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世宗实录/卷三 中华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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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二十九年庚戌春正月丙寅朔,上不御殿。
辛卯,致仕户部尚书徐问卒。
问,武进人。深沉廉静,历官所至有声,终始无玷,士论尚之。
二月甲寅,宣府谍报,虏移帐驻威宁海子;已而,复报虏欲寇朔州。时谍报日闻。辽东谍者复报,虏欲寇海西、开原,而朵颜诸夷又请备白马关,各传报不一。部复言:“诸边各守信地,以捍虏入,乃将帅事。今日庙谟所当先定者,惟当急备蓟镇,为京师屏蔽。请发河间兵一枝驻密云,保定兵一枝驻通州,俱听蓟州巡抚节制,其涿鹿、兴州等四卫,亦听其征调各隘口戍守。”诏如议。
三月丙子,大风扬尘蔽天。
壬午,赐唐汝楫等进士及第、出身有差。
丙戌,黄雾四塞,日无光。
己丑,工部上会计钱粮之数,计岁征银六十一万一千馀两,系本年额派者;岁收八十五万三千馀两,系积年解欠及取诸事例等项者;岁支九十一万七千馀两,系一切修造支用者;岁储一百万馀两,节慎库贮累年用存者,分为四项以献。上留览。
五月壬午,时边报日亟,西海夷窥甘、凉;套虏窥延、固;俺答、小王子部落据威宁海子及开平边外,岁犯宣、大诸镇;朵颜三卫数引北虏犯广宁、辽阳,睥睨白马关及黄花镇。
于是兵部条上十事:“一、饬营关以严内治;二、饬边镇以固藩篱;三、务实政以严边防;四、广储蓄以实边塞;五、时饷馈以安募卒;六、重犒赏以激将士;七、开使过以策奇功;八、开受降以杀虏势,九、激抚、按以固人心;十、正军法以正纪纲。”诏如议行。[1]
辛卯,重修大明会典成。
六月戊申,金星昼见。
戊午,虏犯大同。总兵张达悉所部逆战,达挺身阵前,为士卒倡。虏望见,即纵骑围之。达殊死战,左右冲突不得出。时副总兵林椿,分兵击虏零骑于弥陀山,闻达被围,引兵西救。虏四面骑皆会,矢下如雨,达竟死围中,椿亦中流矢死。
达,陕西人。目不知书,然慷慨负奇节,膂力绝人,平生遇敌好离营陷阵,所向有功,卒以此败。然边人至今称两将及王千斤之勇云。
闰六月乙丑,上嘉总兵张达、副总兵林椿效忠死事。赠达为左都督,谥忠刚;椿为都督同知,谥忠勇。立祠,赐祭葬,荫一子为本卫指挥佥事,世袭。
兵科给事中叶堂言:“今之谈边事者,无出修边、召募。然修边耗费帑藏无算,而虏入不能捍御,虏退不能邀扼,边墙果足恃乎?沿边卫所,军有定额,亡者可以勾补,今徒以召募充数,可乎?自今请稍节修边冗费为养军、赏军之资,罢摆进军士为哨探守堡之用。”刑科给事中谢登之亦言:“召募多游民,善逃无济实用。不若于各边额兵清查简练,充实行伍,且省募军之费。”上允之。
癸酉,[2] 初,大同之役,总督郭宗皋、巡抚陈耀言:“张达、林椿虽没于阵,而虏亦潜遁,官军被伤者少。”已,得旨住俸。
既而礼科给事中唐禹追论:“达效死先登,全军陷殁,独二子张世杰、张世俊以血战溃围得全。此数十年未有之大衄,而宗皋等乃漫语弥缝,[3]苟逃罪谴,则死何以见张达、林椿,生何以谢二子?乞明示赏罚,以昭劝戒。”上览禹奏,喜其公明正直。诏达二子同荫。命锦衣卫械系宗皋、耀,[4]各杖于廷。耀死杖下,宗皋谪戍边卫。
〈按:嘉靖庚戌,各虏犯边,非庸庸之臣可任总督之权者也。全军尽没,而谓被伤者少,张达、林椿之死战,曾不闻发兵督救。唐禹劾之,则忠魂可表,失事已惩矣。然臣以为不若胡宾先见,犹胜于唐禹焉。当其镇 守蓟州已及半年,而滑寇凭陵,荡无捍御,宾以为此而不治,后将何惩,脱有疏虞,悔将何及。使本兵能听,则郭宗皋之大同不复再命,而张、林之名将不至陨身矣。奈何宾有曲突徙薪之谋而不用,至于立祠荫子,竟何补哉!噫,此可为筹边者永鉴矣。〉
甲戌,以大同督、抚官缺,起复丁忧兵部尚书翁万达总督宣大,召用闲住都御史赵锦巡抚大同。
七月己亥,顺天巡抚王汝孝奏:“蓟镇边外夷入犯,斩首一百二十一级,乞褒赏有功边军。”兵部言:“宜令核实。”
是举也,汝孝愤朵颜三卫诸夷索赏无厌,[5]尝出境扑杀之。诸夷以此蓄怨,数入犯边。及再失利而去,遂通迤北大虏。至八月中,由古北口溃墙而入,盖诸夷为之乡导云。
辛丑,琼州府黎贼那燕等攻围城邑。是岁三月中,总兵陈圭、提督欧阳必进督兵进剿。前后斩贼五千馀颗,[6]俘获一千馀口,招抚三千馀口。上嘉其功,命岁加圭禄米四十石,荫一子锦衣百户,必进荫一子为国子生。
癸卯,调户部尚书潘潢于南京,改刑部尚书李士翱为户部尚书。
丙午,礼部尚书盛端明卒。
端明,颇有才名,晚岁乃以方术致崇显,为士论所鄙。
〈按:大臣以道事君,方术所当辟也。是时世庙修玄,盛端明与顾可学皆以此祟显。可学,烧炼服食,一异端耳,何足置之齿颊。端明内不自安,汲汲引去,犹为知耻。孰与熊侠谏仙箕乎?一时虽致仕当差,然表表风节,世所钦仰,卒赠少保,谥恭肃,视可学、端明为没世笑,岂特霄壤哉!〉
戊申,虏酋俺答、[7]脱脱、辛爱等自威宁海子移住断头山,并调集套虏,聚众十馀万,谋深入关南,宣、大守臣以闻。
八月辛酉,俺答纠令套虏诸部大举入寇,至独石边外,驻金字河。
乙丑,命东官厅参将吴尚贤、西官厅参将梁臣领兵二枝,[8],一驻密云,一驻怀来,援宣、蓟二镇。
癸酉,虏犯宣府不得入,遂引而东。大同总兵仇鸾帅所部军至居庸关南,驰奏:“虏骑日东将窥蓟镇。臣以便宜应援,或随贼搏战,或径趋通州,防守京师,惟上所命。”巡抚王汝孝驻蓟州,误信谍报,言:“虏向西北,请亟止仇鸾勿东,还备大同。”本兵亦以为然。上命鸾暂驻居庸,待蓟州报缓乃回镇。及兴州报至,遂诏鸾留壁居庸,闻警入援。
乙亥[9]虏循潮河川南下,至古北口,遂拥众薄关城,总兵罗希韩、游击许崇御之,不能却。
丁丑,虏攻古北口,巡抚王汝孝帅蓟镇诸将兵御之。虏引满内向,以缀我师,而别从间道至黄榆沟等处,拆墙而入,汝孝兵大溃。虏遂由密云转掠怀柔,至顺义城下围之,闻保定兵驻城中,乃解围而南。
戊寅,虏至通州,以白河阻之不得渡,乃驻营河东岸孤山一带,分掠密云、怀柔、三河、昌平各州县。京师戒严。诏“大同总兵仇鸾,引兵发居庸,亟前御虏。征蓟镇诸路及河南、山东兵入援。”
礼部尚书徐阶奏:“京师之兵,多不习战;统领勋贵,又不知兵。今系狱将官戴纶、李珍、麻隆、曹镇、欧阳安,素历边疆,咸著谋勇,乞如张达等例释而用之,授以兵马,必能出力以报不死之恩。在外缘事有名将官,辽东有刘大章、周益昌,陕西有时陈,虽去京稍远,亦当赦宥召用,此则兵部拘泥常格而不敢用者。关厢居民,一闻虏警,必奔走入城,宜令兵部同锦衣卫、五城御史加意安插,内有骁勇可用者,即召募为兵,既可充实行伍,而亦弭乱一端也。又闻兵部欲发兵城外札营,盖为捍护关厢之计,但恐京军见敌辄走,反摇民心,而关厢竟不能捍护。宜亟召仇鸾兵入卫,今兼督城外札营诸军,大约以大同人马为京师先锋,以京师人马助大同人马,声势相倚,庶两有所恃而不恐,此又兵部思虑所未及者。”上深嘉纳之,俱如议。
〈按:选将用兵,法亦何常,如云“败军之将,不可以语勇。”然亦有因败以为功者,如孟明之三败是也。京军居民,可用以为守,然择骁勇而善用之,亦可资御敌之势。虏至通州、昌平,逼近京邑,当时为本兵者,未闻画策出奇。徐阶以礼部而任事,如系狱、缘事之将,无论远近,或释之,或宥之,则安知无古之孟明、今之张达乎?居民骁勇,入城苟无所给则易与为乱。而京军懦怯,出战苟一见敌则不免退缩。若藉居民之骁勇者而为兵,则民皆兵也。因大同之素强者而使助,则弱皆强也。此其经略所赖于徐阶者不小也。适今宁夏与套虏合,何异俺答,而又兼以刘东旸,[10]日本兼并朝鲜,岂但浙直,而又兼以关白。果如徐阶之命将用兵,尚恐二虏逼近京畿,左右不能皆得其人,而况素无经略者乎?此所以抱杞人之忧也。〉
己卯,虏大众营白河东,去京近二十里。仇鸾帅兵至通州,列阵河西。时各路援兵颇集,议者纷纷,皆谓“城外有边军足恃,宜移京军入备内衅。”尚书丁汝夔亦请“量掣城外兵,入营十王府、庆寿寺。”报可。
壬午,虏大众薄都城,分掠西山等处。总兵高秉元等御之,不能却。上责兵部坐视不行驱剿。
俺答纵所虏内官杨增持番书入城求贡。上以其书示大学士严嵩、李本。礼部尚书徐阶因召对于西苑。上曰:“今事势如此,奈何?”嵩曰:“此抢食贼耳,不足患。”阶曰:“今虏在城下杀人放火,岂可言是抢食?正须议所以御之之策。”上顾阶曰:“卿言是。”因问“虏求贡书安在?”嵩出诸袖中。上曰:“此事何以应之?”嵩曰:“此礼部事。”阶曰:“事虽在臣,然须皇上主张。”上曰:“正须大家商量。”阶曰:“今虏驻兵近郊,而我战守之备一无所有。宜权许以款虏,第恐将来要求无厌耳。”上曰:“苟利社棱,皮币珠玉非所爱。”阶曰:“止于皮币珠玉则可矣,万一有不能从者则奈何?”上悚然曰:“卿可谓远虑,然则当何如?”阶请以计款之,言:“其书皆汉文,朝廷疑而不信。且无临城胁贡之礼。可退出大边外,另遣使赍番文因大同守臣为奏,事乃可从。如此往反之间,四方援兵皆至,我战守有备矣。”上首肯,曰:“卿言是,还出与百官议。”
议未定,国子司业赵贞吉抗声曰:“今朝廷所急者出沈束于岳,申理周尚文之功,退虏易耳。”上闻贞吉言,心壮之,宣贞吉,令手疏便计以上。[11]贞吉“请急诣诸将营中赏军,激励士气。仍许开损军之令,[12]令将士人自为战。”上览奏嘉之,令贞吉兼监察御史,令随宜区处,宣谕将士。
癸未,[13]上以丁汝夔举措周章,诘责吏部,言:“须用曾历边方者。”因推杨守礼、刘源清、许论等,趋会赴京听用。
甲申,礼部尚书徐阶上俺答求贡议,以“虏自壬寅以来,无岁不求贡市。当时边臣如总督翁万达计,以为宜因其款顺而纳之。乃庙堂不为之主议,反戮其使以挑之。至于戎马饮于郊圻,腥膻闻于城阙,乃诏廷臣议其许否,岂不辱哉?自此而后,调各镇之卒以戍蓟镇,而兵愈弱;为一切苟且之政以敛财供费,而民愈困;乃执政者犹泄泄沓沓,致海内骚动。幸赖皇上威名,总揽乾纲,祖宗德泽,固结民心,致靡有他,不然天下之祸可胜讳哉!”
通政使樊深言:“仇鸾与寇相持日久,不闻一战,此非士不用命,即系主将养寇要功。”上览其奏,谓“深名借陈言,隐攻仇鸾。”遂黜深为民。
户部尚书李士翱、侍郎骆颙、兵部尚书丁汝夔、侍郎谢兰、工部尚书胡松、侍郎孙禬,各奉旨陈状引罪。有旨:“下汝夔狱。”
仇鸾所将大同军入援,素无纪律,往往诈称辽阳军,入民间卤掠。京军捕而捶之,系通州狱。上谓:“大同军率先赴援,纵有罪,出于饥疲。令免穷治,送鸾收抚。”于是鸾兵骄,民间苦之殆甚于虏焉。
按〈按:严嵩父子,受仇鸾重贿,使为大将,不惟无退虏之策、拒虏之勇,而且所统军士,素无纪律,卤掠居民。当时台省畏嵩之势,不敢吐气。幸通政樊深奏之,复黜为民。及京军捕其诈称者系狱,使正其罪犯,犹可检制其馀,顾又令“免穷治,送鸾收抚”,然则何惮而不恣肆哉!深言“养虏要功”,臣犹以为未尽。鸾也,庸懦巽怯,逗遛不进,直当以失机论,而不当以要功论。虽然,众不敢言而深独言之,亦足称矣。后鸾才一逐之,不战而溃,己且几为所获,遇救得免,则失机显然,特深当先及之耳!〉
丙戌,[14]初,赵贞吉廷议罢,谒严嵩,嵩辞不见,贞吉怒叱门者。嵩大恨,仍徉荐贞吉,使出城赍银劳军。贞吉僦民居致银仇鸾,仇鸾不受。虏且引去,贞吉计无所出,乃遍谕诸营而还。比旦复命,上以“所领银两未见处分,如何即云复命?姑杖五十,降荔波县典史。”
贞吉举动率易,无当于事,然忠愤激烈。当众心疑惧之时,扼腕危言,颠沛而不悔,其气亦足壮云。
〈按:俺答临城,百官无计,赵贞吉忠愤抗声,欲申周尚文之功,激诸将士之气,宜世宗心壮之而令宣谕也。顾严嵩为首辅,不与协心谋国,而乃与仇鸾顿挫沮抑,谒嵩则嵩不见矣,赍鸾则鸾不受矣。且贞吉以翰林之官,兼御史之职,上令随宜处置,而今乃将相交忌,居无所定,而且僦民以居矣,况能行其志乎?一赍银劳军,即廷杖降级,使当军旅之任,安能保首领于牖下也?〉
丁亥,鸾逐虏,虏以白羊道隘,恐我军邀之,遂掣其半由高崖口等处,半由昌平旧路,出吾不意。我军东返,猝与虏遇,皆不战而溃,死伤千馀人,鸾几为所获,以裨将戴纶、徐仁救之得免。
己丑,杀兵部尚书丁汝夔、侍郎杨守谦。
庚寅,礼部尚书徐阶言:“近者逆胡深入郊畿,按诸不任事者,固莫不震慑矣。第今世论人,大率重修谨。夫修谨之士,平时非无可称,然而循途守辙不足以应变仓猝, [15] 徐言缓步不足以慷慨立功。今当应变立功之秋,苟付若辈,是匠氏以桶为弃,终于不称而已。伏睹原任都御史何栋、原任副使聂豹,其才识瞻量,迥异时流。而豹守平阳,御虏已有成效,独以不能顾瞻俯仰趑趄嗫嚅为世俗态,[16]是以仕不果。速乞将二臣起用。”上纳之。
〈按:国家有事,得人为上。当时嵩党皆败坏无耻者。幸祖宗德泽深厚,皇上深信徐阶。俺答临城,动中机宜,社稷赖以无事。于时武臣如戴纶、麻隆等,文臣如何栋、聂豹,皆得显其才勇,可以立功。使任其拘挛之见,或以为有罪而弃之,或以为伉直而沮之,则戴纶无以救仇鸾,而何栋且无以处朵颜矣!况今宁夏、倭奴两角,可不法徐阶乎?命商大节兼管、经略京城内外。〉
九月丁未, [17] 蓟州提督孙禬言:“朵颜等三卫,部落日蕃,屡肆侵噬,[18]花当胁求添贡,把儿孙深入掳掠,动挟北虏以恐喝中国。自胡守中抚赏过盛,益骄戎心。今北虏出古北口,道由朵颜,而徉为不知,纵使深入,负朝廷厚恩,宜及其贡使宣示恩威,俾知悔罪。”上从之。
甲寅,[19]诏“以原任编修赵时春、刑部主事申檖添注兵部,专管营务。”
十月甲子,仇鸾言:“京营军止宜城守,难以格战。请分遣御史四员,调各边兵赴京防秋。”兵部以“虏情向往不常,各边均属重地,使患在心腹,则肢体固轻,若藩篱尽撤,则堂宇何赖?莫若每镇量调赴京,馀各留驻本镇,待有警赴调。”上从部议。鸾固执前议,部复从之。是后诸边兵益弱,营将统兵在边者皆横,边人苦之。
甲戌,大学士张治卒。
治,茶陵州人。博学强识,性亢爽有气节,言论侃侃,临事不阿。是时,上祟玄修,辅臣悉供玄撰,治殊不自得,遂悒悒成疾。及卒,上颇不悦,诏“加以中谥”,谥文隐。隆庆改元,乃谥以文毅云。
〈按:世宗好玄,大臣之逢迎附和者多矣。其中流底柱者,不过熊浃、张治。浃谏止仙箕,终于忤旨而押回原籍当差。治不自得,悒悒而卒。上颇不悦,谥以文隐。此非当时正直之臣乎?卒之末年追悔,而徐阶首辅穆宗,浃以恭肃谥,治以文毅易。呜呼,谥法据生平之行实,曰“肃”、曰“毅”,皆称情矣。浃与治不可以慰九原乎?〉
辛巳,刑部郎中徐学诗劾严嵩“奸贪异常,纵子世蕃,缙绅无不叹愤,而莫有一人敢抵牾之者。诚以世蕃狡鸷,擅执父政,凡诸司奏请,涉于疑畏者,必先关白而后敢闻。其论嵩者,嵩虽不能显祸,亦必阴中之。即如给事中王烨、陈垲,御史谢瑜、童汉臣,今安在哉?乞亟黜嵩父子,则天下大治矣。”上令镇抚司拷讯。
十一月己亥,先是召起翁万达于制中,且二月馀,万达家海南,以道远未至。上迟之,屡以为问。嵩奏:“虏患在肘腋,诸臣观望。恐非君命召不俟驾之义。”上深然之,曰:“古语‘忠则尽命’,又岂俟驾耶?即万达不来,不必待。以王邦瑞代之。”
己未,新陞兵部右侍郎聂豹诣阙陈谢。
时翁万达亦至,具疏自明。上曰:“万达背君欺慢,本当逮问。念系守制,姑夺职听别用。”
十二月癸亥,都御史商大节以新募民兵,请第三等给粮。队长及授降人二石,次者一石五斗,又次者一石。部议:“恐京军援例,罢之。”大节执奏,以“部所惜者财,臣所惜者信。始以厚招之,终以薄待之,是臣失信于众兵,而朝廷任臣之意亦不足信于天下。况队长及授降人应食粮二石者仅八十一人, [20] 食一石五斗者一千四百馀人,其二千四百馀人又俱食粮一石,未必人人皆二石也。且军士世食月粮,如欲比例,则平居所以养之者谓何?至于民兵,有事则用,无事则止。彼素非有尺籍于官,饥寒切身,则掉臂而去,臣不能禁也。奈何借小费而妨大信乎?”上竟从大节言。
丁卯,降原任兵部尚书翁万达为本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21]守易州。
庚午,闲住广东佥事林希元改编大学经传定本及著四书易经存疑,奏乞刊布。诏“焚其书。下巡按问,褫其冠带为民”。
希元,同安人。所著书虽间与朱传不同,亦自成一家书,多可采者。
庚辰,虏酋俺答复叩宣府边求贡。廷臣皆言:“虏逆天犯顺,法所必诛。为中国计,但当整师为战守计,徐察其效顺果诚,然后议之未晚。”上然之。
甲申,荫故大同总兵张达子世俊、世杰,副总兵林椿子凤腾、俱为指挥佥事,世袭。
嘉靖三十年辛亥春正月己丑朔,上不御殿。
辛卯,大风扬尘蔽天,昼晦。
二月己未朔,礼部尚书徐阶请建储,言:“皇子年已十五,选婚讲学实惟其时。宜先正其名号,乞容臣等遵例择吉,表请册立。”上问严嵩,嵩亦以为言。上竟不行。
甲申,经略紫荆关、兵部右侍郎翁万达,以考察自陈不职,上谓其无奋勉效力之忠, [22] 令革职闲住。
三月壬辰,虏酋俺答,以去冬求贡朝议不准,入春请求益数,宣大督抚苏佑以其事闻。于是兵部尚书赵锦会同仇鸾等议:“暂为允许。”上意未决,问严嵩。嵩以“一年四次,每次用马价银十万两,似期密而费广,且犬羊溪壑无厌,将来难以阻限。臣意以一年惟准二次为宜。”上然之。
癸卯,兵部员外郎杨继盛乞罢马市,以全国威,以绝边患。其略曰:“去岁胡虏猖獗,皇上赫然震怒,选将练兵,欲报数百万赤子之雠,而雪城下凭陵之耻,此神人所以共幸也。迩者廷臣集议,乃许暂开马市,臣请陈其不可者有十:
一曰忘天下之大雠。谓‘虏辱我如是,而反与之和,则何以上解列祖之怒,下舒百姓之恨。’
二曰失天下之大信。谓‘皇上屡下北伐之命,而一旦改为和议。’
三曰损国家之大威。谓‘堂堂天朝,而下与犬羊为市,则冠履倒置。’
四曰灰豪杰效用之志。谓“豪杰愤憾,思与逆贼决一死战,而闻马市既开,则义气一散不可复振。’
五曰懈天下敢死修武之心。谓‘虏变之后,天下颇讲习武事,今和市既成,则封守日溃,将士日偷。’
六曰开边方交虏之门。谓‘以后私通者,皆以互市为解,将勾引为祸,莫可谁何。’
七曰启百姓不靖之渐。谓‘天下有思乱之心,特畏威而不敢动。今之兵威不足以制虏,即群起为盗,孰能难之?’
