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部十 太平御览
卷八百三十一.资产部十一 猎上
资产部十二 

《周礼·地官》曰:乡师,凡四时之田,前期,出田法于州里,简其鼓铎、旗物、兵器,修其卒伍。田法,人徒及所当有。及期,以司徒之大旗致众庶,而陈之以旗物;辨乡邑,而治其政令刑禁,巡其前后之屯,而戮其犯命前者,断其争禽之讼。

又曰:迹人,掌邦田之地政,为之厉禁而守之。凡田猎者,受令焉。

又曰:小司徒,凡起徒役,毋过家一人,以其馀为羡;惟田与追胥竭作。郑司农云:羡,饶也。田谓猎也。追寇贼也。竭作,尽行。

又《夏官》曰:大司马之职:中春,遂以搜田,有司表貉,誓民;鼓,遂围禁,火弊,献禽以祭社。春田为蒐。有司,大司徒也,掌大田役,治徒庶之政令。表貉,立表而貉祭也。誓民,誓以犯田法之罚也。中夏,遂以苗田,如搜之法,车弊,献禽以享礿。夏田为苗,择取不孕任者,若治苗去不秀实者云。车弊,驱兽之车止。中秋,遂以狝田,如搜田之法,罗弊,致禽以祀祊。秋田为狝。狝,杀也。罗弊,网止也。秋田主用网,中杀者多也。皆杀而网止。中冬,遂以狩田,以旌为左右和之门,群吏各帅其车徒以叙和出,左右陈车徒,有司平之;旗居卒间以分地,前后有屯百步,有司巡其前后;险野人为主,易野车为主。冬田为野,言守取之,无所择也。军门曰和,今谓之垒门,立两旌以为之。叙和出,用次第出和门也。旗,军吏所载。分地,调其部曲疏数。前后有屯百步,车徒异群相去之数也。险野人为主,人居前。易野东为主,车居前。既陈,乃设驱逆之车,有司表貉于陈前。驱,驱出禽兽,使趋田者也。逆,逆要不得令走,设此车者,田仆也。中军以鼙令鼓,鼓人皆三鼓,群司马振铎,车徒皆作。遂鼓行,徒衔枚而进。大兽公之,小禽私之,获者取左耳。

又曰:田仆,掌驭田路,以田以鄙;田路,木路也。田,田猎也。鄙,循行县鄙。掌佐车之政,佐亦副也。设驱逆之车;驱,驱禽使前趋获,递衙还之,使不出围。令获者植旌,以告获也。植,树也。及献比禽。田弊,获者各献其禽。比,种物相从次数之。

《礼记·月令·仲冬》曰:山林薮泽,有能取蔬食、田猎禽兽者,有司教导之。

又《季冬》曰:乃教田猎,以习五戎。

又《曲礼》曰:国君春田不围泽,大夫不掩群,士不取麑卵。生乳之时,重伤其类。

又《王制》曰:天子、诸侯,无事则岁三田,一为干豆,二为宾客,三为充君之庖。三田,夏不用。无事而不田,曰不敬;田不以礼,曰暴天物。天子不合围,诸侯不掩群。天子杀,则下大绥;诸侯杀,则下小绥。绥,当为緌。緌,有虞氏之旌旗也。大夫杀,则止佐车。佐车止,则百姓田猎。佐车,驱逆之车。獭祭鱼,然后虞人入泽梁。豺祭兽,然后田猎。鸠化为鹰,然后设罻罗。草木零落,然后入山林。昆虫未蛰,不以火田,取物必顺时候。不麑卵,不杀胎,不殃夭,不覆巢。覆,败。

《左传·文公上》曰:宋华御事逆楚子,劳且听命,时楚欲诱呼宋共战,御事华元父。遂道以田孟诸。孟诸,宋大薮也,在梁国睢阳县东北。宋公为右盂,郑伯为左盂,盂,田猎陈名。期思公复遂为右司马,复遂,楚期思邑公,今弋阳期思县。子朱及文之元畏为左司马。将猎,张两甄,故置二左司马。然则右司马一人当中央。命夙驾载燧。燧,取火燃者也。

