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台官供奉官道遇仪制敕 中华文库 定台官供奉官道遇仪制敕作者:李昂(唐文宗) 唐(唐文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74》 宪官之职,在指佞触邪,不在行李自大;侍臣之职,在献可替否,不在道路相高。并列通班,合知名分,如闻喧竞,亦已再三,既招人言,甚损朝体。其台官与供奉官同道,听先后而行,遇途即祗揖而过,其参从人各随本官之后,少相辟避,勿信冲突。又闻近日已来,应合导从官事力多者,街衢之中,行李太过。自今后,传呼前后不得过三百步。 💰古籍收集不易,打赏一杯奶茶提提神! × 谢谢大佬的支持! 支付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