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士全书/万善先资集/卷四 中华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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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约部
累世行慈修德,今朝偶尔邀荣。仁民爱物本相通,莫负当前光宠。但谓禁屠便是,其中诡弊无穷。从来衙役惯欺公,明者多遭戏弄。
- 居官者,恭遇朝廷圣诞,及千秋令节,与夫国忌之辰,皆当先期禁屠。
- 禁宰耕牛,原系奉旨之事,凡属王臣,不得视为习套,故初下车时,乡城尽合晓谕。
- 屠牛禁其本户,不如禁其四邻,四邻畏罪,本户自然息刃。
- 皮骨角筋,济军需者,什止一二,民间用者,什居八九,需用既多,必至盗杀,故凡皮货、角货、骨货,可用竹木代者,谕各铺代之。
- 顺平之世,士民不宜多蓄弓箭,宜令所属地方,不得私造、私买。
- 司阍义犬,及水族微细众生,如鳝、蛙、龟、蛳等类,可以禁止者,亦当在禁约之列。
- 缉获吏役,宜择贤而能者,更番密访,捕得违禁之物,即罚其金赏之。
- 渔舟无赖,所以不能杜绝者,止因水泽之区,有河税若干耳。若能奏除河税,发一切渔人,开垦附近荒田,则田中之利,数倍于河,不惟永杜伤生,兼能饶裕国课,一举两得。
- 好生者,操司牧之任,凡本属沿江、带郭之处,俱当设放生河,勒石以垂后。
- 每年冬月,宜示本属乡民,不许无故竭泽,若已为放生河者,须不时严察。
- 水潦既降,村民往往张簖捕鱼,不知簖帘在河,水流为之迂缓。若张簖者多,则水退渐迟,纵有泄泻,一时不能奔赴,田禾大受其殃。故夏秋之交,宜日日稽查,见辄拔取。
- 深山旷野,多有奸宄潜伏,彼便于带军器者,不过以猎为名耳。苟能禁之,则护生也,而实弭盗矣。
- 牵犬纵鹰之辈,皆系游手游食之人,当谕其务本营生,再犯而后治罪。
- 禁屠善事,不厌其频,即遇小小水旱,及父母诞辰,亦当为之。
- 水陆神祗,君子宜敬而远之,不应拈香祭祷,动人杀生之想。倘有连名具呈,欲兴崇血食祠庙者,断断不可准。
- 诸神诞日,辄有市井小民,成群作会,广杀牲牷,以隆祷祭。祭毕,皆醉酒饱肉,共扛神像,招摇于市,致使老幼男女,纷至遝来,甚可痛恨。所贵严行禁止,勿使恶习成风。
- 师巫之流,并星卜之士,往往妄言祸福,判人祷祀,而小民偏信之甚笃,彼所判断,不敢不从,有病者未及痊安,无病者已先冻馁,比比皆是。好生者,宜以法网惩之。
- 忠孝廉节男女,建立祠堂,固足奖励风俗,但祠堂一设,即有春秋二祭,杀生无尽,岂爱人以德之意乎?好生者,宜载之简编,不必列之祠庙。
- 健讼之家,击鲜烹饪无虚日,讼少则杀业亦少,故好生者,不宜轻准呈状。
- 好生者,谢事之日,一应护生之法,皆当勤勤恳恳,以嘱后来官长。
家政部
浊世慈祥门第,天宫福祉加临。曾闻一善敌灾星,何况恩施多命?祖父坚持杀戒,子孙方有观型。莫将细物视为轻,试就刍荛一听。
- 好生者居家,当以仁道化其门内,使家中长幼尊卑,自然无杀念为第一。
- 每遇诞辰、忌辰,宜设定例,买物放之。
- 世德之家,苟欲化其同族,莫若于族谱上,立一公约,凡族中贫而谋食者,不得为屠沽、贩肉,酒保、厨夫,网鱼、射猎等一切杀生之人。又复不得造罾网、簖帘、鱼枪、钓铒,蟹簏、屠刀、漆胶、弓箭、兽笼、火炮,伤害一切众生者,倘或犯此,凭族长于家庙中,公同合族,治以不孝之罪。
- 家中奴仆,有以伤生为业者,谕其速改,如或不从,即行遣逐。
- 村民敢于张簖,往往依附大家。大家利其所献,纵彼造孽。好生者,慎勿贪此。
