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幼新书/4 中华文库
卷第四(形初保者)凡二十二门
小儿胎教第一
《圣济经》原化篇·扶真翼正章曰∶泥在钧,金在熔,惟陶冶所成。子之在母,岂无待而然耶?盖专精孕气,大钧赋形,有人之形,不能无人之情。彼其视听言动,好憎欲恶,虽冥于隐默之中,而美恶特未定也。善母道者,引而发之。若为之训迪,若为之挑达,彼将因物而迁,因形而革。有不期然而然者,故示以贤人君子,使之知所以好德,示以礼法度数,使之知所以制心。扬之以声音之和,则若琴瑟钟鼓者,欲其厌足于耳。作之以刚毅之气,则若犀象军旅者,欲其感动于目。观圭璧珠玉则取。夫阴阳之至精,诵诗书箴诫则取。夫言语之至正,以至调心神,和情性,戒喜怒,节嗜欲,是皆因物随感,有益于得者也。若乃人有残废,物有丑恶,鸟兽之有毒怪者,则欲其勿见。若形有不全,割有不正,味有异常者,则欲其勿食。是又防闲忌慎,无所不用其至,夫其在母也如此。则居然而生明智,面忠浓端庄而好德,美好而寿考,无足怪矣!是谓外象而内感也。昔大任之妊文王,目不视恶色,耳不听淫声,口不出傲言,而世传胎教者以此。《圣惠》论曰∶至精才遇,一气方凝,始受胞胎,渐成形质。子在胎内,随母听闻,所以圣贤传乎胎教。凡妊娠之后,才及月余,则须行坐端严,性情和乐,常处静室,多听美言。令人讲读诗书,陈说礼乐,玩弄珠玉,按习丝篁。耳不入其非言,目不观于恶事,如此则男女福寿,敦浓忠孝自全。若亏此仪,则男女或多野狼戾及寿不长。斯乃圣人胎教之道。为人父母,可不行乎。
小儿初生将护法第二
《圣济经》慈幼篇·保卫鞠育章曰∶五行孕秀,有春夏秋冬异宜者,五形有殊相也。阴阳委和,有筋骨气血不同者,五态有殊气也。夫始生而蒙冲和均,禀五行阴阳形态潜异。盖母气胎育,有盛衰虚实,其在子也,因有刚柔勇怯之异。是以婴儿初举,污秽欲其荡涤,不足欲其辅翼,冲和欲其保全。如恶血未纳,拭以绵指,吞而在胸膈者,吐以甘草。入而在腹中者,利以黄连、汞粉。皆所以革污秽也。啼声不发,呵脐以温之,甚者灸以攻之,皆所以助不足也。卫颅囟之天,杜风池之邪,浴之以通血脉,哺之以助谷神,皆所以养冲和也。三者保子之常法。然同为吐利,而吐利有轻重。同为灸 ,而灸 有多寡。或先吐利,必使污秽毕除。或先灸 ,必使疾 不作。然后真气自育。彼其缓急先后之序,随时变通,不可泥于一曲也。前世之书,执小儿气盛之论者,不知阳中有阴而专于吐利。执河北关中地寒之论者,不知南北之异而专于灸 。或以谓六岁为儿,而婴孺之病无承据,不知荣卫血气有生皆全也。或以谓小儿脉候多端,与老壮有殊,不知脏腑呼吸有形皆同也。通识之士,必察刚柔勇怯之所以异,视其污秽,无惮于吐利。视其虚弱,无惮于灸 。审乎五形,适以寒温之宜。审乎五态,导以阴阳之平。病之轻重缓急,随证以治之,不必蔽于难治也。脉之长短迟速。因形以别之,不必拘于至数也。明乎此,则慈幼之道其庶乎!
《巢氏病源》∶小儿始生,肌肤未成,不可暖衣,暖衣则令筋骨缓弱。宜时见风日,若都不见风日,则令肌肤脆软,便易损伤。皆当以故絮着衣、莫用新绵也。天和暖无风之时,令母将抱日中嬉戏,数见风日则血凝气刚,肌肉硬密,堪耐风寒,不致疾病。若常藏在帏帐之内,重衣温暖,譬如阴地之草木,不见风日,软脆不任风寒。又当薄衣,薄衣之法,当从秋习之,不可以春夏卒减其衣,不则令中风寒。从秋习之,以渐稍寒,如此则必耐寒,冬月但当着两薄襦一复裳耳。非不忍见其寒适当佳耳,爱而暖之适所以害也。又当消息无令汗出,汗出则致虚损,便受风寒。昼夜寤寐,皆当慎之。其饮食哺乳不能无痰癖,常当节适乳哺。若微不进,切当将护之。凡不能进乳哺,则宜下之,如此则终不致寒热也。又小儿始生,生气尚盛,无有虚劳,微恶则须下之。所损不足言,及其愈病则致深益。若不时下则成大疾,疾成则难治矣。其冬月下之难将护,然有疾者不可不下。夏月下之后,腹中常当小胀满,故当节哺乳将护之。数日间又哺,哺之当令多少有常剂。儿稍大,食哺亦当稍增。若减少者,此是腹中已有小不调也,盒饭微将药,勿复哺之。但当乳之,甚者十许日,轻者五、六日,自当如常。若都不肯食哺,而但饮乳者,此是有癖,为疾重,要当下之。不可不下,不下则致寒热,或吐而发痫,或致下痢,此皆病重,不早下之所为也,则难治。先治其轻时,儿不耗损而病速除矣。小儿所以少病痫者,其母怀娠时时劳役,运动骨血则气强,胎养盛故也。