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观生束修判 中华文库 对观生束脩判作者:李仲雍 唐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955》 〈庚补观生,所学未就。其师同算生例,征束脩。诉云:“盖伎术不可为例。必其抑纳,遣出几何?”师曰:“算之伎术。”生终不伏。〉 仰乎天文,用察昭应,辨彼云物,以知休祥,矜术数以分官,列保章而命职。庚以幽微可尚,精妙希探,蹑梓慎之陈迹,采刘向之故书。补职观生,扣锺师业。银河宛转,瞻一水而初分;玉漏萧条,齐七政而宁察。业则未就,师何有言?且束脩自行,诲无倦矣!六艺有数,算其异欤?言生合有束脩,称算不同伎术,始和昭布,甲令明悬。请从多少之差,方定是非之理。生之不伏,愚亦谓然。 💰古籍收集不易,打赏一杯奶茶提提神! × 谢谢大佬的支持! 支付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