八曰长胡虏轻中国之心。谓‘去岁胡虏深入,犹以我仓卒无备,今调兵已半年,而竟许和市,则轻中国矣。’
九曰堕胡虏狡猾之计。谓‘我载金帛至彼,彼或违约不来,未可知也;或因互市而斩关以入,或今日互市而明日入寇,或遣众入寇而驾言别部落,皆未可知也;或以羸马而过索重价,或以市马而过邀重赏,或别有分外不堪之求,又未可知也。是我不能羁縻乎彼,而彼反得以愚弄乎我矣。’
十曰不为国家深长之虑。谓‘岁费数十万,得马数万疋,互市不已,则虏马日少,而我财亦乏,计将安出?’
其为此议以欺陛下者,其说有五缪:
一谓‘虏至无厌,万一不能尽如其意,势必败盟,则彼之入寇为有名,而我之不应其求为失信。’市马小利,曾足以羁縻之乎?
二谓‘方今缺马,正欲市马。’不知互市可无事,则又安用马?况虏安肯以良马予我乎?
三谓‘暂许马市以结其心,渐将通贡以为永利。’不知市马,我犹得以少偿其价,贡则徒手取重利矣!
四谓‘虏既利我,彼必不失信。’ [23]不知市马之利不足尽供其众,不足则小信安肯守乎?吾恐羁縻不过二三年耳,何以善后?
五谓‘劳师动众,孰若暂开马市。’不知损威养寇坏天下事必自此始矣。”
疏入,上谓阻挠边机,摇惑人心,令锦衣杖而讯之。黜为狄道县典史。[24]。
〈按:北虏虽犬羊,然未尝不惮中国之有人,处置之有法。乃俺答议贡,则杀使者而以首功报;朵颜索赏,则杀虏众而以捷报闻。此其挑祸速怨,罪在边臣矣。当时总督如翁万达,谋勇兼全,尝有亟正典法、榜之塞上之疏,而总兵周尚文所向无敌,又为虏中所服。为本兵者,曾不为世庙力扬勋业亦已矣,乃于尚文之殁也,不勒功赐谥;万达之迟也,则贬爵削籍。将士闻之,谁不解体?即有一曾铣敢于任事,而夏言主之,且就首戮焉。至于事弗获已,则今日捐数十万以修堡,明日出数十万以市马,曾不正挑祸速怨之罪,又不录弘勋伟绩之人,赏罚无章,皆嵩之蒙蔽也。噫,国有贼首,则贼安得不入。继盛十不可、五谬之说,深中其奸,又奚惑乎杖讯而加诛哉?〉
四月庚午,御史喻时言:“陛下俯俞边臣之议,开通马市。[25] 盖将薄遂雀鼠之欲,[26]以饬我内治,即兵法‘以利动之’之微意,非平胡之长策也,是在奉行者豫为之经理焉耳。乃兵部侍郎史道衔恩而往,已逾旬月,各镇边防,尚未闻经理。如边城以资卫守,今蓟州、紫荆关等处,形罅如故;官兵以集武艺,今京营卒伍,不可轻用,挑选进士,不可久屯;钱粮以赡军饷,今或军之所聚尚未给,或粮之所聚尚未发;器械以壮兵威,今或虚额而未盈其数,或滥作而未极其工。夫虏情诡秘,无事而戒备不容暂弛,故不当问其市之开与不开,而惟重我之戒严;不当究虏之诚与未诚,而惟申我之备御。乞敕兵部,严行各镇巡官,作速经理,庶可仰体皇上忧国忧天下之心矣。”兵部议,“如其言。”
壬午,经略京城商大节奏:“京城防守官军,为仇鸾分调住札,恐奸宄乘虚,则仓猝难为捍御。宜敕兵部详议。”
上怒其推奸避难,诏锦衣杖讯。法司以失事军机律斩。严嵩以“本犯虽涉推避,实非临阵失机之比,宜姑发极边充戍。”不听。
丙戌,开马市于大同镇羌堡,俺答与子脱脱等共易马二千七百馀疋。
五月丙辰,兵部覆给事中朱伯辰奏,[27] 谓:“蓟州犹门户,京师犹堂室。今以大将统兵数万,株守京师,待其既入而后截杀,则舍门户而守堂室,非计之得也。宜将宁夏、固原边兵各一枝调发蓟州,与先调京兵三枝、保定兵二枝、辽东兵二枝,俱听总督何栋随宜分布,遇警调遣。”得旨:“各边兵马,业已调遣入护,兹所议各镇原兵,第令近者闻报启行,陕西道远,不必调发。”
六月庚申,初,大同马市甫毕,随有虏骑犯左卫者。原中国妖逆萧芹、乔源,持白莲教出入虏地为奸。其党无虑百十人,散处诸营帐,恐虏与中国通,不利于己。乃贿俺答左右,言芹等有术,咒人人死,喝城城颓。[28]俺答为其所恐。侍郎史道密纵迹之,执五十馀人,并执芹、源等妻子,索芹、源于虏,请试其喝城不效则执以与我。会有旨,命“遍历延、宁,经理市事。”道以事闻,请“百方构取妖贼,无使留虏中,以养后患。”仇鸾言:“当重为赏格,缚芹、源献者予百金,馀三十金。”上皆允行之。
癸未,严嵩言:“仇鸾因达贼约会入寇,欲自领京兵及民兵以迎战,却将边兵分遣出外地,以待零贼。则惯经战阵能卫京师者而反置之无用,臣等莫喻其意云何也?又欲聚民间大车载棋炒及许军马食民食,与古名将擅取民一物者即杀以徇殊不类,伏乞圣裁。”报闻。
七月丁亥,礼部尚书徐阶言:“仇鸾调边兵分布于外,而京城列营者,惟京军、班军,不知此属仅可居守,未能出战。去秋虏薄城下,莫敢发一矢,虏所以肆然无忌也。及今不一创之,虏患宁有既乎?臣闻各处勇敢之夫,有自备战马、戎器赴京报效者,乞取团练,如截杀有功,照例陞赏。”得旨允行。
癸巳,俺答执我妖贼萧芹等来献。
八月壬戌,初,马市原议以段布、米麦易虏之牛羊、马疋。于时,诸酋急欲易马,中国亦但具段布应之而已。及七月初,脱脱执送妖贼萧芹等,因言:“富虏能以马易段,贫者惟有牛羊,请易米麦。”侍郎史道言:“虏富者十二,贫者十八,今不为通融,恐为饥寒所迫,衡决约束,有妨大计。”议久不决,道复上疏。兵部议,以为不可。上问嵩,嵩亦以为不可。得旨,以“道不思处置边备,乃为渎奏,其令即日回京。”
〈按:犬羊虽非人类,然中国终不可失信于彼,况原议以段布易马疋,牛羊易米麦,则虏之贫富皆中其欲矣。史道两奏,无非原议,其当俯而从之,明甚。夫何部臣不可,阁臣又不可?噫,与其绝之于今日,孰若不许于初时。且俺答戒令犯边,而且归我妖贼,如之何不为羁縻计也?不逾年而虏好复绝,谓中国不足取信,时时剽掠,而边臣畏而啖之,私与互易,以伤中国之体。则是公失信于虏,而私又潜通于虏,善计边者,顾如是耶!〉
壬申,妖犯萧芹等伏诛。其首恶乔源、丘阜、[29]刘景阳竟匿虏中不出。后数岁,阜等乃为边上大患。
戊寅,仇鸾请征讨朵颜诸夷影克哈哈赤等。兵部尚书赵锦言:“各夷归附已久,未必一旦尽叛,其有一、二反侧,在以方略袪除之而已。请下总督、镇巡详议。”于是侍郎何栋言:“影克哈哈赤乃朵颜夷酋,一有动摇,将致诸酋俱叛,不宜复启夷衅。况朵颜犬羊也,住牧此地,纵有反复,为患尚小。北虏虎狼也,若使据此,祸将无极。如果剪除朵颜,北虏窥隙,势且凭为巢穴,是撤毁藩篱,延寇以自近也,为计左矣。”上从栋议。
乙酋,诏兵部尚书史道协理京营戎政。
九月乙未,京师地震有声。
十月癸亥,户科都给事中何云雁等奏:“畿辅根本之地,频遭饥馑,重以虏患,间有中人之产,又往往苦于刍粮之召买、车辆之挽输。况今守令,甚哉卖富役贫,取一赔十。且恐有意外不测之虞。”上嘉纳之。
己巳,侍郎何栋擒获朵颜叛逆哈丹儿、陈通事。诏送法司讯鞠。
庚子,革吏部尚书李默职为民,以会推布政张臬、谢存儒为山东巡抚故也。
丙子,改刑部尚书万镗为吏部尚书。
癸未,命有司修理承天府文庙儒学。
上以献皇帝在国,尝临视郡学,释奠先师。又持赐帑金,命工修葺。乃亲制碑文,述皇考崇儒重道之意,使勒石立之学宫。
十一月庚寅,户科给事中申价、御史徐祚阅视边防,言:“故总督三边兵部尚书王琼,在延绥定远营等处修筑边堑千百馀里。今花马池一路,田野开辟,人民安堵,数十年不经虏患,琼之力也,宜旌功。而琼子王朝翰,以父军功授锦衣正千户,嘉靖初裁革。”至是,上命朝翰为锦衣副千户,世袭。
十二月甲寅,三边总督尚书王以旗报:“延、宁马市完,终市无哗,涉秋及冬,三边绝警。”诏当以旗等有差。
己丑,[30]兵部左侍郎詹荣卒。
荣,山海卫人。为户部郎中督饷大同,[31]会兵乱,杀总兵李瑾,欲以城降北虏,导之入寇。荣有机略,密以计诱贼党马升等,一旦尽捕首恶斩之。次日,开门迎镇官入,地方遂定。后渐陞今职。抚大同凡四年馀,召还,民甚安之。同时翁万达、周尚文,与荣皆一时之选。在镇,缮亭障,[32]) 治军实,虏惮之不敢入。迨荣去,大同遂无岁不受虏侵暴,边鄙为虚矣。
嘉靖三十一年壬子春正月甲申朔,上不御殿。
丙戌,金星昼见。
丁亥,大同自尚书史道回京,虏欲以牛羊易谷豆者候命不得,遂分散为盗,殆无虚日。去岁十一月间,大入边三次,抢虏人畜甚众。边官遣人责问,俺答则谩应曰:“中国甚严,民间岂无寇窃,我自不入犯,不能禁部下之不盗也。”及十二月,求市山西,不应,则复叩大同,欲市于大沙沟。御史李逢时谓:“诏禁非时开市,叱去,逮诸通事于狱。”于是俺答遂纵贼入掠。一犯双沟莺、李寨,参将尚表等御之皆败。再犯团山墩等处,游击李柱等弃其军遁。警报沓至,上以“备虏事宜,已经理逾年,何尚废弛如此?”兵部尚书赵锦言:“通计京营团操出战之士与各镇入援之兵不下十万馀,又大宁都司班军五万六千,战士阗阗倍于往昔,皆选入大将部下,何谓无备?且鸾故纵深入,不肯邀而击之,非计也。”上令“加意训练,以待督战将官,临发奏请。”
辛丑,虏侵犯大同益数,于是仇鸾内不自安,乃上书请出边正罪。
是时鸾实无意讨贼,第为大言以自解。嵩以上宠信之深,不可间,亦欲因其事以暴其败缺云。
甲辰,礼部尚书徐阶言:“今皇子年十有六,选婚、讲学实维其时。必先行册立大典,使名位素定,而后冠婚诸礼可以次及。”上令阶具仪奏。阶请“以长幼为序,冠先裕王,次景王。婚期亦然。”上俱令三月行冠礼、选婚。
丁未,宣府边外,虏数叩关求市。抚臣刘玺言:“大同互市,寇盗不止,而宣府晏然。今乘其效顺之机,抚之易耳。请无拘臣以一年两次之期,令络绎开市,羁縻虏情,于国计甚便。”兵部覆:“玺议可行,第银无过五万,马无过五千。守此则虽一年数市,亦当听之。”报可。
二月庚辰,大同自弘赐堡拒虏市后,日苦侵暴,累求开市,无敢应者。至是复遣前开市时夷使了头智来求市。通事林丛兰者,故与智善。乃入境,缚之。总督苏佑以擒护功闻,斩智于大同市。
三月癸未,[33]裕王、景王行冠礼。
戊子,诏大将军仇鸾,帅兵赴大同剿虏。
庚寅,命礼部尚书徐阶入阁办事。
戊戌,兵科给事中朱伯辰条陈宣大二镇给饷、选兵、慎马市、重事权四事。兵部覆议。上曰:“祖宗设盐引,令商人输粟于边,本色常足。近来盐法大坏,以致多支折色,军饷日亏,尔等详议以闻。各镇挑选兵马,惟入卫之日听大将分布,在镇听总督、镇巡节制,违者参奏处置。宣、大二镇官,吏、兵二部即会议应否更置,奏请处分。”[34]部议:“副总兵孙时庸等,皆坐庸懦免官。”
四月乙卯,[35]鸾每大言虏不足平,及督重兵,畏缩不能战。严嵩言鸾不战。上令兵部传谕之,然自是亦知鸾不足恃矣。
丙寅,虏把都儿、辛爱原谋寇锦、义,诇知有备,乃乘虚入犯边东前屯,辛爱原谋寇锦、义,诇知有备,乃乘虚入犯边东前屯,指挥姚天谟等力战溃围,[36]不克,俱死。指挥王相闻报,统所部兵四百人赴之。与虏遇,大战移时,相胸首被重枪,千户叶廷瑞调团练卒百馀佐之。相裹疮欲复战,或曰:“虏充刃如此,尔以寡弱当之,战必无幸。”相曰:“吾家世为将,惟有此一腔血报国恩耳!”明日,虏欲归,相疾趋出其前,邀之战,[37]虏悉众来,相殊死斗,力竭勇气益厉,左右夹击,身被十馀枪而死,廷瑞面受数刀昏仆,次日乃苏,馀卒无几。虏即日引去。事闻,上嘉相忠勇,赠都督同知,荫一子正千户。廷瑞以复苏,故恩典不及。
乙亥,漳、泉海贼勾引倭奴万馀人,[38] 驾舡千馀艘,自舟山、象山等处登岸,流劫温,台、宁、绍间,攻陷城寨,杀掳居民无数。
六月庚午,[39])礼科给事中王鸣言:“王府置田有禁,载在会典。属者,宗室广收民田为己私业,而因以势力把制有司,使不得编差征税,贻累粮里。请行巡按御史,严查侵占,均派里甲,庄田之税即充本府禄粮,有司阿纵者罪之。”报可。
己卯,广东雷州府遂溪等县,风雨震雷,有火光如球,自西南起升,至中天星散。海潮涨溢,坏官民庐舍及人畜、田禾甚众。
七月辛丑,大学士徐阶奏请裕王、景王出阁讲读。诏择吉举行。
八月己未,仇鸾病疽甚,疏请舆疾赴军,上止之。会宣府、蓟镇警报日急,兵部尚书赵锦乃奏言:“今强虏压境,人心汹汹,大将乃安危所系,而鸾病不能军,有如虏众长驱,贻忧君父不小,臣锦不胜犬马拳拳,愿亲往代鸾督战。”上谓:“本兵不当辄出”,乃收鸾制敕、将印,命兵部左侍郎蒋应奎暂掌戎政,游击陈时、户部左侍郎孙襘代鸾督战。
甲子,命编修高拱等充二王讲读等官。
乙丑,[40]江西乡试贡院火。
己巳,[41]裕王、景王初出阁讲读。
乙亥,先是,鸾数在上前画策调兵,然御虏皆无效,上心厌之。会诸镇告警,鸾病不能行,乃诏收其兵权。大学士徐阶因密疏鸾通虏误国状,上览之大惊,命陆炳会三法司拟罪。于是法司奏:“鸾谋反,律当追戮。”得旨:“剖棺斩首,枭示九边,籍其家。”
九月乙酉,虏分哨攻山西三关,三日不克。丙戌乃遁。
十月戊午,御史王宗茂劾大学士严嵩,“久叨国柄,檀作威福”,并论考功郎中万采附权纳贿。[42]上怒其诬诋辅臣,降二级,调外任。
十一月辛卯,原任兵部尚书翁万达卒。
万达,揭阳县人。幼颖异,五岁能读书。性刚介坦直,以忠孝处国是。南北征讨,诸所计划,深远周至,措之有功,守之可久。驾驭将士,能尽其才而得其死力。其料敌甚审,临阵每以先身士卒,故所至咸以威略著闻。为广西副使,赞画督府蔡经,讨平土舍,破左江断藤峡傜蛮;为广西参政,平莫登庸之乱,称首功;总督宣、大,发宗室充灼叛谋,击虏遁去。己酉春,虏入宣府,逼居庸,督战却之,召入为本兵,以父丧回籍。庚戌之变,诏夺情起宣、大总督,会虏犯京城,本兵得重谴,复改兵部。万达方病疽,结庐墓间。及闻命,单骑就道,不四十日抵京。时虏患方依,上疑迟至,以问严嵩,嵩不为申理,遂贬右侍郎。先是万达至,不先谢嵩,嵩密使人谕指,亦不应。万达竟坐废,忧惧而卒。至今言者称:“嘉靖中年后,边臣行事,适机宜,建言中旨窍,万达一人而已。”隆庆初,追谥襄毅,世称为名臣云。
