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背侍从征判 中华文库
对背侍从征判 唐 作者:阙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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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静母年八十,身充侍丁。弟顺名预军团练点从征镇。静弃母投募陷阵有功;顺恋母背征,据法应罪。县令以静阙养,以顺弃军,俱追勘当,各科其罪。静云:“情存徇国。”顺云:“意在怀亲。”既并有词,令不能断。〉
效命捐躯,式标于尽节;冬温夏清,载竭于因心。静母西日沉榆,气息奄奄;顺弟南风吹棘,兄弟怡怡。咸承大被之恩,并藉高堂之庆。静之充侍,须崇扇枕之方;顺乃从征,宜著横戈之绩。岂期兵交白刃,侍丁为报国之臣;馔跃赪鳞,征客作安亲之子。或移忠入孝,或徇国违家,忠孝不可俱全,家国终无暂阙。投笔以去,状既不合论辜,恋母而还,法亦无烦寘罪,铜章既难推劾,玉律须有哀矜,请俱释于九章,庶并从于三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