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局宣言
作者:孙文
中华民国13年(1924年)11月10日

    本年九月十八日,本党对于出师北伐之目的,曾有宣言。其主要之意义,以为国民革命之目的,在造成独立自由之国家,以拥护国家及民众之利益。此种目的,与帝国主义欲使中国永为其殖民地者,绝对不能相容。故辛亥之役,吾人虽能推倒满洲政府,曾不须臾,帝国主义者已勾结军阀,以与国民革命为敌,务所以阻止国民革命目的之进行。十三年来,军阀本身有新陈代谢,而其性质作用,则自袁世凯以至于曹锟、吴佩孚,如出一辙。故北伐之目的,不仅在覆灭曹吴,尤在曹吴覆灭之后,永无同样继起之人;换言之,北伐之目的,不仅在推倒军阀,尤在推倒军阀所赖以生存之帝国主义。盖必如是,然后国民革命之目的,乃得以扫除障碍之故而活泼进行也。

    国民革命之目的,在造成独立自由之国家,以拥护国家及民众之利益,其内容为何,本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已详述之。盖以民族、民权、民生三主义为基本,而因应时势,列举救济方法,以为最少限度之政纲。语其大要,对外政策:一方在取消一切不平等之条约及特权;一方在变更外债之性质,使列强不能利用此种外债,以致中国坐困于次殖民地之地位。对内政策:在划分中央与省之权限,使国家统一与省自治,各遂其发达而不相妨碍;同时确定县为自治单位,以植民权之基础;且当以全力保障人民之自由,辅助农工商实业团体之发达,谋经济、教育状况之改善。盖对外之政策果得实现,则帝国主义在中国之势力归于消灭,国家之独立自由可保;对内政策果得实现,则军阀不致死灰复燃,民治之基础莫能摇动。此敢信于中国之现状,实为对症之良药也。

    北伐目的宣言,根据此旨,且为之说明其顺序:“一中国跻于国际平等地位以后,国民经济及一切生产力方得充分发展。二实业之发展,使农村经济得以改良,而劳动农民之生计有改善之可能。三生产力之充分发展,使工人阶级之生活状况,得因其团结力之增长,而有改善之机会。四农工业之发达,使人民之购买力增加,商业始有繁盛之动机。五文化及教育等问题,至此方不落空谈。以经济之发展,使知识能力之需求日增,而国家富力之增殖,可使文化事业及教育之经费易于筹措;一切知识阶级之失业问题、失学问题,方有解决之端绪。六中国之法律,更因不平等条约之废除,而能普及于全国领土;一切租界皆已废除,然后阴谋破坏之反革命势力无所凭借。”以上诸端,凡属国民,不别其为实业家、为农民、为工人、为学界,皆无不感其切要,而共同奋斗,以蕲其实现者也。

    国民革命之目的,其内容如此。十三年来,帝国主义与军阀互相勾结,以为其进行之障碍,遂使此等关系民国存亡、国民生死之荦荦诸端,无由实现。为谋目的之到达,不得不从事于障碍之扫除,此北伐之举所以不容已也。

    自北伐目的宣布以后,本党旗帜下之军队在广东者,次第集中北江,以入江西。而本党复从种种方面指示国民,以帝国主义所援助之军阀虽怀挟其武力统一梦想,而其失败终为不能免之事实。今者吴佩孚之失败,足以证明本党判断之不谬矣。

    军阀所挟持之武力,得帝国主义之援助而增其数量。此自袁世凯以来已然。然当其盛时,虽有帝国主义为之羽翼,及其败也,帝国主义亦无以救之。此其故安在?二年东南之役,袁世凯用兵无往不利,三、四年间叛迹渐著,人心渐去,及反对帝制之兵起,终至于众叛亲离,一蹶不振。七年以来,吴佩孚用兵亦无往不利,骄气所中,以为可以力征经营天下,至不恤与民众为敌,屠杀工人、学生,以摧残革命之进行,及人心已去,终至于一败涂地而后已。犹于败亡之馀,致电北京公使团,请求加以援助。其始终甘为帝国主义之傀儡,而不能了解历史的教训如此。由斯以言,帝国主义之援助,终不敌国民之觉悟。帝国主义惟能乘吾国民之未觉悟以得志于一时,卒之未有不为国民觉悟所屈伏者。愿我友军将士暨吾同志,于劳苦功高之馀,一念及之也!

    吾人于此,更可以得一证明:凡武力与帝国主义结合者无不败;反之,与国民结合以速国民革命之进行者无不胜。今日以后,当划一国民革命之新时代,使武力与帝国主义结合之现象,永绝迹于国内。其代之而兴之现象,第一步使武力与国民相结合,第二步使武力为国民之武力,国民革命必于此时乃能告厥成功。今日者,国民之武力固尚无可言,而武力与国民结合则端倪已见。吾人于此,不得不努力以期此结合之确实而有进步。

    欲使武力与国民深相结合,其所由之途径有二:

    其一,使时局之发展能适应于国民之需要。盖必如是,然后时局发展之利益归于国民,一扫从前各派势力瓜分利益及垄断权利之罪恶。

    其二,使国民能自选择其需要。盖必如是,然后国民之需要乃得充分表现,一扫从前各派包揽、把持、隔绝群众之罪恶。

    以上二者,为国民革命之新时代与旧时代鸿沟划然。盖旧时代之武力为帝国主义所利用,新时代之武功,则用以拥护国民之利益,而扫除其障碍者也。

    本党根据以上理由,对于时局,主张召集国民会议,以谋中国之统一与建设。而在国民会议召集以前,主张先召集一预备会议,决定国民会议之基础条件及召集日期、选举方法等事。

    预备会议以下列团体之代表组织之:

    一、现代实业团体;二、商会;三、教育会;四、大学;五、各省学生联合会;六、工会;七、农会;八、共同反对曹吴各军;九、政党。

    以上各团体之代表,由各团体之机关派出之,人数宜少,以期得迅速召集。

    国民会议之组织,其团体代表与预备会议同,惟其代表须由各团体之团员直接选举,人数当较预备会议为多。全国各军,皆得以同一方法选举代表,以列席于国民会议。于会议以前,所有各省的政治犯完全赦免,并保障各地方之团体及人民有选举之自由,有提出议案及宣传讨论之自由。

    本党致力国民革命,于今三十馀年。以今日国内之环境而论,本党之主张,虽自信为救济中国之良药,然欲得国民之了解,亦大非易事。惟本党深信国民自决,为国民革命之要道。本党所主张之国民会议实现之后,本党将以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所列举之政纲,提出国民会议,期得国民彻底的明了与赞助。

    本党于此,敢以热诚告于国民曰:国民之命运,在于国民之自决。本党若能得国民之援助,则中国之独立、自由、统一诸目的,必能依于奋斗而完全达到。凡我国民,盍兴乎来!

    中华民国十三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