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崔益侍御史制
作者:常衮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411

    敕:通议大夫侍御史内供奉前诸道营田使判官灵昌郡开国公崔益,积德垂裕,清才致远,久佐稷农之任,仍参邦宪之列。事必精当,勤而有成,宜正台纲,以明朝奖。可侍御史,散官封如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