又《襄四年》曰:昔周辛甲之为太史也,命百官,官箴王阙。辛甲,周武王大史。阙,过也。使百官各为箴辞戒王过。于《虞人之箴》虞人,掌田猎。曰:“芒芒禹迹,画为九州,芒芒,远貌。画,分也。经启九道。启开九州之道。民有寝庙,兽有茂草,各有攸处,德用不扰。人神各有所归,故得不乱。在帝后羿,冒于原兽,冒,贪也。忘其国恤,而思其壮。言但念兽。武不可重,重犹数也。用不恢于夏家。羿好武,虽有家而不能恢大之。兽臣司原,敢告仆夫。”兽臣,虞人。仆夫,不取斥尊。虞箴如是,可不惩乎?于是晋侯好田,故魏绛及之。及后羿事。

又《襄十七年》曰:卫孙蒯田于曹隧,越竟而猎。孙蒯,林父之子。饮马子重丘,重丘,曹邑。毁其瓶,重丘人闭门而诟之,訽,骂也。曰:“亲逐其君,尔父为厉,厉,恶鬼。林父逐君在十四年。是之不忧,而何以田为?”

又《襄三十年》曰:郑丰卷将祭,请田焉,弗许。田,猎也。田惟君用鲜,鲜,野兽。众给而已。众臣祭以刍豢为足。

又《昭公》曰:齐侯田于沛,言疾愈行猎。沛,泽名。招虞人以弓,不进。虞人,掌山泽之官。公使执之,辞曰:“昔我先君之田,旃以招大夫,弓以招士,皮冠以招虞人。臣不见皮冠,故不敢进。”乃舍之。仲尼曰:“守道不如守官,君招当往,道之常也。非物不进,官之制也。君子韪之。”韪,是也。

又《定公上》曰:魏献役于韩简子,及原寿过,而田于大陆,焚焉。《禹贡》大陆在巨鹿地,缣绝远。疑此田在汲郡吴泽荒芜之地,大田并见烧也。《尔雅》:广平曰陆。还,卒于宁。宁,今修武县,近泽。范献子去其柏椁,以其未复命而田也。范献子代魏子为政,去其柏椁,示贬之。

又《哀公下》曰:西狩于大野,叔孙氏之车子锄商获麟,大野,在高平巨野县东北大泽是也。东子微者,锄商之名。以为不祥,以赐虞人。时所未尝见,故怪。虞人,掌山泽之官。仲尼观之,曰:“麟也。”然后取之。言鲁史所以得书获麟之事也。

《谷梁传·昭公》曰:秋,獀于鸿,正也。獀狩以习用戎事,礼之大者也。艾兰以为防,置旃以为辕门。禽虽多,天子取三十焉,其馀与士众。射于宫,射而中,田不得禽,则得禽;田得禽而射不中,则不得禽。以是知贵仁义而贱勇力也。

《毛诗·鹊巢》曰:《驺虞》,《鹊巢》之应也。《鹊巢》之化行,人伦既正,朝廷既治,天下纯被文王之化,则庶类蕃殖,搜田以时,仁如驺虞,则王道成也。彼茁者葭,茁,出也。葭,芦也。记芦始出者,著春田之早晚也。一发五豝,虞人翼五,以待公之发。于嗟乎驺虞!驺虞,义兽,有至信之德则应。彼茁者蓬,蓬,草。一发五豵豕,一岁曰豵。于嗟乎驺虞!

又《缁衣·叔下田》曰:叔于田,巷无居人;不如叔也,洵美且仁。

又《鸡鸣·还》曰:《还》,刺荒也。哀公好田猎,从禽兽而无厌,国人化之,遂成风俗。习于田猎谓之贤,闲于驰逐谓之好焉。子之还兮,遭我乎峱之间兮。并驱从两肩兮,揖我谓我儇兮。从,逐也。兽三岁曰肩。儇,利也。

又《鸡鸣·卢令》曰:《卢令》,刺荒也。襄公好田猎毕弋,不修民事,百姓苦之,故陈古以风焉。卢令令,其人美且仁。

又《嘉鱼·吉日》曰:《吉日》,美宣王田也。吉日维戊,既伯既祷。田车既好,四牡孔阜。升彼大阜,从其群丑。吉日庚午,既差我马。兽之所同,麀鹿麌麌,漆沮之从,天子之所。

