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招虞人以弓不进判_(阙名) 中华文库
对招虞人以弓不进判 唐 作者:阙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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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畋于郊,招虞人以弓不进。法司劾辞以守官。〉
林麓薮泽,以畋以渔,农牧衡虞,是纠是禁。礼无变俗,政在守官。甲独于何?不臧厥训。虽弦弧或进,足以表微;而皮冠不悬,无闻受令。法司顺谀成德,举以为非;君子正直于人,韪之无怒。可否之理,居然易知。
对招虞人以弓不进判 唐 作者:阙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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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畋于郊,招虞人以弓不进。法司劾辞以守官。〉
林麓薮泽,以畋以渔,农牧衡虞,是纠是禁。礼无变俗,政在守官。甲独于何?不臧厥训。虽弦弧或进,足以表微;而皮冠不悬,无闻受令。法司顺谀成德,举以为非;君子正直于人,韪之无怒。可否之理,居然易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