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王朝实录/世宗实录/七政算内外篇 中华文库
序
高丽崔诚之,从忠宣王,在元得《授时历法》,以还本国,始遵用之。然术者且得其造历之法,其日月交食、五星分度等法,则未之知也。世宗命郑钦之、郑招、郑麟趾等,推算悉究得其妙,其所未尽究者,加以睿断始释然矣。又得《太阴太阳通轨》于中朝,其法小与此异,稍加櫽括为内篇。又得《回回历法》,命李纯之、金淡考校之,乃知中原历官有差谬者,而更加润正为外篇。于是历法可谓无遗恨矣。
内篇
上卷
七政算序
◈《七政算》序
大元至元十八年,岁次辛巳,为元。上考往古,下验将来,皆距立元为算。周岁消长百年各一。〈上考每百年,周天消一秒,岁实长二分。下验每百年,周天长一秒,岁实消一分。〉其诸应等数,随时推测,不用为元。
天行诸率
◈天行诸率
○周天分;三百六十五万,二千五百七十五分。
○周天度;三百六十五度,二十五分,七十五秒。
○半周天;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八十七秒半。
○周天象限;九十一度,三十一分,四十三秒太。
○周应;三百一十五万,一千〇七十五分。
日行诸率
◈日行诸率
○日周;一万。
○半日周;五千。
○岁实;三百六十五万,二千四百二十五分。
○岁周;三百六十五日,二千四百二十五分。
○半岁周;一百八十二日,六千二百一十二分半。
○岁象限;九十一度,三十一分,〇六秒少。
○岁差;一分,五十秒。
○岁馀;五万,二千四百二十五分。
○月闰;九千〇六十二分,八十二秒。
○通闰;一十〇万,八千七百五十三分,八十四秒。
○气应;五十五万,〇六百〇〇分。
○[闰]应;二十〇万,二千〇五十〇分。
○气策;一十五日,二千一百八十四分,三十七秒半。
○没限;七千八百一十五分,六十二秒半。
○气盈;二千一百八十四分,三十七秒半。
○朔虚;四千六百九十四分,〇七秒。
○旬周;六十万。
○纪法;六十。
○土旺策;三日,〇四百三十六分,八十七秒半。
○辰法;一万。
○半辰法;五千。
○刻法;一千二百。
○昏明;二百五十〇分。
○盈初缩末限;八十八日,九千九十二分少。
○缩初盈末限;九十三日,七千一百二十分少。
月行诸率
◈月行诸率
○朔实;二十九万,五千三百〇五分,九十三秒。
○朔策;二十九日,五千三百〇五分,九十三秒。
○弦策;七日,三千八百二十六分,四十八秒少。
○望策;一十四日,七千六百五十二分,九十六秒半。
○月平行;一十三度,三十六分,八十七秒半。
○上弦度;九十一度,三十一分,四十三秒太。
○望度;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八十七秒半。
○下弦度;二百七十三度,九十四分,三十一秒少。
○转应;一十三万,〇二百五〇分。
○转终分;二十七万,五千五百四十六分。
○转终日;二十七日,五千五百四十六分。
○转中日;一十三日,七千七百七十三分。
○转差;一日,九千七百五十九分,九十三秒。
○初限;八十四。
○中限;一百六十八。
○周限;三百三十六。
○太阳限行分;八百二十〇分。
○交应;二十六万,〇三百八十八分。
○交终分;二十七万,二千一百二十二分,二十四秒。
○交终日;二十七日,二千一百二十二分,二十四秒。
○交中日;一十三日,六千〇六十一分,一十二秒。