若侍御多,血气微,胎养弱,则儿软脆易伤,故多病痫。儿皆须着帽,项衣取燥,菊花为枕枕之。儿母乳儿三时摸儿项风池,若壮热者,即须熨,使微汗。微汗不瘥,便灸两风池及背第三椎、第五椎、第七椎、第九椎两边各二壮,与风池凡为十壮。一岁儿七壮,儿大者以意节度,增壮数可至三十壮。惟风池特令多,十岁以上可百壮。小儿常须慎护风池。谚云∶戒养小儿,慎护风池。风池在颈项筋两辕之边,有病乃治之。疾微,慎不欲妄针灸,亦不用辄吐下。(《圣惠》乃云∶立夏后疾,慎不欲妄针灸,亦不欲辄吐下。)所以然者,针灸伤经络,吐下动腑脏故也。但当以除热汤浴之,除热散粉之,除热赤膏摩之,又以脐中膏涂之,令儿在凉处。勿禁水浆,常以新水洗。新生无疾,慎不可逆针灸。逆针灸则忍痛动经脉,因喜成痫。河洛间土地多寒,儿喜病痉。其俗生儿三日,喜逆灸以防之,又灸颊以防噤。有噤者,舌下脉急,牙车筋急。其土地寒,皆决舌下去血,灸颊以治噤。江东地温,无此疾。古方既传有逆针灸之法,今人不详南北之殊,便按方用之,多害于小儿。是以田舍小儿,任自然皆得无此天。又云∶春夏决定不得下,小儿所以尔者,小儿腑脏之气软弱,易虚易实。下则下焦必虚益,上焦则热,热则增痰,痰则成病,自非当病不可不下也。(《千金翼》、《圣惠》及诸家方书皆以此为宗本,其议论略,有不同者皆见于后。)
《千金》论∶生儿宜用其父故衣裹之,生女宜以其母故衣,皆勿用新帛为善。(《圣惠》云∶新绫绢衣。)
不可令衣过浓。(《千金翼》又于浓字下有一热字。)令儿伤皮肤,害血脉,发杂疮而黄。儿衣绵帛特忌浓热,慎之慎之。
《圣惠》论∶凡小儿一期之内,造儿衣裳,皆须用故绵及故帛为之,不得以绵衣盖于头面。冬天可以HT 衣盖头,夏日宜用单衣,皆不得着面,及乳母口鼻吹着儿囟。凡绵衣不得太浓及用新绵,令儿壮热,或即发痫,特宜慎之也。
《圣惠》论∶凡儿匍匐以后。逢物即吃,奶母虽至细意,必亦不能尽觉。春夏必饮滞水冷物,至秋初便皆疾作。初则多啼不食,或好伏地,面色青黄,或时腹痛,既不解说,惟反拗多啼。或逢水浆便吃,不可制止。或睡中惊啼,或大便秘涩。常人惟知与红雪钩藤饮子,此二药终日在口,然自不见其效。况腹中滞结已多,冷热冲击颇久,二药何能排去?所以得秋气风吹着背心脚心,便成疟痢。庸医与冷药则伤滑不禁,与涩药则气壅不行。伤损脏腑,益令不食,遂使虚热冲上,面黄发焦,滞恶在内,手足如火,自然风水横溢,四肢便肿。如此将养,十无一存。但每经春夏,不问有病无病,便须与四味饮子,多不三、四剂,即康强也。(葛氏《肘后》同,方见温壮门。)
《婴孺》论∶凡儿所以风者,衣暖汗出,风因而入也。
张涣论∶婴儿生后两盈月,即目瞳子成,能笑识人。乳母不得令生人抱之,及不令见非常之物。百 任脉生,能反复,乳母当存节喜怒,适其寒温。半 尻骨已成,乳母当教儿学坐。二百日外掌骨成,乳母当教儿地上匍匐。三百日膑骨成,乳母当教儿独立。周 膝骨已成,乳母当教儿行步。上件并是定法,盖世之人不能如法存节,往往抱儿过时,损伤筋骨,切宜慎之为吉。
张涣论∶婴儿冬月,但当着夹衣及衲衣之类,极寒即渐加以旧绵。人家多爱子,乃以绵衣过浓,适所以为害也。
张涣论∶婴儿须看禀受,南北之殊,用药盖地土寒温不同,此古人之最为慎也。
《婴童宝鉴》论∶孩子春勿覆顶裹足,致阳气亡出,故多发热。衣物夜露,多生天 。三岁之中,勿太饱,勿太肌,卧须覆肚,食须饮水浆。若能如此者,则子少患而无夭伤矣。
《万全方》论∶田舍妇人产育,皆不知小儿初生将护之法,所养有绝无他疾者。譬之凡草凡木生于深山大泽之中,容易合抱。至于奇材异果,纵加倍壅,间有不秀实者,此岂贵贱之理有异哉?盖天之于物,出于自然。
古人亦云∶小儿始生,肌肉未成,不可暖衣,即令筋骨缓弱。宜见风日,若都不见风日,即令肌肤脆软,便易伤损。皆以絮着衣,内勿用新绵。天气和暖无风之时,令乳母抱儿日中嬉戏,数见风日,即血凝气刚,肌肉硬密,堪耐风寒。以田舍小儿较之,此说尤长。
《颅囟经》治小儿初生日与平和饮子人参 茯苓 甘草(炙) 升麻(以上各一分)
上以水一白盏,煎至一合半。已来时时与之,乳母忌油腻。盈月及百 已来加之。临时冷,加白术,热加硝,各半钱。
《海药》按∶《仙传》小儿方上烧降真香,或引鹤降,蘸星辰烧此香,甚为第一度 烧之,功力极验。小儿带之能辟邪恶之气也。
《别说》小儿方上柳絮贴灸疮良、飞入浴水,于阴暗处为浮萍,尝以器盛水置絮其中,数日覆之。即或又多积,可以捍作毡,以代羊毛,极柔软,宜与小儿卧益佳,以性凉也。
