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工作平等法施行细则 中华文库 ← 两性工作平等法施行细则 性别工作平等法施行细则沿革制定机关:行政院劳工委员会;中华民国劳动部 中华民国97年7月11日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劳动3字第0970130523号令修正发布名称及第1、2、7条条文(原名称:两性工作平等法施行细则;新名称:性别工作平等法施行细则) 中华民国101年4月23日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劳动3字第1010131102号令修正发布第5、7条条文 中华民国103年1月6日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劳动3字第1030130033号令修正发布第13、14条条文 中华民国103年10月6日劳动部劳动条4字第1030132090号令修正发布第7条条文;增订第4-1条条文 中华民国104年3月27日劳动部劳动条4字第1040130464号令修正发布第7条条文;删除第4条条文 中华民国111年1月18日劳动部劳动条4字第1110140034号令修正发布第7、9、15条条文;第7条条文自一百十一年一月十八日施行,第9条条文自一百十一年五月一日施行 💰古籍收集不易,打赏一杯奶茶提提神! × 谢谢大佬的支持! 支付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