○交差;二日,三千一百八十三分,六十九秒。
○交望;一十四日,七千六百五十二分,九十六秒半。
○交终度;三百六十三度,七十九分,三十四秒。
○交中度;一百八十一度,八十九分,六十七秒。
○正交度;三百五十七度,六十四分。
○中交度;一百八十八度,〇五分。
○前准;一百六十六度,三十九分,六十八秒。
○后准;一十五度,五十〇分。
日月食
◈日月食
○日食;阳历限六度,定法六十。
○阴历限八度,定法八十。
○月食限;一十三度〇五分,定法八十七。
○日食分;二十分。
○月食分;三十分。
第一历日
◈历日第一
推天正冬至
⊙推天正冬至
置所求距算,以岁实。〈上推往古,每百年长一,下算将来,每百年消一。〉乘之为中积,加气应为通积。满旬周去之,不尽以日周约之为日,不满为分,其日命甲子算外,即所求天正冬至日辰及分。〈如上考者,以气应减中积,满旬周去之,不尽以减旬周,馀如上。〉以气策累加之,其日满纪法去之,命如前,各得次气日辰及分秒。
推天正经朔
⊙推天正经朔
置中积加闰应为闰积,满朔实去之,不尽为闰馀。以减冬至日及分,〈不及减者加纪法减之〉即天正经朔日及分秒。〈上考者以闰应减中积,满朔实去之,不尽以减朔实为闰馀,馀如上。〉以弦策累加之,满纪法去之,各得弦、望次朔日及分秒。
推没日
⊙推没日〈即盈在恒气〉置有没之气分秒,〈如没限已上,为有没之气。〉以十五乘之用,减气策馀满气盈,而一为日,并恒气日,命为没日。
推灭日
⊙推灭日〈即虚在经朔〉置有灭之朔分秒,〈在朔虚已下,为有灭之朔。〉以三十乘之满朔虚,而一为日,并经朔日,命为灭日。
推五行用事
⊙推五行用事
各以四立之节,为春木夏火秋金冬水,首用事日,以土旺策,减四季中气,各得其季土始用事日。
气候
⊙气候
○正月
立春,正月节,雨水,正月中。东风解冻,蛰虫始振,鱼涉负冰。獭祭鱼,候雁北,草木萌动。
○二月
惊蛰,二月节,春分,二月中。桃始花,鸧鹒鸣,鹰化为鸠,玄鸟至。雷乃发声始电。
○三月
淸明,三月节,谷雨,三月中。桐始花,田鼠化为鴽,虹始见,萍始生。鸣鸠拂其羽,戴胜降于桑。
○四月
立夏,四月节,小满,四月中。蝼蝈鸣,蚯蚓出,王瓜生,苦菜秀,靡草死,麦秋至。
○五月
芒种,五月节,夏至,五月中。螗[螳]螂生,鵙始鸣,反舌无声,鹿角解。蜩始鸣,半夏生。
○六月
小暑,六月节,大暑,六月中。温风至,蟋蟀居壁,鹰始挚,腐草为萤。土闰[润]溽暑,大雨时行。
○七月
立秋,七月节,处暑,七月中。凉风至,白露降,寒蝉鸣,鹰乃祭鸟。天地始肃,禾乃登。
○八月
白露,八月节,秋分,八月中。鸿雁来,玄鸟归,群鸟养羞,雷始收声。蛰虫坏户,水始涸。
○九月
寒露,九月节,霜降,九月中。鸿雁来宾,雀入大水为蛤,菊有黄华,豺乃祭兽。草木黄落,蛰虫咸俯。
○十月
立冬,十月节,小雪,十月中。水始冰,地始冻,雉入大水为蜃,虹藏不见。天气上升,地气下降。闭塞而成冬。
○十一月
大雪,十一月节,冬至,十一月中。鹖鴠不鸣,虎始交,荔挺出,蚯蚓结。麋角解,水泉冻。
○十二月
小寒,十二月节,大寒,十二月中。雁北鄕,鹊始巢,雉雊鸡乳。征鸟厉疾,水潭腹坚。
推中气去经朔
⊙推中气去经朔
置天正闰馀,命之为冬至去经朔,以月闰累加之,各得中气去经朔。〈满朔策去之,乃合置闰,然俟定朔无中气者,裁之。〉
推发敛加时
⊙推发敛加时
置所求分秒,以十二乘之,满辰法,而一为辰数。馀以刻法收之,为刻。命子正算外,即所在辰刻。〈如满半辰法,通作一辰,命起子初〉
推盈缩历
⊙推盈缩历