《本草》小儿方上白油麻与乳母食,其孩子永不病生。若久热,可作饮汁服之。停久者,发霍乱客食,抽人肌肉。
《秘要指迷》∶婴儿初生三日,乃令母服顺气药及煎人参汤方。
上用人参、甘草煎汤与母服,随奶乳下与婴儿饮,先洗尽胎肠恶物。如母服药乃须温暖,味不可冷热相反,则令儿有病生。又凡婴儿初生,尝以句气汤散服一匕,日外但服无虑。
《千金》灸法∶凡新生儿七日以上,周年以还,灸不过七壮,炷如雀屎大。
择乳母法第三
(下乳、吹奶附)
《千金》论∶乳母者,其血气为乳汁也。五情善恶,悉是血气所生也。其乳儿者,皆宜慎于喜怒,夫乳母形色所宜,其候甚多,不可求备。但取不胡臭、瘿 、气嗽、 疥、痴癃、白秃、 疡、沈唇、耳聋、 鼻、癫痫无此等疾者,便可饮儿也。师见其故灸瘢,便知其先疾之源也。
《千金》治乳无汁方。
石钟乳(四两) 漏芦(三两) 通草 栝蒌根(各五两) 甘草(二两炙。一方不用)
上五味 咀,以水一斗,煮取三升,分三服。一云∶用栝蒌实一枚。
《千金》又方
右母猪蹄一具粗切,以水二斗煮熟,得五、六升,汁饮之。不出更作。
《千金》又方
猪蹄(二枚,熟炙,槌碎) 通草(八两,细切)
上二味,以清酒一斗浸之,稍稍饮尽,不出更作。(《外台》∶猪蹄不炙,以水一斗,煮取四升,入酒四升更煮,饮之佳)
《千金》又方
上栝蒌根切一升,酒四升煮三沸,去滓,分三服。
《千金》又方
上栝蒌取子,尚青色大者一枚,熟捣,以白酒一斗,煮取四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黄色小者,用二枚亦好。
《千金》又方
石钟乳 通草(各一两) 漏芦(半两) 桂心 甘草(炙) 栝蒌根(各六铢)
上六味治下筛,酒服方寸匕,日三,最验。
《千金》又方
石钟乳 漏芦(各二两)
上二味治下筛,饮服方寸匕,即下。
《千金》又方
上烧鲤鱼头末,酒服三指撮。
《千金》又方
上烧死鼠作屑,酒服方寸匕,日三立下。勿令知。
《千金》又方
上用土瓜根治下筛,服半钱匕,日三。乳如流水。
《千金翼》治妇人乳无汁钟乳汤方
钟乳 白石脂 硝石(各一分) 通草 生桔梗(各二分)
上五味 咀,以水五升,煮三上三下,余一升,去滓,内硝石烊,绞,服无多少。若小儿不能乳,大人嗍之。
《千金翼》治妇人乳无汁漏芦汤方
漏芦 通草(各二两) 钟乳(一两) 黍米(一升)
上四味 咀,黍米宿渍,揩挞取汁(三升,煮药三沸,去滓饮之,日三服。
《千金翼》治妇人下乳汁鲫鱼汤方
鲫鱼(长七寸) 猪肪(半斤) 漏芦 钟乳(各二两)
上四味 咀,药切,猪肪、鱼不须洗,清酒一斗二升合煮,鱼熟药成,去滓,适寒温,分五服即乳下,良。饮其间相去须臾一饮,令药力相及。
《千金翼》又方
通草 钟乳 栝蒌实 漏芦(各三两)
上四味 咀,以水一斗,煮取三升,去滓,饮一升,日三服。
《千金翼》又方
通草 钟乳(各四两)
上二味切,以酒五升渍一宿,明旦煮沸,去滓,服一升,日三服。夏冷服,冬温服之。
《千金翼》又方
上用石膏四两,碎,以水二升煮三沸,稍稍服,一日令尽。
《千金翼》又方
上用鬼箭五两,切,以水六升,煮取四升,一服八合,日三服。亦可烧灰,水服方寸匕。
《千金翼》治妇人乳无汁。鼠肉 方
鼠肉(五两) 羊肉(四两) 獐肉(半斤)
上三味作 ,勿令疾者知之。
《千金翼》治妇人产后下乳。鲍鱼大麻子羹方
饱鱼肉(三斤) 麻子仁(一升)
上二味,与盐、豉、葱作羹,任意食之。
《千金翼》又方
通草 钟乳
上二味等分,捣,筛作面。粥服方寸匕,日三服。百日后,可兼养两儿。通草横心白者是,勿取羊桃根、色黄者无益。
《千金翼》又方
麦门冬(去心) 钟乳 栝蒌 理石
上四味等分,捣、筛。空腹酒服方寸匕,日三服。
《千金翼》又方
漏芦(三分) 钟乳 栝蒌根(各五分) 蛴螬(三合)
上四味捣、筛。先食糖水,服方寸匕,日三服。
《千金翼》方
栝蒌根(三两) 钟乳(四两) 漏芦 滑石 通草(各二两) 白头翁(一两)
上六味捣、筛为散。酒服方寸匕,日再服。
《千金翼》又方
钟乳 通草(各五分) 云母(二两半) 甘草(一两,炙) 屋上败草(二把,烧作灰)
上五味捣,筛为散。食后,以温漏芦水服方寸匕,日三服,乳下为度。
《千金翼》又方
麦门冬(去心) 钟乳 通草 理石 干地黄 土瓜根 蛴螬(并等分)
