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九日登高坠脚判〈杨甲九月九日登高,坠脚致跛。乙告为不孝。科不应为。〉 中华文库 对九日登高坠脚判〈杨甲九月九日登高,坠脚致跛。乙告为不孝。科不应为。〉作者:冯敬征 唐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402》 无射良秋,重阳佳节,登高有兴,坐追桓景。下堂伤足,多侔子春,虽异全归,何妨忧色。宁损为孝之道,而断不应之条。告之者未达其幽趣,科之者固知其失道。弃而不问,幸无滥焉。 💰古籍收集不易,打赏一杯奶茶提提神! × 谢谢大佬的支持! 支付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