置半岁周减去闰馀,为天正经朔、入缩历。以弦策累加之,各得弦、望及次朔,入盈缩历日及分秒。〈满半岁周去之,即交盈缩。〉
求盈缩初末限
⊙求盈缩初末限
视入历,盈者在盈初、缩末限已下,为初限。已上反减半岁周为末限。缩者在缩初、盈末限已下,为初限,已上反减半岁周为末限。〈冬至后为盈初,春分后为盈末,夏至后为缩初,秋分后为缩末。〉
太阳冬至前后二象盈初缩末限
⊙太阳冬至前后二象盈初缩末限
◎冬至后〈그림〉〈그림〉
太阳夏至前后二象缩初盈末限
⊙太阳夏至前后二象缩初盈末限
◎夏至后〈그림〉〈그림〉
求盈缩差
⊙求盈缩差
置盈缩历入限日下分,以其日盈缩加分乘之,万约为分,以加其下盈缩积,万约为度。不满为分秒,即盈缩差。
推天正经朔入转
⊙推天正经朔入转
置中积加转应,减闰馀,满转终去之不尽,即天正经朔入转日及分秒。〈上考者,中积内加所求闰馀,减转应万转终去之不尽,以减转终。〉以弦策累加之,满转终去之,各得弦、望及次朔入转日及分秒。〈如径求次朔,以转差加之。〉
求经朔弦望入迟疾历及限数
⊙求经朔弦望入迟疾历及限数
视各入转,在转中已下为疾历,已上减去转中为迟历,置迟疾历日及分秒,以十二限二十分乘之,得限数。
太阴限数迟疾度
⊙太阴限数迟疾度〈그림〉〈그림〉〈그림〉〈그림〉
求迟疾差
⊙求迟疾差
置迟疾历日及分秒,以迟疾历日率减之,〈若限下日率不及减,退一限〉以其下损益分乘之,如八百二十,而一益加损减其下迟疾度,即迟疾差。
求加减差
⊙求加减差
视经朔、弦、望盈缩差与迟疾差,同名相从,异名相消。〈盈迟缩疾同名,盈疾缩迟异名。〉八百二十乘之,以所入迟疾限下行度除之,即为加减差。〈盈迟为加,盈多疾少迟多缩少亦为加,缩疾为减,缩多迟少疾多盈少亦为减。〉
冬至后日出分
⊙冬至后日出分〈그림〉〈그림〉〈그림〉〈그림〉〈그림〉〈그림〉
夏至后日出分
⊙夏至后日出分〈그림〉〈그림〉〈그림〉〈그림〉〈그림〉〈그림〉
求定朔弦望日
⊙求定朔弦望日
置经朔、弦、望日及分秒,以加减差,加减之,即为定朔弦望日及分秒。若定朔、弦、望分,在日出分已下者,退一日。〈定朔干名与后朔干同者,其月大,不同者其月小。内无中气者,为闰月。〉
推天正经朔入交
⊙推天正经朔入交
置中积加交应,减闰馀,满交终去之不尽,即天正经朔入交汎日及分秒。〈上考者,中积内加所求闰馀,减交应满交终去之不尽,以减交终。〉以交望累加之,满交终去之,各得次朔、望入交汎日及分秒。〈如经求次朔,以交差累加之,满交终其月有重交。〉
〈世宗庄宪大王实录卷第一百五十六〉
中卷
第二太阳
◈太阳第二
赤道宿度
⊙赤道宿度〈그림〉〈그림〉右赤道宿次,至元新制浑仪测定,用为常数,校天为密。若考往古,即用当时宿度为准。
推冬至赤道日度
⊙推冬至赤道日度
置中积加周应,为通积,满周天〈上推往古,每百年消一,下算将来,每百年长一。〉去之不尽,以日周约之,为度及分秒。命起赤道虚宿六度,外去之,不满宿,即天正冬至加时日躔,赤度宿度及分秒。〈上考者,以周应减,中积满周天去之不尽,以减周天,馀如上。如当时有宿度者,正依当时宿度命之。〉
求四正赤道日度
⊙求四正赤道日度
置冬至加时赤道日度及分秒,以岁象限累加之,满赤道宿次去之,各得春夏秋正日躔,赤道宿度及分秒。
求四正后赤道宿积度
⊙求四正后赤道宿积度
置四正赤道所当宿全度及分[秒],以四正赤道日度及分秒减之,馀为距后度。以赤道各宿度及分累加之,得四正后,赤道各宿积度及分秒。
黄赤道率