七味捣,筛为散。食后酒服方寸匕,日三服。
《张氏家传》通奶方
上以木通为散,葱酒调下。
《张氏家传》黄金散治妇人一切奶疾。中年者为胃虚血衰所致。年少者多因产后卧失将息,喜怒,食物所致。
或因小儿食乳吹咂,令痛痒无时,未破者曰痈,既破者曰漏,甚非小疾。若误用药,便成大患,急须治之方。
上用陈橘皮不以多少,汤浸,洗拣净,用黄明者于新瓦上慢慢磨去白,令薄,后用水净洗,沥干切细,用麦麸拌和,入铫子内炒。火须文武火,候香熟黄色,于地上摊出火毒,筛去麸,碾为细末,入好麝香少许,以薄纸裹于男子怀中,贴一复时,童男尤佳。每服二钱至三钱,无灰酒调下。就患处一壁卧,令睡良久,再一服。候燥痒生瘾疹便散破者,便合极患者,不过三服。
乳儿法第四
《颅囟经》∶孩子或夏中热时,因乳母沐浴多使冷水,奶得冷气,血脉皆伏,见孩子气未定便与奶,使孩子多胃毒及赤白两般恶痢,此乃是奶母之过也。凡浴后可令定息良久,候气定熟揉与之,即令无患。
《千金》论∶凡乳儿不欲太饱,饱则呕吐,每候儿吐者,乳太饱也。以空乳乳之即消,日四乳儿。若脐未愈,乳儿太饱,令风中脐也。夏不去热乳,令儿呕逆。冬不去寒乳,令儿咳痢。母新房以乳儿,令儿羸瘦,交胫不能行。母有热以乳儿,(《千金翼》云∶母患热以乳儿。)令变黄不能食。母怒以乳儿,令喜惊发气疝,又令上气癫狂。母新吐下以乳儿,令虚羸。母醉以乳儿,令身热腹满。凡乳母乳儿,当先极 ,散其热气,勿令汁奔出令儿噎,辄夺其乳,令得息息,已复乳之。如是十返五返,视儿饥饱节度,知一日中几乳而足以为常,又常捉去宿乳。儿若卧,乳母当以臂枕之,令乳与儿头平乃乳之,令儿不噎。母欲寐则夺其乳,恐填口鼻,又不知饥饱也。
《圣惠》论∶凡为乳母,皆有节度。如不禁忌,即令孩子百病并生。如是自晓摄调,可致孩子无疾长寿。是以春夏切不得冲热哺孩子,必发热疳并呕逆。秋冬勿以冷乳哺孩子,必令腹胀羸瘦。乳母嗔怒次不得哺孩子,必患狂邪。乳母醉后,不得哺孩子,必患惊痫、天 、急风等病。如母有娠,不得哺孩子,必患胎黄及脊疳。
乳母有疾,不得哺孩子,必患癫痫风病。乳母吐后,不得哺孩子,必令呕逆羸瘦。乳母伤饱,不得哺孩子,必致多热喘急。(诸书并取此三书以为说,别无异论。)
《婴孺》云∶凡儿生一日至七日,取乳一合,分作三服。二十日至三十日,以三合为三服。生八日至十五日,取一合半为三服。生三十日至四十日,以至五合为三服。生十六日至二十日,取二合为三服。四十日以上,方法准此为率,节级加减。
《婴童宝鉴》云∶凡乳母饮酒淫餐,勿饲儿乳,令发霍不治。
钱乙乌药散治乳母冷热不和,及心腹时痛,或水泻、或乳不好。
天台乌药 香附子(破,用白者) 高良姜 赤芍药(各等分)
上为末。每服一大钱,水一盏,同煎六分温服。如心腹疼痛,入酒煎。水泻,米饮调下,无时。
《庄氏家传》治乳母体热,令小儿黄瘦。姜黄散方
姜黄 人参(去芦头) 陈橘皮
上件等分为粗末。每服一钱,水一盏,煎至六分,去滓温服,日只一服。
乳母杂忌慎法第五
《圣济经》慈幼篇·乳哺襁褓章曰∶人之初生,胃气未固,肤革未成,乳饮易伤,风邪易入。乳哺欲其有节,襁褓欲其有宜,则达其饥饱,察其强弱,适其 薄,循其寒燠者,盖有道矣。是以论乳者,夏不欲热,热则致呕逆。冬不欲寒,寒则致咳痢。母不欲怒,怒则令上气癫狂。母不欲醉,醉则令身热腹满。母方吐下而乳,则致虚羸。母有积热而乳,则变黄不能食。新房而乳,则瘦悴交胫不能行。论襁褓者,衣欲旧帛,绵欲故絮,非惟恶于新燠也,亦资父母之余气,以致养焉。重衣温浓,帏帐周密,则减损之。苟为不然,伤皮肤,害血脉,疮疡发黄,是生多疾,皆不可不察也。然论乳者,又有用哺之法,盖哺所以赖谷气也。始生三日用饮,过三日用哺,哺之多少,量日以为则,如是则五脏得所养而胃气壮矣。论襁褓者,又有去寒就温之法,方大和无风之时,携持保抱嬉戏日中,如是则血凝气刚,骨骼成就。观夫阴地草木,以其不历风日,故盛夏柔脆,未秋摇落而鲜克有立,况于人乎!圣人论∶食饮有节,起居有常。矧婴儿者,其肉脆,其血少,其气弱,乳哺襁褓,庸可忽诸。
《颅囟经》∶师巫烧钱,乳母须预祝之。勿令着水喷儿,皆令惊热入心,转成患害,切细慎之。
《葛氏肘后》∶小儿新生十岁,衣被不可露,慎之慎之。大方具说其事,畏鸟获,鸟取儿。