- 近海沙镇,田主收租,每亩例取鸡鸭若干,当谕佃户,易他物品。
- 鸡、犬、鹰、猫、金鱼、蟋蟀等,伤生之物,宜勿畜。
- 米粒未出于谷,经年不改气味,夏秋随碓随食,味同新米,且不生虫,故与其积米,不如积谷。
- 米内诸虫,多死于簸量淘煮,宜于两三日前,先量出若干,平铺于器,俟其窜去,然后淘净。其有存者,须投一废器之内。
- 米中又有一种极细之虫,如粉如疥者,千万亿数,此因湿柴近米而生,故最燥之薪,方可盖米。仓底所铺砻糠,亦复如是。
- 盖米之薪,宜另置一处,即为次年盖米之用,不惟薪内之虫,不遭烈火,且能使米色净白。
- 近米之处,不可积薪,缘米中细命甚多,近薪则诸虫皆入故。
- 贮麦最易出蛾,须于烈日中暴过三、四日,方可入廒。入廒后切忌见风。若麦,不须廒积,宜和矿灰少许,藏于燥器。
- 麦内若出小蛾,须挑动令去,然后淘净。倘麦少蛾多,置废器中,任之可也。
- 木柴宜积干燥之处,其下方少湿虫,又须每日暴过一次,然后供爨。若熄灭薪火,不可用有虫之水,亦不可在有虫之地。
- 夏月祀灶焚阡,享先烧纸,修斋化库,皆伤虫蚁。宜择坚洁之地,扫净一二次,速速燃火于上,则虫蚁不及赴于火所。
- 合酱若用梅花水,则味甘而不甚出虫,倘或有之,宜另置一败酱之器,挑出诸虫,皆入其内。醋中若有,亦用其法。(梅花水,即雨水节中所降时雨也。又收贮腊雪,以造酱醋,则不生虫。蒋宾嵎先生订)。
- 夏间面粉糕饼,及一切山珍海错,宜不时暴于烈日之下。
- 夏日药材内,亦出细虫,炮制者慎之。
- 剃下短发,切不可投于河,恐入螺蛳、蚬蛤壳内,即时刺死故。
- 奴婢性恶灶蚁,见之必遭毒手。若临晚满贮锅水,则群蚁无由达灶。
- 僮仆婢媵,暑夜每有燃火烧帐内之蚊,因而失火者,宜痛惩之。
- 浴汤盥水,有热气者,不当即倾于地,因夏月遍地有虫故。
- 洗涤腌腊之物,及所弃盐卤,须以淡水解之,然后可倾于地。
庆贺部
- 人类欣逢吉事,众生对泣哀鸣。微躯定是享嘉宾,一夜千翻凛凛。谁料业缘会遇,怨家次第相寻。披毛戴角口无声,俯首牵来就刃。
- 好生者,位居通显,遇当道吉庆事,可以他物代称觞者,代之。
- 远处绅官来访,宜以字画、古玩,及种种善书投赠,必难已于设席,勿害生命。
- 官府往来,所具敬仪,不宜将活物备用。
- 父母寿诞,亲友敛赀称贺,宜将众分,作一善事,仍列众友芳名。
- 祝寿一事,原系末世浇风。古者年逾甲子,犹不称贺,况三四旬乎?苟不能违俗,必俟六旬以上,十年而后一庆可也。
- 亲友或将应试,或将赴任,或将服贾,不无饯别之义,能以厚赆代宴,彼此得福。
- 遇亲友吉事,在于得已,不必奔走称贺,若吉事属己,亦勿遍扬于外。
- 士人应乡会试,多有亲朋敛金,祷于文昌关帝者,明理之士,宜固却之。
- 家中遇种种吉事,不得已设酌,宜定于几簋,若适当朔望之辰,概用精洁蔬果。
- 江北宴客,席中必有三、四簋蔬,不惟取其惜福,兼之便于持斋亲友,此法最善,好生者,宜仿而行之,以维风俗。
- 远地亲友遇吉事,不得已而往贺,勿多随僮仆、舆人、舟子。
- 亲友特设相招,当于几日前,先向彼使说明,或托言斋期,或托言止食三簋,或托言特杀不食,亦免无量杀业。
- 赴宴他家,若为我广杀物命,好生者,宜投箸而起,一揖而退。
- 亲友如遇疾病,好生者,不必作醵敛分,杀生媚神。倘有他友敛分于吾,宜晓之以佛言,示之以因果,惧之以鬼神不享非礼,告以死生各有定分,令彼憬然自返为第一。
- 富贵之家纳妾,其往来无耻之徒,渐有设酌称贺者,此风慎不可长。
婚嫁部
两姓因缘乍合,百年偕老兹辰。重重瑞气蔼门庭,鼎镬烹炰侈盛。堪叹雄雌物类,亦同夫妇恩情。只缘宿世少慈心,今日双双填命。
- 子弟未完姻时,勿轻往外家。
- 富家宦室,每遇姻事,必设优觞,致男女混杂,为害非细。独不念婚姻吉礼,于发轫之初,竟作一场戏,何不祥如是,戒之哉!
