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谶书判 中华文库 对谶书判作者:孙宿 唐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439》 〈乙家有《论语谶》邻告其蓄禁书,科徒一载。郡断无罪。未知合否。〉 先圣立言,盖非为已;后学敬教,可以润身。且非乱常,如何议辟?乙门殊阙里,室有儒书,虽则家藏,未遑邦禁。同原伯之不悦,或可见非;比韦氏之能传,实惟济美。邻人诚为妄 纠,彼己未越彝伦。遽欲论刑,何县吏之从昧?不置于理,知郡司之有孚。 💰古籍收集不易,打赏一杯奶茶提提神! × 谢谢大佬的支持! 支付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