《圣惠》论∶乳母忌食诸豆及酱、热面、韭、蒜、萝卜等。可与宿煮羊肉、鹿肉、野鸡,雁、鸭、鲫鱼、葱、薤、蔓菁、莴苣、菠 、青麦、 达、冬瓜等食。若儿患疳,即不得食羊肉及鱼,又不得油腻手 裹及抱儿,又不得以火灸襁褓,热时便与儿者,令孩子染热病,始终须慎。大底冬中切宜戒之。若天大寒,以火灸衣被,且抛向地上良久,热 之冷热得所,即与孩子 之无妨。如乳母有夫,不能谨卓者,切须防备。傥新有过犯,气息未定,便即乳儿者,必能杀儿。未盈月内,所驱使人,亦不得令有所犯到于儿前,恶气触儿,儿若得疾,必难救疗也。
哺儿法第六
《葛氏肘后》∶小儿新生三日,应开腹助谷神。碎米浓作汁,饮如奶酪,与儿大豆许数令咽之,频与三豆许,三、七日可与哺,慎不得取。次与杂药红雪少少得也。(《千金》亦有此说。又云∶止日三与之,满七日,可与哺也。)
《千金》云∶儿生十日始哺如枣核,二十日倍之,五十日如弹丸,(《圣惠》云∶二十日。)百日如枣,若乳汁少,不得从此法,当用意小增之。若二十日而哺者,令儿无疾。儿哺早者,儿不胜谷气,令生病,头面身体喜生疮,愈而复发,令儿 弱难养。三十日后,虽哺勿多。若不嗜食,勿强与之。强与之不消,复生疾病。哺乳不进者,腹中皆有痰癖也。当以四物紫丸微下之。(方见变蒸门。)节哺乳,数日便自愈。小儿微寒热,亦当尔利之,要当下之,然后乃瘥。
《千金翼》∶凡小儿不能哺乳,当服紫丸下之。
《千金翼》∶小儿生满三十日,乃当哺之。若早哺之,儿不胜谷气,令儿多肉耗。
姚和众云∶小儿初生七日,助谷神以导达肠胃,研粟米煮粥饮,浓薄如乳,每日研与半粟谷。
《婴孺》论云∶婴儿二十日乃哺,令儿无病。儿早哺而多头面身体生疮,愈则复发,令儿 弱难养也。又孙氏《翼》云∶生满三日,乃当哺。若不胜谷气,令儿病。若不嗜食,勿强与之。与之则不消,成病而乳不进,令腹中有痰癖也。当以四物双丸微下之即乳。数日自愈。
《婴童宝鉴》云∶小儿五十日可哺,哺如枣核许。百日加之如弹丸,早晚二哺,其后莫抱于檐下,澡浴当风解衣,哭未断而乳,胃冷而哺。又不可在神佛前及驴马之畔,各房异户之亲,诸色物器并不可触犯,切宜慎之。
犯之即害子性命,乃为惊痫。经云∶未三岁勿食鸡肉,子腹中生虫。
钱乙云∶小儿多因爱惜过当,往三两岁犹未与饮食,致脾胃虚弱,平生多病。自半年以后,宜煎陈米稀粥,取粥面时时与之。十月以后,渐与稠粥烂饭,以助中气,自然易养少病。惟忌生冷、油腻、甜物等。
初哺日第七
《外台》∶崔氏初哺儿良日∶以平定成日大吉,其哺不得令咸。
《外台》∶崔氏又方∶寅、丑、辰、巳、酉日良。
《外台》∶崔氏又方∶男戊、己日不得哺,女丙、丁日不得哺。
《婴孺》∶哺儿初吉日∶壬寅、壬辰、己酉日吉。
浴儿法第八
《千金》论∶凡浴小儿,汤极须令冷热调和。冷热失所令儿惊,亦致五脏疾也。凡儿冬不可久浴,浴久则伤寒,夏不可久浴,浴久则伤热。数浴背冷则发痫,若不浴又令儿毛落。新生浴儿者,以猪胆一枚,取汁投汤中以浴儿,终身不患疮疥,勿以杂水浴之。儿生三日,宜用桃根汤浴。桃根、李根、梅根各三两,枝亦得。 咀之,以水三斗煮二十沸,去滓,浴儿良。去不祥,令儿终身无疮疥。治小儿惊辟恶气,以金虎汤浴。金一斤,虎头骨一枚,以水三斗煮为汤浴,但须浴即煮用之。
《外台》∶崔氏又浴儿虎头骨汤,主辟除恶气兼令儿不惊,不患诸疮疥方。
虎头骨(五大两,无头,身骨,亦得碎) 苦参(四两) 白芷(三两。《婴孺集》以为五两)
上三味切,以水一斗煮为汤,内猪胆汁少许,适寒温以浴儿良。
《本草注》主小儿身热,食不生肌方。
上楮叶可作浴汤,又主恶疮生肉。
《简要济众》新生小儿浴方。
上以益母草一大把,锉,水一斗,煎十沸,温浴而不生疮疥。(益母草,茺蔚苗也,俗名郁臭。)
《子母秘录》小儿辟恶气。
上以水煮虎皮骨汤,浴儿数数作。
《食疗方》∶小儿初生,取虎骨煎汤浴,其孩子长大无病。
《斗门方》浴小儿胎秽。
白僵蚕 黑牵牛 细辛
上等分为末如澡豆,用之良。
《元和纪用经》庆浴吉庆法(谓三日、五日或七日洗儿也)当取寅、卯、酉日为大吉良,宜避壬、午、丁、未并凶,癸、巳亦凶。今不能合上三日者,但勿犯下三日凶恶之日,皆平安浴法。
《圣惠》治新生儿卒寒热,不能服药。宜用莽草汤浴方
莽草 丹参 蛇床子 桂心 菖蒲(各一两)
上件药锉碎,以水五斗,煮一、二十沸,去滓,适寒温以浴之,避风。
《圣惠》浴儿辟温恶气、疗百病,去皮肤沙粟方。
桃根 梅根 李根(各一把) 细辛 蛇床子(各一两)
上件药都锉,以水二斗,煎至一斗,澄滤,候冷暖得所,浴儿佳。
《圣惠》治小儿壮热浴方。
上以李子叶切半升,用水一斗,煎至七升,去滓,看冷暖得所浴之。
