守,今县北有河北故城,至后秦弘始十六年陇西太守吕凭创基立庙,有二碑见在。

    芮王庙,在县西二十里古芮城内,周司徒封于芮,为附庸之国也。梁开平初感梦于天庭,再立祠庙。

    中条山,在北十五里,高八里。自河中府东至当州灵宝县界,次入平陆县,南望太华,北瞻壶口,此山薄狭而延袤,故谓之中条,亦曰薄山。至王屋,又至太行,入于海。薄山,在县北十里,按《山海经》云:“蒲山之首曰甘枣之山,共水出焉,西流注于河。”《穆天子传》曰:“登薄山、冥𫐉之际”,此乃起自薄阪,又名首阳山,逦迤连延,东至太行入海,南北狭薄谓之薄山。《史记·封禅书》云:“自华以西名山七,薄山即其一也。”

    方山,一名雷首山,在县西北二十七里。按《地理志》云:“河中府有地方名阴崖。”《注》云:“方山在其南”,即此。按《尚书·禹贡》:“壶口、雷首至于太华”,雷首即此山也。与二华争高,峰峦巉崒。

    龙泉水,在县北七里,《水经注》云:“古魏城内有龙泉,南流出城,源阔五寸、深一寸。”

    古芮城,在县西二十里,按《泰誓》注云:“周自虞芮质厥成,诸侯并附,芮伯作旅。”《巢命》注云:“芮伯,周同姓,圻内之国,为卿大夫。”《左传注》云:“芮国在冯翊,临晋县也”。

    古魏城,县北五里。按《左氏传》曰:“霍、杨、韩、魏,皆姬姓”,又《毛诗·国风》云:“纠纠葛屦,可以履霜;掺掺女手,可以缝裳。”刺魏地狭隘,人多机巧,其君俭啬而褊急,卖圃之菜,食园之桃,以理国人焉,省赋税、尚车甲。北瞰汾水、东临晋境。至鲁闵公元年,为晋献公所灭。晋作二军,毕万为右,灭魏,遂以赐之。卜偃曰:“毕万之后必大。”万,盈数;魏,大名也。三卿分晋,万之子孙复为魏国,后为强秦所逼,东迁于梁。魏有公子无忌,用侯嬴之计,使朱亥袖锤杀晋鄙而夺其军,北救赵。后,秦伐魏,信陵君自赵率五国之兵大破秦军,退至函谷。至始皇二十二年,灭其国以为郡县。其城周回八里,年代绵远,遗址犹存。毕万墓,在县东北一十三里,按《地理志》云:“魏城东五里,有魏之始祖墓,高一丈。”

    段干木墓,在县东北一十五里,按《史记》:“魏文侯过段干木之庐,必式卒,葬故魏城东。”坟高三丈,有祠存。唐贞观十年敕禁樵采。

    却芮墓,在县西三里,按《左传·僖公二年》:“四月,晋侯潜会秦伯于王城,瑕甥却芮焚公宫,不获公,乃如河上,秦伯诱而杀之。”葬于此,子缺服丧营坟三年。初,臼季使过冀,见芮之子缺耨,其妻馌之,相敬如宾。与之归,言诸晋文公曰:“能敬必有德,德以治民,君请用之。”公曰:“其父有罪,可乎?”对曰:“舜之罪也,殛鲧;其举也,兴禹。《诗》云:‘采葑采菲,无以下体。’君取节焉可也。”文公乃命缺为下军大夫,复与之冀,还其父故邑,今晋州冀氏县是也。

    平陆县

    北五十里,旧十二乡今五乡,本汉大阳县地,属河东郡。后汉改为河北县地,属亦不改。后魏太和十一年,自今芮城县界故魏城移河北郡理 。周武帝天和二年省大阳县,仍自故魏城移河北县于郡理。隋开皇三年罢郡,以县属陕州。唐天宝元年,陕州太守李齐物凿三门山,路所通深,便于漕运,于所开渎中得古铧锄,甚大,上有古篆‘平陆’二字,由是其年二月改为平陆焉。

    吴山,俗谓虞阪,自上及下,七山相徙,在县北五十里。《汉·地理志》:“大阳县西有吴山。”即吴阪也。楚客谓春申君曰:“昔骐骥驾盐车上吴阪,迁延负辕而不能进,遇伯乐解而骤之,于是俯而喷 、仰而鸣,以伯乐之知己也。今仆居轭之日久矣,君独无意使仆为君长鸣乎?”

