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先生集
作者:韩愈 

    刘统军碑

    唐故陈许军节度使金紫光禄大夫检校尚书左仆射兼御史大夫右龙武统军彭城郡开国公食邑二千户,赠潞州大都督刘公,讳昌裔,字光后,薨既葬,将反机于京,舍于墓次。故吏文武士门人送客讫事,会哭将退,咸顾恋牵连,一口言曰:“自我公薨至葬,凡所以校德焯勤者,莫不粗完。隐卒崇终,有都督之诏;日事时功以著不可诬,有太史之状、太常之状,有谥,有诔,有幽堂之铭;又如即外碑刻文以显诗之,其于传无已,岂不益可保?”于是相许诺,以告其孤纵。纵哭,舍杖拜曰:“纵不敢违。”则相与刻铭。文曰:

    刘处彭城,本自楚元。阳曲之别,繇公祖迁。公曾祖考,为朔州守。祖令太原,仍世北边。乐其高寒,弃楚不还。逮于公身,三世晋人。公生而异,魁颜巨鼻。幼如舒退,少长好事。西戎乘势,盗有河外。公虽家居,为国喑噫。来告边帅,可破之计。杨琳为横,巴蜀靡雕。公由游寄,单船谕招。折其尾毒,不得动摇。琳后来降,公不有功。终琳之已,还卧民里。盖古有云,“人职其忧”。无事于职,而与国谋。德宗之始,为曲环起。奋笔为檄,强寇气死。决败算成,效于屈指。环有许师,公遂佐之。苏氏轧敌,多出公画。累拜郎中,进兼中丞。虽在陪贰,天子所凭。蔡卒幸丧,围我许郛。新师不牢,劻勷将逋。公为陈方,应变为械,与之上下。寇无所赖。遂至遁败。以功迁陈,实许之半。声驾元侯,以势自惮。复入居许,为军司马。脱权下威,士心益归。卒嗣环职,弃恶从德。乃与蔡通,涂其榛棘。稚耆嬉遨,连手歌讴。上无可怨,外无与仇。既长事官,浚之大夫。其偿未塞,仆射以都。及癸巳岁,秋涌水出。流过其部,破民庐室。公即疏言,此皆臣愆。防断不补,渍民于泉。臣耄且疾,宜即大罚。上曰灾害,大臣其来。允馀之思,其可止哉。驿隶走呼,有中使来。公迎于驿,遂行不回。六月隆热,上下歊赩。公鞭公驱,去马以舆。公病日恶,不能造阙。仆卧在宅,闵有加锡。命为统军,龙武之右。兼官左相,百僚长首。冬十一月,日将南至。公遂薨殂,年六十二。奏闻怛悼,俾官临吊。悲不听朝,赠督潞州。存殁之赉,于数为优。明年九月,东葬金谷。公往有命,匪后人卜。

    衢州徐偃王庙碑

    徐与秦俱出柏翳为嬴姓,国于夏殷周世,咸有大功。秦处西偏,专用武胜;遭世衰,无明天子,遂虎吞诸国为雄。诸国既皆入秦为臣属,秦无所取利,上下相贼害,卒偾其国而沈其宗。徐处得地中,文德为治,及偃王诞当国,益除去刑争末事,凡所以君国子民待四方,一出于仁义。当此之时,周天子穆王无道,意不在天下,好道士说,得八骏,骑之西游,同王母宴于瑶池之上,歌讴忘归。四方诸侯之争辩者,无所质正,咸宾祭于徐。贽玉帛死生之物于徐之庭者,三十六国,得朱弓赤矢之瑞。穆王闻之恐,遂称受命,命造父御,长驱而归,与楚连谋伐徐。徐不忍斗其民,北走彭城武原山下,百姓随而从之万有馀家。偃王死,民号其山为徐山,凿石为室,以祠偃王。偃王虽走死失国,民戴其嗣,为君如初。驹王章禹,祖孙相望;自秦至今,名公巨人,继迹史书。徐氏十望,其九皆本于偃王,而秦后迄兹无闻家。天于柏翳之绪,非偏有厚薄,施仁与暴之报,自然异也。

    衢州,故会稽太末也。民多姓徐氏,支县龙丘,有偃王遗庙。或曰:偃王之逃战,不之彭城,之越城之隅,弃玉几研于会稽之水。或曰:徐子章禹既执于吴,徐之公族子弟,散之徐、扬二州间,即其居立先王庙云。

