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郑涵尚书考功郎中冯宿刑部郎中制 中华文库 授郑涵尚书考功郎中冯宿刑部郎中制作者:元稹 唐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649》 敕:二帝三王之所以仁声无穷,绩用明而刑罚当也。尚书郎专是两者。畴将若予,佥曰:“前国子博士充史馆修撰郑涵,文无害,可以彰善恶;守歙州刺史冯宿,思无邪,可以尽哀敬。”庶尹百吏之能否,四海九州之性命,用汝参断,汝其戒之。夫刻则害善,放则利淫,滞则不通,流则自挠,惟是四者,时考之难;亟则失情,缓则留狱,深则碍恕,纵则生奸,惟是四者,时行之难;八者不乱,然后可以有志于理矣。朕所注意,尔其尽心。涵可考功郎中,宿可刑部郎中,馀并如故。 💰古籍收集不易,打赏一杯奶茶提提神! × 谢谢大佬的支持! 支付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