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交南录
作者:丘浚 
1488年
平定交南录》,又名《定兴王平交录》。此书自谓次第平交南总兵、英国公张辅家藏奏疏及交阯郡志等撰成,详述永乐四年至五年平定安南之始末。

    太宗文皇帝入正大统之初,安南国王陈日焜为其臣黎季犛所弑。季犛诡姓名为胡一元,子苍为胡𡗨,矫称陈氏绝嗣,𡗨其甥,请权署国事。上不逆其诈从,其请。未几,求袭王爵,许之。

    逾年,陈氏孙平始从老挝遁至京,[1]诉其实。季犛闻之惧,遣使上表,请迎平,还以国。永乐四年春,遣使者以兵五千人送平归。[2]达其境,季犛伏兵杀之,及使者。上闻之震怒,谕群臣曰:“朕为万国主。蠢尔蛮夷乃敢为不道,以戕其主,夺其国。朕不正其罪,如天道何?”既而占城亦告其侵轶强界,强授以印服,又闻其僣号大虞,纪年号,苍伪称尊号,季犛称太上皇。毁中国儒教,谓孟子为盗儒,程、朱为剽窃。乃议兴兵问其罪,群臣咸赞成之。乃遣大臣告于郊庙,分遣近侍遍告天下山川。

    秋七月癸未,制谕:“太子太傅、成国公朱能佩征夷大将军印,充总兵官,西平侯沭晟为征夷左副将军,新城侯张辅为征夷右副将军,丰城侯李彬为左参将,云阳伯陈旭为右参将。”敕大将军率右副将军、右参将又淸远伯朱犮,领骠骑将军朱荣、刘札出,鹰扬将军吕毅、方政,神机将军程宽、罗文,游击将军朱广、王恕,横海将军鲁麟、刘淸等二十五将军统两京畿、荆、湖、闽、浙、广东、西之军,[3]从广西思明府凭祥县进;左副将军率左参将,领都指挥陈浚、卢旺等,统巴蜀、建昌、云贵之军,从云南临安府蒙自县进。以兵部尚书刘镌参赞戎机,部尚书黄福、大理寺卿陈洽、给事中冯贵督馈饷。[4]于凡所过名山大川修祀事。

    乙酉,[5]出师。上亲幸龙江祃祭,将帅陪位,受赈惟谨。讫事,驻跸江浒,誓于众曰:“朕命汝等奉行罚,罪惟元凶。尚体朕心,毋穷武,毋杀降,毋系累老稚,毋毁坏室墓。虽一草一木,亦勿妄剪除。违朕命者,虽劳勿𪟝,且底于罚。”能等顿首受命。万众鼓舞,登舟以行。

    是年九月,帅次龙川。大将军遘疾,以师授右副将军。十月庚子,大将军薨。众议军机事重,不容以缓,请右副将军代总其兵,行大将军事。急驿以闻,上命辅就佩征夷大将军印,代能总兵。且降敕谕之曰:“昔太祖皇帝命开平王常遇春为大将军,岐阳王李文忠为偏将军,率师北征。开平王卒于柳河川,岐阳王率诸将扫荡残胡,终建大勲,著名靑史。尔宜取法前人,以建万世之功。”此定兴忠烈王受命专征之始。

    先是,王与大将军榜示黎贼父子大罪二十,以明天讨之意。数季犛两杀其主,以夺其国,罪一;凡陈氏子孙杀之殆尽,罪二;淫刑以逞,视国人如雠,重敛暴征,民不聊生,罪三;世本黎氏,背祖更姓,罪四;既篡主位,乃诈称权署国事,以罔朝廷,罪五;表请陈氏孙还以国,及朝廷使送之,[6]乃敢拒遏,罪六;杀国主孙,罪七;侵云南之宁远州七寨,罪八;杀土官猛慢,虏其女,征其银,罪九;威逼近边土官,致其骇散,罪十;侵广西之禄州地界,罪十一;擅据西平州,杀土官,罪十二;占城国王占巴的赖国新遭丧,兴兵攻其旧州格烈等地,罪十三;又攻板达郎黑、白等州,掠其人民,罪十四;勒取占城象百馀,仍加兵不已,罪十五;占城既受天朝章服,辄伪造金印带服,逼使其受,罪十六;责占城王惟知尊重中国,而欲其以所以事中国者事之,罪十七;朝使送占城陪臣还其国,以兵劫之于昆陵港口,罪十八;既奉正朔,又僭称国号,伪纪圣元、绍成、开大年号,罪十九;朝贡不遣陪臣,辄以罪人充使,罪二十。初,交人闻天兵南下,罔知所以。既闻榜示,咸知其曲在彼。及见榜末云:“待黎贼父子就擒之后,选求陈氏立之。”莫不延颈跂足,以待王师之至。

