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三代实录卷第十九

十三年春正月戊申朔。天皇不受朝贺。依雨也。宴侍臣于紫震殿。赐被。’▼是日。有冲。入自日华门。吹倒内竖传点高案。

七日甲寅。天皇御紫震殿。览青马。赐宴群臣。内教坊奏女乐。宴了赐禄各有差。’授四品行兵部卿兼上総太守本康亲王三品。无品惟恒亲王四品。参议从四位上行大宰大贰藤原朝臣冬绪正四位下。“可七日下书入”

八日乙卯。于大极殿。斋讲最胜王经。以兴福寺僧法相宗传灯大法师位豊荣为讲师。’天皇不御紫震殿。春宫坊及所司献刚卯杖。付内侍奏。’授尚侍正三位源朝臣全姫从二位。女御从四位下藤原朝臣高子从三位。〈男一人。女十一人〉。

十四日辛酉。大极殿斋讲毕。僧纲引名僧。奉参内里论义。施被如常。’自去十日。太白经天。至今日不见。

十五日壬戌。大宰府言。壹伎嶋兵库鼓鸣。

十六日癸亥。踏歌之。天皇御紫震殿。赐宴侍臣。雅乐奏乐。宫人踏歌。日暮赐禄如常。

十七日甲子。天皇御建礼门。观大射之礼。

十八日乙丑。天皇御射殿。观四府赌射。

廿一日戊辰。皇太后御体不豫〈明子〉。仍停内宴。

廿四日辛未。大雨雪。

廿九日丙子。二品行式部卿忠良亲王为上野太守。式部卿如故。二品行治部卿贺阳亲王为大宰帅。治部卿如故。。〈廿二人〉。

二月丁丑朔。释奠如常。

四日庚辰。祈年祭。

八日甲申。自去正月。公卿未听太政官寻常政。▼是日。始听之。时改巳一刻。用辰四刻。避河魁暦灭门也。’▼是日。春日祭。

九日乙酉。二品行治部卿兼大宰帅贺阳亲王抗表。“长”请罢治部卿。

十四日庚寅。天皇御紫宸殿视事。承和以往。皇帝毎日御紫宸殿。视政事。仁寿以降。绝无此仪。▼是日。帝初听政。当时庆之。’妇出羽国田川郡人大荒木臣玉刀自。夫死之后。庐于墓侧。归念佛理。守不移敕叙位二阶。免戸内租。表于门庐。

十六日壬辰。授近江国正六位上天若御子神从五位下。

十七日癸巳。天皇御紫震殿视事。

廿六日壬辰。授常陆国正四位下筑波男神从三位。因幡国从四位下宇倍大神正四位下。阿波国从四位下天石门和气八仓比神从四位上。

三月丁未朔。日有蚀之。

二日戊申。除目。〈廿人〉。

己酉三日。御斋烧灯如常。

八日甲寅。延六十僧于紫震殿。限以三日。转读大般若经。

十一日丁巳。〈除目。八人〉。

廿六日壬申。授神阶。’河内国去年水旱。农民失业。诏以摄津国正税稻五万束赐之。

是月。霖雨。京师移偸儿。诏遣左右近卫府官人已下十人。骑左右马寮细马。警夜察。

夏四月丁丑朔。天皇不御紫震殿。于仗下赐飮侍臣。有令左右近卫府递奏音乐。赐禄各有差。

三日己卯。授下総国正五位下意富比神正五位上。石见国从五位下大歳神。大原神并从五位上。山城国正六位上澄水神。市河神。出羽国利神。伯耆国胜宿祢神。石见国霹雳神。国府中神。肥前国宗形天神并从五位下。