《周易》曰:《比卦》,王用三驱,失前禽也。

《尚书·五子之歌》曰:太康尸位,以逸豫,灭厥德,黎民咸贰。乃盘游无度,畋于有洛之表,十旬弗反。

《尚书归藏》曰:穆王猎于戈之墅。

《韩诗内传》曰:春曰畋,夏曰獀,秋曰狝,冬曰狩。天子抗大绥,诸侯小绥,群小献禽其下,天子亲射之旍门。夫田猎,因以讲道,习武,简兵也。

《尔雅》曰:春猎为蒐,郭璞注曰:搜,索,取不任者。夏猎为苗,为苗稼除害也。秋猎为狝,鲜少者,从杀气也。冬猎为狩。得兽取之,无所择。宵田为獠,《管子》曰:獠猎毕弋。今江东亦呼猎为獠,音为辽。或曰:即今夜猎,载𬬻照也。火田为狩。放火烧草猎亦为狩。

史记》曰:西伯将畋,卜之曰:“所获非熊非罴,霸王之辅。”西伯果遇吕望钓于渭滨,遂载归,号太公望。

又曰:任安,字少卿,邑中人民俱出猎,安常为人分麋鹿雉兔,部署老小剧易,众人皆喜。

又曰:今上为胶东王时,韩嫣与上学书相爱。及上为太子,愈益亲。嫣善骑射,上即位,欲事代匈奴,而嫣先习胡兵,以故益尊贵。嫣常与上卧起。江都王入朝,有诏得从入猎上林中,天子车驾马未行,而先使嫣乘副车,从数十百骑,驰骛视兽。江都王望见,以为天子,避从者伏谒道旁,嫣驱不见。既过,江都王怒,为皇太后泣,请得归国,入宿卫,比韩嫣。太后由此嫌嫣。

《战国策》曰:魏文侯与虞人期猎。是日饮酒乐,天雨,文侯将出,左右曰:“今日饮酒乐,天又雨,君焉出?”文侯曰:“吾与虞人期猎,虽乐,岂可不壹会期哉?”乃往。

汉书》曰:李广被黜,与故颍阴侯屏居蓝田,南山中射猎。尝夜从一骑出,从人田间饮,还至亭,霸陵尉醉,呵止广。广骑曰:“故李将军也。”尉曰:“今将军尚不得夜行,何故也!”宿广亭下。

《魏志》曰:夏侯渊之子称年十六,渊与之畋,见奔虎,执楯驱马逐之,禁之不可,一箭而中,名闻太祖。太祖把其手,喜曰:“我得将矣!”

又曰:文帝将出游猎,鲍勋停车上疏曰:“五帝三王,靡不明本立教,以孝治天下。奈何在亮暗之中,修驰骋之事乎?”上毁其表而竟行猎。中道顿息,问侍臣:“猎之与乐,何如八音也?”侍中刘晔对曰:“猎胜于乐。”勋抗辞曰:“夫乐上通神明,下和人理。故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况猎暴华盖于原野乎!”因奏刘晔佞谀不忠。

又曰:苏则从文帝猎。蹉至失鹿,帝大怒,踞胡床拔刀,悉收督吏,将斩之。则稽首曰:“臣闻古之圣王,不以禽兽害人。今陛下方隆唐尧之化,而以猎戏多杀群吏,愚臣以为不可,敢以死请。”帝曰:“卿直臣也。”遂皆赦之。

又曰:清河令徐季龙使人行猎,令管辂筮其所得。辂曰:“当获小兽,复非食禽,虽有爪牙,微而不强;虽有文章,蔚而不明。非虎非雉,其名曰狸。”猎人暮归,果如辂言。

《魏末传》曰:初,帝以母废,未立为嗣。文帝与俱猎,见子母鹿,文帝弯弓射其母,令帝复射其子。帝置弓泣曰:“陛下已杀其母,臣不忍杀其子。”帝曰:“汝语动人心。”遂定为嗣也。

