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六十五 太平御览
卷四百二十五.人事部六十六
人事部六十七 

    清廉上

    《释名》曰:清,青也,去浊远秽,色如青也。廉,敛也,自检敛也。

    《左传·襄五》曰:季文子卒。宰庀家器为葬具,无衣帛之妾,无食粟之马,无藏金玉,无重器备。器备谓珍宝甲兵之物。君子是以智季文子之忠于公室也。相三君矣,而无私积,可不谓忠乎?

    又《襄十五》曰:宋人或得玉,献诸子罕。子罕弗受。献玉者曰:“以示玉人,玉人以为宝也,故敢献之。”子罕曰:“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以与我,皆丧宝也。不若人有其宝。”

    又《襄二八》曰:与晏子邶殿,其鄙六十,弗受。子尾曰:“富,人之所欲也,何独弗欲?”对曰:“庆氏之邑足欲,故亡。吾邑不足欲也。益之以邶殿,乃足欲。足欲,亡无日矣。且夫富如布帛之有幅焉,为之制度,使无迁也。谓之幅利。利过则为败。吾不敢贪多,所谓幅也。”与子雅邑,辞多受少。

    汉书》曰:琅琊邴汉以清行征为京兆尹。汉遂归老于乡里。汉兄子曼容亦养老自修,为官不肯过六百石,辄自免去其名过出于汉。

    又曰:盖宽饶身为司隶,子常步行自戍北边。苏林曰:子自行戍不敢发也。公廉如此。

    又曰:赵禹以佐吏补中都官,用廉为令史,事太尉周亚夫为丞相史,府中皆称其廉平。然亚夫弗任,曰:“极知禹无害,然文肾拢”禹特文法深刻。

    《续汉书》曰:第五伦,字伯鱼,京兆长陵人。伦修行清白,尝召见,上曰:“闻卿为吏不过从弟兄饭,宁有之耶?”伦对曰:“臣生遭饥馑,米石万钱,不敢妄过人饭。”

    又曰:袁彭,字伯楚。祖父安,历广汉、南阳太守。顺帝初,为光禄勋,行至清,为吏粗袍粝食,终于议郎。

    《东观汉记》曰:司空宋弘,尝受俸得盐,令诸生粜,诸生以贱不粜。弘怒,悉贱粜,不与民争利。

    又曰:孔奋,字君鱼,右扶风人。守姑臧长。供养至谨,老母极膳,妻子但食葱菜。或嘲奋曰:“置脂膏中,不能自润。”而奋不改。

    又曰:杨震,字伯起,弘农人。性公廉,不受私谒,子孙常蔬食步行,故旧长者或欲令为开产业,震不肯,曰:“使后世称为清白吏子孙,以此遗之,不亦厚乎!”为东莱太守,道经昌邑,邑令王密故所举茂才,夜怀金十斤以遗震。震曰:“故人知君,君不知故人,何也?”密曰:“夜无知者。”震曰:“天知,神知,何谓无知?”范晔《后汉书》曰:天知、地知、卿知、我知也。

    又曰:闵仲叔客居安邑,老病家贫,不能买肉,日买一片猪肝,屠者或不肯为断。安邑令候之,问诸子何饭,对曰:“但食猪肝,屠或不肯予。”令出敕市吏,后买辄得。仲叔怪问,其子道状,乃叹曰:“闵仲叔岂以口腹累安邑耶?”遂去之。

    又曰:梁鸿少孤,常独止,不与人同食。比舍先炊,已,呼鸿及热釜炊。鸿曰:“童子鸿不因人热者也。”灭灶更然火。

    又曰:廉范,年十五,至蜀迎祖母丧。及到葭萌,船没几死。太守张穆持笥中布数箧与范,范曰:“石生坚,兰生香,前后相违,不忍行也。”遂不受。

    又曰:鲁恭弟正,耽思闭门讲诵,兄弟双高。太尉赵喜,岁时遗子送米肉,辞让不受。

    谢为《后汉书》曰:黄向,字文章。为性廉洁,常步行于路中,得金玑一囊,可直二百馀万,募求得其主,还之。

    又曰:范丹,姊病,往看之,姊设食。丹以姊婿不德,出门留二百钱,姊使人追索还之。丹不得已受之。闻里中刍槁僮仆更相怒曰:“言汝清高,岂范史云辈,而云不盗我菜乎?”丹闻之曰:“吾之微志,乃在僮竖之口!不可不勉。”遂投钱去。