    闲原,《诗》云:“虞芮质厥成,文王蹶厥生。”毛苌注云:“虞芮之君相与争田久而不平,乃相谓曰:“西伯仁人,盍往质焉。”及境,见行让路,耕让畔,咸相谓曰:“我等小人,不可以履君子之庭。”乃相让所争之地以为闲田而返,天下闻之,归周者十馀国 。原在县西六十里,东西七里、南北十三里。

    颠𫐉阪,今谓之𫐉桥,在县北四十里,即《左氏》“冀为不道,入自颠𫐉”。

    黄河,去县二百步。

    傅说祠,在县东北二十里,《尚书》:“高宗梦得说,使百工营求诸野,得之傅岩。”注云:“傅氏之岩,在虞、虢之界。”《水经注》云:“沙涧水北出虞山,东南径传岩。”今穴在隐窟,即水西悬崖,去水一丈立祠焉。咸亨二年诏修傅说祠,以少牢致祭。

    沙涧,在县东三十里。《水经注》云:“沙涧水北出虞山,东南径傅岩,历傅说隐室,俗名圣人窟。’

    故虞城,在县东北六十里,按《地理志》:“吴山有城。”《左传》:“晋荀息请以屈产之乘与垂棘之璧假道于虞,以伐虢。”即此城也。

    鄍城,在县东北二十里,《左传·僖公二年》:“晋荀息曰:‘冀为不道,入自颠𫐉,伐鄍三门。’”《杜注》云:“河东大阳县有颠𫐉阪。”又注云:“冀伐虞至鄍,鄍,虞邑也,其城周回四里。”

    瑟瑟窟,在县西北四十里。

    灵宝县

    西四十里,旧八乡,今三乡,本秦桃林县。汉为弘农县地,按汉县在今县西南二十里函谷故关城是也。隋开皇十六年,于今所置桃林县,属陕州,取古桃林塞为名。唐开元末,其地得天宝灵符,因改元天宝,兼改此县为灵宝焉。

    门水,俗名鸿胪涧。

    柏谷水,亦名壑涧,《水经》云:“河水又东,合柏谷水。”《注》云:“水出弘农县南石堤山。”

    桃林塞,《山海经》云:“夸父之山,其北有林,名曰桃林。广员三百仞,中多马湖。水出焉,北流注于河。其中多珚玉,造父于此得骅骝、绿耳之乘,来献穆王。”《尚书》谓:“放牛桃林之野。”《左传》谓:“守桃林之塞。”其地则一,自县以西至潼关皆是也。《三秦记》:“桃林塞在长安东四百里,若有军马经过,好行则牧华山,休息林下,恶行则决河漫延,马不得过矣。”

    曹阳城,在县东南十四里,陈涉使周文西入秦,秦使章邯击破之,杀文于曹阳城,即此。后曹公改为好阳。晋王斜路,即《汉书·地理志》:“函谷关路也。”西接湖城县,东至此县界六十一里,已废。开皇九年晋王自扬州回复由此路,因名晋王斜路,至今不绝。