《吴志》曰:孙权每田猎,常乘马射虎,虎尝突前,攀持马鞍。张昭变色而前曰:“将军何有当尔?夫为人君者,谓能驾御英雄,驱使群贤;岂谓驰逐于原野,校勇于猛兽者乎?如有一旦之患,奈天下笑何?”权诏曰:“年少虑事不过远,以此惭君。”然犹不能已。

《江表传》曰:曹公与孙权书曰:“近者奉辞伐罪,ユ麾南指,刘琮束手。今水军八十万众,与将军会猎于吴。”

王隐《晋书》曰:魏舒,字阳元。少工射,著韦衣,入山泽,每猎大获。

《南史》曰:宋衡阳王义季镇荆州,尝大搜于郊。有野老带苫而耕,命左右斥之。老人拥耒对曰:“昔楚子盘游,受讥令尹。今阳和扇气,播厥之始,一日不作,人失其时。大王驰骋为乐,驱斥老夫,非劝农之意!”义季止马曰:“此贤者也。”命赐之食。

《齐书》曰:王僧达为宣城太守,性好游猎。而山郡无事,僧达肆意驰骋,或三五日不归。受辞辩讼,多在猎所。人或逢,不识,问府君所在,僧达报曰:“在近。”

《梁书》曰:曹景宗幼善骑射,好畋猎。常与少年数十人泽中逐獐鹿,每众骑趁,鹿马相乱,景宗于众中射之,人皆惧,中马足,应弦辄毙,以此为乐。后景宗为扬州刺史,出行,常欲褰车帷幔,左右辄谏以位望隆重,人所重瞻,不宜然。景宗谓所亲曰:“我昔在乡里,骑快马如龙,与年少辈数十骑拍弓作霹雳声,箭如饿鸱叫。平泽中逐獐,数助射之,渴饮其血,饥食其胃,甜如甘露浆,觉耳后风生,鼻头出火,此乐使人忘死,不知老之将至。今来扬州作贵人,动转不得路行开车幔,小人辄言不可;闭置车中,如三日新妇,此邑邑使人无气!”

《南史》曰:宋臧熹常与溧阳令阮崇猎。遇猛兽突围,猎徒并散。熹射之,应弦而倒。

崔鸿《十六国春秋·后赵录》曰:石虎遣司农中郎将费霸帅工匠四千,于东平罡山造猎车千乘,辕长三丈,高丈八尺;格虎车四十乘,立级行楼二层于其上。自灵昌津南至荥阳,东极阳都而还。使御史监司,其中禽兽,有犯者罪至大辟。又曰:石虎命太子宣行祈山川,游猎薮泽,乘大辂,羽葆华盖,建天子旌旗,十有六军,戎卒八万。出金明,驰逐终夕,所在陈列行宫,四面各以百里为度。驱围禽兽,皆暮集行宫。文武跪立,围守重行,烽炬星罗,光烛如昼,劲骑百馀,驰射其中。宣与显德美人乘辇观之,嬉娱忘反,兽殚乃止。禽兽奔逸,当之者坐,有爵者夺。

又《秦录》曰:姚兴性好游田,颇损农要。京兆杜延以左仆射齐难无匡辅之益,著《丰草诗》以箴之,难具以闻。冯翊相灵作《德猎赋》以风焉。兴皆览而善之,赐以金帛。然终不能改也。

《后魏书》曰:于栗䃅随新安公道武田于白登山,见熊将数子,顾栗䃅曰:“能搏之乎?”对曰:“若搏之不胜,岂不虚毙一壮士?自可驱致御前而制之。”寻皆擒获,帝顾而谢之。 又曰:宿石常从猎。文成亲欲射猛兽,石叩马谏,引帝至高原上。后猛兽腾跃杀人,诏褒美其忠许,后有犯罪,宥而勿坐。