《圣惠》又方
白芷(二两) 苦参(三两)
上都锉,以水一斗,煎至七升,去滓,加少盐及少浆水浴之。浴了以粉摩之,即不畏风。又大引散诸风也。
《婴孺》治儿生一月至五月,乍寒乍热。柳枝汤浴方上以柳枝,不限多少,煮汤浴之。若渴,取冬瓜汁饮之。
《婴孺》凡常浴儿不疗病,只取桃柳心各七个,并水少许,清浆水、盐各少许,浴之大良。浴了以粉粉之,不怕风,又散气除邪。惟不用频浴,频浴引冷发痫。
《婴童宝鉴》诸小儿浴法。凡浴汤用猪胆则疮疥不生。用金银、虎头骨、麝香、丹砂煎汤则避恶气。客忤惊痫,用李叶、桃叶、楮叶、梅叶根等煎汤,则解体热温壮之患。
《婴童宝鉴》浴汤方。
金银 虎头骨 桃奴 丹砂 雄黄
上煎浴儿,退惊辟邪气。煎汤沐发,则令润黑无垢。
《婴童宝鉴》煎汤浴儿退热。
蒴 葱 胡麻叶 白芷 本 蛇床子
《婴童宝鉴》煎汤浴儿退风。
猪胆 苦参 防己 黄连 甘草 白芨 本 杉 柏 枫叶
《婴童宝鉴》煎汤浴儿治疮。
大麻仁 零陵香 丁香 桑椹 本
《庄氏家传》浴小儿五根汤
桃根 柳根 楝根 桑根 槐根
上等分锉,或各以枝亦得,加豉为汤浴儿妙。仍以光粉和蚌粉扑身,辟邪,吉。
《庄氏家传》云∶寻常浴汤煎熟,入少许清浆水、盐一捻。浴讫以粉磨,既不畏风,又引散诸药。
拭儿口法第九
《千金》论曰∶小儿初生,先以绵裹指,拭儿口中及舌上青泥恶血,此谓之玉衡。(一作衔。)若不急拭,啼声一发,即入腹成百病矣。《千金翼》云∶成痞病死。
《圣惠》论∶凡儿初饮乳后,以发缠指,沾清水点拭了,看齿根上有黄筋两条,便以苇刀子割断,点猪乳便瘥。
如儿口难开,但先点猪乳自开。
《小儿集验方》云∶小儿初生,每日以井华水或微温水,将洁净旧软帕子裹乳母手指,蘸水撩拭小儿口中,因而捺舌及两颊,令稍宽舒,即不生口噤、积热、风疾等病。京畿与山东人多能之,谓之捺儿口。拭毕,仍用少研细入麝者,干坯子胭脂涂口中,令儿美乳食。
《小儿集验方》云∶东平有一老妪,善与小儿拭口,使不生炼银。云∶小儿上下唇与齿断相连处,皆有一筋牵引,若上唇筋紧,即生上炼;下唇筋紧,即生下炼。上炼生疮满头,或生眉间,如有癣状。瘙痒不已,时复流出黄汁,汁至处又生疮。若下炼则起腰背,渐至四肢,亦如癣状,亦瘙痒黄汁不已。若疾盛不治,或头面上下相通,累年不较。又咬折,或成大疾。惟是每日早晨取温水一盏,令其乳母以故软洁净帕子包手第一指,蘸温水拭儿口,水中渲下。又拭又捺,使儿口中净,及捺上下筋,令宽舒,即小儿自美乳食,诸疾不生。亦云∶永无炼银,惟使筋宽舒是法。京畿见小儿失捺,变为口噤不吃奶,或不解捺而生炼银者,不可胜数。
断脐法第十
《千金》论曰∶凡断脐不得以刀子割之,须令人隔单衣物咬断,兼以暖气呵七遍,然后缠结所留脐带,令至儿足趺上,短则中寒,令儿腹中不调常下痢。若先断脐然后浴者,则脐中水,脐中水则发腹痛。其脐断讫,连脐带中多有虫,宜急剔拨去之,不尔,入儿腹成疾。断儿脐者,当令长六寸,长则伤肌,短则伤脏。若不以时断及 汁不尽,则令暖气渐微,即自生寒,令儿脐风。(《千金翼》《圣惠》与古来方断脐裹脐语皆同。)
《婴童宝鉴》论小儿断脐云∶凡小儿生下可先浴而后断脐,及可以衣衬而口啮之,不然则刀断。如刀断者,则以剪刀先于怀中厌令暖方用。又断之则脐带不可令长,只如子足长短,短即中寒而伤脏,长即伤肤。先断而后洗,即令水入脐中,孩子多天 痛苦,啼叫面青黑,为中水患也。脐若短即腹中不调常下痢,有中寒之患。
其脐不可伤动,伤动即令久不干,如不干即伤外风,伤外风即口噤,小儿不可救也。
《秘要指迷》论曰∶婴儿初生剪去脐带,切令剪刀暖,不可伤冷及外风所侵。
《庄氏家传》烙脐丸
豆豉 黄蜡(各一分) 麝香(少许)
上同捣,令烂熟捻作饼子,断脐讫安脐上,灸三壮,艾炷如小麦大。若不啼,灸至五、七壮,灸了以封脐散封之。不得湿着,恐令脐肿。(封脐散方在裹脐门中。)
灸脐法第十一
《圣惠》云∶小儿生下一宿,抱近明无风处,看脐上有赤脉直上者,当时于脉尽头灸三壮,赤散无患矣。
湖南检法王时发传∶吾家虽大族,独有本房儿女,自来少虚弱、腹痛、下痢之人,往往气壮无病。盖数世以来,男女初生方断脐时,于所留脐带上常当灸处,灸大艾炷三十余壮,所以强盛如此。
裹脐法第十二
(封脐法附)