庚子,[43]御史喻时言:“诸臣平日条对不为不多,讨虏擒胡不为不尽,而不见有成功者,言岂竟不足用?而边岂竟不可图哉?由大臣严嵩不能报国耳。夫诸臣之议边储、议边帅者最急。为嵩者,当虚心直气陈于陛前。某缓费委可辄停,某冗食委可辄省,某官帑委可辄发,某军需委可辄理,转移以处之,缓急以济之,使陛下无忧边储可也。某才术委可授督抚,某骁勇委可任将帅,某机智委可察变,某训练委可服众,破资格以用之,任便宜以行之,使陛下无忧边帅可也。顾乃以隐忍鄙懦为熟计,以依阿柔佞为尽节,欺陛下,误国事,以致大患日甚一日,辟之子视父母之困踣而莫为之出力;人视天地之彗孛而不为之动心也。伏乞严示手敕责成面谕,实采而行之。其有未然,许科道官指奏纠举。庶下不惑而议定,上不劳而功成矣。”
壬寅,初,工科给事中林懋举、御史王民皆言:“南京浦子口宜设战舡,习水战,以备不虞。”兵部尚书屠楷言:“留都,长江天堑,南有新江口营,统水卒以扼江洋之险;北有浦子口营,统陆卒以遏淮阳之冲,至严也。今浦江子口军不满二千,不能当江口之十一,而水战又非所长,不若量增逻卒,置之江口,而于浦子口沿江增墩台十座,选军一百人守之。长江寇来,陆兵协力拒战,绝其登岸之谋;北岸有警,水军沿江应援,断其入江之路,庶为长便。”报可。
十二月乙未,先是山东巡海副使王献,悯登、莱之民土瘠人稀,生理不足,皆由舟楫不通故也。按元遗迹,凿马壕石底,以通淮安商贾;建新河等八座,以蓄泄水患;导张鲁、白现诸河,以通水道。言: [44] “元人功用已开其三,今之用功当任其一。”
至是给事中李用敬奏开胶、莱新河,谓“新河一道,在海运旧道之西,乃元人欲开通以避海涛、岛屿之险而未成者。”覆行抚按详议。报可。
壬戌,吏科给事中何云雁条奏考察六事:一稽考语,以防欺误;二究逃官,以惩不恪;三禁馈遗,以警官邪;四止讦奏,以端土风;五旌异能,以昭激欢;六饬法典,以肃远人。部覆:“后四款人所常言,前二款可采。”言:“五花文册,所载天下众官考语,中间多有举刺相戾,迁转不一,吏缘为奸。宜令员外、主事各一员,将造完文册查对异同,有差误者正之。贪墨之吏,计当必黜,乃恣意朘削,囊槖满盈,临期则寄文册于吏胥,委而去之。又其次者,或中途托疾而遥候处分,或先期给由而预图规避。此辈止求肥家,原不爱官,若罪止议罢,是纵之使贪也。宜将在逃官,行原籍抚按追赃问拟,其以托疾、给由迁延者,照不谨例罢斥。”部覆从之。[45]
癸酉,大雪。百官上表称贺。
嘉靖三十二年癸丑春正月戊寅朔,是日日食,阴云不见。有顷,大雪,百官以救护罢朝贺。次日,始朝服诣奉天门行礼,仍上表称贺。
河道都御史曾钧奏言:[46] “刘伶台至赤晏庙凡八十里,乃黄河下流,顷为淤沙壅塞,以致奔溃,此其疏浚所最先者。次则草湾老黄河口,[47]冲决渰没安东一县,亦当急筑。既成之后,宜筑长堤矶嘴以备冲击。又三里沟新河口,比旧口水高六尺,若开旧口,虽有沙淤之患,而为患稍轻;若开新口,未免淹没之虞,而漕舟颇便。宜将新口暂闭,[48]建置闸座,及将高家堰增筑长堤,原建新庄等闸加石修砌,以遏横流。”工部覆议,从之。
丁酉,云南巡抚鲍象贤既至镇,[49]调集土、汉兵七万,广集粮运,将克期分哨进剿沅江,为必取计。逆贼那鉴大惧,饮药死。象贤檄百户汪辅入城,抚谕其众,命推那氏当立者,众推前土官那端从孙从仁,象贤命从仁暂统其众。兵部覆议,从之。
庚子,兵部员外郎杨继盛劾严嵩言:[50]“方今外贼则胡虏,内贼则严嵩。请诛贼嵩当在剿虏之先。敢以嵩之专政误国十罪陈焉:
一言嵩俨然以丞相自居。凡府部题覆,必先禀而后起稿,是无丞相之名而有丞相之权。此坏高皇帝诏罢丞相之法也。
二言嵩有票本之任,遂窃丞相之权。用一人,宥一人,则曰“我荐之,我救之”;黜一人,罚一人,则曰“此人非我所亲,此人得罪于我。”借朝廷之恩威,行己之爱恶,其窃大权者如此。
三言皇上行政之善,必令子世蕃传言于人曰:“上故无此意,我议而成之。”又刊嘉靖疏议,欲使天下谓皇上所行之善,尽出于彼。此掩皇上之治功也。
四言令嵩票本,盖取君逸臣劳也。嵩乃令子世蕃及诸义子赵文华群会而票,机密岂不漏泄。此纵奸子之僭窃也。
五言令孙严效忠,冒两广奏捷功,又冒琼州一人自斩七首级功。
六言逆贼仇鸾,以贪虐论革。世蕃受鸾银三千两,威迫兵部,荐为大将。是勾虏背逆者鸾也,而受贿引用鸾者嵩与世蕃也。
七言胡虏深入,丁汝夔问计于嵩,嵩曰:“京边不同。败于边,犹可掩也;败于京,不可掩也。且虏饱自退耳。”故汝夔传令不战,及皇上逮治汝夔,汝夔临刑始知为嵩所绐,是嵩以不战误国,又以死绐汝夔也。
八言郎中徐学诗,以劾嵩父子革任为民矣,乃于考察京官之时,将学诗兄中书舍人徐应丰罢黜。兵科都给事厉汝进以劾嵩父子降典史矣,而于考察外官之时,复逼吏部将汝进罢黜。
九言府部之权皆挠于嵩矣,而吏、兵二部大利所在,尤其所专主者。将官既纳贿于嵩,不得不剥削乎军士;有司既纳贿于嵩,不得不滥取于百姓。利归一人,毒遍天下矣。
十言谄谀欺君,贪污率下,大坏风俗。通贿者,贪如盗跖而亦荐用;疏拙者,廉如伯夷而亦罢黜。习俗渐成牢不可破矣。
更以五奸言之:用重赂贿以结皇上左右,凡圣意所在,无不报嵩知之,故嵩遂其逢迎之巧。是皇上之左右,皆贼嵩之间谍也,一也。
令义子赵文华为通政使,凡疏到,必将副本先送于嵩。御史王宗茂劾嵩之疏,文华停留五日方上,故嵩得以展转摭饰。是皇上之纳言,皆贼嵩之鹰犬也,二也。
嵩所畏者,厂卫缉访。乃令世蕃将厂卫官笼络,迫结姻亲。是皇上之爪牙,乃逆嵩之瓜葛也,三也。
嵩所畏者,科道。考选之时,择熟软圆融出自门下者方补科道,至五六年无所建白,[51] 即陞京堂、方面,故科道诸臣宁忍于负皇上而不敢忤权臣。是皇上之耳目,皆贼嵩之奴婢也,四也。
各部之有才望者,俱网罗门下。欲行一事先报世蕃,故嵩得预为布置。少有异议,先报世蕃,故嵩得蚤为之斥逐。是皇上之臣工,皆嵩之心腹也,五也。
夫嵩之十罪,赖此五奸以弥缝之,五奸一破,十罪立见矣。群臣畏威怀恩,固不必问。召问二王,令其面陈嵩恶,果廉其实,重则置之宪典,轻则谕令致仕,以全国体。
上怒其引用二王为辞,拷讯,系待决。居二岁,竟死西市。世共冤之。
二月庚戌,命成国公朱希忠、大学士徐阶,捧册封锦衣卫副千户李铭女李氏为裕王妃。
辛未,金星昼见于申位。
三月壬辰,赐故大学士杨士奇祠额及春秋祭文。
甲午,赐贡士陈谨等四百三人进士及第、出身有差。
十二月癸酉,[52]严嵩请开岁之首,豫建太子。上不允。
庚寅,命兵部左侍郎杨博兼右佥都,总督蓟辽军务。
嘉靖三十三年甲寅春正月壬寅朔,上不御殿。
壬子,康妃杜氏薨。妃,裕王母也。谥曰“荣淑”。后十三年,裕王嗣统,乃追尊妃曰“孝恪皇后”云。
二月乙亥,初,强贼师尚诏反,至归德府,知府及守卫官皆遁。检校董纶率民兵巷战,被执,垂死犹手刃数贼,其妻贾氏及一侄一仆皆从纶死。柘城举人陈闻诗,尚诏素闻其名,约克城之日必生致之,劫以为帅。既而众拥闻诗至,不屈,贼斩其家属数人以胁之。闻诗知不可脱,诒曰:“必欲我行,勿纵火,勿杀人。”贼许诺,[53]令人簇马上,拥之行。闻诗遂不食三日,至鹿邑自缢。至是上其状,赠纶为本府同知,闻诗为凤阳府同知,各立祠祀之。
三月癸亥,礼部尚书欧阳德卒。
德,泰和人。宇度宏粹,孳孳讲学,务以真知实践为主。接引后进,如恐不及。施于有政,悉当事理,协人情,措置所及,即可传之永久。初知六安州,迁南京刑部员外。上择诸臣有文行者列侍从,改翰林编修,渐掌詹事府事,召直无逸殿。在礼部尝议二王建储婚礼及裕王母康妃丧仪,虽时与上意忤,然上察其持正,卒优容之。海内士大夫方想望其风采,会病卒,士论甚惜之。诏赠太子太保,谥文庄。
乙丑,苏松倭寇掠民舟入海,[54]趋江北,薄通、泰等城,焚掠各盐场,馀众有漂入青、徐界者,山东、辽东俱震。
丁卯,升吏部左侍郎王用宾为礼部尚书。
四月癸巳,上以总督苏祐向衰,诏罢回籍,而以兵部右侍郎贾应春代之。
五月壬寅,倭寇自崇明进薄苏州府城大掠。
癸亥,彗星夜见北斗天权星旁。
乙丑,兵部都给事中王国祯言招降贼首汪直之非。兵部以“直尝为官军捕斩海寇陈屿主等及馀党二三百人,欲以自赎,而是时有司不急收之,遂贻今日大害。故臣等欲悬以重赏,归为我用,非示之弱也。”上以国祯言为是,令“一意剿贼,胁从愿降者待以不死,贼首不赦。”
六月辛未,夜,彗星犯文昌。
庚辰,漕运都御史郑晓奏:“倭寇类多中国人,其间有勇力智谋者可用,每苦资身无策,遂甘心从贼,为之向导。若不蚤图区处,必有腹心忧。乞命各巡抚官,于军民白衣中,每岁查举勇力智谋者十数人,与以‘义勇’名色,月给食米一石,令其无事则率人捕盗,有事则领兵杀贼,立有功劳,量议官职,奏请陞授。如此则悍卒渐受绦笼,不惟中国之人不为贼用,异日且有将材出于其间。今从贼者,宜出榜谕,许令归降,遣还故土;有擒斩贼徒者,如例给赏;才力可用者,立功赎罪,俟有劳绩,亦与叙迁。不然,数年后或有如卢循、孙恩、黄巢、王仙芝者,益至滋蔓,难扑灭矣。”报可。
七月辛亥,御史徐绅言:“寄养马疋,本以专备京操,故岁收二万而用有馀。乃今各边奏讨频仍,外圉空虚,专凭内厩。然则苑马、太仆寺设于外者,岂皆虚设乎?臣请自京师之外,惟宣大极疲, [55]遇有奏讨,宜量给之,馀则勿许。各边废弛者,亟行抚臣整理。先补种额以裕滋生之源,次查草场以清刍牧之地,而又专委守、巡一员,时加稽察,则厩牧充于塞上,而内圉不至空虚矣。”诏如议。
八月庚午,南京太仆寺卿章焕言:“兵者,因地形者也。今江南之变,千村百落皆为战场,而郡县且相率闭城,使各乡兵当贼,左矣。今当急筑城堡于诸乡以固守,并力于郡县以待战。郡县有备,则贼不敢散掠而谋阻;诸乡坚守,则兵不必偏分而力裕,人人自为战守矣。昔皇祖尝命汤和视海上,择要地筑数十城以备倭,而东南安堵,此其验也。
西北诸边,一切军食皆有司先期部署,以听督、抚调度,故卒有缓急,可咄嗟而办。今临变之时,上官漫督之,主者亦漫应之,眉睫间已成胡越,况百里之外哉!嗣后军中之需,赏功之费,一一会计所出,贮之别库。使军门不以烦民,则万全术也。
今议者悉称调兵,不知少发之则不足,多发之则用度不继,久驻则师老费财,暂住则兵散而贼复入,急之则怨,宽之则骄而为乱。臣以为宜训练土兵,渐罢客兵。便若土兵必不足,宜募近海丁壮及有罪调发者,居之海堧,给偶配,予田宅,使之土著而忘其乡,是城堡之外益以藩篱,计无便此者。
臣又闻外贼易见,内贼难知。今海贼深入内境,凡我之动静曲折无不知之者,谁为之?又其始至千人,四布无一知者,及鸣号而毕集,又谁为之?皆奸民所酿也。诚使郡县得人,示宽大,布恩信,问疾苦,时拊循,使反侧者将反本而呼天,何变之能生。且海上多壮士,负气任侠而不肯下人,我能制之则为我用,不能制之则为贼用。故安反侧、收豪杰,治乱之机也。不可不深思,不可不预待。”诏可。
九月壬寅,礼部尚书黄绾卒。
绾,黄岩人。缘祖荫授后军都督府都事。以议大礼与张、桂合,渐转礼部左侍郎。上命抚辑大同流亡,分别善恶,悉索其倡乱党与诛之。绾起家任子,致位八座,人不以为忝。然初以讲学取声誉,比议礼,[56]见举朝不悦,复首鼠避去。事定,乃复力附张、桂,锄所憎忌。尝以隐语憾杨一清,公论恶之。及夏言有宠,复附言而非张孚敬,真倾危之士也。
丙午,致仕南京右都御史王爌卒。[57]
爌,黄岩人。抗直敢言。为尹留都,有惠政,民立生祠祀之。卒,赠工部尚书。
壬戌,原任吏部尚书熊浃卒。
浃,南昌人。少有志节,自守甚严,议论侃侃,恬于宠利,有古大臣风。时祷祠事兴,会有以箕仙进者,浃上疏切谏,忤旨求去,遂削籍归。至是卒。后隆庆改元,始复官,谥恭肃。
十月己巳,虏攻蓟镇边墙,百道并进,警报沓至。上为之旰食,遣厂卫卒校往调其状。至则见博擐甲登阵,宿止古北口垣上,而诸将士据墙御敌甚力。事闻,上大喜,诏发太仆银一万两,犒蓟镇守墙将士。赐总督杨博、总兵周益昌各服色一袭。
庚午,先是,虏自二十七日薄墙,急攻四昼夜不克,乃退屯古城川。次日,复南旋,驻虎头山。夜,火光满野,连亘数十里。杨博募死士执火器潜入其营中,至夜齐发,虏众惊扰,彻旦乃解去。
〈按:杨博忠义自负,才识卓荦。自为职方时,已巡历九边,备知夷情,辅臣翟銮已任用之矣,本兵毛伯温已奏留之矣。自是巡抚河西,不为开边起衅之图,而为兴复屯田之计;巡抚甘肃,不为张威肆虐之举,而为赈恤救荒之仁。军民戴若父母,而疆圉为之肃清。及其蓟镇攻墙,昼夜不息,庚戌之祸又将至矣,世宗安得不汲汲乎!乃其亲自擐甲,寓宿古北,将士御之甚力,而火器齐发营中,惊扰解去,此可以征忠义、才识当世绝伦矣。继翁万达而后,孰有如斯人者哉?宜其朝廷宠眷独优,而子孙显荣无替也。〉
十一月壬戌,倭寇自柘林分掠嘉、湖二府,都指挥刘恩至,逆战于嘉兴县,却之。
十二月丁亥,兵部尚书聂豹,先时盛称南北战功,请上谢玄受贺,遂阶一品。至是以警报日闻,恐被谴责,故为是言,规脱己责云。[58])
癸巳,户部覆侍郎陈儒奏请,“以各镇屯田责之分巡佥事管事,以各省起运宣、大粮草责之巡抚催督。发循环簿于管粮郎中,以便稽查。建仓廒于朔州等处,以储民运。将大同犒赏地一千五百七十馀顷收本折给军。”从之。
嘉靖三十四年乙卯正月癸亥,[59]命朱熹十三世孙法袭五经博士。[60]
二月丙戌,[61]严嵩言:“宜遣大臣往祭海神,宣布朝廷德意,即令察视贼情,访求区处长策。即用赵文华亦可。”
文华,本嵩私人。既出,凭宠自肆,所睚眦即立摧仆,有司无不望风震慑,奔走供奉,[62]惟恐或后。时公私财贿填入其室,江南为之困弊。至于牵掣兵机,颠倒功罪,以致纪律太乱,战士解体,虽征兵半天下,而贼势愈盛。皆嵩引用匪人之罪也。
