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李廷珍沂州司马制
作者:孙逖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310

    敕:朝议郎行右领军长史李廷珍,爰以畴人,遂居先职,不修其任,是旷于官。历象之司,既非适用;海沂之佐,俾效所能。可行沂州司马员外置同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