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官子弟行与闲散官诏 中华文库 朝官子弟行与闲散官诏作者:李隆基 唐(唐玄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28》 如闻朝官子弟,未曾经历,即坐要司及京畿并州县理人官。或侍郎受财,追游怠堕,或瓷行决罚,妄作奸非,刑宪不可遍矜,父兄莫能训导,苟陷于法,良轸于怀。宜令本司及州府长官按实验察,有此色并少年未谙时事,可移与闲散官。 💰古籍收集不易,打赏一杯奶茶提提神! × 谢谢大佬的支持! 支付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