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源咸悌监察御史制
作者:常衮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411

    敕:陕西运使判官、朝议郎、试秘书省秘书郎、摄监察御史、赐绯鱼袋 源咸悌,爰资素行,早履清途,假其执简之名,佐彼汛舟之役。且闻集事,亦既书劳,满岁即真,俾光使局。可行监察御史,馀如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