四月戊辰,[63]兵部尚书杨博奉诏议处民兵,言:“京城民兵之设,始自庚戌虏患之后,仓卒召募,类多乌合。今欲尽汰之,则细民遽失月粮,于情不堪。且巡檄京城,分布不足,与其取之于营兵,不若议处民兵之为便也。请敕所司,汰其老弱,存其精锐。其原出真、保者,发兵备道藉为民兵;在京者,仍隶巡捕参将管摄,与尖哨军人相兼巡逻,逃者不补。”从之。
辛未,赵文华至松江祭海神。
是时倭据川沙洼、柘林为巢,新倭复至,地方甚恐,闻狼兵至,人心稍安。文华厚犒,激使进剿。遇倭,与战不胜,头目锺富等十四人俱死。于是贼知狼兵不足畏,复肆掠如故矣。
辛巳,浙江巡按胡宗宪言:“往时日本入贡,多不及期,请待其复来,得以便宜谢遣。仍令有司移檄于王,问以岛夷入寇之状。”部覆:“令巡按衙门移檄日本国王,责问何人倡乱?令于半年间立法钤制,号召还国,即见忠款。虽使贡期未及,必为奏请,否则是阳为入贡,阴蓄异谋也。”上是之。
甲申,先是,广东贼徐铨与海酋汪直纠结倭夷,纵横海上。提督鲍象贤檄海道副使汪柏等督战,铨等就戮,前后斩首千二百馀级,[64]海滨颇靖。
五月甲午,倭四千馀人突犯嘉兴,总督张经分遣参将卢镗等水陆击之。保靖宣慰使彭尽臣与贼遇于石塘湾,大战,败之。贼遂北走平望,副总兵俞大猷以永顺宣慰司彭翼南邀击之。贼奔回王江泾, [65]保靖兵复击其后,贼大溃。诸军共擒斩首功凡一千八百有奇。由是数百馀贼奔归柘林,东南用兵,此为第一功云。
壬寅,南京御史屠仲律条上御倭五事:
一曰绝乱源。夫海贼构乱,起于负海奸民通番互市,夷人十一,流人十二,宁、绍十五,漳、泉、福人十九,虽概称倭夷,其实多齐民也。臣闻海上豪势,为贼心腹,勾引深入,阴相窝藏,此乱源也。必一禁放洋巨舰,二禁窝藏巨家,三禁下海奸民,三法立而乱源塞矣。即使旧贼未尽殄灭,然而后无所继,其势自孤,退无所归。其知惧,与今日往来自若者必不同矣。
二曰防海口。大海固涯涘无际,然贼放洋则冲涛,入口则登陆,非可绝险而径渡也。故守平阳港,拒黄花澳,据海关之险,则不得犯温、台;塞宁海关,绝湖头湾,遏三江之口,则不得窥宁、绍;把鳖子门,则不得近杭州;防吴松江,备刘家河,则不得掩苏、松、嘉兴,此地险也。一处失守,蔓延各处,不可以彼此分远近也。且贼长于陆战,短于水战,莫若如法置造海船,每船百只或五十只号为一䑸,募惯习柁工、水稍,而充以原额水军,于前又为游艟数䑸,分布上流,往来要害。令其更番巡逻,并力捍御,来遏其冲,去击其情,责以毋令贼入,贼入而力拒之,有功者陞赏,失备者重究,此御贼之长算也。
三曰责守令。夫荷戈戟戴介胄争锋死刃者,[66]将士之能也。保封域固郊圻全境安民者,守令之任也。今之守令不肖者,弃城走矣;其贤者,则婴城守耳,关厢村镇,委之无可奈何。夫城之外独非赤子乎?自今江南守令,当以训练土兵保全境土为殿最。
四曰议调发。近日征调各处兵民无虑数万,而虏功乃不奏者,不善用兵也。夫古者用兵,潜机密计,进退倏忽,莫知所以,然后成功;今则先发后行,克期始动,前军未启,而先声已闻,其弊一。古者名将,算不百胜不敢轻动;今谋不预成,计不先定,冥行突进,动陷伏中,其弊二。守不据险,屯不列要,奔急救难,贼逸我劳,其弊三。法曰:“夜战,声相闻,足以相救;昼战,目相见,足以相识;欢爱之心,足以相死,言熟习也。今也,兵不专一,主、客杂聚,猝遇狡贼,易衣变饰,突前忽来,不能别识,其弊四。兵不素统,将不预设,一遇有警,卒然命官,本以乌合之人,而统以未经识面之将,其弊五。夫三军冒白刃、蒙矢石、至死而无敢却顾者,威行之素也。今法令姑息,纪律不肃,进有必死之恐,退无伏锧之虑,是以畏敌而不畏将,其弊六。地形不习,险易不识,趋利不及,避难不蚤,其弊七。粮糗不储,料理不周,枵腹待爨,穷愁思归,其弊八。士不精选,勇怯无辨,前击后解,讙然而散,虽悍夫勇士,或以无援而力屈,或以先奔而丧胆,其弊九。地狭人众,不能旋转,互相排挤,虽有勇敢,无以效其所长,其弊十。近日汀州如赖百户兵,敢死先登,足当一面,以不善用之,使头领阵亡,军士逃遁,如此则征兵虽多,亦何益哉!
五曰作勇敢。沿海如沙民、盐徒、打生手及村庄悍夫,皆勇敢可用。然乐效用于私室,而不乐报名于公家,何者?以公家势远而文烦也。豪民以之保村里则有馀,以之充行伍则无益,何者?以行伍人多而心力涣也。[67]乞敕各该有司,通谕豪家大俗,各为身家,并力拒守。其有能团结乡兵保固村镇者,先免其粮里押运及一应杂差。获功者,一体陞赏。其有愿受文职,斩首十颗以上,得比输粟例入监。有职役者,并得起送赴部实选。其不愿官者,重赏优恤之。近苏、松、嘉、湖,尝有纠集智勇,乘贼怠玩,或掩其昏暮间,能杀贼夺其辎重者,随为官军劫其财而夺其功。夫居民出百死之力,卒被劫夺,不亦激众怒而失民心乎?又有村民团结,自相防护,志在全家保妻子耳。有司辄谓其能,遂报名入官,以至人各畏避,不敢复谋拒贼,此又沮民之气而抑其忿也。请谕地方,不愿在官者,不得一切概报。且严禁官军,不得攘夺民功,则民见利而动,无畏而奋,将各思所以自效矣。
兵部覆其议悉是。诏允行之。
丁巳,倭寇常熟县,知县王𫓧率众御之。乡官钱泮率耆民家丁追贼及于上沧港,为贼所掩击,俱死。
巡按金浙以闻。上悯之,诏赠𫓧为太仆少卿,泮为光禄寺少卿,荫一子锦衣卫百户,世袭,立祠死所。
六月丙子,倭据江阴蔡泾闸,知县钱𬭚统狼兵御之,遇贼于九里山。时已薄暮,雷雨大作,贼伏兵四起,狼兵悉奔,惟馀𬭚及民兵八人,尽死于贼。
巡按周如斗以闻。诏赠𬭚为光禄寺少卿,荫一子国子生,立祠死所。
庚辰,三板沙倭贼抢民船出洋,参政任环、总兵俞大猷引舟师追击于马迹山,擒倭首滩舍卖及贼五十七人,斩首九十三级。是日,倭舟被海风飘回者五十人,屯嘉定县民家。任环攻之不克,乃投火于民宅,爇之、贼尽死。
七月丁巳,[68]逮系总督张经、参将汤克宽至京,诏下法司议罪。
经上疏自理,大略谓:“倭突犯嘉兴,即委参将卢镗督保靖兵援嘉兴,即委俞大猷督永顺兵由柳湖间道趋平望,以扼贼路,令汤克宽引舟师从中击之。一战而胜,凡斩馘一千九百有奇,焚溺者无算,贼气遂馁,岂有一毫怠玩之念。自臣莅任方半年,前后俘斩且以五千计,惟是智略浅短,不能俄顷扫荡,此则臣之罪也。”疏入,不报。经与克宽竟论死,系狱。
八月壬辰,[69] 苏、松巡抚曹邦辅檄佥事董邦政、把总娄宇,以沙兵击浒墅关倭贼,歼之。贼自宜兴奔苏州,会柘林贼。邦辅虑二贼一合,且为大患,乃亲督兵备王崇古,会集各部兵扼其东路,四面蹙之,随地与竞。乃召邦政及宇以沙兵助剿,一战斩首十九级,贼始惧,奔吴舍,欲潜走太湖,我兵觉之,追及于杨家桥,尽殪其众。此贼自绍兴奔窜,不过六七十人、流劫杭、严、徽、宁、太平,至犯留都,经行数千里,战伤无虑四五千人,凡杀一御史、一县丞、二指挥、二把总,入二县,历八十馀日始灭。
九月甲午,督察赵文华,以苏寇之捷己不得与为恨,见调兵四集,谓:“陶宅寇乃柘林馀孽,可取。”巡抚胡宗宪因大言寇不足平,以悦其意。遂悉简浙兵得四千人,约应天巡抚曹邦辅以直兵会剿。浙兵分三道,直兵分四道,东西并进,贼悉锐冲,浙兵诸营皆溃,损失军士凡一千馀人,直兵亦陷贼伏中,死者二百馀人。贼势益炽。
庚子,兵科给事中杨允绳言:“海寇为患,猖獗日甚而迄无底定之期者,在将习不振而弊源不革也。
夫为将之道,曰制,曰法,曰谋,江南诸将全不知此。故用兵之际,绝无纪律,不鸣金鼓,不别旗帜,聚如儿戏,涣若搏沙,前有伏而不见,后有贼而不知,浸率为兵,浪与贼战,自相蹂践,全军覆灭,此其咎端在不知三者。而至于不设哨探,不知地形,又其取败之尤。盖哨探者,军中之耳目,而地形者,又军家之行止;既无哨探,又不识地形,辟如人终夜有求于暗室之中不照以烛,盲人驰逐于崎岖险阻之地莫为之相,其不颠连而骈仆者几希。当事者不此之察,动以增兵益饷为请,其意不过张贼声势,缓己罪愆,殊不知以若所为,虽括天下之财以供江南之役,藉天下之民以为江南之兵,如以蛾赴火,以雪实井而已,竟何益哉?况此贼不遭大创,何肯辄去。即去,又岂得不复来耶?臣愚以为必先择将,将苟得人,则招募之兵可用也,土著之兵可用也,以之水战可也,以之陆战可也。否则增兵何为?请将见在兵授之以制,一之以法,多立哨探,图写地形,揣察贼情,妙布成算,毋得日事征兵,虚糜粮饷,亦毋得掇拾草疏,延捱岁月,庶几将习可新寇患可弭矣。
至于弊源,则又有不专于外者。盖海寇与边患不同,北边所患者胡也,若海寇则十九皆中国之人。近来督抚之令不能行于官司,上官隐忍而养容,下官骄侈而日大,岂以官不尊权不重耶?盖近来督抚之臣莅任,谢恩必有常例银两,馈送在京权要,大者数百,小者数十,名曰‘谢礼’。又历任额深,营求美擢;或遇地方有事,希求脱任;或以有罪而求弥缝;或以失事而求覆蔽,如此馈送,数遂不赀。大率银两在省则取诸各布政司,直隶则取之府、州、县,司府州县既为巧取承迎,不无得色。督抚诸臣,自知其非法,接受亦有䩄颜。既入牢笼,自难展布,则其玩愒蔑法亦奚怪也。且官司所以赂督抚,又皆取足于民。即今孑遗待尽之民,岂甚掊克侵剥之患。异日国家隐忧,盖不止海岛之间已也。伏望在内敕之缉事衙门,在外敕之风纪台察,责令参劾。仍敕各部大臣,令洗心涤虑,割绝朋眤之私,汛扫苞苴之习,此则端本澄源、平倭之要道也。”疏入,部覆“其词严义正,深切时弊,宜见之施行。”报允。
〈按:读屠仲律、杨允绳二疏,大约御倭之策相同,皆经济材也。至于督抚之取诸州县,州县之取诸小民,以致小民艰苦。督抚不能行于州县,不遵行于督抚,[70]又皆今日之陋习,上下相持,小民无诉,安得不从贼而为寇乎?顾所以导之者,则权要也。当时严嵩父子,以货贿多寡为黜陟,而又用赵文华以视师,江浙之吏悉敛脂膏以填溪壑,当此外寇方炽之时,而又有内寇以朘削之,根本重地,安所支哉?吾以为允绳之疏,更有关于宗社者不小也。〉
十月庚寅,[71]杀直隶、浙、福总督、尚书张经,浙江巡抚李天宠,兵部员外郎杨继盛于市。
经在江南有功,为赵文华所诬构;天宠亦无罪,胡宗宪力排之而夺其位;继盛因劾严嵩父子。是岁论大辟,囚当刑者凡百有馀人,诏决九人,而经等与焉。由是天下恶嵩父子及文华益甚。
〈按:士师者天下之平,而东市者臣民之聚,[72]即使一人无辜而受戮,亦干阴阳之和,而召夷狄之变。况张经嘉兴之捷,为第一功,平矮斩首,东南皆受其赐。杨继盛劾嵩之疏,为第一忠,数罪发奸,台省皆增其气。一则当褒赏之,一则当优容之,乃为可以服众。即李天宠之在浙,亦不过时当危急,饮酒废事焉耳。黜而夺之,法已尽矣。奈何嵩之专权自恣,内听世蕃,外纵文华。继盛之触怒,父子必欲杀之而后已,彼亦甘心。若张经何尝玩寇殃民,而李天宠亦何尝失律丧师,特以胡宗宪与赵文华合,文华欲扶宗宪而适梗其位,一旦遂致之死。况当刑者百人,而所决者九人,三良与焉,岂非天下人心之所共愤乎?所赖持平者下恤其冤,上公其议,使世宗无失刑乃可无忝厥职,不然三良斩于东市,而议之者何人?昔有罪当罚金而欲置之死,释之且不敢徇,而况功忠之臣。即有罪,犹当十世宥者,而可徇乎?是时何鳌掌刑部,其罪又可胜诛也。噫,习此忍心,甘为故入。至于杨允绳疏论侵冒,而反曲律处绞,宜天灾地裂,史不绝书也欤。〉
十一月丙申,兵科给事中夏栻言:[73]“浙、直官兵会剿陶宅倭寇,屡遭陷败。诸臣奏报不实,且赵文华欺罔,大负简命。”上申饬文华:“矢心秉公,视师图效。”
十二月戊戌,吏科都给事中王鹤奏:[74]“今天下奔竞者莫甚于方面,而骄横者莫甚于进士之有司。今抚按初到,或陞代及节旦,两司纷纷谒贺,[75]往来道路,无有宁时,廪给夫马,重困里甲。近以地方多事,奏请多选进士充守令。初至,则饰欺矫情,监司荐扬,既得荐扬,贪酷并作。乞敕该部痛惩前弊,照不谨例闲住,其奸横有迹者,虽列在优品,亦行罢黜。”疏入,令科道官,“有隐漏者,从实拾遗,毋得畏避。”
戊午,兵部尚书兼右都御史杨守礼卒。
守礼,蒲州人。爽朗有大度,不为世俗态,才猷敏达,所至著有声绩。晚年见时事乖异,寄情山水间,以诗酒自娱,乡人殊敬慕之。卒,赐祭葬如例。
〈按:尝闻严嵩在位,贿赂公行,刑赏失中,忠臣义士闷愤而死者不知凡几矣。而见几勇决者几何人哉!噫,吾人处世,进不得行其志,则退当隐其身。若杨守礼者,山水之游,诗酒之乐,岂遂忘世?盖亦不得已也。若边贡专以此自高,则是晋人而已。〉
嘉靖三十五年丙辰春正月辛酉朔,上不御殿。
庚辰,夜,彗星见于进贤星旁,芒长尺,西南指,渐长至三尺馀,历扫至太微垣,次相星,又东北行人紫薇垣,扫天床星,至四月二日始灭。
三月丙寅,[76]先是掌吏部大学士李本言:“大臣不职,则小臣靡然从之。故去不肖者,先大臣。”疏列南京吏部尚书杨行中、礼部尚书葛守礼,共十五人。至是又考察不职科道官共三十人,[77]不谨都给事中邬从善等,不及都给事中王鸣臣等。得旨:“罢黜降调如例。御史留用者,仍各杖四十。”
〈按:史臣曰:“是时严嵩子世蕃,专恣贪婪,专通贿赂。赵文华一出江南,则公私匮竭,刑赏倒置,士论恶此三人盖已甚矣。嵩虑有他故,锄排异己,以慑众志。本乃毅然承其指授,凡疏远不附严氏及文华所不悦者,一切屏斥无遗,是公论益为不平。”噫,大臣肆恶,孰有如赵文华、何鳌、严世蕃者,不之去也;科道如朱文汉、李幼滋、吴国伦、夏栻者,不可去也。今也黜陟不公,而以爱憎为用舍,嵩之罪可胜诛耶!〉
辛未,改工部尚书吴鹏为吏部尚书。
丁丑,赐诸大绶等三百三人进士及第、出身有差。
癸未,吏部以工部尚书缺,会推赵文华。上悦其得人。