- 娶妇之家,每具牲醴,祷祭五圣等神,祷献既毕,然后成婚宴客。作俑者只因五圣有采秀之说,故藉祷祭希免。今好好人家,何得如此?宜痛绝之。
- 成婚宴客,礼所难已。但风俗渐浇,故宾筵渐盛,有志维持风化者,宜一以俭约为归。
- 亲迎,三朝、弥月、归宁等日,在于得已,不必燕客。
- 亲戚故旧,非大不得已,切勿滥招。
- 婚妁庖人辈,至男家,则侈陈女家之盛;至女家,又侈陈男家之盛。交煽两家,盛其筵宴,慎勿惑于其说。
- 司礼、司乐、司庖辈,宜俭其食,而丰其赐。
丧祭部
笑语音容不再,秋霜春露含悲。击鲜荐俎望魂归,增却重泉孽累。孰若申严佛事,虔修五戒三归。亡亲未度子心亏,此语当铭五内。
- 父母没后,即宜不入闺房,并绝荤酒,令家中各持四十九日斋,诵经念佛。至于设祭,止用蔬果。
- 缙绅治丧,必有贵客祭奠,所杀牲牷无算,宜先书‘荤祭不领’四字,粘于门首,来者坚意拒之。
- 古人居丧,小祥之后,始食菜、果,期年内,尚不茹蔬食稻,岂得餍饫膏粱?故人子苟念劬劳之恩,宜持长斋三载。
- 节日忌日,当虔修福事,或诵经施食,或装塑圣像,或买物放生,须量力行之,慎勿杀生设祭。
- 父母虽没,若遇诞期,亦宜修诸善事,以资冥福。
- 营建坟墓,其执役诸工,宜厚其犒赏,不可为彼杀生。
- 祭扫远祖之墓,但宜用纸帛,不可创祭献之议。盖天子七庙,亲尽犹迁,庶人远祖,因祷祭而杀物命,所谓黩于祭祀矣。又况墓祭之说,古礼所无,今总随俗,何必荐牲,孝子爱亲以德,谅不如是。
营造部
大则城池宫观,小而茅舍竹篱,搬砖运瓦并挑泥,祸及昆虫蝼蚁。切莫杀生犒匠,休将蛰穴抛离。愚人闻此转生疑,智者须培心地。
- 修理宫室台观,及民间一切兴作,宜择冬间百虫消灭之时。
- 桥梁、寺院,苟非有关于三宝,有益于民生者,不宜兴造修葺。
- 凡有兴作,例多酌献土神,宜用蔬果。
- 开浚河渠,例应戽干积水,宜于未竭泽之前,预加禁约,不许邻近染指。
- 河泥之内,多伏蛳、蚌、蚬蛤,泥一出水,诸命皆枯。故修筑河岸,宜别处取土,如势所不能,随见随放。
- 修筑坟墓,宜于穴前埋一大方石,为焚化纸帛之地。因日后遍地皆有干茅,置火其内,瞬息燎原耳。近民房殡棺者,尤宜慎之。
- 竹簰木筏,入水既久,每多螺蛳粘伏,须拂拭之,而后起水。
- 毁拆墙垣,及斫砍古树,见有蛇、蝎、蜈蚣等物,宜谕司役纵去。
- 拆卸旧屋,栋梁椽柱,有枯朽者,多生蛀虫于内,不宜辄作薪用,竹篱枯者亦然。
- 水化石灰,须择无虫之地,宜用长流水,不可用停蓄之水,因停蓄之水多虫故。
- 发泥砌壁,泥内虫多者,不可用,视地坚洁处,穿下二尺,则无虫矣。若近井灶泥沟,尤不可用。
- 庭中四面,宜多设阴沟,方不积水,水不积,则虫不生。
- 砖瓦木石,偶近卑湿之处,辄丛微细昆虫,宜巧作方便以护之。
- 作灶之时,其底用七分矿灰,三分沙泥,捣和平铺于地,则灶上永远无蚁。
- 旧灶之内,必产灶蚁,修理时,宜将旧灶先拆一夜,俟诸虫遁去,然后兴工。