    又曰:羊茂,字季宝,豫章人。为东郡太守,冬坐白羊皮,夏处丹板榻,常食干饭,出界买盐豉。

    又曰:巴祗,字敬祖,为杨州刺史。在官不迎妻子,暗坐不燃官烛。

    又曰:左雄,字伯豪,吻冀州刺史,不举烟火,常食干饭。

    又曰:羊续,字兴祖,泰山人。为庐江太守,卧一幅布,穿败糊纸以补。为南阳太守,初之郡府,丞尝献其生鱼,续受而悬之于庭,丞后又进之,续乃出所悬者,以杜其意。

    又曰:徐稚,字孺子,豫章南昌人也。少为诸生,隐处笃行。常身躬耕,非其衣不服,非其食不食,糠秕不厌。所居闾里,服其德化。

    又曰:河南陶硕,乡曲饷之,硕无所受,但食枣饮水而己。

    袁山松《后汉书》曰:范丹,字史云,外黄人。为县吏,年十八。弃衣物道边,家以为死,遂西入关学,为莱芜长。去官于市卖卜。妻纺绩以自给。辟公府,步行无被囊自随。常使儿捃麦得五斛。乡人遗之一斛,属儿曰:“莫令尊君知。”儿归,不敢不道。丹即令并送六斛,言麦已杂,遂不取。丹弟子恺,见丹藩不完,载柴将藩之。时丹适行还,怒,敕子拔柴载还之。闾里歌之曰:“甑中生尘范史云,釜中生鱼范莱芜。”自以性急,每为吏常佩韦。

    范晔《后汉书》曰:张禹,字伯达,性笃厚。父歆卒于汲,令使人赠送前后数百万,悉无所受。

    又曰:檀敷字文有,山阳瑕丘人。少为诸生,贫而志清,不受乡里施惠。

    又曰:郑均,字仲虞,东平人。少好黄老书。兄为县吏,颇受礼遗,均数谏止,不听,即脱身为佣,岁馀,得钱帛,归以与兄,曰:“物尽可复得,为吏坐赃,终身捐弃。”兄感其言,遂为廉洁。

    《典略》曰:程竖,字谋甫,南阳武阴人。仁孝清洁,居贫无资,磨镜自给,不受人施。诸妪共漂,更相呼食。或不食者,相谓曰:“汝非程谋甫,何为不食人食?”

    《魏略》曰:沐并,字德信,河间人。少孤苦。袁绍父子时,始为吏。名有志介,尝过姊,姊为杀鶏炊黍而不留。为三府长吏,时吴使朱然、诸葛瑾攻围樊城,遣船兵于岘山东斫材,兵人作食,有先熟者呼后熟者,答言不往也!呼者曰:“汝欲作沐德信耶!”其名流布播于异域如此。

    又曰:旧故西征,有官厨财藉,迁转之际,无不因缘,而赵俨叉手上车。发到灞上,忘持其常所服药,雍州闻之,乃追送杂药朴数箱,俨笑曰:“人言语殊不易,我偶问所服耳,何用是为?”遂不取。

    《魏志》曰:卢钦著书称徐邈曰:“徐公志高行洁,才博气猛。其施之也,高而不狷,洁而不介,博而守约,猛而能宽。圣人以清为难,而徐公之所易也。”或问钦:“徐公当武帝之时,人以为通,向在凉州及还京师,人以为介,何也?”钦答曰:“往者毛孝先、崔季圭用事,贵清洁之士,时皆变易车服以求名高,而徐公不改其常,故以为通。比来天下奢靡,转相放效,而徐公雅尚自若,不与世同,故前日之通,乃今日之介。是世人无常,而徐公有常也。”