四月辛亥,[78]倭寇万馀趋浙江皂林等处。游击宗礼,帅兵九百人御之于崇德三里桥,三战俱捷,斩首三百馀级,贼首徐海等皆辟易,称为“神兵”。会桥陷,军溃,礼等俱死之。论者谓:“兵兴以来,用寡敌众,血战第一功。”
五月乙丑,初,赵文华言:“残寇无几,旋当清荡。”已而海寇屡至,因上屡诘,惧诛,乃攻李默为脱罪计,上果大悦,升文华尚书。嵩因荐文华有文学,宜供玄撰,上不允。及倭患愈甚,羽书数至,嵩知上觉文华欺罔,乃令文华请复视师。上令往。
壬午,金星昼见。
十一月庚午,初,五月中,倭船四艘,自浙、直败还,飘泊至朝鲜境。朝鲜王李恒遣兵逆击于海中,尽歼之,得中国被虏并助逆者三十馀人。至是因遣陪臣沈通源等入贺以闻,并归我俘。上嘉其忠顺,赍银币,仍赐玺书褒奖。通源及获功人李润庆等,皆厚赐而遣之。
十二月乙巳,加赠许逵三代诰命。
嘉靖三十六年丁巳二月戊申,[79]科道官赵𬬩等以考察拾遗,[80] 无户部左侍郎谢九仪、兵部左侍郎沈良才名,乃特旨罢之,亦异举也。
三月戊午,江南自乍浦、沈庄捷后,倭贼悉靖,惟舟山倭据险结巢,我兵环守之,不能克。是时,土狼兵悉己遣归,而川、贵兵六千人始至。胡宗宪乃留防春汛,隶总兵俞大猷,经营舟山之贼。会十二月二十夜大雪,大猷乃督兵四面攻之,贼悉锐出敌,杀土官莫翁送,诸军益怒竞进,贼大败归巢。我兵积薪草以棕蓑卷火掷之,贼四散溃出,共斩首一百四十馀级,馀悉焚死,贼遂平。
四月戊子,火星自二月壬辰,从亢逆行,历?天门入轸。至是夜,凡逆行二舍有馀。
己丑,虏酋把都儿等,[81] 拥众数万,由河流等口入犯永平、迁安等处,副总兵蒋承勋力战,死之。越二日出境。总督王忬以闻。上曰:“虏入犯近畿,杀将肆掠,各官不能防御,又不能追敌,尔等不从重参治,显有同遮之情,姑不问,其令御史核实以闻。”
南京吏部尚书朱希周卒。
希周,昆山人。学行醇笃,恬于世利,居官守正。在南吏部,以考察庶官忤执政意,令再考,乃上章自劾去。卒,赠太子太保,谥恭靖。
丙申,申刻,雷雨大作。至戌刻,火光骤起,初由奉天殿延烧华盖、谨身二殿,午门及外左、右廊尽毁,至次日辰刻始熄。上大惧。
五月戊寅,先是三月,虏以数百骑由延绥镇远墩入寇常乐堡,副总兵陈凤率其次子守义督兵逆之。虏众,我军不敌,[82] 凤死,守义亦被枪,巡抚石永以闻。上嘉其父子忠勇,赐凤祭葬,赠左都督,世袭,升长子三级,立祀榆林,守义陞都指挥佥事。
九月辛亥朔,革赵文华职为民。
上以文华江南诸不法罪状示严嵩,且谕“勿以弟子挂念。”嵩推不知,非挂念也。初,文华凭借嵩资,要结上宠,既以睚眦杀张经,陷李默,及再出江南,人畏之如豺虎,所至望风媚附,赃赂填溢,与世蕃比周作恶,朝野以目。赖圣明洞烛其奸,一旦毅然去之,中外鼓舞称快。
甲寅,祠故学士顾鼎臣于乡。
鼎臣,昆山人。始建议造城,比倭奴入寇,东南诸郡无城者悉遭屠戮,而昆山独以城全。郡人追思之,[83]请立祠以崇报。守臣以闻,报可。v癸亥,杀锦衣卫经历沈链于宣府市。
先是庚戌虏犯都门,腾书求贡,上命文武群臣杂议,而链语稍侵执政大臣。明日又上疏,“请以数万骑当一面,必大胜虏。”不报。已复抗疏言:“严嵩父子,入将帅贿,误国大计。请僇之,以谢天下。”诏以“诬诋大臣,发口外为民。”链传檄京师,欲起义以清君侧之恶。嵩父子以文华得罪,思以自保,欲杀链以灭口。乃授指宣大总督杨顺图之,顺托巡按路楷,诬以煽妖作奸,勾虏谋逆,请诛之。时举朝皆知其枉,而尚书许论悉如顺、楷议,令即时斩决。
十二月甲申,[84]工部尚书蒋瑶卒。
瑶,归安人。端亮清守,貌若恂恂,而遇事有不可夺之节。守荆州,有惠政,[85]民立祠祀之。调扬州,武宗南巡至郡,嬖幸江彬索赂,不与,举所赐铜瓜捶之,瑶不为动。武宗出渔,得巨鱼,戏言:“可直金五百。”彬请以畀守令如数输直。瑶独脱其妻簪珥及数缣以进,曰:“臣府库无钱,自办此耳。”武宗笑而置之。中贵传旨,征求百端,悉殊方之产。瑶奏某物产某处,某物萃某所,非扬有也。武宗诘曰:“苎白布亦非扬有乎?”瑶不得已进五百疋。其强毅有执如此。卒年九十,赠太子太保,谥恭靖。
嘉靖三十七年戊午春正月庚戌朔,上不御殿。
戊午,大同自纳虏妇桃松寨之后,虏围困日急,至者滋众,道路梗塞,烽火断绝。总督杨顺上言告急,副总兵尚表护运入右卫,虏选锐围之数重,经月不解。上闻而大骇,命户部发银十万两,亟遣才干司属督运济之。乃命郎中谢教往。
二月戊戌,户部尚书方钝言:“是时天下财赋入太仓库者计二百万两有奇。旧规以七分经费,每存积三分,以备兵歉。嘉靖己酉以前,岁支最多不过二百万两,而其少者乃仅至七八十万。及庚戌虏变后,周章备御,每岁调兵遣戍,饷额倍增。及乙卯、丙辰间,而宣、大虏警益急,一切募军、赈恤等费咸取给内帑,[86]岁无纪极。故嘉靖三十年所发京、边岁用之数五百九十五万,至三十六年,亦且三百二万,计太仓岁入二百万之额不能充岁出之半。[87]由是度支箕敛财贿,题增派、括赃赎、算税契、折民壮、提编均徭、推广事例兴焉。其初亦赖以济匮,久之诸所灌输益少。值四方多事,有司往往为地方奏留请免,如浙、直以备倭,川、贵以采木,山、陕、宣、大以兵荒,即岁入二百万之额,且亏其三之一,而内庭之赏格,斋殿之经营,上时以夜半出片纸,有所征取,无敢迟延。会大同右卫告急,今岁自入春来,发宣、大银二十六万有奇,而天下民运至太仓者仅七万。尚书方钝等忧惧不知所出,[88]坐守空藏,调度无策,欲取之官,而官府之搜括已尽,欲取之民,而民间之科派已极,失事误事,罪且万死,陛下怜察之。请令工部钱粮量分其半,还之本部,以济匮乏。”上切责钝等谋国不忠。明日钝谢罪,请先发太仓银五万两及紫荆关、新城仓、浮图峪客兵米二万石、豆一万石,兼程运至大同,以济急用。又题准穵运事宜。报可。
三月丙辰,刑科给事中吴时来言:[89]“宣、大总督杨顺,所请帑银无虑三十馀万,而该镇日见羸虚,未能出一奇发一策以效尺寸,乃往往杀愚幼小民以报首功,是驱塞下之民而归之虏也。即如桃松寨,一逋逃淫妇耳,顺既失策纳之,又自夸威德。比黠虏来索,又驾言易我妖叛。失体损威,甘受虏侮,臣民无不愤恨。而巡抚路楷,受其贿金七千两,秘不以闻。而反以所杀边民侈为顺功。楷验首级,既有灸疤网痕,又多幼小,其伪状明矣,乃曰:‘似亦属真。’兵部尚书许论,亦雷同附和,且滥叨世荫,请罪黜此三人,庶几边患有瘳耳。”
疏入,上问严嵩,嵩以言官风闻。上曰:“时来之言,不可尽谓风闻,顺、楷俱拏来问。至于论,亦推官滥醉,钝亦似应改用。”令兵部侍郎江东代顺,论为民,钝南京用,起原任兵部尚书杨博代论,改刑部尚书贾应春于户部代钝。
〈按:俺答之子辛爱最强,而桃松寨之逃,又人情所最恶者。使杨顺不受其降,而囚之出塞,以还辛爱,方将德我之胜也。而乃邀为奇功,置之阙下,挑祸速怨,已而复还,怒不可解矣。彼路楷者,正当发其罪可也,而乃曲为回护,辄杀边民幼小以当真虏,非受贿七千,何以至此?夫何许论和之,严嵩掩之,幸而世庙洞察其奸,诏之系狱,则臣之心始帖服矣。不然右卫之生灵数十万谓何,而朝廷之钱粮糜费数十万谓何,已而代以杨博,则得人矣。臣方愤当时省中无人,而如来能发其奸,真谏议之翘楚也。〉
丙子,刑科给事中吴时来、[90]主事张翀、董传策,交章论劾严嵩纳贿误国状。
时来劾“其边臣克剥军饷,以馈执事,执事受其饷,而与之合党欺君。令子世蕃入直票拟章奏,纳贿招权。所谓去恶务本,何暇穷穿窬之盗,治标末之疾也。”
翀劾“其备边之政坏,但金多而赂厚者,或以败为功,或以入为遁。理财之政甚坏,户部钱粮四分输边,六分馈嵩父子及其家奴永年,而永年之富已至数十万。忠节之气坏,有以三千、五千调美官者,有以七百、八百得与选者,公行白日,乞哀昏夜,遂至靡然成风。”
传策劾“其家富于内藏。吏、兵二部选官,至持簿入嵩之门,任其填发,故俗呼文选司郎中万采为‘文管家’,职方司郎中方祥为‘武管家’,驿地骚动,公私耗竭。”
时大学士徐阶雅不与嵩同道,嵩意忌之。时来与翀皆阶门生,而传策又松江人,大疑阶,密奏必有人使之者。着镇抚司讯鞠,备极苦楚,竟无所言。俱以诬罔成狱,发烟瘴充军。
九月庚寅,[91]兵部郎中唐顺之奉命阅视蓟镇军马还,言:“汉光武以渔阳突骑定天下,唐藩镇专兵,而卢龙一道常虎视河北,所谓其人慷慨勇悍而沉鸷,即今蓟镇之兵也。今皆羸兵惫马,朽甲钝戈,徒糜廪饷,[92]不济缓急之用,故往年庚戌虏变,及近日土墙之寇。至于近檄宣、辽,远征延、固以御之,乃镇兵则置而不理,谁之咎也?所据总督王忬、总兵欧阳安、巡抚马佩等,俱宜坐旷职误事之罚。”得旨,“该镇缺兵至三万不补,一卒不练,督抚官所理何事?兵部从实参看以闻。”部拟三人当降罚。上曰:“马佩已革职,王忬、欧阳安姑降俸二级,留用。”
十一月丁亥,[93]上敕谕三法司曰:“刑以弼治,当则协气,休祥自至;否则上干和气,灾沴攸生。近来司民牧者,或理道不明,律法不通,任事作威,深文锻狱,甚或贪贿听嘱,颠倒是非,不顾冤抑,是何心与?且湖广安陆县幼男吴一魁,二命枉刑,母又被捉,情无所告,远至朝扉,以一推之,岂止数百!尔三法司,治刑为职,当思矜恤。都察院通行天下抚按,申饬有司,各改前愆,惟公惟慎,尽心听谳,民以不冤,天地神明,昭鉴在上,尔亦能保禄位、福子孙。如不恭命,必不尔逭。钦哉。”
十二月丁未,光禄寺岁用银以三十六万计,[94]上以为多,疑该司必有干没。乃谕内阁曰:“即今两宫大分尽省,妃嫔仅十馀,宫中罢设宴二十年矣。朕所用膳品悉下料,无堪御者,十坛供器不当一次茶饭费。朕不省此三十馀万安所用也?”嵩曰:“臣闻祖宗时,每岁额银二十四万两。彼时该寺岁用不过十二三万,节年积有馀银。乃三十六万,其侵欺情弊可知也。臣查会典光禄寺内一款,凡本寺供应物件,每月差御史一员照刷具奏,若复会典旧规,则诸弊可平。”上命添差御史一员,月记该寺诸费进览。自是岁以为常,经费亦稍省矣。
嘉靖三十八年己未三月庚寅,赐贡士丁士美三百三十人进士及第、出身有差。[95]
五月辛巳,[96] 凤阳巡抚李遂以御倭功次来报,前后斩获真从倭首八百一十八颗,生擒一十六名。上闻而悦之,曰:“李遂督兵,临阵斩获数多,劳绩可嘉。”令按臣核实议赏。
六月丙寅,雷击奉先殿门外南墙、西墙。
七月庚午,户科给事中龚情言:[97]“奉命巡视太仓银库,正月内贮银七十四万有奇,未及半年仅馀八千馀两,国储至此,可为寒心。昔皇上一问光禄经费,月具揭报,岁省三分之一。况太仓岁以千万计,中间请乞之频仍,给予之汎滥,当不止如光禄所侵冒者。亦令月具内外出入之数,自当畏惧樽节,而所省且不赀矣。”诏可。太仓银库之月报出纳自此始。
壬申,金星昼见。
南京礼部尚书闵如霖卒。
如霖,乌程人。恭谨有文,以撰玄失上意,南迁,寻罢。疑同乡学士董份陷之,竟郁郁而卒。
八月己未,江北倭自邓庄败后,沿海觅舟不得,我兵自后急击,及于刘家桥等处,贼劳馁困顿。会天雨,乃奔入刘家庄,我兵四面围之。胡宗宪遣刘显以锐卒千馀来援,江北将士谓功在垂成,虑为显所攘,啧啧有言。都御史李遂恐士众不和,乃檄江北悉属之显。军政既一,遂刻期进兵。显率所部先登,各营选锋继进,纵火冲击,自辰至酉,贼巢始破,奔走。追击之,共斩首四百馀级,贼众尽殄。
九月丙子,蓟、辽总督杨博奏:“辽东灾伤已极,召籴甚艰,乞将新运通仓钱粮停泊天津者暂借六、七万石,由天津水运蓟州,以达山海,顾脚陆运,至各地方给散。其漕粮则以赈济银两籴还。”户部覆议,从之。
〈按:地方饥荒,民嗷嗷待命,召籴则不可得,内请则稽迟岁月,及赈济之命一下,而民之死亡吾不知其几万万。自非随宜处置婉转有方者,谁能料此?杨博借通仓之新运,以苏辽东目前之困,而即以赈济银两补还通仓。当时边臣,孰有如其善谋者哉!宜其生灵感激,而后裔显荣也。〉
十一月丙子,诏“以宋儒朱熹原籍婺源县子孙,世袭五经博士。”
昔熹游宦建安,遂家焉。建安已世袭五经博士,而婺源有请之者。乃以朱墅为五经博士,然未有世袭明旨。至是墅老,请授其子镐世袭。[98] 从之。
十二月丙辰,[99] 诏“宋儒臣程颐二十代孙宗益,世袭五经博士。”
嘉靖三十九年庚申岁正月丙子,[100]浙、直视师右通政唐顺之既陞淮扬巡抚,乃条上海防善后事宜:
一曰御海洋。言“御倭上策,必御于海,而崇明、舟山,乃海贼入寇之路,尤宜预防。当春迅时,宜令苏、松兵备暂驻崇明,宁、绍兵备暂驻舟山,总、副将官常居海中,督兵分哨,如有纵贼入港登岸者,以次论罪。”
二曰固海岸。言“贼至如不能御于海,则海岸之守为第二着,昔但坐地方残破者之罪,今宜并坐贼所从入者,有能冲锋御贼使不得登岸深入者,虽无首级,亦以奇功陞赏。”
三曰图海外。“沿海逋逃之徒,为贼向导者甚众,宜多方招徕,以销祸本。自叶宗满得罪,而逋逃欲归者不免自疑;自蒋洲得罪,而人以使绝域为讳。宜量为贳减,并开日本国通贡之途,若抄犯如故,则命朝鲜、琉球二国承制宣谕之。”
四曰定军制。“调募客兵,坐糜廪饷。今宜急练土著之兵,练之既成,则调募悉罢。”
五曰鼓军气。“今士卒遇海风而头目掉眩,闻潮声而耳聋心惕,欲望扫清大怼难矣。宜责文臣督帅,时
御戎服,出入军中,以作武将之气。武将临阵间取溃校逃卒斩一二人,以变士卒耳目,则军气自振。”
六曰复旧制。言“沿海卫所,军伍素整,屯田膏腴几万亩,今悉可垦种。浙、福、广三省原设三市舶司,[101]所以收其权而操之于上,使奸民不得乘其便。今数者俱以废坏。宜令诸路,酌时修举。”
七曰别人才。[102]“文官举海道副使谭纶,劾台州知府黄大节;武官举总兵卢镗等,劾副总兵曹克新等。”
