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后纪/卷第九 中华文库
日本后纪卷第九逸文《自延暦十九年正月、至同二十年六月。》
延暦十九年春正月庚子朔。皇帝御大极殿、宴侍臣于前殿。赐被。
癸卯。中卫大将正四位下藤原朝臣乙睿奉献。正六位下藤原朝臣世継、授従五位下。赐五位已上物有差。
丙午。《授位。》。
癸酉。幸五百井女王庄。(‘日本纪略’)
己未。幸西岛院。
癸亥。任官。
甲子。藤原氏献物。赐四位已上被、五位衣、六位绵。
丙寅。幸田野。
二月辛巳。赐右中弁従四位下橘朝臣入居度二人。
壬申。禁输銭以求爵。
戊寅。右中弁従四位下橘朝臣入居卒。云々。屡上书言便宜。事多补益。徴为右中弁。所言政务、甚被省纳。奏撰删定令。
辛巳。河内国若江郡田一町六段、施入达竜华寺、为灯し分。
甲申。任官。外従五位下坚部広人为大外记。左大史如故。
戊子。游猟于栗前野。
三月己亥朔。出云国介従五位下石川朝臣清主言。俘囚等冬衣服、依例须绢布混给。而清主改承前例、皆以绢赐。又毎人给乘田一町、即使富民佃之。新到俘囚六十余人、寒节远来、事须优赏。因各给绢一匹、绵一屯、隔五六日、给飨赐禄。毎至朔日、常加存问。又召発百姓、令耕贵园圃者。直。抚慰俘囚、先既立例。而清主任意失旨、飨赐多费。耕佃増烦、皆非朝制。又夷之为性、贪同俘壑。若不常厚、定动怨心。自今以后、不得更然。
丙辰。巡幸京中
四月己巳朔。御大极殿视朔。
丁丑。敕。山薮之利、甲子须共。是以、屡下明制、重禁専檀。而伊贺国不顾朝宪王臣豪民、広占山林、不许民采。国郡官司、知而不禁。妨民夺利、莫过于斯。若惯常不悛、科处如法。宜准去十七年格、尽收还公。令百姓共贵利。但东西二寺、称构堂宇、其巨树直木、特聴禁断。
戊寅。巡幸京中。
庚辰。以流来昆仑人赉绵种、赐纪伊・淡路・阿波・讃岐・伊豫・土佐及大宰府等诸国、殖之。其法先简阳地沃壌、掘之作穴。深一寸、众穴相去四尺。乃洗种渍之、令経る一宿、明旦殖之。一穴四枚、以土掩之、以手按之。毎旦水潅、常令润沢、待生芸之。
乙酉。公卿奏议曰。美浓国言。贺茂・可児・土岐・恵奈《恵那》四郡、居山谷际、土地■《峣?》埆、虽比郡有年、而损荒常多。通计彼此、仅为得七。而今依收八法、全徴无通。百姓不堪、申诉不息。伏请。贺茂・恵奈二郡同收六、土岐・可児二郡得七、永为恒例。臣等商量、地有沃■ヤセル・セキ。上下不等。年有穣荒、损得已殊。赋税之法、不可一■キ。又依令损田五分者免租。而今之所行、不勘五分以下损。计人别所営、一概收八、贫弊之民、不堪弁备、申诉繁多、非独美浓。夫百姓之于赋役、仅増一分、则以甚重、减片数、则甚以易悦。伏望。改新制而收七、依旧法、而免三。其不用通计、一依新制。又损田七分以上■《四十》九戸、国司検実处分、自庆云之年、迄于今、行之已久。因循为常。并复改张、依旧施行。庶望申诉之辞永息、何力之语斯起。千箱万■ユ如京如■テイ。庶既且富、康哉易期。臣等愚□、不敢不奏。许之。
庚寅。敕。象牙、阴阳之外、亲王以下、不得服用。
