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历十六 宋史
卷八十四
志第三十七 律历十七
地理一 

    演纪上元甲子岁距,绍熙五年甲寅岁积三千八百三十。至庆元已未岁积三千八百三十五开禧上元甲子至开禧三年丁卯,岁积七百八十四万八千一百八十三,成天上元甲子距咸淳七年辛未,岁积七千一百七十五万八千一百四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