八曰定庙谟。[103] 言“外患未息,内变恐作。迩者,吴淞、定海水卒,以呼粮之故,缚官劫狱,渐不可长。请先议招怀之略。”
所司覆议,克新听调,大节闲住,馀俱从之。
庚辰,金星昼见三日。
二月丁巳,旧例,南营官军月米,有妻者一石,无妻者减十之四,春秋二仲月,每石予折色银五钱。及马坤为南户部尚书,奏减折色银为四钱,诸军始怨。督储侍郎黄懋官,禀性刻削,每月各卫送支册,必诘其逃亡多寡,又奏停补役军丁妻粮,诸军益不堪。是时,坤已召入为北户部尚书,蔡克廉代坤,病不视事。比岁大祲,米一石至银八钱,诸军求复原额。又每月常以初旬给各军粮,是月已再旬,懋官犹未给。是日振武营军操期,遂鼓噪,围懋官第。懋官闻变,遂急逾墙而出,仆地不能起,诸军竞前扑杀之,悬其尸于市,挟兵部尚书张鏊求赏。鏊错愕不能应。会诚意伯刘世延趋至,谕曰:“尔辈但求赏易耳。能从我,惟尔所欲。”众稍定。
翌日,九卿大会,兵部侍郎李遂扬言曰:“昨黄侍郎之变,遂亲见其自越墙死,各军特不当残辱之。即据此奏闻,不得称叛。”因麾乱军退,众求赏,遂叱曰:“今日之事,若求复妻粮、月粮原额即可,求赏不可得。朝廷在内,尔辈欲何为者?”乃令人各给银一两,以补减折粮饷。众始散。
按〈按:南京之军逸而骄,逸则坐食粮饷,骄则逼挟上官,处置得宜,乃可以服其心而作其气。旧例,有妻者一石,则补役有妻者自不当停矣。二仲月折色银五钱,则马坤又不当奏减为四矣。黄懋官先诘逃亡,且奏停补,适当倭夷倡獗之时,又值米价腾踊之会,安得不激变乎?世庙因北狄入寇,今日运粮,明日赈济,殆万万计。南部之臣亦宜闻之,顾乃迁延旬日,犹未颁给,则彼减原额乏妻粮者,得执之以为辞。幸而刘世延、李遂权宜计处,军士稍安,而于法纪亦极坏矣。自是而后,习此风声,横于浙,愤于赣,使中原效尤,吁,时势至此可畏也已。〉
原任中允郭希颜上安储疏,[104]疏内有“建帝立储”四字。上以“立子为储,帝谁可建者?”命各科集议。礼科给事中蓝璧等议,坐大逆不道,妖言惑众。诏巡按,即时处斩,仍传首四方。
三月戊寅,南道御史林润,劾祭酒沈坤居乡暴横,打死住房人胡銮,剁其两手,及将监生、生员严刑拷打、逼取准折妻孥等事。上恶之,令巡按逮京讯治。
坤家居,为倭寇督率邻里以保所居,远近依附者众,有犯令者辄榜笞之,故居民虽赖以安,而被其榜笞者亦生怨恨。然疏中皆流谤,无指实,其所谓断手胡銮者,固无恙也。竟死狱中,士论冤之。
癸未,大同总兵刘汉,督兵自镇河口出塞,捣虏帐于灰河,斩首二十八级,夺高驼一百七十馀只。
是时虏聚喜峰口外,窥犯蓟镇,汉乘虚攻其巢穴,以牵制之,虏果狼狈西顾。自多事来,我兵积懦,虏尝留巢并塞,无一敢问之者,至是汉倡为之。自后,各镇往往乘间出剿,虏始有戒心,稍徙远其幕云。
丙戌,兵科给事中王文炳,请下本兵议所以安民、蓄兵、绝寇之策。部覆以“安民,莫若去不急之务,捐无名之征,重惩贪官酷吏;蓄兵,莫若训练各处乡兵,至隶籍行伍者则责之军卫,募自民间者则责之有司;绝寇,其令沿海有司,按籍所部居民,有与盗贼通者,许同里首告,即置之法,而追其所犯银三十两赏告者。又有无赖恶少,窜入军中,巧立报效赞画名色,平居坐縻公廪,有事争冒首功,此辈亦将来祸本,宜一切禁革。”上从之。
壬辰,命翰林院侍读张春,侍裕王讲读。
四月丙申,凤阳巡抚唐顺之卒。
顺之,武进人。博学强记,凡六经、子、史、兵法、阴阳以至算、射,靡不精透。为右司谏时,与赞善罗洪先、校书郎赵时春上定国本疏,忤旨,黜为民。言者屡荐之,起为兵部主事,查勘蓟镇边务,复视师浙、直,总督胡宗宪荐其有功,寻升凤阳巡抚,卒于官。当其罢归闭门,非其道不取,非其人不交,尝愿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及有疾,乃曰:“死国,吾志也。今得良死舟中矣。”卒,赐祭葬,立祠扬州。
五月辛卯,[105]南京操江都御史喻时奏安畿辅,[106]言:“狼山、金山各有副总兵,沿海一带各有参将、把总,则藩篱已为有守;淮扬以至嘉、湖,各有兵备,而复有兵备驻札广德,则门户已为有守,此足以御外至之贼矣。安庆、仪真各有守备,又有操江、巡江分投巡视,则堂奥防守又以严密,此足以御内发之盗矣。使各该群工殚心竭力,则天堑屹然,料难飞渡,不必添设参将明甚。且置将必须增兵,增兵必须议食。今应天连年倭寇之扰,生理未复,去岁灾伤之后,流徙更多,正办钱粮尚尔逋负,复加兵饷,其何能堪。伏乞专责仪真、安庆二守备,分定地方,时常会哨,稍有违误,参拿处治。庶官不增而事亦集,赋不加而民自安矣。”
六月戊戌,兵部右侍郎魏谦吉赴任道卒。礼部以谦吉三品未考满,恤典当半给。得旨,特全给之。
谦吉,狂率无赖,[107]不类衣冠士。其居官无一善状,淫暴掊克,若饿鸱乳虎,至于锥刁乞索,即市井人犹羞言之。时政污浊,遂得致仕,而恩恤犹隆备若此。
乙卯,南京礼部侍郎孙陞卒。
陞,馀姚人。前死节都御史燧子,为人孝友长厚,燧死宁庶人之难,终身不书“宁”字,亦不为人作寿文,事伯兄如父,居官被服雅素,口不谈人过,盖笃行君子也。卒,赠太子少保,谥文恪。子鑨、铤、錝、矿,皆为名进士。
七月壬辰,[108]都御史章焕上经略中原疏,备言“妖民盗贼”。
是时,南北寇警,[109]征敛烦急,贪吏肆行,水潦属至,民不堪命,往往群聚为盗。初,河南人传倭至凤、泗,又言开封没于黄河,于是林县有贼,聚以数千计,雎州亦有百贼犯其南关,比知前传言为讹,即皆解散,无复踪迹,乱之萌也。焕抚河南,适值其事,心益忧之,[110]故上此疏,然足以考当时之事势也已。
〈按:世宗时,俺答寇于北,倭奴寇于南,然皆无睥睨神器之意,北不过止于互市,南不过止于卤掠已耳。然河南,以中土之民,不堪征敛之苦,即林县、雎州,俄而千百成群欲附倭党,俄而知其传言即时散去。况九边而外,三岛之中,久困贫残,连遇荒歉,而又闻哱贼、关白之志,能无乘衅而起者乎?近时以进士起家为郡县者,贪暴殊甚,用度奢侈,无不取之民间,而又催科日急,家如悬磬,吾恐变生肘腋,此不北走胡南走倭者几希。愿司铨者慎选良吏,以绥万方,毋令督促而安为荼毒也。〉
十一月丙戌,秉一真人陶仲文卒。
仲文,黄冈人。习祈禳小术,师事致一真人邵元节。时上戊戌以后不复视朝,辅弼大臣皆希得进见,独仲文时被宣召,至即赐坐,与语称之为师,赏赉以数万计。又领三孤,列爵五等。其死也,复谥荣康、惠肃,自古方士所未见也。隆庆改元,始奉遗诏追夺官爵、世爵,亦削籍。
丁亥,蓟辽总督许论献家藏紫清仙人白玉蟾真迹一卷。上嘉其忠款,受之。
嘉靖四十年辛酉春正月壬戌朔,上不御殿。
庚寅,广东巡按潘季驯倡行均平里甲之议。其法,先计州县之冲僻,以为用度之烦简,令民各随丁力输银于官。每遇供应过客及一切公费,官为发银,使吏胥里老承买。其里长止于在官勾摄公务,甲首悉放归农。广人便之。
季驯自以代任者在迩,恐后至者不能守,乃上疏言:“岭表去京师绝远,比年牧民者视为利薮,屠剥万状,而小民仰九重如在云霄之上,愁苦之声无路上达,故相聚为盗。臣将里甲弊政,更张一新。顾天下之事,立法非难,守法为难。守之于畿辅之地固难,而守之于岭海之外为尤难。今广东之民,既感而动矣,若非仰仗明旨丁宁,虽有周公之法,谁与守之?”疏入,户部“请行通省,如法遵守,年终籍用过银数以闻。”报可。
二月辛卯朔,日食。是日,微阴。钦天监言:“日食微阴,即同不食。”
辛丑,左都御史周延卒。
延,吉水人。峭直清介,寡言笑。居官执法,不为矫矫声迹,清节自持,终始不变,士论重之。卒谥简肃。
三月乙亥,令吏部尚书吴鹏致仕,礼部尚书吴山闲住。
鹏在吏部,凡百官进退,一听严世蕃,即边方小吏,无敢有自专者。公道久壅,中外人心无不鄙薄愤恨。山直亮有时望,既以救护日食忤旨。上大不悦,尝示风旨于科道诸臣,吏科给事中梁梦龙等遂并劾山、鹏。
丙子,金星昼见,至二十四日而没。
四月辛卯,工部尚书刘麟卒。
麟,南京广洋卫人,后居湖之长兴。先知绍兴府,以忤刘瑾除名。瑾诛,起知西安,历升工部尚书,以谏织造忤旨,致仕。在长兴三十年,闭户读书,足迹不入城市。貌恂恂长者,自守介然,而不为畛域,以是人犹爱敬之。卒,谥清惠。
癸巳,大风,雨黄土,昼晦。
五月乙亥,宁夏巡抚奏:“庆王鼐枋,读书好善,敦尚俭朴。宁夏修筑边墩,出金、谷犒赏。居家孝友,犹能钤束宗仪以礼法,贤行着闻。乞表之以示劝。”上遣官赍敕奖谕,仍命有司具彩币羊酒并给枋扁旌之。[111]
闰五月癸巳,御史张九功以旱霾陈言五事:
一禁贿赂,以绝侥幸。谓“今行取科道,用银五百两、八百两,有增至千金者。吏部一主事,有至万金者。有司每当入觐,多方科敛,以充苞苴。此皆干和致变之由,痛宜禁革。”
二简督府,以肃边镇。“大都边镇之患,皆由督抚官职任不久,功罪不核,职掌不明,粮饷不充,宜反此四者,而后可以守边。”
三省工银,以塞侵渔。四平盗贼,以安地方。五恤营军,以蓄国威。上从之。
〈按:吏部者,人才所出。岂但卑官末品不可受苞苴,以坏体统;即科道为朝廷耳目,督抚为朝廷藩翰,又可用贿以得之哉?假令慎选风纪,简重才猷,犹恐十人之中不得一二,乃以贿之多寡为官之崇卑,安所得风纪、才猷以为之用?当时有司欲科道者,争克剥民财,督抚欲内迁者,争减损边饷,甚至以万金而得吏部主事,源既浊矣,臬既邪矣,欲望正百官也难矣。况掌者又吴鹏、欧阳必进,谄事世蕃,惟命是听乎!愚读耿定向一疏,已见时事之乖,而张九功指斥,又其甚者。呜呼,可鉴已。〉
癸卯,南京提督振武营刘显承新命上言:“南京营军,习成骄悍,宜以法裁制之。臣故所统川兵三千,有勇知方,乞许便宜带领,随营操练,内以弹压凶恶,外以控制倭夷,卒有怙终者,许臣以军法从事。俟其内驯外服,海防稍静,渐为散遣。”部以“南京原无前项钱粮,请许选精锐五百人自随,馀付代者,有警听显调用。”报可。
六月辛酉,[112]命修撰唐汝楫充裕王府讲官。
甲申,户科给事中郑茂言:“各边钱粮虚縻之甚,奏讨之多,莫有过于蓟镇者。近总督许论奏:‘密云、昌平二镇,年例饷金俱防春时用尽,防秋仍用三十二万有奇。’ [113]臣查嘉靖三十六年边饷,密云止八、九万,今三十四万有奇;昌平止四、五万,今十四万有奇,何前后悬绝若此?夫防春不过小警,春时用尽,防秋何以加之?使诸边效尤,又何以应之?论在镇三年,一卒未练,而粮饷独倍往昔,侵冒之弊,诚不能无。宜专敕风宪大臣,赴边计议。臣又闻,今帑藏已竭,闾阎亦空,则财将安归?即如近日太监荣现身故,遗金百万,侪辈争夺。夫以百万金委之群小,孰若藉而取之,以助边饷,充内帑,较诸额外征求不已多乎!至于侵盗边饷,法本至严,今十无一报,废法莫甚,以后俱当从实举行。”上是其言,令论回籍听勘。
七月己丑朔,日食一分五秒,例免救护。
礼部尚书袁炜言:“皇上以父事天,以兄事日,群阴退伏,万象辉华,是以日位旺荣,氛侵销铄。食止一分,与不食同。臣等不胜欢忭。”上以为然。
乙巳,万春宫成。
八月辛卯,南京御史林润,劾总理盐法鄢懋卿贪冒五罪:需索属官,馈遗巨万,罪一:受状取富民财,罪二;宴会日费千金,罪三;虐杀平民,罪四;加派扬州盐商,几至激变,罪五。懋卿疏辩。得旨“照旧供职。”
辛未,金星昼见。
乙酉,礼部尚书孙承恩卒。
承恩,华亭人。卒,谥文简。
九月戊子,太原知府于惟一为巡抚所劾,当调。晋王上言:“惟一在郡得军民心,请留之。”上不悦,戒王毋得妄有干预,仍下巡按御史,逮问长史、承奉等官。
惟一在郡,洁己任事,节财爱民,岁饥设法赈济,所全活以数千计。前岁虏入雁门,总兵王怀邦率众避入,会城军士摽掠于市,惟一执而榜之,驱其众于城外。及怀邦以失事被劾,属惟一问状,惟一论怀邦罪当死。是时巡抚孟淮,贪秽阘茸,旧有民壮防秋,淮奏免之,尽征折价。及虏入,怀邦以是挟淮,欲上书发其奸,与之俱死。惟乃谕惟一,令宽怀邦罪。惟一执之益坚,淮大恚,乃劾惟一,遂调任。太原士民如失怙恃云。
〈按:郡守为民之师帅,而巡抚为守之表率。彼孟淮巡抚山西,奏免民壮防秋,而尽征折价,深惧怀邦发之,而嘱令冤罪,乱纪坏法,不职甚矣。若惟一治太原,赈济饥民,全活者众。驱逐摽掠,安堵者感。即论怀邦之死,而逆孟淮之命,则其仁慈风力昭如日月,而反为孟淮所劾,公道安在哉?幸而晋王白其状,而顾令巡按逮问,则黜陟之明,几于倒置矣。惟一虽调,而民心则公,惟一又奚愧焉。噫,今之为惟一者为谁?而其为孟淮者接踵,安得复遇晋王以申冤抑耶!〉
十月庚午,兵部尚书杨博言:“江西之寇,始于南赣贼巢,合广西叛兵,益以本乡恶少,遂至蔓延不制。前奉诏督责诸臣,以九月报平,而今且过期不效,请更申饬,刻期荡平。仍令照边方事例,半月一驰奏贼情。又御史段顾言,生长边陲,素闲韬略,可就委以兵事。海道副使谭纶,尝练土兵,足称智勇,今以守制回籍,宜令墨衰效用,以靖地方。且闽、广之贼,所倚重者数巢穴耳,使以劲兵乘虚捣瑕,攻其必救,贼必牵于内顾,乃可平矣。”上令胡宗宪督率进剿,馀如议。
十一月甲午,以礼部尚书袁炜为武英殿大学士,入内阁,典机务。
庚子,改郭朴为吏部尚书,令吏部尚书欧阳必进致仕。
十二月丁卯,戎政尚书王邦瑞卒。
邦瑞,宜阳人。严毅有执,器识甚伟。初,庚戌,虏薄京城,奉命巡视九门,陈守御五策。虏退,请更营制,遂定为三大营,即以邦瑞为兵部尚书,协理戎政。时仇鸾为大将,欲节制九边诸将,邦瑞力折不可。因劾鸾跋扈不道,鸾阴中之,诏夺其官。历官四十年,所至有建立,犹以廉节著。卒,谥襄毅。