四日庚辰。广湍竜田祭。’近江国势多桥火。

六日壬午。因幡国兵库火。

八日甲申。停平野梅宫祭。以有秽也。’潅佛于内殿如常。

十日丙戌。敕。功多者赏厚。先王之通规。徳茂者位尊。往哲之彝训。是故苍精既著。増高于曲阜之基。朱火以光。加映于博陆之地。爰及本朝。亦有旧典。皆迹存于铅椠。事徇于蒸。朕外祖太政大臣藤原朝臣〈良房〉。风概沈远。器度淹凝。摘滕之寄攸归。据计之任是重。朕自在襁褓。赖其保生。义为君臣。恩过母。盖有不世之功。须受非常之宠。而鸣谦在心。卑损无已。所以行显著之绩。春秋繁茂。成隆崇之典。歳月寂寞。今朕已得成人。大臣颓龄渐暮。若遂多之美。不崇加异之章。则恐当时后代将归谤于朕躬。夫太政大臣。法当食邑三千戸。及随身兵仗。国有成式。又准三宫给年官。“给”先帝之恩宠也。而至于封邑。固让二千唯享千戸。随身等事。皆辞不受。朕以。禄法所当。古贤不辞。既能有其功。居其位。何不食其禄増其威。然则所辞封邑等事。乖元老崇班之义。非国家褒饰之心。故今不敢逾法。唯尽其所当。宜其封戸全食三千。以内舍人二人。左右近卫左右兵卫各六人。为其随身之兵。又给带仗资人卅人。年官准三宫事。亦当奉遵先帝之遗诏。又大臣所保官爵。皆是先朝之宠章也。于朕之时。无一加益。仍欲増一位之馀阶。而深忌亢极。固自逊辞。朕不敢违。全其冲。斯亦屈己之志。成人之美也。普告遐迩。令知朕意。

十三日己丑。从五位下行阴阳助兼阴阳博士笠朝臣名高卒〈云々〉。

十四日庚寅。太政大臣从一位藤原朝臣良房抗表曰。臣伏奉今月十日敕旨。赐臣以食邑如旧命。年官准三宫。带刀资人。随身兵仗等事。荷恩不力。瞻无间。〈中谢〉臣闻。太政大臣者。上理阴阳。下经邦国。一人有庆。师范犹施。四海无波。仪形自用。而先帝不弃臣庸琐。委以此崇班。纯阳未免履永。腊月逾添流汗。自愧形影。深执谦。唯许减封三分有一。又随身兵仗等。事虽旧贯。臣不敢当其仁。年官则恩是新情。臣未堪为其首。故臣并固辞。以视不虚受。今陛下更宪章先帝。重宣慰鸿私。忠诚不移。先后惟一。臣欲推贤以避路。何私陛下公选之官。将扶老以干城。何分陛下宿卫之士。况比年调和不偶。水旱重仍。仓廪少礼之资。城池失金汤之险。故去十一年六月廿六日。圣主下曰。服御常膳。并宜减撤。同年七月二日公卿上奏曰。五位已上封禄。亦减折。其议未复。其事犹存。岂君臣偏好卑谦。盖内外共待豊稔。若以斯时。全食彼邑。斯耻格于先帝。而取嫌猜于当时也。且尸素者天夺其鉴。充盈者鬼瞰其家。温饱有馀。何以忘止足。年龄已暮。欲养游魂。臣所以不奉遵。公私兼济而已。不任恳款屏营之至。谨修表状。陈让以闻。不许。