    又曰:景初二年,以满宠年老,征还为太尉。宠不治产业,家无馀财。诏曰:“君典兵在外,专心忧国,有行父、祭遵之风。赐田十顷,谷五百斛,钱二十万,以明清忠俭约之节。”

    又曰:胡质为荆州刺史,薨,家无馀财,惟有赐衣、书箧而已。

    王隐《晋书》曰:魏舒为尚书,三娶妻皆亡,自表求还本郡葬。上曰:“魏舒清贫,不营财产,顿举众丧,必无以自供,其赐葬地一顷,钱五十万。

    邓粲《晋记》曰:王敦籍周𫖮家,笥簏中有故絮,故播酒五瓮,米数斛。在位者服其清。

    《晋阳秋》曰:胡威,字伯虎,少有志,尚清白。历位宰牧。武帝赐见,叹其父清,因谓威曰:“卿清孰与父清?”威对曰:“臣不如也。”帝曰:“以何为不如?”对曰:“臣父清,恐人知;臣清恐人不知,是臣不如远矣。”

    《晋中兴书》曰:刘麟之,字子骥,志在逸遁,居于歧阳。凡人致赠,一无所受。

    又曰:龚玄之,字道玄。潜处,未曾至公门,有致饷,一无所受。

    又曰:翟汤,字道渊,寻阳人。笃行纯素,仁让廉洁,不悄屑事,耕而后食。始安太守干宝与汤通家,遣船饷之,敕吏云:“翟公廉让,卿致书讫便委船还。”汤无人送致,乃更货易绢物,因寄还宝。宝本以为惠,而反烦之,益愧叹焉。

    徐广《晋记》曰:中宗令曰:“太常贺循,冰清玉洁,行为俗表。孤曾造其庐,屋室服物,周身而已。赐床褥,钱二十万。”

    崔鸿《前凉录》曰:汜胜,字无忌,敦煌人。举孝廉,除郎中。天下乱,去官还乡里。太守张造之,闭门不见,礼遗一无所受。

    《北齐书》曰:辛术,字怀哲,陇西人。为淮南经略,所部郡守犯大辟,朝廷以其奴婢及资财尽赐术,术三辞不见许,术乃书送诣所司,不复闻奏。邢邵闻之,遗术书曰:“昔锺离意云孔子忍渴盗泉,珠玑委地,足下今能如此,可谓异代一时。”

    沈约《宋书》曰:柳玄景,南岸有数十亩菜园,人卖菜得钱三万送宅。玄景怒曰:“我立此园种菜,以供家中啖之,乃复卖取钱,夺百姓之利耶!”以钱乞守园人。

    又曰:郭原平,性至孝。太守蔡兴宗以私米遗之,固辞不受。许瑶之罢建安郡丞还家,以绵一斤遗原平,原平不受,送而复反者,前后数十。瑶之乃自往曰:“今岁过寒,而建安绵好,以此奉尊上下耳!”原平乃拜而受之。原平以种爪为业,大旱,瓜渎不复通船。世祖令刘僧秀下渎水与之。原平曰:“今天大旱,百姓俱困,岂可减溉田之水,以通运瓜之船。”步行从他道往钱塘货卖。

    又曰:孔𫖮字思远,不尚矫饰,服用粗败,终不改易。时吴郡顾𫖮之亦尚俭素,衣裘器服,皆择其陋者。宋世言清约,称此二人。𫖮弟道存,从弟徽,颇营产业。二弟请假东还,辎重十馀船,皆是绵绢纸席之属。𫖮见之,令上置岸侧,命左右取火烧之,尽乃去。道存代𫖮为江夏内史。时都邑米贵,道存虑觊甚乏,遣吏载五百斛米饷之。𫖮呼吏载米还彼。吏曰:“都下米贵,乞于此货之。”不听,吏乃载米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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