丁丑,兵部尚书杨博,以京营之兵频年坐食,渐成骄惰,乃议谪选番戍。其说有四:“一则使京军习见烽燧,涉历劳苦,可以转弱为强;二则居庸镇边,原有怀、保在外,警报绝少,即使有警,去京师百里,而近可朝发夕至,视调宣、大、保定之兵,劳费顿殊;三则春防之日,本镇止留边兵二枝,一遇虏警,不免分置,顾此失彼,诚得京兵守二区,则边兵得专守古北口,在此为虚声,在彼为实用;四则部署已定,可视来春缓急为进止,不至虚发以耗刍粮。”上是之。
辛巳,[114]诏重刊前礼部尚书胡濙所进卫生易简方书,传布天下。
嘉靖四十一年壬戌春正月丙戌朔。
丙申,京师地震。
己亥,兵部尚书杨博言:“今年履端之始,云泽屡降。第蓟镇、宣、大逼邻虏境,十室九空,农事方兴,牛种不给,恐迁延过时,则秋成无望。臣前在左、右卫目击其苦,若及今稍为处给,计种一石,可得子粒数石,比之荒岁召买省价实多。请发马价银三万两,分给三镇,以为方春播谷之费。”上嘉其留心边计,许之。仍令各镇从实举行。
庚戌,户科给事中邓练,奉诏查理蓟镇军营,尽得官吏侵牟兵马虚耗之数,以巨万计。还,言:“边饷日亏,皆原任总督许论调度失宜,管粮郎中阎光潜、刘勃出纳不明之罪。而所以致弊之由有十,大略虚填籍伍,滥收家丁,侦报不以实,调遣不以时,主兵或代客兵出战,客兵或代主兵入守,门皂官承,尽食军门之饷,商民将领,胥成影射之风,其他无名冗役,无益浪费,不可胜数。皆当痛革。”上从之。
辛亥,左都御史潘恩言四事:
一言“迩来管钱粮者,牟羡馀之利;理刑名者,徇出入之私;闸厂关津,则留难商旅;差遣勾当,则骚扰军民;诸司私家,每用小票取物于市;巡城御史,乘轿多役官夫,设酒科及乐户。耳闻目见,殊失官常。乞敕两京都察院严禁。”
二言“迩来御史,帷急簿书期会,与承迎趋走之末,不暇闻有司贤否,虽行举劾,必及代期,以故贪吏日纵。今后诸司治行,不时奏闻,不者,回道以不职论。”
三言“宪职严重,必纤毫无污,然后人不得而议之。今御史巡历,供应馈遗之费,动至百数,甚或公受保举谢仪,私索地方土物。今后毋过自奉,毋厚私交,仍禁革守令常例,一切羡馀纸赎,悉归公帑。”
四言“有司任情出入,鍜链成狱,或所犯本无重情,而家道丰盈,必为罗织,假积谷之例,托兵费之名,多则罚金数百,少亦输谷数十,比追罄产,有同没籍。今后宜坐应得之条,勿加一切之罚,违者具实参奏。”
疏入,上以为深切时弊,令务实举行。
三月壬寅,赐贡士徐时行等二百九十九人进士及第、出身有差。
五月丁亥,命“都督佥事刘显充总兵官,镇守广东、南赣,参将俞大猷副之。一应战守事宜,会同督抚官协谋剿贼。仍令江西纪功御史段顾言兼核广东功罪以闻。”从兵部尚书杨博议也。
戊戌,诏罢今年考选庶吉士。
时仕路混淆,贿赂公行,庶吉士素号清选,至是亦以贿赂营求,贫者称贷为资。有持券入贷于司礼太监黄锦者,锦密以闻。上闻而恶之,报罢。
壬寅,御史邹应龙劾严嵩子世蕃,“凭借父势,专利无厌,私擅爵赏,广致赂遗。而伊子锦衣严鹄、中书严鸿、家奴严年、中书罗龙文为犹甚,即数人之中,严年犹为黠狡,不才士夫竞争媚奉,号曰‘鹤山先生’。犹有异者,世蕃遭母丧,上以嵩年老,特留侍养,令其子鹄代为扶榇。世蕃名虽居忧,实喜得计,拥侍姬妾,屡舞高歌,已为鬼神所厌,抉其目矣。臣请斩世蕃首,悬之藁竿,以为人臣凶横不忠孝者之戒。”
先是,上闻世蕃淫纵,心恶之,渐疏嵩。凡军国大计,悉咨之大学士徐阶,故应龙奏入,遂称旨。下世蕃等于诸司拟罪,坐世蕃烟瘴卫充军,鹄、鸿、龙文边远卫充军,年锢于狱。
六月丁丑,淳安县知县海瑞,抗直不阿上官。初,鄢懋卿以盐法都御史巡行郡县,所至招权吓财,叱咤风生。懋卿妻从行,为装五彩舆,令十二女子舁之。令长以下见懋卿皆膝行蒲伏,至以文绣被厕床,白金饰溺器,千里传送,络绎道途。比至淳安,供应甚薄,瑞复抗言:“县小民贫,不足容车马。”懋卿虽怒甚,然知其不可辱,为敛威去之,而密嗾御史袁淳媒孽其短。其后懋卿、袁淳俱以贪宠败,而瑞得申白叙用云。
己卯,三边总督喻时奏豫边防五事:一、调腹兵以补空边,二、视功次以激勇力,三、量缓急以摊军储,四、处供馈以豫冬防,五、备战马以充卫额。言:“三边四镇,地里浩渺,兵稀粮少,戎律失弛。仍严革横派,广恤穷军,精察地形,熟演武艺,明斥堠,远哨听,诘奸慝,招投降。凡保障陕民者,罔不尽心以为之豫。”
〈按:掌三边者,兵力单弱,捉襟露肘,习见以为常。勇功既验,坐观候赏,循涂以自敛,秋防已匮粮饷,则冬春何以为生?冬春如无接济,则主客何以为资?至于倒死战马,不为买补,则千骑走百人,百骑走十人,又何以取给哉?时一一料理之,卒使连奏克捷,边鄙肃清。是何良策而致是?大约五事之中有至秘之计,一则哨丁侦探之蚤,一则官军按伏之密,而厚待降人,能知奸宄,故迎其初来,出其不意,而成功无难耳。兵家无间用奇之法,深得之矣。视彼投降以要功而人心离散、禁哨以出塞而声息无闻者,何如?吾见避东而击西,攻首而畏尾,即明立按伏,将焉用之?吁,翁万达、刘天和而后能继之者,舍时其谁哉?〉
七月癸巳,户部集廷臣议,上理财十四事。一曰省兵食。“国初边储无请发帑银之例,后缘边疆多警,或广召募,或增营堡,始不得不仰给于京储。然嘉靖十八年以前,仅至五十九万,今且增至二百三十馀万。司计者,将何以应之?今惟有选兵而已。宜令各督抚官,亲诣各城,从实拣选,汰其老弱虚冒,以还先年主客原额。诸所新设营堡,查非要害,即当随宜并省。其京营军士,亦宜会戎政官一体清查。”二、慎调遣。三、先节约。四、完积逋。五、清屯粮。六、议收放。七、均修边。八、停外例。九、处铜价。十、省供应。十一、杜奏留。十二、议补助。十三、议漕银。十四、定税法。上允其议。
八月乙丑,[115] 诏重录永乐大典,分韵类载,以便稽考,卷凡三万有奇。
上初年好古,礼文之事,时取探讨,殊宝爱之,几席间每有一二帙在焉。及三殿灾,上命左右趋登文楼,出大典,遂得不毁。至是重校正之。
九月壬午,三殿工成。
甲申,给事中赵灼、沈淳、陈瓒为严世蕃党,被劾,同时罢去。[116]
〈按:史臣曰:“严嵩纵子为非,任用群小,赖世庙阴圣,一旦拔去巨奸,如大明当空,阴沴屏伏。向时假借气势鼓煽声利之徒,咸使去位,朝署为之一清。若鄢懋卿之斡局,董份之文学,唐汝楫之门第,使其持身克慎,廉静自守,皆可以坐致通显,乃不自爱重,甘心为市井奴隶之行,卒之身名俱辱,为世所羞称,而又图报复,反劾正人,万世公论其能掩乎?后来者可以鉴矣。”奈何嵩之覆辙未几,而张古正踵其后,殆犹甚焉。然嵩之所纵者,不过一任子之世蕃耳,乃居正则嗣修、懋修显然登状元,居翰苑,欲仿秦桧三世为史官。鄢懋卿等不过一身之宠荣耳,乃王篆辈亦使其子谋取名甲,世道愈趋愈下,甚矣。我皇上继照追夺削籍,岂不有光于世庙哉!〉
十月乙亥,御史林润言:“今天下极弊而大可虑者莫如宗藩,然未有建不易之策者,惧拂宗室之心而重违祖训也。臣观嘉靖初议者言:[117]‘河南开封,洪武中惟有周府,今郡王已增三十九府,将军至五百馀,中尉、仪宾不可胜数,举一府而天下可知也。’今距嘉靖初又四十馀年矣,所增之数又可知也。夫天下财赋岁供京粮不过四百万,而各王府禄米凡八百五十二万。即如山西存留米一百五十二万,而禄米三百一十二万;河南存留米八十四万三千,而禄米一百九十二万。是二省之粮,借令全输,已不足禄米之半,况吏禄军饷皆出其中乎?然自郡王而上,犹得厚享,将军而下,至不能自存,饥寒困苦,号呼道路,聚而诟有司,守土之官不惟惧辱,且惧生变。奈官司困于难供,而宗藩病于不给,天下无可增赋之理,而宗藩正当蕃衍之时,可不寒心哉!今议者,或言‘当今天下亲王,如国初辽、韩、岷、肃,皆二千石’;或云‘郡王而下半支,如京朝官例,仪宾而下,如外有司例’;或云‘亲王袒免而下则从庶人之例,月支米三石’:或云‘不宜遽削于今日,而惟定制于方来’;或云‘定子女之数,以杜诈冒’;或云‘开应举之途,弛商贾之禁’,言人人殊。臣以为宜令集议于朝,仍颁示诸王,示以势穷极弊不得不通之意。令户部会计赋额,以十年为准,大约兵荒、蠲免、存留费用几何,王府增封几何,禄米及诸费几何,令宗藩晓然知赋入有限,费用不经,共陈善后之策。然后通集众议,断自宸衷,以垂万世不易之规。”
疏下礼部覆议,从之。
十一月乙酉,命御史姜儆、王大任分行天下,诏求法士及秘书。
丁亥,刑科给事中陆凤仪,劾总督胡宗宪欺横贪淫十大罪。上命械系至京问。
辛丑,日晕,生珥上有抱气,[118]赤黄色,白虹弥天,日下生戟气,苍白色。
十二月辛酉,显陵守备太监张方及奉祀蒋华等奏言:“十一月冬至日,甘露降于显陵之松树。”
先是上尝思慕献皇帝、献皇后,乃以冬至日奉安二圣神几于象一宫,以便瞻奉,而甘露即以是日降,采取以献。上大悦,以示礼部。部言:“在昔黄帝、唐尧,本朝惟太祖、成祖,尝致斯瑞。今显陵乃二圣发祥之地,而冬至乃一阳来复之期,斯地斯时,奇逢妙合。宜令百官称贺,以昭圣孝感通之征。”上如所请。
壬戌,蓟辽总督杨选言:“各边将帅,必威令素行于士卒,而后可责其御虏。近日奸夫猾戍,各阴求严将之短,浮言藉藉,眩惑视听,甚则客兵藐视抗衡,谓之何哉?自今严造谤之诛,重阃外之权,仍令主客兵一体训练,有梗令者,并以军法治之。又顺天抚臣,职理兵马粮饷,而蓟、辽粮饷,抚臣咸不与闻,何也?自今以主、客粮饷,宜责管粮郎中收放,兵部召买,年终彼此磨勘,仍于巡抚敕书中添载催征屯粮事宜,著为令。”从之。
丁丑,锦衣官逮总制胡宗宪至京,请旨处分。上曰:“今却加罪,后来谁与我任事?其释之,令闲住。”
〈按:东南倭寇,骚扰数年,祸延四省,张经、曹博邦辅有功无过,而或斩或戍,识者莫不憾严嵩、赵文华矣。胡宗宪倜傥豪雄,诚足堪任,特陞转官阶不能不资奸党,故天下士夫亦以恶奸党者恶之耳。虽然,任用刘显、俞大猷辈,诱制毛海峰、王直辈,削平馀倭,以安黎庶,其功亦不浅也。世宗释而不罪,且曰:“后来谁与我任事,”吁,处之得其当矣。〉
嘉靖四十二年癸亥春正月庚辰朔,上不御殿。
庚寅,初,大学士徐阶以内阁缺人请补。上令廷推。阶曰:“知臣莫若君。”上曰:“君知人,惟尧、舜与我太祖耳。若嵩者,朕所自简,而不才至此。相必君择,古之正理。但后世宫生之主,不知人耳。”阶曰:“尧用四凶,后加放殛。太祖用胡惟庸,后乃以罪诛。皇上始知嵩之才而用之,后因听子贪纵而斥遣,皆无损于明。”上曰:“卿言四凶、惟庸之类,非尧、舜与太祖不知,由彼不慎终也。尧为圣帝,太祖何事不知?然且如此。况宫生内长,能无误事耶?嵩乃放纵其子,误国戕民,非但听之而已。”
三月丁亥,浙江巡抚赵炳然言:“福健所以致乱者,民变为兵,兵变为盗,其所由来渐也。夫治盗之策,不得不假于募兵。而为人上者,必多方抚处,使盗化为兵,兵化为民,可也。今又驱浙之民,以拯闽之急,臣窃惧夫浙之为闽也。请自今一意团练土著,使人皆可用,家自为守,急则为兵,缓则为农,聚散之间,两有归著。即不得已而召募,亦必先本省,次邻省,不得专泥一方,以酿祸本。”从之。
按:民之勇怯,何常顾上之作兴何如耳?夫召募之兵,利不胜害,土著之兵,暂亦可久。不练土著,而专恃召募,奚惑乎?民变为兵,兵变为盗也。盖召募而来者,未必皆强有力,每多出于市井无赖,不过利其赀粮,以资浪费焉耳。有馀则竞为淫赌,既罄则转相劫夺,民之苦之有甚于虏。岂如土著之兵,有家属之顾,无输运之艰,使为兵巡者,习之以法,抚之以恩,移募兵之资为土兵之用,有功则重之以赏,无事则督之使守,功相倍也。此不特可行于西北,而亦可行于东南,惟患虚文塞责耳。
癸巳,工部尚书雷礼言:“本部各项钱粮,例派铺商上纳。比者往往放富役贫,而各监、局所派钱粮,其稍有赢裕者,又辄为奸商营占,以故佥审之际,逃役纷纷。乞容臣等将一切之苦乐,商户之贫富,通融搭派,敕谕各监、局,不得纵奸倚势营利于其间,庶良民不至流亡,而上供亦可无缺矣。”诏允行。
甲午,改礼部尚书严纳为吏部尚书,升吏部左侍郎李春芳为礼部尚书。
四月丁卯,[119]副总兵戚继光督浙兵至福建,与总兵刘显、俞大猷夹攻倭贼于平海卫,大破之,海寇悉平。
七月戊戌,金、木、土三星聚于井。
八月丙辰,[120]兵科给事中范宗吴言:“南京故事,操江职在江防,应天、凤阳二巡抚职在海防,各有信地。后因倭患,遂以原属二巡抚者亦属之操江,以故二巡抚得以诿其责于他人,而操江亦以原非本属,以缓图视之。今宜定信地,以圌山、[121]三江会口为界,其上属之操江,其下属之二巡抚,万一留都有急,则二巡抚与操江并力应援,不得自分彼此,庶责任有归,而事体亦为联络。”诏可。
九月戊子,严嵩上疏言:“臣年八十有四,[122] 欲皇上哀其无告,放归子世蕃及孙鹄,以终臣馀年。”上曰:“嵩有鸿得养,已恩待矣。”竟不许。 己丑,应天巡抚周如斗言:“江南自有倭患以来,加派兵饷银四十二万有奇。今地方已宁,乞减三分之一,少苏民困。”兵部覆言:“加派兵饷,原以济急,事已宜罢,不但当减分数也。”报可。
山东巡按黄襄,[123]以九月中总兵杨照死事闻。上曰:“照,奋勇杀贼,捐躯可悯,其赠少保、左都督,仍赐谥立祠。”
照,忠勇负气,起家偏校,以敢战知名。抚士卒有恩,故人乐为之用。虏聚众辽东塞外,选锐卒出塞,分道击之。照夜行失道,离塞六十里,天明为虏所觉,中流矢死,线补衮等驰至,力战斩首二百二十馀人,虏引去,补衮等以照尸还。初以罪废家居,属时污浊太甚,[124]凡边将无不由债帅进者,照自分永弃。会严世蕃败,朝廷以人望用照,由是感激知遇,誓以死报。起废数月间,三战三捷,竟殒于阵。其义烈有足称者。
十月甲戌,火星自辛亥起胄宿,至是逆行抵娄宿之次。
十一月甲申,[125]兵科都给事中丘橓条陈边臣善后事宜:
一破边官之常套。如兵马为一方之保障,岂堪迎送之疲;钱粮竭百姓之膏脂,何取馈遗之滥?