(‘类聚国史’三二巡幸)辛卯。巡幸京中。(‘日本纪略’)和泉国雨雹。大如桃李。
五月戊戌朔。曲宴。赐五位已上衣。
壬寅。御马埒殿、観骑射。
癸丑。敕。天下田租、改张前例、十分之内、免三收七。夫降诏革例、本为済民。而国军官司、或不颁行、遂令恩涣空施、恵沢未洽吏无绝奸、民不免弊。宜下知诸国、不得更然。如不改辙、、必■シン重科。贵贡调之日、民集之时、便遣敕使、精加访问。若有违诏、刑惟莫宥。
戊午。陆奥国言。帰降夷俘、各守城塞、朝参相続、出入寔繁。夫驯荒之道、在威与徳。若不优赏、恐失天威。今夷俘食料、充用不足。伏请。佃卅町以充雑用。许之。
己未。甲斐国言。夷俘等狼性未改、野心难驯。或陵突百姓、奸略妇女、或掠取牛马、任意乘用。自非朝宪、不能惩暴。敕。夫招夷狄以入中州、为変野俗以靡风化。岂任彼情、损此良民。宜国司恳々教喩。若尚不改、依法科处。凡厥置夷诸国、又同准此。
六月戊辰朔。日有蚀。
癸酉。骏河国言。自去三月十四日、迄四月十八日、富士山巓自焼。昼即烟気暗瞑、夜即火光照天。其声若雷、灰下如雨。山下川水、皆红色也。
乙卯。幸神泉苑。
丁巳。任官。
己未。诏曰。朕有所思。宜故皇太子早良亲王、追称祟道天皇、故廃皇后井上内亲王、追复称皇后。其墓并称山陵。令従五位上守近卫少将兼春宫亮丹波守大伴宿祢是成、率阴阳师众僧、镇谢在淡路国祟道天皇山陵。
壬戌。分淡路国津名郡戸二烟、以奉守祟道天皇陵。大和国宇智郡戸一烟、奉守皇后陵。
甲子。遣少纳言従五位下称《稲?》城王等、以追尊事、告宇祟道天皇陵、遣散位従五位下葛井王等、以复位事、告宇皇后陵。
八月丁卯朔己卯。幸神泉苑。
庚辰。奉白马于丹生、祈晴。
辛巳。薬师寺僧景国言。己元摂津国西成郡大国忌寸木主也。为性遅钝、不堪修学。谨案格旨、息子之僧、一切还俗、以惩戒将来者。伏望。还俗附帐。许之。
乙酉。游猟于水生野。
丁亥。依旧置国司公廨田。
戊子。幸葛野川。
丁酉。诸国论定公廨、依旧出挙。
丙辰。幸大堰。
戊午。游猟于栗前野。
癸亥。游猟于大原野。
己巳。発山城・大和・河内・摂津・近江・丹波等诸国民一万人、以修理葛野川■。■堤
辛未。游猟于的之。
己卯。大安寺僧孝圣言。己元右京人田中朝臣名贞也。自性■弱、不堪修行。老母在堂、无由定省。还俗色养、。许之。
庚辰。外従五位下伊与部家守卒。宝亀六年(七七五)、兼补遣唐、习五経大义并切韵说文字躰、帰来之日、任直讲、寻転助教。大臣奏、令讲公羊穀梁三伝之义。云々。文宣王享座诸儒诸说不同。仍拠勘経义、及大唐所行、具录奉进、定南面毕。
壬午。幸交野。
庚寅。车驾还宫。
壬辰。丹生□□□□月次祭。
己巳。任征夷副将军。
丙申。诏曰。云々。其今年不登。言上之国、宜免田租。
庚子。遣征夷大将军近卫権中将陆奥出羽按察使従四位上兼行陆奥守镇守府将军坂上大宿祢田村麻吕、検校诸国夷俘。
庚申。敕。都鄙之民、赋役不同。除附之事、损益已异。今闻。外民挟奸、竞贯京畿、隠首括出、二色是也。非唯増口贪田、実亦冒名仮荫。如不改辙、何绝诈伪。自今以后、一切禁断、莫预班田。