⊙黄赤道率〈至后黄道,至后赤道,分后赤道,分后黄道。〉〈그림〉〈그림〉〈그림〉〈그림〉
推黄道宿度
⊙推黄道宿度
置四正后赤道各宿积度及分秒,以其赤道积度减之。〈视可及减者减之,后仿此。〉馀以黄道率乘之,如赤道率,而一所得,以加黄道积度,为二十八宿黄道积度及分秒。以前宿黄道积度及分秒减之,为其宿黄道度及分秒。〈其秒就近为分〉
推冬至加时黄道日度
⊙推冬至加时黄道日度
置天正冬至加时赤道日度及分秒,以其赤道积度减之,馀以黄道率乘之,如赤道率而一所得,以加黄道积度,即天正冬至,加时黄道日度及分秒。
黄道宿度
⊙黄道宿度〈그림〉〈그림〉右黄道宿度,至元所测,赤道准冬至,岁差所在算定,以凭推步。若上下考验,据岁差,每移一度,依术推变,各得当时度。至元辛巳,大正冬至,加时赤道箕[其]一十度,加时黄道箕[其]九度。〈二二分一七秒〉
求四正加时黄道日度
⊙求四正加时黄道日度
以冬至日躔,黄、赤道差与次年冬至,黄、赤道差,相减馀四而一所得,加岁象限,为四正定象度。置冬至加时黄道日度及分秒,以四正定象度累加之,各得四正定气加时,黄道积度及分秒。满黄道宿次去之,各得黄道日度及分秒。
求四正定气
⊙求四正定气
冬夏二至盈缩之端以,恒气为定。冬至加盈初、缩末限,夏至加缩初、盈末限,满纪法去之,即为二分定气日及分秒。
求四正相距日
⊙求四正相距日
置春分定气日,以冬至日减之,〈不及减者,加纪法减之。〉更加纪法,即为冬至距春分日。馀仿此。
太阳冬至前后二象行度
⊙太阳冬至前后二象行度〈그림〉〈그림〉〈그림〉〈그림〉
太阳夏至前后二象行度
⊙太阳夏至前后二象行度〈그림〉〈그림〉〈그림〉〈그림〉
求四正晨前夜半日度
⊙求四正晨前夜半日度
置定气日下分,以其行度〈二至各用太阳初日行度,春分距夏至九十四日,即后九十三日,若九十三日者,各用其日行度。秋分距次年冬至八十九日,即后八十八日,若八十八日者,亦用其日行度。〉乘之。如日周而一所得,以减四正加时,黄道积度及分秒,各得四正定气,晨前夜半,积度及分秒。满黄道宿次去之,即得黄道日度及分秒。
求四正相距度
⊙求四正相距度
置春分晨前夜半,黄道积度及分秒,以冬至晨前夜半,黄道日度及分秒减之,即为冬至距春分相距度及分秒。馀仿此。
求累计度
⊙求累计度
各置相距日,以其日下盈缩积〈盈缩积见历日〉加减之。〈盈初缩末加,缩初盈末减。〉命日为度,即得累计相距日之行定度。〈冬至距春分,秋分距次年冬至,八十八日,则行定度九十〇度四〇〇[分]九[秒],八十九日,则行定度九十一度四〇[分]一四[秒],春分距夏至夏至距秋分九十三日,则行定度九十〇,度五九九〇[分],九十四日,[九十秒],则行定度九十一度五九[分]八七[秒]〉
求日差
⊙求日差
以累计度与相距度相减馀,如相距日,而一为日差。〈距度多为加,少为减。〉
求每日晨前夜半黄道日度
⊙求每日晨前夜半黄道日度
各以其正日差,加减太阳每日行度,为行定度。〈二至从初日下行度顺行,二分从相距日前一日下行度,逆行至各距日而止。〉累加四正晨前夜半,黄道日度及分秒,满宿次去之,即为四正后,每日晨前夜半黄道日度及分秒。
求每日午中黄道日度
⊙求每日午中黄道日度
置行定度半之,以加其日晨前夜半,黄道日度及分秒,得午中黄道日度及分秒。
求每日午中黄道积度
⊙求每日午中黄道积度
以二之加时黄道日度,距所求日,午中黄道日度,为二至后黄道积度及分秒。
求每日午中赤道日度
⊙求每日午中赤道日度