    黄河,在县西北五里。

    古函谷关,在县南十里一百六十步,秦之旧关也。孟尝君田文被逐,夜半关闭,下客为鸡鸣而得出之处也。汉高帝入武关,居灞上,闭函谷关不纳项王,亚父怒烧关门。又汉楼船将军杨仆立大功,耻为关外民,请以家僮七百人助筑关城,武帝意好广阔,遂东移于新安,以其故关为弘农县也。《地理志》云:“弘农,故秦函谷关也。”崔浩注云:“东自淆山,西至潼津,通名函谷,号曰天险,所谓秦得百二。”戴延之《西征记》云;“旧函谷关带函道。”《汉书·训纂》:“道形如函也。”郦善长《水经注》云:“门水北径弘农县故城东。城即故函谷关校尉旧治处,终军弃𦈡之所。”老子西入关,尹喜望气于此也。王元说隗嚣,请以一丸泥东封关,亦此处也。《三秦记》云:“函谷关去长安四百里,日入则闭,鸡鸣则开,秦法也。”又晋《地道记》云:“汉弘农本函谷关,有桃林也。”潘岳《西征赋》云:“蹑函谷之重阻。”即此关也。其城北带河、南依山,周巡五里馀四十步,高二丈。唐天宝元年,于尹真人旧宅所掘得灵宝符,遂立灵宝县于此。

    稠桑泽,在县西十八里。按《山海经》云:“桃林,地方三百里。”此泽即古之桃林也。《春秋》云:“虢公败戎于桑田。”杜预注云:“桑田,虢地,在弘农陕县东北。”盖此也。

    细腰源,在州南七十九里,东西阔三里,南北长十里,当中五十步。《俗传》云:“中心狭细,如束索之腰,故名。”

    尹喜台,在县南十二里。关龙逢坟,在县南七里,《城冢记》云:“关龙逢葬在龟头原左胁,高三丈。”唐太宗东巡致祭,开元十三年立碑,舍人吴巩之词。

    杨骏五公墓,在县东南十五里,《晋阳秋》云:“惠帝永平元年杀太傅杨骏并父及子孙五人,故吏潘岳等收葬之。”

    硖石县

    东南五十里,旧六乡今三乡。本汉陕县地,属弘农郡。周《地图记》:“后魏太和十一年,分陕县东界于冶垆置崤县,在冶之郊,属弘农,取崤山为名。隋初改为硖石县,大业二年废入陕县。唐义宁元年再置崤县,理硖石坞,二年省,武德元年再立,三年移理畅桥故镇,贞观八年移于安阳城,十四年移于硖石坞西,即今县是也。皇朝乾德五年,割河南府永宁县胡郭一村属焉。

    底柱山,俗名三门,在县东北五十里黄河中,《禹贡》:“导河积石,至于龙门,东至于底柱。”注云;“河水分流,包山而过山,见水中若柱然也。”又以禹理洪水,山陵当水者破之,以通河,三穿既决,河出其间,有似门,故俗号三门。汉成帝鸿嘉四年杨焉上言:“底柱之隘。可镌广之。”上乃令镌之,才没水中,不能复去,而令水益湍怒,为害弥甚。隋开皇三年,遣仓部侍郎韦瓒自蒲陕以东募人能于洛阳运米四十石由底柱之险达于常平者,免其征戍。唐贞观十二年太宗东巡,临幸于此,今有魏徵所勒碑铭在。

    绣岭宫,在县东三里。

    硖石水,县东二十里,水出上岭,西经硖石山,因名,与槖水合流。

    二陵,在县东北四十六里。《春秋》云:“崤有二陵焉,南陵,夏后皋之墓;北陵,文王避风雨之所。崤在弘农渑池县西北,道在三崤之间,两山相嵚,文王避风雨,古道犹存,其地原属河南永宁县,乾德五年割属当县。虢城,在县西三十六里。《左传·僖公五年》:“晋侯围上阳。”杜注云:“上阳,虢国都,在弘农陕县东南。”《地理志》:“陕县,故虢国。”北虢在大阳,东虢在荥阳,西虢在雍州,今陕县东即北虢也。

    安阳城,在县西四十里。《汉书》:“上官桀侯封之国。”潘岳《西征赋》曰:“我徂安阳,言涉陕郛。”唐贞观八年,以崤县在此城内置,十四年移治向南,改名硖石县,城今废。

    神雀台,在县北四十五里,石壕镇东路北,唐天宝二年赤雀翔于台上,因名。台高五十尺,周半里。

    莘源,在县西一十五里,《左传·庄公三十二年》:“有神降于莘。”杜预注云:“莘,虢地。”

