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工商食货判 中华文库 对工商食货判作者:何士干 唐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436》 〈得乙为县令,授田不均,科之。诉云:工食功,商食货,田故少。〉 三壤异宜,四人差给,用惩末作,示禁淫利。乙任当抚字,能率典礼。以为播植务农,实粢盛之备;贸迁变业,非礼节之本。遂用均其利役,别以等差。类农家之一夫,视工商之五口。详夫周礼,则异井田之制;稽诸汉制,是同平土之法。冀以无而易有,期彼竭而我盈;各适所宜,足见人而无党。不相僭夺,可谓政之有经。诚往诉之有孚,将议刑而奚据? 💰古籍收集不易,打赏一杯奶茶提提神! × 谢谢大佬的支持! 支付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