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解字第209号解释 中华民国《最高法院
解字第210号解释》
最高法院解字第211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17年10月12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3526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及年代久远,所以中华民国最高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第一项上级法院首席检察官认为声请无理由者应驳回之所谓驳回自应制作处分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