    开元初,徐姓二人相属为刺史,帅其部之同姓,改作庙屋,载事于碑。后九十年,当元和九年,而徐氏放复为刺史。放字达夫,前碑所谓今户部侍郎,其大父也。春行视农,至于龙丘,有事于庙,思惟本原,曰:“故制粗朴下窄,不足以揭虔妥灵。而又梁桷赤白,陊剥不治,图像之威,昧就灭;藩拔级夷,庭木秃。祈甿日慢,祥庆弗下;州之群支,不获荫庥。余惟遗绍,而尸其上,不即不图,以有资聚,罚其可辞!”乃命因故为新,众工齐事,惟月若日,工告讫功,大祠于庙,宗乡咸序应。是岁,州无怪风剧雨,民不夭厉,谷果完实。民皆曰:“耿耿祉哉,其不可诬。”乃相与请辞京师,归而镵之于石。辞曰:

    秦杰以颠,徐由逊绵。秦鬼久饥,徐有庙存。婉婉偃王,惟道之耽。以国易仁,为笑于顽。自初擅命,其实几姓。历短詈长,有不偿亡。课其利害,孰与王当。姑蔑之墟,太末之里。谁思王恩,立庙以祀。王之闻孙,世世多有。唯临兹邦,庙上实守。坚峤之后,达夫廓之。王殁万年,如始祔时。王孙多孝,世奉王庙。达夫之来,先慎诏教。尽惠庙民,不主于神。维是达夫,知孝之元。太末之里,姑蔑之城。庙事时修,仁孝振声。宜宠其人,以及后生。嗟嗟维王,虽古谁亢。王死于仁,彼以暴丧。文追作诔,刻示茫茫。

    袁氏先庙碑

    袁公滋既成庙,明岁二月,自荆南以旗节朝京师,[1]留六日,得壬子春分,率宗亲子属,用少牢于三室。既事退,言曰:“呜呼传哉!维世传德,袭训集余,乃今有济。今祭既不荐金石音声,使工歌诗载烈象容,其奚以饬稚昧于长久?唯敬系羊豕幸有石。[2]如具著先人名迹,[3]因为诗系之语下,于义其可。虽然,余不敢,必属笃古,而达于词者。”遂以命愈,愈谢非其人,不获命;则谨条袁氏本所以出,与其世系里居;起周历汉魏晋拓拔魏周隋,入国家以来,[4]高曾祖考,所以劬躬焘后,委祉于公;公之所以逢将承应者。有概有详,而缀以诗。

    其语曰:周树舜后陈,[5]陈公子有为大夫食国之地袁乡者,其子孙世守不失,因自别为袁氏。春秋世,陈常压于楚,与中国相加尤疏,袁氏犹班班见,可谱。[6]常居阳夏,[7]阳夏至晋属陈郡,[8]故号陈郡袁氏。博士固,[9]申儒遏黄,[10]唱业于前。至司徒安,怀德于身,[11]袁氏遂大显,连世有人;终汉连魏晋,[12]分仕南北。始居华阴,为拓拔魏鸿胪;鸿胪讳恭,生周梁州刺史新县孝侯讳颖。[13]孝侯生隋左卫大将军讳温,去官居华阴,武德九年,以大耋薨,始葬华州。[14]左卫生南州刺史讳士政。南州生当阳令讳伦,于公为曾祖。当阳生朝散大夫石州司马讳知玄;司马生赠工部尚书咸宁令讳晔,是为皇考。袁氏旧族,而当阳以通经为儒,位止县令;石州用《春秋》持身治事,为州司马以终;咸宁备学,而贯以一,文武随用,谋行功从,出入有立,不爵于朝。比三世,宜达而窒,归成后人,数当于公。公惟曾大父、大父、皇考比三世,存不大夫食,[15]殁祭在子孙。唯将相能致备物,世祢远,礼则益不及;在慎德行业治,图功载名,以待上可。无细大,无敢不敬畏;无早夜,无敢不思。成于家,进于外,以立于朝。自侍御史历工部员外郎、祠部郎中、谏议大夫、尚书右丞、华州刺史、[16]金吾大将军,[17]由卑而巨,莫不官称;遂为宰相,以赞辨章;[18]仍持节将蜀、滑、襄、荆:[19]略苞河山,秩登禄富,以有庙祀,具如其志。又垂显刻,[20]以教无忘,可谓大孝。诗曰:[21]

    袁自陈分,初尚蹇连。[22]越秦造汉,博士发论。司徒任德,忍不锢人。[23]收功阙后,五公重尊。[24]晋氏于南,来处华下。鸿胪孝侯,用适操舍。南州勤治,取最不懈。当阳耽经,唯义之畏。石州烈烈,学专《春秋》。懿哉咸宁,不名一休;趋难避成,与时泛浮。是生孝子,天子之宰;出把将符,群州承楷。[25]数以立庙,[26]禄以备器;由曾及考,同堂异置;柏版松楹,其筵肆肆。[27]维袁之庙,孝孙之为;顺势即宜,以诹以龟;以平其巇,屋墙持持。孝孙来享,来拜庙庭;陟堂进室,亲登笾铏。[28]肩臑胉骼,[29]其樽玄清;降登受胙,于庆尔成。[30]维曾维祖,维考之施;于汝孝嗣,以报以祗。凡我有今,非本曷思;刻诗牲系,[31]维以告之。