- 檐下盛水竹络,中间曲处,每多积水,夏时经宿即生虫,宜用直竹,低昂钉之。
- 近水之地,在于得已,不宜设厕,恐河内细虫,日毙于粪秽故。
- 供给匠役,腥酒固不可减,但鱼、肉等类,宜多买腌者备用。
器用部
吾视阎浮器皿,炎天尽伏昆虫。朔风一起转成空,不待严寒冰冻。但是含灵尚在,贪生畏死皆同。莫言救护了无功,大小一般知痛。
- 庭中缸甏、酒坛,若无所用,宜倒覆于地,则不至积水生虫。
- 灶间多蚁,由于荤腥气味所致,宜令司庖者多方致洁,乃杜杀生之渐。
- 杯盘、锅盏,曾贮油腻荤腥者,不宜置之低处。
- 酿酒之时,酒工例用沸水泡坛,其中若先积虫水,宜倾之入河。有小蜘蛛者,捞出。
- 蚊性嗜酒,往往溺死,故暑月酒壶、酒坛,必须密盖。
- 热炉沸罐,不可置有虫之地,茂草之中。
- 沸水点茶,须以铜盆木桶等物,盛于壶底,然后沃以沸汤。
- 夏间冷炭之上,皆有细虫,宜先期暴之,而后入火。
- 坛中汲水之碗,宜用洁白者。
- 雨水新入甏,纳以炽炭,不生水蛭。若已经出虫,宜用细密绸绢,蒙于小篮外,轻轻先置水中,汲篮中之水,其虫不至误入茶罐。
- 坛水若臭,不堪煮茶,河溪又远,不便输运,宜用绢篮,汲去篮中之水,则有虫者渐少,不难挈之入河。否则,竟置一废坛中,任其化蚊。
- 废坛所积水蛭,宜以瓦盖之,并勿置檐水下,恐有暴雨冲出故。
- 锡罐磁瓶,若先贮小菜食物,气味未绝者,暑天必有细虫,不可即沃以沸水。
- 案头花壿、水盂,夏间若过两日,水中即生细虫,不可倾之于地。
- 灯盏之中,夏间多有飞虫扑入,宜置一小木架,丹漆朱其四围,以极轻之纱蒙之,罩于灯外,否则,灯盏上,用一薄铜盖。
- 造竹木器皿,须先用川椒、硫黄汁煮之,不蛀。
- 新笔用青布裹之,不蛀。
- 貂狐裘帽,悬有风之处,不著杨花,不近米麦,不蛀。
- 毡衣用生芋擦之,不蛀。
- 竹器木器,若浸河中洗濯,宜先拂去其细虫,然后入水。浸时,又不可经宿。
- 溺器洗涤后,不得满贮河水于中。
树艺部
灼灼名花遍地,纷纷艳卉盈庭。想来尽是杀生因,时值三秋尤甚。一遇红英烂熳,辄思置酒招宾。贪夫对此且欣欣,物类于斯丧命。
- 灌溉田禾,用河泥者居其半,伤生最多。有他物可代者,代之。
- 近海之地,蟛蜞最多,彼处每舂杀田中,用以肥稻,苟力能禁,禁之可也。
- 植竹者每以河泥壅地,取其蕃竹,不知河泥之力,逊于湿灰,以灰能松土,而泥多生蛀耳。
- 竹笋新发,掘时亦宜小心,以春日之土,遍处有虫故。迁移花卉,亦然。
- 桃、梅、榆、柳,多出蛓毛虫,若清明日夜半时,以稻草缚之,其虫遂少。
- 桂树上束芝麻梗,不蛀。
- 修去树上繁枝,宜春冬,不宜夏秋。以夏秋花木叶上,背后皆伏细虫。叶生则虫亦生,叶死则虫亦死故。
- 树有鸟来巢,苟枝低难以防护,勿使其成。已成,宜加意卫之。
- 缸中所植莲花,泥内最多细虫,勿枯竭其水,勿狼藉其泥。
- 蔷薇花开后,其叶多生青虫,宜勿植。