    废陕芮县,在县南四十里,废入硖石县。

    夏县

    北九十九里,旧十一乡今七乡。本汉安邑故地。魏孝文太和元年析安邑县置夏县,以夏禹所都之地为名,属河东郡。后周建德七年移于此地。义宁初属虞州,贞观十七年力隶绛州,乾元三年属陕州。

    巫咸山,一名覆奥山,《水经注》云:“盐水西北流,经巫咸山北。”《山海经》云:“巫咸国在女丑北,右手操青蛇,左手操赤蛇,在登葆山,群巫所从上下也。”又引《大荒西经》云:“大荒之中有灵山、巫咸,巫即巫盻、巫彭、巫姑、巫真、巫礼、巫砥、巫谢、巫罗,十巫从此升降,百药爰在。”又引郭景纯云:“群巫上下灵山采药,往来也。”盖神巫所游,故山得名。

    夏宫,夏静《与洛下人书》云:“安邑,禹旧宫,有石殿、金户、丹庭、紫宫,俗人名为骊姬。”故房今无基址。

    夏禹台,在县西北十五里土地。《十三州志》云:“禹娶涂山氏女,思本国,筑台以望。”今城南门台基犹存。夏静《与洛下人书》云:“安邑涂山氏台,谓之青台,上有禹祠。”

    巫咸祠,在县东五里巫咸山下,即商臣也。

    中条山,在县界东西百二十里。皇川,在县东南五十五里中条山内,耆旧相传夏后避暑离宫之所。

    涑川,在县北四十里,从闻喜县界接河中猗氏县,东北有青原,南拒安邑,沃野弥望一百馀里。《左传·成公十三年》:“晋侯使吕相绝秦曰:伐我涑川。”

    古安邑城,在县西北一十五里,按《地理志》云:“夏禹自平阳迁都安邑,后徙晋阳。”又皇甫谧云:“禹受禅,都平阳迁安邑也。”

    阌乡县

    西一百七十里,旧五乡,今二乡。本汉湖县,属京兆尹,因津以名邑焉,又为戾园之地,有思子台、太子园陵存焉。周明帝二年,于湖城故地置阌乡郡。隋开皇三年废,十六年自湖城故城移于今理,仍改为阌乡县。唐贞观元年,移鼎州于此,八年,州废为县,复属虢。皇朝太平兴国二年,割阌乡、湖城二县属陕州。

    秦山,一名秦岭山,在县南五十里。《山海经》云:“华山之首,有钱来之山。”又西四十五里有松果山,又西六十里有大华山,郭氏注云:“即西岳华阴山也。”又按夸父山,其北有桃林,郭注:“桃林,今弘农湖县阌乡南谷中是也。”

    黄河,在县北三里。

    阌乡津,去县三十里,即旧风陵关。

    蒲城,子路为孔子问津之所。

    黄卷阪,即潼关路,《述征记》云:“河自关东北流,水侧有长阪,谓之黄卷阪是也。”按阪在县西北二十五里,潘岳《西征赋》云:“黄卷以济潼。”谓此古道为车辙所辗成。

    玉涧水,《水经》云:“河水又东北,玉涧水注之。”注云:“水南出玉溪北,流径皇天原。”

    女娲墓,自秦汉以来皆系祀典。唐乾元二年,虢州刺史王奇光奏所部阌乡界女娲墓于天宝末失其所在,今月一日夜,河上侧近忽闻风雷声,晓见墓踊出,上有双柳树,下有巨石,其柳各高丈馀。

    戻太子陵,在县南一十六里,高一百五十尺。

    思子宫故城,在县东北二十五里,汉武思戾太子所筑。

    泉鸠水,一名全节水,戾太子亡匿处。

    宋武七营,宋高祖武帝征姚泓于长安,其将檀道济、王镇恶,滨河带险,大小七营在县西沿河。

    赫连氏京观,在县西北二十三里,俗号平吴墓,赫连勃勃使太原公昌引兵攻宋将朱龄石于潼关,克之,乃筑台以表武功也。

    湖城县

    西九十里,旧六乡,今二乡。汉县,属京兆尹。旧曰:“胡,建元元年更为湖。”即今县西北二里古胡城也。按《郊祀志》:“黄帝以首山之铜,铸鼎于荆山之下。”后名其地为鼎湖,即此邑。后魏改为湖城县。隋开皇十六年废,义宁元年于古上阳宫再立,乾元三年二月改为天平县,八年移于上阳宫,东南一里,即今理,大历四年复为湖城县。