《千金》论∶凡裹脐法,椎治白练令柔软方四寸,新绵浓半寸,与帛等合之,调其缓急,急则令儿吐 。儿生二十日,乃解视脐。若十许日儿怒啼似衣中有刺者,此脐燥。还刺其腹,当解之,易衣更裹。裹脐时,闭户下帐燃火,令帐中温暖,换衣亦然。仍以温粉粉之,此谓冬时寒也。若脐不愈,烧绛帛末粉之。若过一月,脐有汁不愈,烧虾蟆灰粉之,日三、四度。(《千金翼》云∶烧虾蟆灰治末粉脐中。又云∶若脐未愈,乳儿太饱,令儿风脐也。)若脐中水及中冷,则令儿腹绞痛,夭纠啼呼,面目青黑,此是中水之过。当灸粉絮以熨之,不时治护。脐至肿者,当随轻重,重者便灸之,乃可至八、九十壮。轻者脐不大肿,但出汁时时啼呼者,捣当归末和胡粉敷之,灸絮日熨之,至百日愈,以啼呼止为候。若儿粪青者,冷也。与脐中水同。(诸方书法皆同,稍不同者见于后。)
《婴孺》裹脐法∶当捶白布令软,方四寸,新绵浓半寸,与布等合之,穿中央脐贯孔中于表辟之,复以絮裹在上带之。余说皆同。
张涣∶婴儿初生断脐之后,宜着熟艾浓裹爱护。若乳母不慎,或因洗浴水入脐中;或儿尿在 袍之内,湿气伤于脐中,或解脱,风冷邪气所乘,令儿脐肿多啼,不能哺乳,即成脐风。先宜急用裹脐法。封脐散方
好川当归(半两,洗、焙干) 天浆子(三个,微炒) 乱发(一钱,烧灰存性)
上件同捣,罗为细末,入麝香一字拌匀。用药一字至半钱,敷脐中时时用。
《外台》∶刘氏疗小儿初生至七日者,脐欲落封药方。
雄鼠屎(七颗) 干姜(枣许大) 胡粉(三分,熬) 麝香(少许) 绯帛灰(一钱匕)
上五味捣、研为粉,看脐欲落不落即取药以敷之,是以不令风入故也。用干姜恐痛,不用亦得。
《庄氏家传》封脐散
雄鼠屎(七枚,两头尖者是) 干姜(枣许大) 甑带(鸡子大。以上并烧作灰) 绯帛灰(半分) 胡粉(三钱,令黄) 麝香(少许)
上和,研令细,看脐欲落不落,取药半钱至一钱封脐便瘥,永不患脐肿湿。烧药时。勿令灰入。
甘草法第十三
《葛氏肘后》∶小儿新产出,未可与朱蜜,取甘草如中指节,炙碎,以水一合,煮取一合,以缠绵点儿口中,可得一蚬壳止,儿当便吐胸中恶汁,儿智惠无病。
《千金方》∶洗浴断脐竟, 袍毕,与甘草汤。(方与葛氏同。)指以绵缠沾取,与儿吮之,得一蚬壳入腹止,儿当快吐。如得吐则余药更不须与,若不得吐,可消息计。如饥渴,须臾更与之,若前所服及更与并不得吐者,但稍稍与之,令尽此一合止。如得吐去恶汁,令儿心神智惠无病也。
《千金方》∶饮甘草汤一合尽都不吐者,是儿不含恶血耳。勿复与甘草汤,仍可与朱蜜,以镇心神、安魂魄也。
黄连法第十四
《小儿集验方》云∶凡小儿初生,必有恶汁留于胸。次若不消去,即胸膈壅塞,易生蕴热。惊痫、疮疖,皆由此也。故小儿才生一腊之内,用好肥黄连数块捶碎,每少许浓,以绵包裹如奶头状,汤内浸成黄汁,时复拈摭一、二点在小儿口内,即恶汁自下,乳食便美。其后,或间以朱蜜与之。若见恶汁以下即已,有只用空绵包,别浸黄连蘸苦汁与之者。
韭汁法第十五
《大观证类本草》注萧炳云∶小儿初生,与韭根汁灌之,即吐出恶水,令无病。
《本草食疗》∶初生孩子可捣韭根汁灌之,即吐出胸中恶血、永无病。
《圣惠》∶凡 袍儿讫吃生甘草后,暖水浸少韭子汁涂儿口唇上,干又涂,十数度止,不得令入口中。
朱蜜法第十六
《葛氏肘后方》∶甘草吐恶汁后,更与朱蜜,主镇安魂魄。炼真朱砂如大豆,以蜜一蚬壳和,一日与一豆许,三日与之,大宜小儿矣。
《千金》(法与葛氏同,而多与则病。葛氏所不言,故又载其说。)儿新生三日中与朱蜜者,不宜多,多则令儿脾胃冷,腹胀喜阴,痫气急变,噤痉而死。新生与朱蜜法,与《葛氏肘后》同。以绵缠箸头沾取与儿吮之。得三沾止。一日令尽一豆许,可三日与之,则用三豆许也。勿过此,过者则伤儿也。
姚和众∶(姚和众无三日连服之法,又生六日后乃服,仍云温肠胃。《千金》乃言∶多则令儿脾胃冷。)小儿初生六日。温肠胃,壮血气。取炼成朱砂如一大豆许细研,以蜜一枣大熟调,以绵 取,令小儿吮之,一日令尽。
牛黄法第十七
《葛氏肘后方》∶与朱蜜,后与牛黄,益肝胆除热,定惊辟恶气,与之如朱蜜多少。
《千金方》∶与朱蜜竟,与牛黄不独益肝胆除热,定精神止惊辟恶气,又除小儿百病。
张涣牛黄法∶
上以真牛黄一块许,用好蜜炼熟和成膏。每服一豆大,乳汁化,时时滴口中。形色不实者,不宜多服。若婴儿胎热,或身体黄色,宜多服之。
汞粉法第十八
张涣∶婴儿初生第一日才断脐, 袍讫,看儿形色,若面红润色赤,啼声响快者,宜用汞粉半钱,旋旋令儿吮之,良久有脐粪下为佳。
《婴童宝鉴》云∶凡小儿初生下,速去口中恶物,仍以银粉抹其口舌上下左右两颊,然后始可饲朱蜜饮奶,令腹中物下尽,其子易长少患也。