置所求日午中,黄道积度及分秒,满周天象限去之,馀为分后内,减黄道积度,以赤道率乘之如黄道率,而一所得,以加赤道积度,及所去象限,为所求赤道积度及分秒。以二至赤道日度及分秒加,而命之,即每日午中赤道日度及分秒。
黄道十二次宿度
⊙黄道十二次宿度〈그림〉〈그림〉
求入十二次时刻
⊙求入十二次时刻
各置入次宿度及分秒,以其日晨前夜半,日度及分秒减之,馀以日周乘之为实,以其日行定度为法实,如法而一所得,依发敛求之,即入次时刻。
第三太阴
◈太阴第三
推定朔弦望加时黄道日月宿度
⊙推定朔弦望加时黄道日月宿度
置经朔、弦、望,入盈缩历日及分秒,以定朔、弦、望加减差,加减之为定盈缩历。在盈便为中积,在缩加半岁周,为中积,命日为度依术求盈缩差。〈术见历日〉盈加缩减,为加时定积度及分秒,以冬至加时黄道日度及分秒。加而命之各得定朔、弦、望加时黄道日度及分秒。凡合朔加时日月同度,便为定朔加时月度其弦、望,各以弦望度,加定积为定弦、望月行定积度及分秒。依上加而命之,各得定弦、望加时黄道月度及分秒。
推定朔弦望加时赤道月度
⊙推定朔弦望加时赤道月度
置定朔、弦、望,加时黄道月行定积度及分秒,满周天象限去之,以其黄道积度〈黄、赤道积度度率,见太阳。〉减之,馀以赤道率乘之如黄道率,而一用加赤道积度及所去象限,各为赤道加时定积度及分秒,以冬至加时赤道日度及分秒,加而命之,各为定朔、弦、望加时赤道月度及分秒。〈象限以下及半周去之,为至后满象限,及三象去之,为分后。〉
推朔后平交日及距后度
⊙推朔后平交日及距后度
置交终日及分秒,减去经朔入度汎日及分秒,馀为朔后平交日及分秒。〈遇重交以交终,加本月朔后平交。〉以月平行乘之,为距后度及分秒。
推平交入转迟疾历
⊙推平交入转迟疾历
置朔后平交,以加经朔入转,为朔后平交入转。在转中已下为疾历,已上去之为迟历。
求平交入限迟疾差及加减定差
⊙求平交入限迟疾差及加减定差
限数及迟疾差,依术求之。〈术见历日〉其迟疾差,以八百二十乘之,以所入迟疾限下行度〈太阴限行度,见历日〉除之,为加减定差。〈迟为加,疾为减〉
求平交及正交日辰
⊙求平交及正交日辰
置经朔日及分秒,〈重交亦用本月经朔〉加朔后平交日及分秒,满纪法去之,为平交日辰。以平交加减定差加减之,为正交日辰。
推经朔中积
⊙推经朔中积
置经朔入盈缩历,〈盈缩各半岁周,不用初末限。〉在盈便为中积,在缩加半岁周,为中积。
求正交距冬至加时黄道赤度及宿次
⊙求正交距冬至加时黄道赤度及宿次
置经朔中积,〈重交亦用本月中积〉加平交距后度及分秒,为正交距冬至加时黄道积度及分秒,以冬至加时黄道日度及分秒,加而命之,为正交加时月离黄道宿次度及分秒。
求黄道正交在二至后初末限
⊙求黄道正交在二至后初末限
置正交距冬至,黄道积度及分秒,在半岁周已下,为冬至后,已上去之,为夏至后。其二至后,在岁象限已下,为初限,已上去减半岁周,为末限。
求定差距差定限度
⊙求定差距差定限度
置初、末限,以十四度六十六分乘之,如岁象限而一,为定差度及分秒。半减十四度六十六分,馀为距差度及分秒,以二十四乘定差如十四度六十六分,而二所得交,在冬至后名减,夏至后名加皆加,减九十八度,为定限度及分秒。
求月离赤道正交宿度
⊙求月离赤道正交宿度
以距差加减,春秋二正赤道宿度及分秒,为月离赤道正交宿度及分秒。〈冬至后初限加,末限减,视春正,夏至后,初限减,末限加,视秋正。若宿度不及减,加前宿全度及分减之。〉
求月离赤道正交后宿次积度入初末限
⊙求月离赤道正交后宿次积度入初末限
