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建桐柏观敕
作者:李旦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

    敕:台州始丰县界天台山废桐柏观一所,自吴赤乌二年葛仙翁已来,至于国初,学道坛宇,连接者十馀所。闻始丰县人,毁坏坛场,砍伐松竹,耕种及作坟墓。于此触犯,家口死亡。不敢居住,于是出卖。宜令州县准地数亩酬价,仍置一小观,还其旧额。更于当州取道士三五人,选择精进行业者,并听将侍者供养。仍令州县与司马炼师相知,于天台山中辟封内四十里,为禽兽草木长生之福庭,禁断采捕者。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