    王以十月丁未至凭祥县,祃牙,入境,并望祀其国中山川,谕于众曰:“皇帝非利安南土地人民,乃为黎贼害其国主,虐其黎庶,奉行天讨,以继绝世,苏民困命。我等以吊民伐罪,丁宁告戒,非临阵不得杀人,非禀令不许取物,毋掠子女,毋焚庐舍,毋践禾稼。尔等宜奉承圣天子德意,[7]以立奇功。不用命者,必以军法从事,无赦。”众皆欢呼用命。是日,大军入破垒关,揭前榜谕国中吏民,以朝廷伐罪吊民之意以招猍之。王询知坡垒以南,由隘留关历鸡翎关至芹站,山菁深险,林木阴翳,且多溪涧。虑贼有伏,先遣鹰扬将军吕毅哨。及檄都督同知韩观荣,于坡垒修道路,缮桥梁,督粮运。戊申,大军次丘温县。己酉,哨至隘留关贼众,二万依山结寨,毅攻拔之,斩首四十级,生擒六十馀人。是日骠骑将军,朱荣等亦破鸡翎关,斩首八十馀级,[8]生擒十一人。贼闻二关破,其屯兵设伏者悉奔散。壬子,大军次鸡翎关。癸丑,次芹站。是日,先遣鹰扬将军方政、游击将军王恕等,[9]直抵富良江北岸嘉林县。

    是时,左副将军西平侯亦自云南蒙自县进兵,经野蒲蛮入境。都指挥朱浚等夺猛烈关兪让,等拔栅华隘,随处筑堡驻兵,伐木造舟。都指挥徐源、孔斌等突出宣光江口,夺其澳沕等沙。左参将丰城侯领兵渡其上游,都督程达等中夜舁舟越山,自闲道以出逃水江,纵火焚贼舟,遂夺富良江。

    十一月乙巳,西平侯统军至三带州,与王所遣都督朱荣会。癸酉,横海将军鲁麟、骠骑将军刘札出拔因吾寨。是日,有伪三带州佥判邓原南、策州人莫邃等来降。因询降人,知贼巢穴在东、西二都,恃宣江、沱江、富良江以为险。自三江府沱江南岸伞圆山起,由富良江南岸东下直至宁江。又自富良江北岸自海潮江,由希江、麻牢江直至盘滩因拔山,立木为栅。及增筑土城于多邦隘,𣗳栅立城,连桥接舰七百馀里。[10]又于富良江南岸缘江下木筏,悉国中舟舰泊其内。凡诸港汊可通舟处,俱下拒木以备。贼聚众屯守水陆者,[11]号七百万,葢悉驱国中老幼妇女以𦔳声势,非真也。

    大军屯富良江北岸,王以书谕季犛曰:“予奉命统兵来问尔罪,尔能战,则率众于嘉林以待;不能,赴军门以听处分。”王意欲挑其急战也。会朝遣行人朱劝赍一敕至,谕𤛆贼以祸福,及许其输金五万两、象百只以赎罪。行人至其国,季𤛆不出见,以诡辞答曰:“文书比对原发勘合不同。此必非上所遣。”又云:“兵已入境。若兵回,即贡。否则,自有准备。”

    王知此敕是欲以款其兵,而贼亦无改过悔罪之意,乃移军二带州,屯个招市口。与左副将军西平侯会议造船置铳,以图进取。时贼有划船出没江口,王命鲁麟夜舁舟从上流下水,夺其船,斩首百馀级。自是划船不敢出没。王与西平侯议于上流渡江。乃遣朱荣等于下流八十里嘉林置舡筏,[12]为欲渡之势,以掣其势。贼果分遣水军于嘉林,夺我舟。荣等奋击,大破之。