    清河郡公房公墓碣铭

    公讳启,字某,河南人,其大王父融,王父琯,仍父子为宰相:融相天后,事远不大传;琯相元宗、肃宗,处艰难中,与道进退,薨赠太尉,流声于兹。父乘,仕至秘书少监,赠大子詹事。

    公胚胎前光生长食息,不离典训之内,目擩耳染,不学以能。始为凤翔府参军,尚少,人吏迎观望见,咸曰:“真房太尉家子孙也。”不敢弄以事。转同州澄城丞,益自饰理,同官惮伏。卫晏使岭南黜陟,求佐得公,擢摘良奸,南土大喜。还,进昭应主簿。裴胄领湖南,表公为佐,拜监察御史,部无遗事。胄迁江西,又以节镇江陵,公一随迁佐胄,累功进至刑部员外郎,赐五品服,副胄使事为上介。上闻其名,征拜虞部员外,在省籍籍。迁万年令,果辩憿绝。

    贞元末,王叔文用事,材公之为,举以为容州经略使,拜御史中丞,服佩视三品,管有岭外十三州之地。林蛮洞蜒,守条死要,不相渔劫;税节赋时,公私有馀。削衣贬食,不立资遗,以班亲旧朋友为义。在容九年,迁领桂州,封清河郡公,食邑三千户。

    中人使授命书,应待失礼,客主违言,征贰太仆。未至,贬虔州长史,而坐使者。以疾卒官,年五十九。其子越,能辑父事无失,谨谨致孝。既葬,碣墓请铭。铭曰:

    房氏二相,厥家以闻。条叶被泽,况公其孙。公初为吏,亦以门庇。佐使于南,乃始已致。既办万年,命屏容服。功绪卓殊,氓獠循业。维不顺随,失署亡资。非公之怨,铭以著之。

    唐故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左散骑常侍兼右金吾卫大将军赠工部尚书太原郡公神道碑文

    公讳用,字师柔,太原人,庄宪皇太后之弟,[32]今天子之舅,[33]太师之子,太尉之孙,司徒之曾孙。[34]元和元年,上朝太后南宫,大褒外氏,自外高王父而下,至外王父,咸册登公师,事载之史。[35]皇太后昆弟,唯公一人,[36]于是特拜银青光禄大夫、太子少詹事。[37]未三月,因迁大詹事,赐勋上柱国,爵封郡公,国于太原,益掌厩苑之事。

    公起外戚子弟,秩卑年少,岁余超居上班,官尊职大,朝夕两宫;而能敬让以敏,持以礼法;不挟不矜,宾接士大夫,高下中度;[38]兴官耆事,滋久愈谨。[39]由是朝廷推贤,所处号治,转少府监,太子宾客,别职仍初。[40]迁左散骑常侍,兼右金吾大将军,皆以选进,不专为恩。[41]

    十一年秋,将以八月葬庄宪太后。[42]前一月壬甲,以疾告薨,春秋四十有七。上罢朝二日,为位以哭,赠工部尚书。十一月壬申,葬于万年县落女原。[43]夫人河南胡氏,号太原郡夫人。有子六人,女子一人。葬得日,公之姊婿京兆尹李翛,[44]谓太子右庶子韩愈曰:“子以文常铭贤公卿,[45]今不可以辞。”应曰:诺。而为铭曰:

    有蟜氏国,实出炎轩。[46]蜀涂莘挚,[47]正妃之门;孰丰其川,不羡其源。王氏周胄,[48]官封继继;[49]实生圣女,以母唐帝。公惟后季,天子吾甥;[50]卑躬慎德,不与宠横。方年未老,后哀犹新;如何不惠,而殒其身。刻文兹石,久载攸存。[51]

