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戍边远近诏
作者:李纯 
(唐宪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60

    减死戍边,前代美政,量其远迩,亦有便宜。自今已后,两京及关内、河南、河东、河北、淮南、山南东西道州府,有犯罪系囚,除大逆及杀人外,其馀应入死罪,并免死配流天德五城诸镇。有妻儿者,亦任自随。又缘顷年以来,所有配隶,或非重辟,便至远迁,有司上陈,又烦年限。向后如有轻犯,更不得配流五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