    十二月己亥,大军与左副军合势。王与西平议曰:“贼边江立栅,势逼地狭难以列军。惟多邦隘城外沙滩上平阔,足以容军。然其城峻濠深,守具无不备,而外设坑坎,布竹籖贼,所恃者此耳。蛮人绵薄不耐苦,[13]不足虑也。今我攻具若云梯、仙人洞之类俱备,易于攻取。”乃召将士谕之曰:“汝等报国,成功在此一举。宜奋勇争先,以立奇功。先登者,不次陞赏。”将士闻命,无不踊跃。乃议分地界,大军攻其西南,左副军攻其东南。己酉,各列军沙滩之上。布置已定,别调军距欲袭之处里许,作欲攻势,以出贼不意。于是出内府所制夜明光火药,散军士俾执之。有先登者燃之,及吹角为号。是夜四鼓,都督黄中率官军潜舁攻具,越重濠抵城下,用云梯先附城。都指挥蔡福等数人先蹑梯登用刀乱砍,贼众惊呼。城上火齐明,角应之士皆蚁附而上。贼于城内列阵驱象,来冲我军。乃出内府所制狮子象蒙马,象见狮形惊畏而颤,又为铳箭所伤,倒回奔突。贼溃乱,自相蹂践。及官军杀死者,不可胜计。大军乘胜长驱,明日追至伞圆山。又明日,循富良江南岸而下,纵火焚缘江一带木栅,烟焰涨天。辛亥,直捣其东都,克之。王与左副将军驻军于城之东南,给榜招谕,吏民降者日以数万计。王召其父老,谕以吊伐之意,欢声动地。

    乙卯,议遣左参将丰城侯李彬、右参将云阳伯陈旭伐其西都。贼首闻多邦破,先已焚其仓库,携妻子遁于海岛。我军至,焚其宫室,据其城池。馀党依天建山、困枚山等处,水陆据守。乃分遣清远伯王犮、都督黄中、都指挥柳琮等,随贼所在而征剿之。自是年冬至明年春,前后斩首三万七千馀级。

    时王留交州镇,适闻贼子黎澄聚舟黄江,左副将军、左参将领军循富良江,左右水陆并进,次于木九江对岸下营。辛巳,贼船三百馀艘来犯。我军水陆夹击,贼众大败,斩首万馀级,溺死者无算。

    二月乙巳,王闻贼首遁于闷海口,出鲁江口,与左副将军会兵,下胶水县。贼闻大军至,又远遁大安海口。王谓左副将军曰:“贼闻大军来,不敢敌,故潜遁他所,以观我动静。我若回军交州,留兵于咸关两岸,[14]留战船守备,彼必出闷海口以袭我。我俟其出,水陆并击之,贼必成擒。”三月癸酉,大军回交州。甲午,贼果犯咸关。报至。己酉,[15]王与左副将军合兵,水陆并进。贼以海船横截江中,而以战船划船两岸齐进,既而登岸植木为栅。王乘其栅之未备,亲督精锐攻之。都督柳升等亦率舟师来奋击,贼遂大败。富良江水为之赤,积尸数十里。右参将云阳伯乘势长驱,直抵闷海口。黎贼父子闻败,乘船远遁于灵源。王谕诸将,宜乘破竹之势,追剿殄灭。乃回军交州,留左参将镇守[16]备御黄江等处。

    四月乙亥,王与左副将军统军由清化府倍道兼进。[17]调柳升、鲁麟、土官莫邃等,分领战船,由水路穷追。戊寅,舟师至清化之磊江。贼众聚船以拒,升等击败之,斩首万馀级。五月丁卯,王至演州,柳升等舟师来会。途中降者相继,询知黎贼父子遁于义安府之深江,王议与左副将军兵从陆路,柳升等率舟师由水路追贼。壬申,大军至义安府土油县。王从举厥江东路,左副将军从举厥江西路进兵。两军俱至盘石县下营。甲戌,柳升率舟师至奇罗海口,与贼战,大败之,获贼船三百艘。馀船分散,贼首濳窜草野。乙亥,升所领军士王柴胡等七人擒贼伪上皇黎季𤛆,黄中所领军士李保保等十人获伪卫国大王黎澄。丙子,莫邃下土人武如卿五人获伪国主黎苍及其伪太子芮于高望山。凡黎氏亲属俘获无遗,安南地悉平。所得府、州四十八,县一百十六,[18]户三百十二万五百,象、马、牛、羊、舟、粮、器械无算。遣都督柳升等献俘阙下,露布以闻。

    先是,王等受命时诏,令求陈氏子孙立之。至是平定,王遍访国中官吏耆老人等,咸称:“黎贼于己卯年杀光泰王颙,立其子𮨚而杀之,遂篡其国。前后杀其近属五十馀人,及其远族又千馀人。血属尽绝,无可继立者。请依汉、唐故事,立郡县如内地,以复古。”王䟽以闻,上从其请。乃于其地立交趾等处承宣布政使司、都指挥使司、按察司,[19]分其地为十七府、四十七州、一百五十七县。据其要害,设卫十一,守御千户所三。又于交、广分界处如潼关卫例,设丘温卫,及坡垒、隘留二守御所,军隶广西,民属交趾,以相制驭。