二除边人之积蠹。如边人擅杀降夷,岂不阻归附之心,墩军私役虏货,每至启窥觎之衅。
三略边务之虚文。夫选将、练兵、修墙、转饷,以至分区摆边,未尝不仆仆称劳也。然不务粉饰、不涉支吾者几何?请敕边臣,以求实效。
上初闻杨选执夷酋通汉,令其父子代质事,以为起衅。橓疏入,则大怒曰:“橓既所见如此,曷不先言?”下橓锦衣卫,杖六十,黜为民。
丙戌,致仕吏部尚书闻渊卒。
渊,鄞县人。凝重深沉,端毅有守,南北扬历凡四十馀年,始终一节,夷险不逾,有大臣风。但其为吏部时,值严嵩当国,颇有抵牾,虽未几竟引去,然功名颇异于初议者,惜夫!
校勘记
- ↑ “诏如议行”,“如”原作“加”,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三六0嘉靖二十九年五月壬午条改。
- ↑ “癸酉”,原无,按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三六二嘉靖二十九年闰六月癸酉条补。
- ↑ “而宗皋等乃漫语弥缝”,“缝”原作“经”,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三六二嘉靖二十九年闰六月癸酉条改。
- ↑ “命锦衣卫械系宗皋耀”,“系”原作“击”,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三六二嘉靖二十九年闰六月癸酉条改。
- ↑ “汝孝愤朵颜三卫诸夷索赏无厌”,“朵”原作“孕”,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三六三嘉靖二十九年七月己亥条改。
- ↑ “前后斩贼五千馀颗”,“颗”原作“伙”,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三六三嘉靖二十九年七月辛丑条改。
- ↑ “虏酋俺答”,“酋”原作“囚”,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三六三嘉靖二十九年七月戊申条改。
- ↑ “命东官厅参将吴尚贤西官厅参将梁臣领兵二枝”,原脱“官”,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三六四嘉靖二十九年八月乙丑条补。
- ↑ “乙亥”,原作“己丑”。按前条系之癸酉,后条系之丁丑,两条间不应有己丑。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三六四嘉靖二十九年八月乙亥条改。
- ↑ “刘东旸”,原作“刘东阳”,据本书卷三六第六八五页注释改。
- ↑ “令手疏便计以上”,原作“手疏以”,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三六四嘉靖二十九年八月壬午条补。
- ↑ “仍许开损军之令”,原脱“损”,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三六四嘉靖二十九年八月壬午条补。
- ↑ “癸未”,原无,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三六四嘉靖二十九年八月癸未条补。
- ↑ “丙戌”,原无,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三六四嘉靖二十九年八月丙戌条补。
- ↑ “然而循途守辙不足以应变仓猝”,“辙”原作“辄”,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三六四嘉靖二十九年八月庚寅条改。
- ↑ “为世俗态”,“态”原作“熊”,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三六四嘉靖二十九年八月庚寅条改。
- ↑ “九月丁未”,原脱“九月”,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三六五嘉靖二十九年九月丁未条补。
- ↑ “屡肆侵噬”,“肆”原作“赐”,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三六五嘉靖二十九年九月丁未条改。
- ↑ “甲寅”,原作“甲辰”。按前条干支为九月丁未,丁未之后不应有甲辰,故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三六五嘉靖二十九年九月甲寅条改。
- ↑ “况队长及授降人应食粮二石者仅八十一人”,原脱“者”,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三六八嘉靖二十九年十二月癸亥条补。
- ↑ “兼右佥都御史”,原脱“右”,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三六八嘉靖二十九年十二月丁卯条补。
- ↑ “上谓其无奋勉效力之忠”,原脱“效”,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三七0嘉靖三十年二月丁亥条补。
- ↑ “彼必不失信”,原脱“信”,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三七一嘉靖三十年三月癸卯条补。
- ↑ “黜为狄道县典史”,原脱“县”,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三七一嘉靖三十年三月癸卯条补
- ↑ “陛下俯俞边臣之议开通马市”,“陛”、“开”原作“陞”、“闻”,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三七二嘉靖三十年四月庚午条改。
- ↑ “盖将薄遂雀鼠之欲”,“雀”原作“省”,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三七二嘉靖三十年四月庚午条改。
- ↑ “给事中朱伯辰奏”,“辰”原作“臣”,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三七三嘉靖三十年五月丙辰条及本卷嘉靖三十一年三月戊戌条改。
- ↑ “乃贿俺答左右言芹等有术咒人人死喝城城颓”,原无“俺答……城颓”,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三七四嘉靖三十年六月壬戌条补。
- ↑ “丘阜”,原作“朱阜”,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三七六嘉靖三十年八月壬申条改。
- ↑ “己丑”,原无,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三八0嘉靖三十年十二月己丑条补。
- ↑ “为户部郎中督饷大同”,“郎中”原作“侍郎”,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三八0嘉靖三十年十二月己丑条及明史卷二00詹荣传改。
- ↑ “缮亭障”,“障”原作“长”,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三八0嘉靖三十年十二月己丑条改。
- ↑ “三月癸未”,原无,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三八三嘉靖三十一年三月癸未条补。
- ↑ “吏兵二部即会议应否更置奏请处分”,原作“吏兵二部即会议处”,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三八三嘉靖三十一年三月戊戌条补。
- ↑ “四月乙卯”原脱“乙卯”,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三八四嘉靖三十一年四月乙卯条补。
- ↑ “指挥姚天谟等力战溃围”,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三八四嘉靖三十一年四月丙寅条及明史卷三二七鞑靼传皆作“姚大谟”,存疑。
- ↑ “邀之战”,原脱“战”,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三八四嘉靖三十一年四月丙寅条补。
- ↑ “漳泉海贼勾引倭奴万馀人”,原脱“漳”,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三八五嘉靖三十一年四月丙子条补。
- ↑ “六月庚午”,原作“五月庚午”。按是年五月干支无庚午,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三八六嘉靖三十一年六月庚午条改。
- ↑ “乙丑”,原无,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三八八嘉靖三十一年八月乙丑条补。
- ↑ “己巳”,原无,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三八八嘉靖三十一年八月己巳条补。
- ↑ “并论考功郎中万采附权纳贿”,原脱“论”,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三九0嘉靖三十一年十月戊午条补。
- ↑ “庚子”,原作“十一月庚子”。按“十一月”前条已见,衍文,故删。
- ↑ “言”,原无,据沈朝阳皇明嘉隆两朝闻见纪卷九嘉靖三十一年十二月条补。
- ↑ “部覆从之”,本段前文已见“部覆……”,似衍。又“五花文册……贪墨之吏……”两款,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三九二嘉靖三十一年十二月壬戌条分列于“一”、“二”款下。
- ↑ “河道都御史曾钧奏言”,“钧”原作“钩”,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三九三嘉靖三十二年正月戊寅条及明史卷二0三曾钧传改。
- ↑ “次则草湾老黄河口”,原作“次则老湾黄河口”,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三九三嘉靖三十二年正月戊寅条及明史卷八三食货志、卷二0三曾钧传改。
- ↑ “宜将新口暂闭”,“闭”原作“开”,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三九三嘉靖三十二年正月戊寅条改。
- ↑ “云南巡抚鲍象贤既至镇”,原脱“镇”,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三九三嘉靖三十二年正月丁酉条补。
- ↑ “兵部员外郎杨继盛劾严嵩言”,原脱“郎”,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三九三嘉靖三十二年正月庚子条补。
- ↑ “至五六年无所建白”,原脱“无”,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三九三嘉靖三十二年正月庚子条补。
- ↑ “十二月癸酉”,原作“十二月甲子”。按是月干支无甲子,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四0五嘉靖三十二年十二月癸酉条改。
- ↑ “贼许诺”,原作“贼许詻”,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四0八嘉靖三十三年三月乙亥条及明史卷二九0陈闻诗传改。
- ↑ “苏松倭寇掠民舟入海”,“苏松倭寇”提法不确。沈朝阳皇明嘉隆两朝闻见纪卷九嘉靖三十三年三月条记:“倭寇掠通、泰诸处。时自苏松掠民舟入海……”叙述得当。
- ↑ “惟宣大极疲”,原作“至宣大极边”,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四一二嘉靖三十三年七月辛亥条改。
- ↑ “比议礼”,“比”原作“北”,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四一四嘉靖三十三年九月壬寅条改。
- ↑ “致仕南京右都御史王爌卒”,“爌”原作“圹”,据明史卷二0一王爌传及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四一四嘉靖三十三年九月丙午条改。
- ↑ “是条有明显脱文。沈朝阳皇明嘉隆两朝闻见纪卷九嘉靖三十三年十二月条记:“兵部尚书聂豹疏陈防夷事务,言:‘倭寇作难,设官增备,调兵选将,督抚诸臣协谋共济,灭贼有期。乞申饬各官,筑城堡,掘坑堑,固守要害,团练土兵,招抚胁从,严赏罚之条,厉交通之禁,司府县官吏,分别去留,治以军法。’先是豹盛称南北战功,请上谢玄受贺,遂阶一品。至是以警报日闻,恐被谴责,故为是条陈规,脱己责云。”
- ↑ “嘉靖三十四年乙卯正月癸亥”,原脱“正月”,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四一八嘉靖三十四年正月癸亥条补。
- ↑ “命朱熹十三世孙法袭五经博士”,原脱“世”,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四一八嘉靖三十四年正月癸亥条补。
- ↑ “二月丙戌”,原脱“二月”,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四一九嘉靖三十四年二月丙戌条补。
- ↑ “奔走供奉”,原脱“走”,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四一九嘉靖三十四年二月丙戌条补。
- ↑ “四月戊辰”,原无,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四二一嘉靖三十四年四月戊辰条补。
- ↑ “前后斩首千二百馀级”,“前”原作“首”,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四二一嘉靖三十四年四月甲申条改。
- ↑ “贼奔回王江泾”,“王”原作“至”,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四二二嘉靖三十四年五月甲午条改。
- ↑ “夫荷戈戟戴介胄争锋死刃者”,“戴”原作“载”,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四二二嘉靖三十四年五月壬寅条改。
- ↑ “以行伍人多而心力涣也”,原脱“人”,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四二二嘉靖三十四年五月壬寅条补。
- ↑ “七月丁巳”,原脱“丁巳”,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四二四嘉靖三十四年七月丁巳条补。
- ↑ “八月壬辰”,原脱“八月”,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四二五嘉靖三十四年八月壬辰条补。
- ↑ “不违行于督抚”,疑句前脱“州县”二字。
- ↑ “十月庚寅”,原脱“十月”,“寅”作“辰”,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四二七嘉靖三十四年十月庚寅条补、改。
- ↑ “而东市者臣民之聚”,“东市”似“西市”之讹。沈朝阳皇明嘉隆两朝闻见纪卷九于嘉靖三十四年十月按语中引吴瑞登语:“士师天下之平,西市臣民之聚。”姑备一说。
- ↑ “十一月丙申兵科给事中夏栻言”,原脱“十一月”,“夏”作“张”,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四二八嘉靖三十四年十一月丙申条补、改。
- ↑ “十二月戊戌吏科都给事中王鹤奏”,原脱“十二月”,“科”作“部”,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四三0嘉靖三十四年十二月戊戌条补、改。
- ↑ “两司纷纷谒贺”,原脱“司”,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四三0嘉靖三十四年十二月戊戌条补。
- ↑ “三月丙寅”,“寅”原作“辰”。按三月干支无丙辰,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四三三嘉靖三十五年三月丙寅条改。
- ↑ “至是又考察不职科道官共三十人”,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四三三嘉靖三十五年三月丙寅条所记异同,为“三十八人”。
- ↑ “四月辛亥”,原脱“四月”,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四三四嘉靖三十五年四月辛亥条补。
- ↑ “嘉靖三十六年丁巳二月戊申”,“申”原作“辰”。按是月干支无戊辰,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四四四嘉靖三十六年二月戊申条改。
- ↑ “科道官赵钱等以考察拾遗”,似衍“以”字。
- ↑ “虏酋把都儿等”,“酋”原作“囚”,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四四六嘉靖三十六年四月己丑条改。
- ↑ “我军不敌”,原脱“我军”,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四四七嘉靖三十六年五月戊寅条补。
- ↑ “郡人追思之”,“思”原作“恶”,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四五一嘉靖三十六年九月甲寅条补。
- ↑ “十二月甲申”,原无,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四五四嘉靖三十六年十二月甲申条补。
- ↑ “有惠政”,原脱“政”,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四五四嘉靖三十六年十二月甲申条补。
- ↑ “咸取给内帑”,原脱“取”,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四五六嘉靖三十七年二月戊戌条补。
- ↑ “计太仓岁入二百万之额……”,“二”原作“三”,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四五六嘉靖三十七年二月戊戌条及本条前文改。
- ↑ “尚书方钝等忧惧不知所出”,此处不应出现“尚书方钝等”,疑“臣等”之讹。
- ↑ “刑科给事中吴时来言”,“刑”原作“兵”,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四五七嘉靖三十七年三月丙辰条及明史卷二一0吴时来传改。
- ↑ “刑科给事中吴时来”,“吴”原作“胡”,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四五七嘉靖三十七年三月丙子条改。
- ↑ “九月庚寅”,原脱“九月”,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四六四嘉靖三十七年九月庚寅条补。
- ↑ “徒糜廪饷”,原脱“糜”,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四六四嘉靖三十七年九月庚寅条补。
- ↑ “十一月丁亥”,原无,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四六六嘉靖三十七年十一月丁亥条补。
- ↑ “光禄寺岁月银以三十六万计”,原脱“银”,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四六七嘉靖三十七年十二月丁未条补。
- ↑ “赐贡士丁士美三百三十人进士及第出身有差”,“美”原作“差”,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四七0嘉靖三十八年三月庚寅条改。
- ↑ “五月辛巳”,原无,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四七二嘉靖三十八年五月辛巳条补。
- ↑ “户科给事中龚情言”,原脱“言”,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四七四嘉靖三十八年七月庚午条补。
- ↑ “请授其子镐世袭”,“镐”原作“犒”,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四七八嘉靖三十八年十一月丙子条改。
- ↑ “十二月丙辰”,原脱“十二月”,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四七九嘉靖三十八年十二月丙辰条补。
- ↑ “嘉靖三十九年庚申岁正月丙子”,原脱“正月”,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四八0嘉靖三十九年正月丙子条补。
- ↑ “浙福广三省原设三市舶司”,原作“七省原设三市舶司”,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四八0嘉靖三十九年正月丙子条改。
- ↑ “七曰别人才”,“七”原作“八”,据沈朝阳皇明嘉隆两朝闻见纪卷一0嘉靖三十九年正月条改。
- ↑ “八曰定庙谟”,“八”原作“九”,据沈朝阳皇明嘉隆两朝闻见纪卷一0嘉靖三十九年正月条改。
- ↑ “原任中允郭希颜上安储疏”,句前原衍“丁巳”。“丁巳”,前文已见,故删。
- ↑ “五月辛卯”,句前原衍“嘉靖三十九年”。“嘉靖三十九年”,前文已见,故删。
- ↑ “南京操江都御史喻时奏安畿辅”,“喻”下原衍“言”,据沈朝阳皇明嘉隆两朝闻见纪卷一0嘉靖三十九年五月条改。又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四九七嘉靖四十年闰五月癸巳条记:“陞南京操江右佥都御史喻时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督遭运,巡抚凤阳。”“都御史”为“右佥都御史”之讹。
- ↑ “狂率无赖”,“赖”原作“颗”,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四八五嘉靖三十九年六月戊戌条改。
- ↑ “七月壬辰”,原脱“七月”,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四八六嘉靖三十九年七月壬辰条补。
- ↑ “南北寇警”,“北”原作“征”,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四八六嘉靖三十九年七月壬辰条改。
- ↑ “心益忧之”,“益”原作“盖”,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四八六嘉靖三十九年七月壬辰条改。
- ↑ “仍命有司具彩币羊酒并给枋扁旌之”,“枋”,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四九六嘉靖四十年五月乙亥条作“坊”。
- ↑ “六月辛酉”,原脱“六月”,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四九八嘉靖四十年六月辛酉条补。
- ↑ “近总督许论奏密云昌平二镇年例饷金俱防春时用尽防秋仍用三十二万有奇”,原文仅存“近总督许论”,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四九八嘉靖四十年六月甲申条补。
- ↑ “辛巳”,原作“辛丑”。按是月干支无辛丑,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五0四嘉靖四十年十二月辛巳条改。
- ↑ “八月乙丑”,原脱“八月”,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五一二嘉靖四十一年八月乙丑条补。
- ↑ “甲申给事中赵灼沈淳陈瓒为严世蕃党被劾同时罢去”,疑将弹劾严党之人讹作严党。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五一三嘉靖四十一年九月戊戌条记:“戊戌,韶‘工部左侍郎刘伯跃、南京刑部右侍郎何迁、南京通政使司右通政胡汝霖、南京光禄寺少卿白启常、原任湖广巡抚张雨、广西按察司副使袁应枢、右春坊右谕德唐汝楫、南京太常寺卿管国子监祭酒事王材俱革职闲住。’至是嵩败,伯跃等为刑科给事中赵灼所劾,雨为吏科给事中沈淳所劾,汝楫、材为刑科给事中陈瓒所劾,同时罢去。”
- ↑ “臣观嘉靖初议者言”,原脱“嘉靖初议者言”,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五一四嘉靖四十一年十月乙亥条补。
- ↑ “生珥上有抱气”,“珥”原作“弥”,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五一五嘉靖四十一年十一月辛丑条改。
- ↑ “四月丁卯”,原脱“四月”,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五二0嘉靖四十二年四月丁卯条补。
- ↑ “八月丙辰”,原脱“丙辰”,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五二四嘉靖四十二年八月丙辰条补。
- ↑ “以圌山”,原作“以团山”,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五二四嘉靖四十二年八月丙辰条补。
- ↑ “臣年八十有四”,原作“臣年八袠”,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五二五嘉靖四十二年九月戊子条改。
- ↑ “山东巡按黄襄”,原作“山东巡抚杨襄”,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五二五嘉靖四十二年九月己丑条改。
- ↑ “初以罪废家居属时污浊太甚”,原脱“以罪废家居属”,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五二五嘉靖四十二年九月己丑条补。
- ↑ “十一月甲申”,原脱“甲申”,据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五二七嘉靖四十二年十一月甲申条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