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退谋和书告
作者:蒋中正
中华民国38年(1949年)1月22日
本作品收录于《中华民国三十八年一月二十二日总统府公报第210期

    中正自元旦发表文告,倡导和平以来,全国同声响应,一致拥护,乃时逾兼旬,战事仍然未止,和平之目的不能达到,人民之涂炭曷其有国,因决定身先引退,以冀弭战销兵,解人民倒悬于万一,爰特依据中华民国宪法第四十九条“总统因故不能视事时,由副总统代行其职权”之规定,于本月二十一日起,由李副总统代行总统职权,务望全国军民暨各级政府,共矢精诚,同心一德,翊赞李副总统,一致协力促成永久之和平。中正毕生从事国民革命,服膺三民主义,自十五年由广州北伐,以至完成统一,无时不以保卫民族,实现民主,康济民生为职志,同时即认定必须确保和平,而后一切政治经济之改进始有巩固之基础,故先后二十馀年,祇有对抗日之战坚持到底,此外对内虽有不得以而用兵,均不惜个人牺牲一切,忍让为国,往事斑斑,世所共见,假令共党果能由此觉悟,罢战言和,拯救人民于水火,保持国家之元气,使领土主权克臻完整,历史文化与社会秩序不受摧残,人民生活与自由权利确有保障,在此原则之下以致和平之功,此固中正馨香祝祷以求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