    是岁大诏天下,以平安南复古郡县之故,[20]并敕有司,为陈王赠谥。凡其宗亲为贼所害者,各赠以官。又为之建祠立碑,葺坟墓,禁樵采,各给户三十。凡黎贼苛政暴敛,悉皆除之。擢用贤能,优礼耆老,赈恤穷独,革去夷俗,以复华风。使秦、汉以来之土宇陷于夷狄者四百四十六年一旦复入中国版图,诏布天下。文武群臣、亲王藩服咸上表称贺。

    六年春,班师入朝。秋七月,策功行赏进,封王英国公,西平侯黔国公,清远伯王友进侯爵,都督柳升陞安远伯,馀擢官增禄有差。赐王诰劵、玉带、金帛,命子孙世袭,加禄米三千石。既大宴,上亲制〈平安南歌〉以褒嘉之。

    是年冬,安南馀孽𥳑定作乱。定自称陈姓。本前陈官,先已降附,既而遁于义安府,与其党邓悉、邓镕、阮师、陈希葛等谋反,[21]伪称日南王。既而僣号大越,称兴庆年号。朝命黔国公、征夷将军从云南往征之。久不能遏绝,廷议谓非王不可。

    七年正月,乃命王佩征虏副将军印,往共剿之。王以四月至南宁会兵,五月入境。王躬督战舰,破孔目栅,再破咸子关,斩俘无数。贼退保黄江,乘胜击之于太平海口,贼窜义安茶偈江。冬十二月,[22]师至清化。越四日,生擒𥳑定于吉利栅之山,并其党陈希葛等,轞送京师。

    明年二月,王还朝。上嘉劳之。未几𥳑定馀党陈季扩复啸聚,僣称重光年号。季扩乃𥳑定从予。𥳑定为阮师等所废,而立季扩。定败濳远窜,闻王班师,复与陈景异等同反。

    九年春正月,复授王前印,往督师征之。夏五月,师次东关。六月,进兵。贼闻王至,以石填神头海口,三十丈许设拒木以抗。王督将士悉起其石,以通舟楫。贼惧,立堡常月江。王戒众曰:“此堡不足攻。其山南险阻,彼必设伏以捷我。”乃使骁将率土兵摉山,果得其伏者,斩之,遂夺其堡。贼遂远遁,王随所至而追之,贼或聚或散,竟莫得其要领。

    时关以东群盗蜂起,所完者交州一城耳。葢新设州县军卫太多,交人久外声教,乐宽纵,不堪官吏将卒之扰,往往思其旧俗。一闻贼起,相扇以动,贼酋所至,辄为之供亿隐蔽。以故贼溃复聚。朝廷屡下诏招抚之,授季扩以布政使。[23]彼欲受命,制于其党,服而复叛,伪称王孙以复陈氏为辞。大军至,则深入山海避之,军退复出,用是官军不能成功。

    王既莅军,始大明赏罚。而诸将疲于奔走,往往因循玩寇。都督黄中不用命,王以军法从事,由是人人知惧,不敢辞难避险。是时,贼恃荷花海险,谓我师不能渡,于日丽海口立堡以守。王率舟师自奇罗海口洋过荷花海口,直抵日丽贼,焚堡而遁。至茶偈江,连进兵破之。贼惊曰:“天兵飞来也!”遂大溃。夺其化口城,谍知贼悉众守爱子江,复追至其境。贼伏巨象数十以为前敌,[24]列人马于后,尽力以抗我师。王戒将校曰:“擒贼在此一举,机不可失。”乃鞭马先进,象伏突起,王一箭落其象奴,再箭中其象鼻,象叫号退走,自蹂其众。乘势击之,斩艾僵仆,填满山涧贼,散遁暹蛮等处。王部分将领随处摉捕。[25]至暹蛮、蒲干等栅,[26]山径崎岖,林麓阴翳,马不能前。王乃下马徒步,履险兼程趋之。士卒不能从,惟将校百馀人仅属。与贼遇,杀数千人。贼首陈季扩曁其妻子皆就擒,时十一年冬也。

    明年,班师还京。自王出师,至是首尾逾三年,始获首虏。说者谓王此役较之前平定之功为难云。

    十三年四月,朝命佩征夷将军印,充总兵官,往镇交趾。又有平陈月胡之功。十五年,上以王久劳于外,诏还京师。

    王以正统己巳没于王事,至是三十有七年矣。[27]嗣子太子太傅、[28]袭封英国公懋,出其家阍者福住所录王平安南时前后所上奏启见示,[29]属予次第之。予因参考交趾郡志所载露布榜文,及胡文穆公奉敕作《平安南碑》,[30]杨文贞公撰《东平武烈王及定远忠敬王神道碑》,附以所闻,以为此录云。