- 菊花枝上,多生龌虫,触之,其膏如血,宜绝此玩。若蔬果上有,采时留之。
- 沟中淤泥,若将灌溉花卉,及堆拥萹豆、瓜、椒之根,秋间多生龌虫。
- 灌溉花木,不宜用有虫之水。
- 园圃若近池沼,从池内取水灌溉,须先用水杓搅动一番。
- 栽花之家,每渍鸡毛、腐豆之水,逾时用以灌溉。不知其中虫蜡甚多,一近花根,每能引诱群蚁,非惟伤生,又令花枝不茂。宜用小篮一只,将纱绢蒙于外,汲水时埋于水中,则水自然向内灌注,而一虫不入,用过,当即时挂起。
- 所积雨水,最多水蛭,若欲灌诸花木,亦宜用绢篮法。烹茶同此。
- 名花艳卉,最开赏玩之端,与其植之外庭,无宁植之内室。
卫生部
谷气足以资神,肉味不宜多食。万病原来从口入,此理贪夫不识。但顾舌根三寸,不念身躯七尺。真是堪怜不堪惜,累及妻孥哭泣。
- 卫生者,不宜食牛肉,能发旧病故,虐后食之不起故。又不宜与韭薤、白酒、栗子同食,物性相反故。
- 犬肉能中毒发疽。怀胎者食之,生子无声。又不宜与羊肠、大小蒜同食。
- 孕妇食羊肝者,子多厄,不可与猪及椒同食。又羊肚不可与酸梅、小豆同食。羊肉不可与鱼脍、乳酪同食。
- 疟疾后食猪肉,能发旧病。同牛肉、芫荽食之,令人肠胃消烂。同荞麦、面味食之,令人须眉尽脱。
- 嗜獐鹿者,多消瘦,胆小易惊。又鹿脂不可与梅李同食。鹿肉不可与𬶏鱼及虾同食。
- 兔肉能弱阳,孕妇食之,生子缺唇。同鸡食之,成泄屙。同姜食之,成霍乱。同芥菜食之,发旧病。
- 鹅肉及卵,能成痼疾。又家鸭与鳖,野鸭与胡桃、云耳、豆豉,皆不可同食。
- 鸡发风疾,不宜与葫、芥、柰同食。
- 雉能生疮、发痔,有血疾痼疾者,尤宜慎之。又不可与鲫鱼、鮕鱼、麻菰、胡桃同食。
- 鸡肉同糯米,孕妇食之,子生寸白虫;鸡子同干鲤食,子多患疮。田鸡同鲜肉食,子多喑哑。又婴儿多食鸭卵者,胫骨渐软,多食虾者,脚屈难行。
- 孕妇食雀脑者,生子雀目;和酒食之,子患多淫;和豆酱食之,子多雀斑,又不可与李子同食。
- 鳖性多毒,间有赤蛇所化,孕妇食之,生子项短头缩,又不可与鸡肉、鸡子、苋菜同食。
- 孕妇食蟹者,子多横生;鳗鱼鳟鳝者,子多难产;鸭卵与桑椹同食者,子多倒生。
- 河豚系大毒之物,宜永戒不食。
- 多食鲥鱼者,易染瘟疫;多食鲚鱼者,发痰火、疮疥;多食虾者,发疮动风;多食鳝鱼、黄颊鱼者,发病动气。皆水族味之无益者也。
- 鲤鱼不可与犬同食,鲤鱼子不可与猪肝同食,青鱼不可与葵菜、大蒜同食,石首鱼不可与荞麦面同食,鲈鱼不可与乳酪同食,鲫鱼不可与猪肝、鸡雉、芥、沙糖同食,皆水族性之相反者也。
方便部
天上人间胜事,勤修方便为先。今年错过待明年,可惜光阴荏苒。日里云为动静,宜思裕后光前。护生之术本无边,惟在随机自勉。
- 长途所乘驴马,乡村所驭耕牛,宜节省其劳,察其寒暖饥渴。
- 鱼虾跃于水面,每动愚夫结网之思,好生者见之,宜私自驱之入水,如脱眷属难,勿令人知。有人捕鸟,亦复如是。
