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为律娶妻判〈甲善算,为律娶妻生子,人告其妖,不伏。〉 中华文库 对为律娶妻判〈甲善算,为律娶妻生子,人告其妖,不伏。〉作者:周之翰 唐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400》 甲道穷灵府,艺尽数原,探邹衍之幽谷,总洛闳之妙术。洞律吕相生之算,尚阴阳更配之理,推计必究其精微,变育乃均乎造化。言其孕子,如逢兰梦之征;语以好仇,似叶杨生之庆。且智殚风律,尚有革于京生;况妙极元穹,岂无知于邓道?稽之自古,尚不为妖;察之于今,如何结罪?告者无理,咸从配之。 💰古籍收集不易,打赏一杯奶茶提提神! × 谢谢大佬的支持! 支付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