奕喻
作者:钱大昕 

    予观奕于友人所,一客数败,嗤其失算,辄欲易置之,以为不逮己也。顷之,客请与予对局,予颇易之。甫下数子,客已得先手;局将半,予思益苦,而客之智尚有馀。竟局数之,客胜予十三子。予赧甚,不能出一言。后有招予观奕者,终日默坐而已。 今之学者,读古人书,多訾古人之师;与今人居,亦乐称人失。人固不能无失,然是易地以处,平心而度之,吾果无一失乎?吾能知人之失,而不能见吾之失;吾能指人之小失,而不能见吾之大失。吾求吾失且不暇,何暇论人哉?奕之优劣,有定也。一著之失,人皆见之,虽护前者不能讳也。理之所在,各是其所是,各非其所非。世无孔子,谁能定是非之真?然则人之失者,未必非得也;吾之失者,未必非大失也。而彼此相嗤,无有已时,曾观奕者之不若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