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巫祠秦中判 
作者:阙名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980

    〈南山有巫,每祠秦中,辄用王礼,所由不禁。御史诘之,词云:“恐为厉也。”〉

    神祠所置,祭享有由,苟非国章,无列祀典。是以分巫觋之职,审鬼神之状,恐伯有之为厉,矜胡亥之乏祀。小大从时,轻重不越,明无夭昏之患,幽得凭依之方。生既殊于庶人,死何废于王礼?谓执宪之徒诘,宜所由之不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