- 秋间田亩既涸,其中深潭,犹有馀水,聚集小鱼虾无算,见此涸辙之鳞(*涸辙:比喻穷困的处境),或出赀唤人,或随力自救,皆可积德。若出门预持一小杓,更善。
- 河岸有捞起螺蛳,宜投之中流。
- 暑天雨后,庭中倘有积水,宜即时扫去。
- 夏月泥沟内,细虫猬聚,一经烈日,真有屈伸无路之惨,宜障之。
- 夏间若晒有虫之物,宜于太阳初出时,即置庭中,待日光渐渐逼热,诸虫方可逃窜。若弃腐败之物,当投日光不至之所。
- 暑月夜饮,烛火之上,多有扑死飞蛾,宜于午后开筵,傍晚彻席。
- 宴会之后,地上所遗残羹剩骨,每能引诱群蚁,故案桌下,宜先置一废炉受之。不然,或于宾将退时,作速扫开,切勿经宿。
- 夏间食物果品,其子与壳有甘味者,勿弃于地。
- 暑天腌制鱼肉,其盐不可减少。若风蹄腊品,须以火酒制之。
- 拾化字纸,宜理去其中细虫。
- 行路见聚蚁于道,宜指示人知。若以食物济其饿,须择无碍之所。
- 庭中所结蜘网,宜不时捞去。
- 真实好生者,见他人帐内饱血蚊虻,往往私自挥去。
- 近体衣服,宜不时入水浣濯,乃免生虱之患。又法:用白果肉捣烂,生入面浆内,浆着衣里。又法:收烟叶置席下。
- 暑天勿遗大便于干地。
- 好生之士,己虽不伤物命,然身没之后,不能必子孙之必从。故年高向善者,宜预立遗嘱一通,戒其断杀行慈,永绝荤祭。
言语部
禽兽临刑片刻,哀号最属堪怜。霜刀沸水在其前,一语无由置辩。想是宿生在世,口中不发嘉言。君今目击此奇冤,启齿须存方便。
- 好生者,侍食于主,勿言某味食之有益,某味食之无益,使其主营心于口腹。
- 戒杀之人,不应言某处河渠宜浚,某处淫祠宜修,某处神明宜献,某处官府宜交,某处田园宜改,广开种种杀业。
- 明理之士,勿言某人好生,应长寿而反夭亡;某人好杀,应夭亡而反长寿。某人茹荤而色力康强;某人茹蔬,而形容憔悴。
- 父母眷属疾病,宜延名医疗治,兼劝以专心念佛,勿创问卜求神之议。
- 遇病患之人,宜以正理谕之,勿言某家因祷而生,某家不祷而死。
- 疗治诸般杂证,有害于生灵者,勿传其方,栽花种树之法,亦宜然。
- 伤生为业之人,纵家道颇丰,但当劝其改业,不应称其营生之善。
- 见人放生,宜赞叹以成其美。切勿发阻挠之言,退其善念。
- 亲友前,勿言我嗜某物。
- 烹饪之节,其职司之膳宰,不应言某物当若何调剂(*指烹饪方法),某物当若何调剂。
- 见闻富家盛馔,勿出欣羡之语。
- 途中见水陆异类,但当发救济之心,勿量其轻重美恶,价值贵贱。
- 好生者,不应向人言,某处河中有鱼,某物林中有鸟,某处市中有某物。
- 高楼废庙之上,见有雀巢生卵,宜方便庇护,勿向儿童言某木上有蝉、蝶、蜻蜓等物,亦如之。
- 遇蜈蚣、蜥蜴、蜂、虿、螈、蛇等物,不当向人言在某处。遇恶蚁者,勿言聚蚁之所。
- 毒鱼毒鼠之药,其法慎不可告人,见之即须灭其迹,谤佛之书尤甚。
- 好生之士,不应劝人畜养鸡、鸭、羊、豕、鹰、猫、猎犬等伤生之物。
劝戒部
蘧耻独为君子,舜思善与人同。发心度世贵含宏,在在期于感动,若藉一身一口,徒然舌敝耳聋。迭相化导易为功,可与言时休纵。