(‘类聚国史’一五九口分田)辛未。收大隅・萨摩两国百姓垦田、便授口分。(‘日本纪略’)加造宫大进一员。
癸未。骏河守従五位上高桥朝臣祖麻吕免。以执非理不与前司解由也。
丙戌。制。神宫司遭丧、不得补替。服■キ复任。
延暦廿年正月甲午朔。皇帝御大极殿、受朝。宴侍臣于前殿。赐被。
丁酉。曲宴。▼是日。雨雪。上歌曰。宇米能波那、胡飞都々■黎■敷留■岐乎、波那可毛知流屠、于毛飞都留何毛。赐五位已上物、各有差。
庚子。《授位。》。
己酉。宴五位已上、赐物。
庚戌。御马埒殿、観射。
庚子。《授位。》。
延暦廿年春正月甲午朔。皇帝御大极殿、受朝贺。宴侍臣于前殿、赐被。
丁酉。曲宴。▼是日。雨雪。上歌曰。宇米能波那、胡飞都々■黎■敷留莠■岐乎、波那可毛知流屠、于毛飞都留何毛。赐五位已上物、各有差。
庚子。《授位》
己酉。宴五位已上、赐物。
庚戌。御马埒殿、観射。
停大宰府大野山寺、行四天王法。其四天王像及堂舎法物等、并迁便近寺。
甲寅。皇太子献物。赐五位已上衣被。
闰正月甲子朔。任官。
任官。
戊寅。出云国国造、奏神贺词事。
己丑。任官。
丙申。始令住吉社神主把笏。
辛丑。令左右京职官人、准诸国、责解由也。
丙午。征夷大将军坂上田村麻吕、赐节刀。
戊申。曲宴。赐五位已上物有差。
庚申。幸大堰。
三月□□。幸近江大津。国司奏歌■。近行宫诸寺施绵。(■舞)
癸巳。幸神泉。
己亥。越前国、禁行□加□□□屠牛祭神。
壬寅。幸大津。
丙午。敕。前年有制、年分度者、令取幼童、颇习二経之音、未阅三条之趣。苟避课役、才恭缁徒、还弃戒珠、顿廃学行。自今以后、年分度者、宜択年卅五已上、操履已定、智行可崇、兼习汉音、堪为僧者、为之。毎年十二月以前、僧纲所司、请有业者、相対简试、所习経论、惣试大义十条、取通五以上者、至期令度。受戒之日、更加审试、通八以上、令得受戒者。而今性有敏钝、成有早晩。局以性年、恐失英彦。复三论法相、义宗殊途、彼此指挥、理须粗弁。自今以后、聴取年廿已上者。其简试之日、令弁二宗之别、受戒之时、勿労更加审试。自余条例、一依前制。
己酉。《授位。》
庚戌。幸参议纪朝臣胜长山阶宅。
戊午。停左右京职継覧(韧负か、健児か。)、更置兵士。
五月壬戌朔。日有蚀。
甲戌。敕。诸国调庸入贡。而或川无桥、或津乏舟。民忧不少。令路次诸国、贡调之时、津済之处、设舟■浮桥等、长为恒例。
戊寅。奉币丹生、祈雨。
(‘日本纪略’)六月癸巳。任官。(‘类聚国史’一六五云)六月癸巳。备中国言。庆云见。
甲午。幸神泉。
壬寅。停大宰府进隼人。
六月甲辰甲辰。幸大堰。(‘日本纪略’)(‘类聚国史’五四多产)六月甲辰。参河国碧海郡人汉人部千仓売、一产三子。赐稲三百束。
(‘类聚国史’七八赏赐)丁巳。大和国稲一千束、赐正四位上平群朝臣邑刀自。(‘类聚国史’八七配流)丁巳。流出云国嶋根郡人外正六位上大神扫石朝臣継人、出云郡人若和部臣真常、楯缝郡人品治部首真金等于长门国。以介従五位下石川朝臣清主共悪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