    注释

    1. 岁或作年,方云:“考之史,袁滋以元和十一年朝京师。”旗或作旌。
    2. 即所谓丽牲之碑,《祭义》云:“祭之日,君牵牲入庙门,丽于碑。”丽,系也。
    3. 著或作者。
    4. 或作已来。拓音托。拔,蒲拨切。注见廿卷《集贤院校理墓志铭》。
    5. 语或作诗。树或作封。后下或有为字。
    6. 或作“可见于谱”。
    7. 陈阳夏,汉世淮阳国,《前汉》“发兵拒之阳夏”。注:今亳州。夏音贾。
    8. 或无郡字。
    9. 辕固。
    10. 汉儒辕固,齐人。窦太后好老子书,召问固,固曰:“此家人言耳。”太后怒曰:“安得司空城旦书乎?”辕固以治《诗》,孝景时,为博士,与黄生争论景帝前;黄生曰:“汤武非受命,乃弑!”固曰:“不然,夫桀纣虐乱,天下之心,皆归汤武,汤武不得已而立,非受命为何?”
    11. 袁安,后汉时仕终司徒。
    12. 终或作纷,非是。
    13. 新下或有安字。颖或作频。
    14. 耋或作耄。
    15. 或无再出大父字,有公字,大父或作大夫。比或作妣,皆非是。
    16. 贞元十六年二月,自尚书右丞出刺华州。
    17. 贞元二十一年三月,召拜。
    18. 便章也,《史记》:“便章百姓。”即平章耳。
    19. 永贞元年十月,以滋为西川节度使;元和元年十月,徙义成军节度。八年正月,自户部尚书出为山南东道节度。九年九月,徙荆南节度。蜀谓西川,滑谓义成,襄谓山南东道,荆谓荆南。
    20. 或作烈。
    21. 诗下或有文字。
    22. 或作连连。
    23. 忍一作思。汉明帝时,安为河南尹,未尝以赃罪鞫人。尝曰:“凡学仕者,高则望宰相,下则希牧守,锢人于圣世,所不忍为。”方云:“博士辕固,司徒袁安也。按《左传》陈有辕涛涂,又有袁侨,汉有辕固、辕丰,又有袁安,盖两姓也。杜预谓:袁侨,涛涂四世孙。不知何以至汉,复出两姓。”今按:欧公《集古录》、《汉三老袁良碑》亦云:涛涂立姓为袁,盖辕、袁古字通用,袁盎又通作爰,亦非别为一姓也。
    24. 安,章帝时为司徒,二子京、敞。京子汤,字仲河,桓帝时太尉。汤子逢,字周阳,灵帝时司空。逢弟隗,字次阳,献帝时太傅。京弟敞,字叔平,安帝时司空。凡四世五公焉。
    25. 把或作祀,或作持。群或作郡。
    26. 数或作教。说见《乌氏庙碑》。
    27. 筵或作业。
    28. 或作钘。
    29. 臑,臂节也。《礼记》:“其礼太牢,则以牛左肩臂臑折九个。”《仪礼》:“臂臑肫骼胉胁也。”《仪礼》:“两胉脊肺,设扃鼏骼。禽兽骨也。”四者皆所荐之羞。臑,奴报切,又女朱切。胉音粕。骼音格。
    30. 尔或作示,非是。
    31. 或作系牲。
    32. 顺宗后弟。
    33. 宪宗舅。
    34. 王用父曰子颜,生顺宗后,后生宪宗,宪宗元和元年赠太师。用祖曰难得,元和元年赠太尉。用曾祖曰思敬,元和元年赠司徒。
    35. 高王上或有祖字。
    36. 子颜二子:重荣官至王傅,次即用也。
    37. 特或作时。
    38. 士下或无大字。
    39. 兴或作与。耆或作嗜。方云:耆音指,致也。《诗》:“耆定尔功。”《国语》:“嗜其服肱,以从司马。”今按:耆,或疑即嗜字,更详之。
    40. 仍或作如。初,方从馆、杭本作祔。今按:仍即如也。祔字无理明甚,可以见阁、杭本之谬矣。
    41. 专下或有于字。
    42. 元和十一年三月,太后崩;八月葬丰陵。
    43. 落女或作乐安。
    44. 或作修,考《旧史》当作翛。
    45. 常或作章。
    46. 按《史记》:轩辕黄帝娶西陵之女,曰螺祖,为黄帝正妃,生二子:曰元嚣,曰昌意。元嚣生蟜极。《晋语》云:少典娶于有蟜氏,生黄帝、炎帝。有蟜,古之诸侯也。蟜音乔,又音矫。
    47. 史记》:黄帝之子昌意,娶蜀山氏之女,生高阳,有圣德,立为帝,是为颛帝。禹者,皇帝之玄孙,颛帝之孙也,娶涂山氏之女,生启。《书》曰:娶于涂山。季历娶太任,盖挚国任氏之中女。《诗》曰:挚仲氏任。子昌立,是为西伯。西伯曰文王,娶莘国之长女。曰太姒,《诗》曰:“命此文王,于周于京,缵女维莘。”《列女传》:“汤妃有莘氏之女,生仲任外丙。”又云:“太任,文王之母,挚仲氏之中女,王季娶以为妃。”挚音至,莘一作华,非是。
    48. 王氏,周灵王太子晋之后。
    49. 上继字,或作相,非是。
    50. 吾或作其,非是。
    51. 攸,方作犹。今按:文理当作攸。又上句已有“犹新”字,不应重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