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葬阵亡将士及慰问其家口敕
作者:贾至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367

    自寇戎猾夏,干戈不戢,涉三载矣。而忠臣义士死王事者,何可胜言!兹朕痛悼于厥心,若挟疮痏。是用枕戈寝胄,亲惣六师,恃神祇之直,凭宗庙之灵,亦冀克清,载造京邑。近者诸军告捷,屡摧贼众,天意人事,若将叶符。而战士阵亡,多委沟壑,已令收瘗,犹虑或遗。抚存哀殁,朕之所切。宜令节度使与郡县长官计会,悉收骸骨,埋葬致祭。仍勘责姓名,续行奏闻,将裦赠其官爵,优恤其妻子。仍仰本道使者郡县,勿差科其家,庶乎幽明慰怀,知王师之不得已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