    大明弘治元年龙集戊申春二月初吉,赐进士第、资善大夫、礼部尚书掌詹事府事、国史副总裁、前翰林学士、国子祭酒、经筵官琼山丘浚撰。

    校勘记

    1. “陈氏天平始从老挝遁至京”,“天平”原作“添平”,据清借月山房汇钞本、明史卷三二一外国传改。下文照改,不再出校。
    2. “遣使者以兵五千人送天平归”,“千”原作“十”,据明纪录汇编本、清借月山房汇钞本改。
    3. “统两京畿荆湖闽浙广东西之军”,“浙广东西”原作“两广”,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胜朝遗事本补改。
    4. “行部尚书黄福”,“行部”原作“刑部”,据《明史》卷一五四黄福传、卷一一七七卿年表及太宗实录卷三四永乐三年四月癸未条改。按其时刑部尚书为吕震,黄福已改行部尚书。
    5. “乙酉”,“乙”原作“巳”,据明纪录汇编本、清借月山房汇钞本改。
    6. “及朝廷使送之”,“廷”原作“命”,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借月山房汇钞本改。
    7. “尔等宜奉承圣天子德意”,原脱“德”字,据明纪录汇编本、清借月山房汇钞本补。
    8. “斩首八十馀级”,“八”字原作“六”,据明纪录汇编本、清胜朝遗事本改。
    9. “先遣鹰扬将军方政游击将军王恕等”,“先”字下原衍“所”字,据明纪录汇编本、清借月山房汇钞本删。
    10. “连桥接舰七百馀里”,“据”原作“涧”,据明纪录汇编本、清借月山房汇钞本改。
    11. “贼聚众屯守水陆者”,原脱“众”字,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明今献汇言本补。
    12. “乃遣朱荣等于下流八十里嘉林置舡筏”,“八十”原作“十八”,据明纪录汇编本、清借月山房汇钞本改。
    13. “蛮人绵薄不耐苦”,“苦”原误为“若”,据明纪录汇编本、清借月山房汇钞本改。
    14. “留兵于咸子关两岸”,“子”原作“水”,据明纪录汇编本、《明史》卷三二一改。下文照改,不再出校。
    15. “己酉”,“己”原作“乙”,据明纪录汇编本、清借月山房汇钞本改。
    16. “留左参将守镇”,“左”原作“右”,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胜朝遗事本改。
    17. “王与左副将军统军由清化府倍道兼进”,“左”原作“右”,据明今献汇言本、清借月山房汇钞本改。
    18. “县一百八十六”,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明纪录汇编本、清胜朝遗事本皆作“县一百六十六”。又《明史》卷一五四张辅传作“一百八十”。
    19. “乃于其地立交阯等处承宣布政使司……”,原脱“立”字,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借月山房汇钞本补。
    20. “以平安南复古郡县之故”,原脱“南”字,据明纪录汇编本、清胜朝遗事本补。
    21. “与其党邓悉邓镕阮师陈希葛等谋反” ,“阮师”原作“阮帅”,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明今献汇言本、清胜朝遗事本及本录下文改。按《明史》卷三二一取“阮帅”说,存疑。
    22. “冬十二月”,原脱“二”字,据明纪录汇编本、清胜朝遗事本补。
    23. “授季扩以布政使”,原脱“季扩”二字,据明纪录汇编本、清胜朝遗事本补。
    24. “贼伏巨象数十以为前敌”,“伏”原作“复”,据明纪录汇编本、清借月山房汇钞本改。
    25. “王部分将领”,“部”原作“韶”,据明纪录汇编本、清胜朝遗事本改。
    26. “至暹蛮蒲干等栅”,“干”原作“馀”,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借月山房汇钞本改。
    27. “于王事至是三十有七年矣”,“三十有七”原作“四十”,据明纪录汇编本、清借月山房汇钞本改。
    28. “嗣子太子太傅”,此句原作“嗣子太傅兼太子太师”,据明今献汇言本、清胜朝遗事本删改。
    29. “懋出其家阍者福住……”,“阍”原作“阉”,据明纪录汇编本、清借月山房汇钞本改。
    30. “及胡文穆公奉敕作平安南碑”,“胡文穆”原作“明文移”,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明今献汇言本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