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饁兽于郊判 中华文库
对不馌兽于郊判 唐 作者:阙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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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大畋所司不馌兽于郊。御史诘之。甲云:“将颁禽也。”〉
设彼大畋,陈其盛礼,车徒毕备,铙鼓皆作。三发三刺,无差于进退;大兽小兽,爰及于公私。既而获耳之校未施,驱逆之仪方罢。所司莅职,旧典攸著,何馌祭之云废,乃颁禽而是先?宗伯守官,实亏于古制;主吏问罪,雅符于通识。以兹见诘,理合无辞。
对不馌兽于郊判 唐 作者:阙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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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大畋所司不馌兽于郊。御史诘之。甲云:“将颁禽也。”〉
设彼大畋,陈其盛礼,车徒毕备,铙鼓皆作。三发三刺,无差于进退;大兽小兽,爰及于公私。既而获耳之校未施,驱逆之仪方罢。所司莅职,旧典攸著,何馌祭之云废,乃颁禽而是先?宗伯守官,实亏于古制;主吏问罪,雅符于通识。以兹见诘,理合无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