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还罚镇配隶人诏 中华文库 放还罚镇配隶人诏作者:李隆基 唐(唐玄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30》 令式条流,科制明具,行之已久,亦便于人。比者天下勋官,加资纳课,又因犯入罪,罚镇配州。言念于兹,有乖宽恤,宜各依令式处分。其先罚镇及配隶人,未归者并即放还。 💰古籍收集不易,打赏一杯奶茶提提神! × 谢谢大佬的支持! 支付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