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造室判〈丁为室,斫其椽而磨之。法司科罪。诉云:“新加三命。”〉 中华文库 对造室判〈丁为室,斫其椽而磨之。法司科罪。诉云:“新加三命。”〉作者:王雄风 唐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952》 《易》称上栋下宇,《礼》载度堂考室,眷言崇饰,诚有等威;动而或逾,过则谁任?丁沐我皇化,策名清时,既登大夫之职,方用少牢之礼。爰修其庙,载饰其椽。斫之则通,砻之未可;事且非据,法实难容。寻《考父》之铭,虽同三命;征《穀梁》之传,则僭诸侯。宪局所科,罪斯得中。 💰古籍收集不易,打赏一杯奶茶提提神! × 谢谢大佬的支持! 支付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