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临宫判
作者:吕焯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622

    (景登高临宫,法司断徒一年。景诉云:令所。)

    至若惑众创规,邦宪贻范,能赋虽闻(一作云)于曩列,不呼取诫于前经。景登临此时,宫墉近瞩,方比迹于桓景,岂均赏于屈平。窥见可征,愆尤自速。法司务惟疾恶,志在绳非,未穷令所之由,遽加徒罪之罚。待详疑璧,方可挥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