十五日辛卯。月行奄心前星。呑蚀其中大星。

十八日甲午。太政大臣重抗表曰。去十五日。中使中纳言藤原朝臣基经至。奉宣圣旨。返臣上表。将遂先敕。频菩刻肌。再惭蜚耳。〈中谢〉臣自谓。功之轻薄。鸿毛则其重万钧。赏之深渊。鳌海则其浅三尺。盖荒年祭祀。礼不必充豊。歳威仪。事或从俭约。今陛下藜羹自存。王公茅土且减。臣全不食邑之意。将断先己之嫌。若事不得已。义可必行。五稼登年。群臣复旧。然后同享所减。臣愿足矣。又陛下不许臣就私第。赐直庐于禁中。霜仗百重。随身何用。虎贲千列。带仗安施。臣所以固辞。亦复在此。臣所有一两仆隶。皆是陛下幼年之侍童也。随分得官者。或年三四人。陛下以为慰旧功力。臣以为。拜家数人。未报万乘之先恩。何拟三宫以新制。臣持心不重。欲乐地中之山。禀质犹轻。恐不为风下之草。今不堪悃诚。重表以闻。’敕答曰。表翰累沓。含咀雅言。来诲殷勤。反复而已。公仁为己任。化导朕躬。所以推朕之心。置公之腹久矣。盖功被天下者。当受天下之重赏。而公风素在怀。雪白其。不履肥美之地。屡吐降之词。夫谦云损云。减省所享之谓也。今公空有上台之号。辞以其封赏。岂非行过于谦。事远于法乎。仍以先辞之封赏。才为今日之褒赐。皇天犹当降以福。鬼神未可害其盈。何贪公好谦之高义。不朕忘徳之丑名。今朕戻崇餝之典。孤负长养之恩。公是朕之鹰。亦须从其熊虎。加公之威重。増朕之干城。岂以在直庐之故。阙其随身之兵仗。又年官者先帝之遗规。非朕之新意。孝子善述志。忠臣不失主心。公为忠臣。朕为孝子。不亦美乎。但来表以为。稼载登。凫雁在御。然后食邑。固不敢当。朕重违元老之意。欲开福谦之门。宜分为三以享其二。自馀一如前诏。即断后章。

廿日丙申。诸卫警固。縁贺茂祭也。

廿一日丁酉。停贺茂祭。依有死秽也。

廿二日戊戌。诸卫解严。

五月丙午朔。二日丁未。制。筑前国所输摄津国住吉神封戸调庸绵。便付大宰贡绵使。送彼神社。永以为例。

三日戊申。去四月上申当平野祭。而触人死秽之人入于内里。仍以停焉。▼是日修祭。

四日己酉。梅宫祭如常。

五日庚戌。停端午之。

六日辛亥。太政大臣重抗表。苦辞随身兵仗封邑及年官准三宫之恩赏。优诏不许。

十日乙卯。佐渡国司言。兵库震动。

十四日己未。迎六十僧于紫宸殿。限以三日。转读大般若经。

“十五日丙辰分遣使者诸山陵荷前币公卿行事”

十六日辛酉。先是。出羽国司言。从三位勋五等大物忌神社在饱海郡山上。岩石壁立。人迹稀到。夏冬戴雪。秃无草木。去四月八日山上有火。烧土石。又有声如雷。自山所出之河。泥水泛溢。其色青黒。气充满。人不堪闻。死鱼多浮。拥塞不流。有两大。长各十许丈。相连流出。入于海口。小随者不知其数。縁河苗稼流损者多。或浮浊水。草木而不生。闻于古老。未尝有如此之异。但弘仁年中山中见火。其后不几。有事兵仗决之蓍龟。并云。彼国名神因所祷未赛。又冢墓骸骨污其山水。由是发怒烧山。致此灾异。若不镇谢。可有兵役。▼是日下知国宰。赛宿祷。去旧骸。并行镇谢之法焉。

十九日甲子。遣使于丹生川上雨师神社奉币。祈雨也。

廿日乙丑。先是。今月六日太政大臣重抗表。辞加増封邑带仗资人。▼是日敕答。前后之章。一二毛举在于茂积。当有殊加。事之旧也。今公露款沥怀。流谦见底。销浮云于心壑。澄晧气于胸陂。之至矣。朕嘉损之为美。更恨成典之犹淹。望其必享。岂有量乎。而公志贞夫。一让过于三。匪席之心。朕何卷焉。所以许此辞邑之高。永彼有邻之日。但至于圆阙鸣秋。群封复旧。自如前诏。其馀命有司施行。难以收汗。诚宜缄言。

廿二日丁卯。敕控秀良亲王家池水涣城南百姓田。旱也。

廿三日戊辰。除目。〈七人〉。

廿九日甲戌。太政官厨赠酒馔。飨造应天门工匠已上。公卿会飮。竟日乃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