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男取江水溺死判_(阙名二) 中华文库 对男取江水溺死判 唐作者:阙名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982》 版本信息 〈顾乙从母所好,令男十五里取江水,溺死,不为之服。〉 顾乙行继人志,誉美天经,尝申不匮之诚,每竭服勤之养。母以不甘井汲,好味江流,爰将植杖之男,当其抱瓮之役,异曹娥之父,无复还尸;均屈原之妻,空馀往恨。眄瞻前诰,既有同于姜诗;详彼旧章,亦何殊于庾季?虽云不服,欲寘何辜。 💰古籍收集不易,打赏一杯奶茶提提神! × 谢谢大佬的支持! 支付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