猪乳法第十九
《千金》论曰∶凡新生小儿一月内,常饮猪乳大佳。
《圣惠》法∶凡取猪乳,须令猪儿饮母,次便提猪儿后脚起离乳,急捋之即得,空捋无由得汁。
张涣∶婴儿初生盈月内,常时时旋取猪乳滴口中,最为佳矣。
藏衣法第二十
《外台》∶崔氏凡藏儿衣法,儿衣先以清水洗之,勿令沙土草污。又以清酒洗之,仍内钱一文在衣中,盛于新瓶内,以青绵裹其瓶口上,仍密盖头,且置便宜处,待满三日,然后根据月吉地向阳高燥之处,入地三尺埋之,瓶上土浓一尺七寸,唯须牢筑,令儿长寿有智惠。若藏衣不谨,为猪狗所食者,令儿癫狂。虫蚁食者,令儿病恶疮。犬鸟食之,令儿兵死。近社庙傍者,令儿见鬼。近深水 池,令儿溺死。近故灶傍,令儿惊惕。近井傍者,令儿病聋盲。弃道路街巷者,令儿绝嗣无子。当门户者,令儿声不出,耳聋。着水流下者,令儿青盲。弃于火里,令儿生烂疮。着林木头者,令儿自绞死。如此之忌,皆须一慎之。
《外台》∶崔氏又安产妇及藏衣天德月空法∶
正月天德在丁,月空在丙壬。二月天德在坤,月空在甲庚。三月天德在壬,月空在丙壬。四月天德在辛,月空在甲庚。五月天德在干,月空在丙壬。六月天德在甲,月空在甲庚。七月天德在癸,月空在丙壬。八月天德在艮,月空在甲庚。九月天德在丙,月空在丙壬。十月天德在乙,月空在甲庚。十一月天德在巽,月空在丙壬.十二月天德在庚,月空在甲庚。
凡藏儿衣皆根据此法,天德月空处埋之。若有遇反支者,宜以衣内新瓶盛,密封塞口挂于宅外福德之上,向阳高燥之处。待过月,然后根据法埋藏之,大吉。
《外台》∶崔氏又法∶甲寅旬日,十日不得藏埋儿衣,以瓶盛密封,安置空处,度十日即藏埋之。
《外台》∶崔氏又法∶甲辰、乙巳、丙午、丁未、戊申,此五日亦不藏儿衣。还盛瓶中密塞,勿令气通,挂着儿生处,过此五日即埋之,亦不得更过此日。
《外台》∶崔氏又法∶甲乙日生儿,丙丁日藏衣吉。丙丁日生儿,戊己日藏衣吉。戊己日生儿,庚辛日藏衣吉。庚卒日生儿,壬癸日藏衣吉。
《子母秘录》藏衣法∶先用一罐盛儿衣,先以清水洗,次以清酒洗,次入大豆一合,次小豆一合,次城门土、市门土、狱门土、葱园中土、韭园土各一合,重重复之,上用五色绵各一尺五寸重重系罐口上,用铁券朱书云∶大豆某胡去无辜,小豆历历去子癖,城门土见公卿,市门土足人行,狱门土辟盗兵,葱韭园土剪复生。与儿青,令儿寿命得长生。与儿赤,令儿身命皆清吉。与儿白,令儿寿禄皆千百。与儿皂,令儿长寿不衰老。与儿黄,令儿清净去百殃。急急如律令。将此令于一尺二寸铁栗上,先用净墨涂遍,上以朱砂写此语,令在上,置在罐口上,且放便处。待满三日,然后于月吉向阳高燥之处,入地三尺埋之,罐上令土一尺七寸,唯须牢筑,使儿长寿有智能。
剃头法第二十一
《外台》∶崔氏初剃儿头良日∶寅、丑日吉,丁、未日凶。
《集验方》∶京畿初剃头不择日,皆于盈月日剃之。盖风俗所尚。前此产妇未得出房,盈月即与儿俱出,以谓胎发秽恶,多触神灶,小儿不安,故此日必剃头而出。剃头于温暖避风处剃之。剃后须以生油、杏仁、腻粉头上捺之,以避风邪。其后小儿剃头,亦宜用此。
禳谢法第二十二
《外台》∶崔氏禳谢法∶
轩辕者,干神,天丞相使者。风伯犯之,令儿惊吐,可取梨枝六寸埋生处,大吉。
雷公者,震神,太阴使者。天马犯之,令儿烦闷腹满,解之以三屠家肉为饼,于产处谢之,大吉。
咸池者,坎神,天之雨师使者。犯之令儿啼不止,用羊脯酒于生处谢之,吉。
丰隆者,艮神,天之东明使者,天仆也。害气犯之,令儿乍寒乍热,大腹,以白鱼二枚于生处谢之。又大豆一升投井中亦大吉。
招摇者,坤神,天上使者。犯之令儿惊,空嚼不止,以酒饼生处谢之,即愈。
天候者,巽神,天一执法使者。犯之令儿腹胀,张眼,以白鱼二枚于生处谢之,吉。
吴时者,离神,天一将军游击使者。犯之令儿惊,腹痛,用马脯五寸于生处谢之,吉。又以白鱼五枚并枣饼埋其生处,吉。
大时者,兑神,小时北斗使者。犯之令儿腹胀下痢,解之以酒脯于生处谢之。又以大豆一升投井中,吉。
犯月杀者,令儿惊啼。用丹雄鸡血于生处谢之,吉。
犯白虎者,用稻米一升,鸡子三枚于生处谢之,吉。黍米亦得。
犯大夫者,用羊肝三枚及稻米一升于生处谢之,吉。又用鸡羝、羊脾、黍米亦得。
犯日游者,令儿口噤,色变欲死者。用三屠家肉,麦饭于生处谢之,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