- 好生者,居近君之位,宜以仁慈之理,启沃君心,劝君修文偃武,薄赋轻徭,更诏天下各府州县,皆建放生之所,勒石题铭,永垂不朽。
- 亲友赴任,宜劝其方按临时,即禁屠戮犬、牛,若其地有长河大泽,可为放生池者,劝民勒石以垂永远。
- 血食神庙,祷祀者所毕集,宜将生死有命之理,鬼神堕落之原,杀业终偿之故,或引佛言,或述因果,勒一碑文于此。
- 城门庙寺,及众人属目之所,皆当以戒杀因果粘出。
- 亲友诞期,宜乘间劝之放生,且使永为定例。
- 求子求名之士,所求既切,宜以戒杀劝之。
- 远适他所,至亲友家,不妨先致戒杀文一首。
- 人穷反本,理势固然,故有病之人,宜极口劝其戒杀。
- 至星卜之家,宜劝其勿判人祷祀。
- 遇造伤害物命之器者,宜劝其改业。
神咒语
密语流传东夏,堪称乳酪、醍醐(*作乳酪时,上一重凝的为酥,酥上加油的为醍醐)。阿伽妙剂疗沈屙,烦恼林中甘露。加持一言半偈,犹能拔济三途,赀财不费救生多,慎勿忘于跬步。
- 早起,未举足时,先诵行步不伤虫蚁咒七遍,然后投足于地,则无误伤之患。咒曰:‘从朝寅旦直至暮,一切众生自回护,若于足下误伤时,愿汝即时生净土。唵地利日(音支)利娑婆诃。’
- 好生者,称宝胜如来名号,书护生陀罗尼沈于河井,诸虫皆生善趣。咒曰:‘唵缚悉波罗摩尼莎诃。’
- 种播五谷,须以谷子一升,加持神咒二十一遍,杂种子中种之,自然不被虫食,无螽蝗之患。咒曰:‘多掷他,娑罗跋题,那□婆题。’
- 好生者,志欲持斋,势所不能,食肉时,宜先默持神咒三遍。咒曰:‘多绖他,阿捺摩阿捺摩,阿视婆多阿视婆多,那舍那舍,陀呵陀呵,婆弗婆弗,柯慓多弭,莎呵。’
- 见人网鱼、捕鸟,屠割异类,当发大慈心,默念佛、菩萨名号,或持大悲、往生、准提神咒,最有利益。咒繁不录。
强恕部
一指投于沸汤,遍体皆如刀割。从来杀报难逃脱,万劫纷纷酬答。片念杀机微动,勇猛回头止遏。力行善事如饥渴,渐与仁慈符合。
- 好生者,欲断杀业,先静念异众类生,当子母相聚之时,彼此依依不舍,与人类子母恩情难割之状,初无少异。如是一想,则慈心发矣。
- 静观异类众生,饮食不继,处处求食,困苦万状,当念吾等,或遇饥荒,初无少异。如是一想,则慈心发矣。
- 静观异类众生,当被执之时,或惊走,或哀鸣,甚至登屋逾垣,投隙遁野,与吾人类忽遭王难,恐怖惊惶,初无少异。如是一想,则慈心发矣。
- 静观异类众生,当临刑之际,或五脏已刳,而双眸犹视;或咽喉初断,而两足犹伸;与吾人类遇病将死,现各种绝命之态,初无少异。如是一想,则慈心发矣。
- 静观异类众生,当宰割之后,杀一羊,则众羊落胆;捕一鸟,则群鸟惊飞,与吾人类当劫掠屠城之际,或见父母血肉淋漓,或见妻孥节节支解,初无少异。如是一想,则慈心发矣。
忏悔部
堪骇娑婆浊世,凡夫颠倒昏迷。恶缘日炽善缘微,愁杀眼光落地。今世因循不悔,他生欲忏无期。怨仇迭报不差移,曾见谁人逃避?