    荆山,在县南,出美玉,即黄帝铸鼎之所,故有鼎湖之称,即此城。

    扬堆,形若聚栗,故人称为扬堆。

    凤林泉,后汉辛缮字公文隐居华阴,有大鸟鸡首、燕颔、鱼尾、蛇颈、五色而多青,栖于门之槐上,因名凤林泉。

    周天子祠,《郡国县道记》:“周天子故祠在县西南十里。”即《汉志》注有二祠存。

    夸父山,在县东南三十五里。

    九龙庙,在县南十九里,庙有九泉,大小相类,深浅无异,其色清澈,毛发可鉴,若逢亢旱,祈祷此庙,应若影响。


    虢州

    虢州,弘农郡,今理弘农县。《禹贡》:“当雍、豫二州之境。”春秋为虢国地。按《帝王世纪》云:“故虢有三焉,周兴封虢仲于西虢,此其地也;封虢叔于东虢,即今成皋也;今陕郡平陆县是北虢;此谓三虢焉。”《春秋》鲁僖公二年为晋所灭,即荀息请以屈产之乘 、垂棘之璧,假道于虞以伐虢者也,虢亡,地入晋。七国时,为秦、韩之疆。秦并天下,为三川郡,后立河南、南阳二郡。《汉·地理志》:“元鼎四年,丞相论广关中地,又楼船将军杨仆耻为关外民,于是徙关于新安。割秦河南、南阳二郡之西境于故函谷,置弘农郡并弘农县。”义取弘大农桑为名,以属司隶。后魏避献文讳改恒农郡,至太和十一年移郡理陕城,永熙三年分恒农西界,又为西恒农郡。后周明帝废西郡并入元郡,仍改恒农为弘农。隋开皇三年废郡,以所领县并属陕,大业二年废陕州,又以弘农县复立郡,即理于今州西古城,其年冬又移郡于鸿胪川,即今郡理也,义宁元年改为凤林郡,其年又于卢氏县置虢郡。唐武德元年改虢郡为虢州,仍改凤林郡为鼎州,乃自弘农移理阌乡县,贞观八年废鼎州,自卢氏县移虢州于今理,属河南道。开元初,以巡按所便,属河东道。天宝元年改为弘农郡,乾元元年复为虢州,令仍属河东道。后汉刘昆为太守,初多虎灾,月馀皆负子过河而去。

    元领县六,今四:

    恒农、卢氏、玉城、朱阳。

    二县割出:

    阌乡、湖城。并入陕州。

    州境

    东南一百六十里、南北一百一十四里。

    四至八到

    东至东京七百六十里,东至西京四百五十五里,西北至长安四百三十里,南至邓州七百里,西至华州二百三十五里,北至绛州三百四十里,东北至陕州一百三里,东南至汝州五百一十里,西南至商州三百七十里,西北至潼关一百三十里,自潼关至华州一百二十里,又至河中府一百八十三里。

    唐开元户一万七千七百四十三,皇朝管户:主四千四百七十三,客四千六百七十九。

    风俗

    同陕州。

    姓氏

    恒农郡五姓:杨、刘、强、晋、奚。

    人物

    董过,弘农人,尝云读书百遍,其义自见,为大司农。

    王浚,弘农人,为晋龙骧将军,平吴。

    唐宋之问。弘农人。

    土产

    方纹绫、贡。花纱、绢、梨、枣、砚瓦、麝香、蜜、黄丹。

    恒农县

    旧八乡,今四乡。本秦桃林县地。汉武帝置弘农县于秦故函谷关衙山岭下,注云:“函谷者,谓道形如函。”孙卿子谓秦有松柏之塞,即此地也。隋大业二年省弘农县,三年,复于今湖城县西南一里上阳宫南置,寻移县就郡理,其年又以郡同移于鸿胪川,即今县理是也。唐显庆元年改为恒,开元初复为弘。后汉公沙穆为令,初多虫灾害稼,穆以身祷一夕,虫为暴雨所毙,岁成大稔。皇朝建隆三年,改为恒农,避庙讳。