又曰:来大千常从明元校猎,见兽在岩上,持槊直刺之,应手而死。帝嘉其勇壮。

《北史》曰:齐元恒,字集和。自言宁三日不食,不能一日不猎。

又曰:齐崔子植位冀州别驾,走马从禽,发挂木而死。

《后周书》曰:达奚震,武之子也。少骁勇,便骑射。太祖尝于渭北校猎,时兔过太祖前,震与诸将竞射之,马倒而坠,震足不倾踬,因步走射之,矢发中兔,顾马才趋,遂回身腾上。太祖喜曰:“非此父,不生此子。”乃赐震杂彩百段。

《唐书》曰:武德七年十二月庚辰腊,上曰:“腊者,猎也,娄腊以供宗庙。朕当躬亲其事,以申孝享之诚。”于是出狩于鸣犊泉。

又曰:苏世长拜谏议大夫,尝从幸泾阳校猎,至高陵合围。是日大获,陈禽兽于旌门,上入御营,顾谓朝臣曰:“田畋乐乎?”世长进曰:“陛下游猎,薄废万机,不满十旬,未为大乐。”上色变,既而笑曰:“狂态发也。”对曰:“为臣私计则狂,为陛下国计则忠矣。”

又曰:唐俭授民部尚书,从太宗于洛阳苑射猛兽。俭见群豕突出林中,太宗引弓,四发殪四豕。有一雄彘及马镫,俭惧,将搏之。太宗拔剑断豕头,笑曰:“天策长史,不见上将击贼耶?何惧之甚!”俭对曰:“汉高祖以马上得之,不可以马上理之。陛下以神武定四方,岂复逞雄心于一豕?”太宗纳之,因罢猎。

又曰:贞观十四年,太宗欲亲幸同州游猎,栎阳县丞刘仁轨上疏曰:“四时搜狩,前王恒典;事有沿革,未必因循。今年甘雨应时,秋稼甚盛,尽力收获,月半犹未毕功。贫家无力,禾下始拟种麦。直据寻常,料唤田家,以有所妨。今既祗供顿事,兼之修理桥道,纵谓大简,动费一二万工,百姓收敛,实为狼狈。臣愿陛下少留万乘之尊,垂听一介之说。退延旬日,收刈总了,则尽闲暇,家得康宁;鸾驾徐动,公私交泰。”上降玺书劳之。

又曰:太宗谓高昌王麹文泰曰:“丈夫在生,乐事有三:天下太平,家给人足,一乐也;草浅兽肥,以礼田狩,弓不虚发,箭不妄中,二乐也;六合大同,万方咸庆,张乐高宴,上下欢洽,三乐也。今日王可从禽,明日当饮燕耳。”

又曰:高宗狩于陆浑县六日,止飞山颠。高宗亲御弧矢,猎四鹿及兔数十头。晚次御营,望见太官烹宰,欲供百官之膳。因问侍中许圉师曰:“朕目击彼羊,在于格下,见其无罪就戮,非无悯恻之情,今欲以死兽易之,可乎?”圉师对曰:“昔者宋文侯见人欲将牛衅锺,因曰:‘吾观此牛觳觫,似无罪而就死也。’乃不衅锺。陛下取已死之鹿代欲之羊,则尧舜之用心也。”遂释其羊不杀。九日,又于山南布围。大顺府果毅王万兴以辄先促围集众,欲斩之,上谓侍臣曰:“军令有犯,罪在不赦,恐外人谓我玩好畋猎,轻断人命。”又以其从征辽有功,特令放免。

又曰:高宗出猎,在路遇雨,因问谏议大夫谷那律曰:“油衣若为不漏”对曰:“能瓦为之,必不漏矣。”上大悦,因此不复出猎。

又曰:高宗驾幸自九成宫,还宫仍西狩校习,自麟游西北,绕歧梁,历普润,止雍,为两围。殿中侍御史杜易简、贾言忠监围,山阜悬危,杖策不得停,凡五日而合。劾奏将军刘玄意黄河上等断围,玄意抵罪黄河上。围日:军容齐整,诏特原之。

又曰:吴王恪好畋猎,损居人田苗,侍御史柳范奏弹之。上因谓侍御臣曰:“权万纪事我儿,不能匡正,其罪合死。”范进曰:“房玄龄事陛下,犹不能谏止畋猎,岂可独非万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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