- 好生者,遇兵戈扰攘之日,见尸骸遍野,当念此是屠戮罪报所致,我等宿世今生,必造此业,将来亦当尔尔。念已,即行忏悔。
- 遇饥馑之世,人类相食,当念此是暴殄天物,饥饿众生所致,我等既犯此业,将来亦当尔尔。念已,即行忏悔。
- 见人遇火焚、水溺,骨肉分离,当念此是填穴、覆巢、水漂、汤𬊈所致,我等将来或亦尔尔。念已,即行忏悔。
- 见年少妇女,忽遭产难,子母夭亡,当念此是破卵伤胎所致,吾等宿业因缘,或当尔尔。念已,即行忏悔。
- 见病者万苦缠身,脓血被体,当念此是鞭挞众生所致,吾等业报忽来,他年或当尔尔。念已,即行忏悔。
- 见重囚身陷牢狱,经年枷锁,当念是笼系众生所致,吾等若曾犯此,报至定当尔尔。念已,即行忏悔。
- 见人遇虎啖蛇伤,悬梁服鸩,当念此是刀杖毒药,枉害众生所致,我等他日保不尔尔。念已,即行忏悔。
发心部
杳杳十方国土,无非性量包涵。众生未度我之愆,手握乾坤八面。要与人天大众,多生多劫周旋,发心二字广无边,佛佛于中显现。
- 发心菩萨,见诸异类,处于母胎,受大苦恼,母被杀时,子亦堕毙。当作宿生眷属想,发广大誓愿,愿我早成佛道,使十方一切众生,皆莲花化生,不受胞胎种种苦楚。
- 发心菩萨,见诸异类,戴角披毛,背负天日,当发大誓愿,愿我早成佛道,使十方一切众生,皆具三十二相,八十随形好,威德巍巍,光照无边国土。
- 发心菩萨,见诸异类,幽闭牢笼,不得自由,当发大誓愿,愿我早成佛道,使十方一切众生,有大威力,飞行自在,遍游十方而无所畏。
- 发心菩萨,见诸异类,坐卧粪秽,甘之如饴,糟糠水草而外,馀无所食,当发大誓愿,愿我早成佛道,使十方一切众生,皆以禅悦为食,诸天妙膳,随意充满,自然生于七宝楼阁之内,万福庄严不可具说。
- 发心菩萨,见诸异类,相食相诛,常怀恐怖,当发大誓愿,愿我早成佛道,使十方一切众生,各各和悦,各各爱敬,乃至梦中不生嫌隙。
- 发心菩萨,见诸异类,负重宾士,偿他宿债,当发大誓愿,愿我早成佛道,使十方一切众生,多生重罪,尽得消除。债主怨家,同于眷属。
- 发心菩萨,见诸异类,有声无语,就死之际,但能哀鸣,不能控告,当发大誓愿,愿我早成佛道,使十方一切众生,皆得智慧辩才,善能分别世出世间之道。
- 发心菩萨,见诸异类,在锋刃之下,此也啼唤哀哀,彼也血声咯咯,当发大誓愿,愿我早成佛道,使十方一切众生,凡受刀兵之苦者,尽行度脱,得无量寿,耳中不闻生死之名。
- 发心菩萨,见诸异类,子母抛离,雄雌分散,当发大誓愿,愿我早成佛道,使十方一切众生,母子处处团圆,夫妇人人偕老,了悟恩爱犹如桎梏。
- 发心菩萨,见诸异类,鼎镬煎熬,供人口腹,当发大誓愿,愿我早成佛道,使十方一切众生,四大调适,无诸痛苦,永不乐世间血肉之味,究竟成佛。
万善先资集卷四终
《万善先资》集,吾先曾祖怀西公之所述也。(蕙)幼时阅先曾祖著书目录,劝善集中,有《万善先资》、《欲海回狂》二种。版本久失,印本亦无存,求之不得见者,三十馀年矣。甲寅冬,得《欲海回狂》集,若获珍璧。程子南村,见而重梓之,以广其传。犹以未得《万善先资》,为戚戚也。乙丑春,夏子墨、林鉴堂昆仲,以是书见遗,如亲佛面。念先人之手泽,于焉尽得之,其忻慰何如也!夫戒杀虽为大雄氏之教,然与吾儒不忍之心,无异源也。是集劝戒昭然,辨惑谨微。更极详至,苟能充之,直与天地之大德,有同体焉。苟能人人充之,即与古来鸟兽鱼鳖咸若之化,有同用焉。即不然,诚以是书朝夕观省之,而恻隐之心,有不怦怦欲动者乎?是亦存仁之一助矣。虽然,尤愿阅是书者,一返观焉。悯物类之贪生畏死,而人情之好恶趋避,更可知已。吾既不忍一物之伤生,而与吾同类者,忍使之不得其所乎?利济苍生之愿,不以穷达而或殊也,是又在乎善会是书者。今年秋,同志见之,欣然集金,以付剞劂氏,三阅月而刊成。是足见诸君子之好善,而先曾祖亦含笑于西方净土也。 嘉庆十三年戊辰,嘉平月既望,曾孙蕙田,百拜谨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