    衙山岭,在县西南三十五里,《汉·地理志》;“弘农县,衙山岭下,谷烛水所出。”鹿蹄山,《九州岛要记》云:“弘农县有鹿山,山中石上有自然鹿迹,非人功所为。”

    石堤山,在县西南一十七里,《水经注》云:“柏谷水出弘农县南石堤山下,有石堤祠焉,西连华山。”

    伏犊山,在县西南二十八里,东接崤函,西连仙掌。扇子山,《九州岛要记》云:“山石壁中分,其形似扇,故名之。”

    黄河,在县西十五里。

    鸿胪川,一名鸿胪涧,一名门水,在县西一里,西南自朱阳县界入,溉田四百馀顷。《水经注》云:“即《山海经》所谓阳华之山,门水出焉者也,又东北历硖,谓之鸿关水,东有城,即关亭也。”

    柏谷亭,汉文帝微时常游于此,按《九州岛要记》云:“杨震宅在柏谷亭。”

    柏人驿,汉高祖获贯高之所。

    杨震宅,按《后汉书》:“震四世五公为关西大儒,即郡人也,号为关西孔子。”

    王浚冢,仕晋,平吴有功,卒葬于此,而冢尚存。

    朱阳县

    西南七十里,旧五乡,今四乡。本汉卢氏县地,按《十三州记》 :“卢氏有朱阳山,因别立县。”后魏太和十四年,蛮人樊磨背梁归魏,魏于今卢氏县南一百五十里立朱阳郡,以樊磨为太守,孝昌二年省郡,大统二年又立,属东义州,仍于理所置朱阳以属焉。后周保定二年省郡,大象二年,移县于今卢氏县西南鄢渠谷中。隋开皇四年,移理洛水北,大业二年移于芹池川,即今县也。皇朝乾德六年并入恒农县,太平兴国七年再置。

    地肺山,山下有神祠,即肺祠也。

    柏谷,古有白石先生隐此山得仙,今有遗迹尚多焉。

    鸿胪水,经县南百五十步。

    卢氏县

    东南一百六十六里,依旧二乡,汉县,属弘农郡。后属虢,今不改。《郡国县道记》云:“县则西虢之别邑。”按《遁甲开山图》云:“卢氏山宜五谷,可以避水灾,因山以名县。”后魏大统中,于此立东义州。隋开皇三年改为虢州,大业三年废州,义宁元年又置虢郡。武德元年改为虢州,贞观八年州移理弘农,此为属也。

    熊耳山,按《汉书·地理志》云;“卢氏县熊耳山,伊水出,东北入雒。”在今县南五十里。按《遁甲开山图》云:“熊耳山有金匮石室,夏禹藏图书之所。”《尚书》:“导洛自熊耳。”孔安国曰:“在宜阳之西,乃樊崇积甲之所。”是知有两熊耳山,以其两峰相对似熊耳故也。

    洛水,经县南。

    兜鍪山,自商州洛南界逦迤向县西,却入朱阳山,去县一百四十里,山形似兜鍪。

    朱阳山,自兜鍪山逦迤向县西,南经县界入西石门山,去县百里,出檀木为弓材。

    西石门山,自朱阳逦迤向县西界入熊耳山,去县十里,山形似门。

    玉城县

    东南六十里,旧五乡今三乡,本卢氏县地。后魏正始二年分卢氏地于今县,东南十五里立石城县,属安乐郡。废帝元年改石城为玉城县,以隶虢,因荆山之石有玉而美,故以名之。后周天和六年废,义寜元年于今县西北一百五十步再置,因后魏旧名,贞观八年移于今理。

    五阳水,在县西十五里,北流与关方水合。

    鹿蹄山,在县西南二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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