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津吏告下方伤水判
作者:郑遂初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235

    得津吏告:下方伤水,请毁左右堤。水工景固争。

    九土之宜,高卑异等;百川之势,面背殊源。所以堤设沈薪,以防其溢;河流酸枣,竟被其灾。今者津吏所陈,水浸方盛,请毁堤而取便,遂抑强而扶弱。考古颓倾之异,前后乖奉之宜,(疑)未爽《河渠》之篇,深符《沟洫》之记。工人有诤,即事虽通,请更辨于今形,方可遵于古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