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宴客鳖小判
作者:元稹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652

    甲飨客羞,鳖小。客怒其不敬。辞云:水烦非傲。

    燕以示怀,鳖于何有,姑宜饮德,岂诮水烦,责外骨之不丰,顾褊心之奚甚。甲大将展礼,旋遇过求。水潦方涂,且乏大为贵者;壶飡苟备,何必长而食之。我惟敬于上宾,尔宁贪于介物,小不能忍,礼何以观。傥羞南涧之毛,尚当遗味;讵劳东海之鳖,然后合欢。词未爽于少施,怒难信于堵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