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王元琬银州刺史制 中华文库 授王元琬银州刺史制作者:元稹 唐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649》 敕:夏、绥、银等州节度都虞候检校太子詹事王元琬:河朔之间,丰有水草,内附诸夷,多以畜扰为事。吏二千石已上,皆能拊循,竞致侵削,藉其蹄、角、齿、毛之异,廉者半价而买,贪者豪夺其良。困于诛求,起为盗贼,朕甚患焉。近以戎臣祐旁领四郡,奉宣诏条。祐以元琬佥曰公干,乞为圁阴。罔或不臧,贻祐之耻。可使持节都督银州刺史充本州押蕃落使,馀如故。 💰古籍收集不易,打赏一杯奶茶提提神! × 谢谢大佬的支持! 支付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