各置春秋二正赤道所当,宿全度及分,以月离赤道正交,宿度及分秒减之,馀为正交后积度及分秒。以赤道宿次累加之,得各宿赤道及分秒,满岁象限去之,为半交后,又去之为中交后,再去之为半交后。视各宿积度及分秒,在半象限已下为初限,已上用减象限,馀为末限。
求月离赤道正交后半交白道出入赤道内外度及定差
⊙求月离赤道正交后半交白道〈旧名九道〉出入赤道内外度及定差
置各交定差度及分秒,以二十五乘之如六十一,而一所得,视月离黄道正交,在冬至后宿度,为减,夏至后宿度,为加。皆加减二十三度九十分,为月离赤道正交,后半交白道出入赤道内外度及分秒,以周天六之一,六十○度八十七分六十二秒半除之,为定差。
求晨昏分
⊙求晨昏分
以昏明分,减其日出分,为晨分,置日周减去晨分,为昏分。
求定朔弦望加时及夜半晨昏入转
⊙求定朔弦望加时及夜半晨昏入转
置经朔、弦、望入转日及分秒,以定朔、弦、望加减差,加减之,为定朔、弦、望加时入转,以定朔弦望日下分,减之〈不及减者,加转终减之。〉为夜半入转。以晨分加之为晨转,昏分加之为昏转。
求定朔弦望加时入转相距日及转积度
⊙求定朔弦望加时入转相距日及转积度
置定上弦加时入转日,减去定朔加时入转日,〈不及减者,加转终减之。〉为朔、上弦相距日,累计相距日转定度,为转积度及分秒。馀仿此。〈求夜半及晨昏者,并依此术推之。〉
求定朔弦望加时相距度及日差
⊙求定朔弦望加时相距度及日差
置定上弦加时,黄道月行定积,减去定朔加时,黄道月行定积,为朔上弦相距度及分秒。与其转积度及分秒,相减馀以相距日数,而一为日差,〈距度多为加少为减〉馀仿此。〈求夜半及晨昏者并依此术推之〉
求每日行定度
⊙求每日行定度
置每日转定度,以日差加减之,为行定度及分秒。
求每日黄道月行定积度
⊙求每日黄道月行定积[度]
置定朔弦望加时,黄道月行定积,以每日行定度累加之,为每日黄道月行定积度及分秒。〈求夜半及晨昏者,并依此术,推之。〉
求每日赤道月行定积度
⊙求每日赤道月行定积[度]
置每日黄道月行定积度及分秒,满周天象限去之,以其黄道积度减之,馀以赤道率乘之,如黄道率而一,用加赤道积度及所去象限,为每日赤道月行定积度及分秒。〈象限以下及半周去之为至后满象限及三象去之为分后〉
求每日月离赤道交后积度及初末限
⊙求每日月离赤道交后积度及初末限
置每日积度月行定积及分秒,以冬至加时,赤道日度及分秒,加而命之,得宿度。以前宿月离赤道正交后积度及分秒加之,为月离赤道交后积度及分秒。在半岁周已下为正交后,已上去之为中交后,各满岁象限,为半交后。正交、中交后为分后,半交后为至后。分后为初限,至后以减半岁周为末限。
求月离出入赤道内外白道去极度
⊙求月离出入赤道内外白道去极度
置每日月离赤道交后初末限,用减周天象限,馀为白道积。用其积度减之,〈黄赤道积度积差差率,见太阳。〉馀以其差率乘之所得百约之,以加其下积差,为每日积差。用减周天六之一馀,以白道定差乘之,为每日月离赤道内外度及分秒。内减外加〈月离赤道,正交在秋正,正交后为外,中交后为内,在春正,正交后为内,中交后为外。〉周天象限,为每日月离白道去极度及分秒。
求每交月离白道定积度及宿次
⊙求每交月离白道定积度及宿次
置定限度及分秒,与各交后宿次初末限相减相乘,退位为分,分满百为度,为定差。〈正交中交后为加,半交后为减,正交宿亦为加。〉以加减各宿赤道积度及分秒,为白道定积度及分秒。以前宿白道定积度及分秒减之,〈不及减者,加岁象限减之,若正交宿,则正交宿定积,与其宿距后定积,并之。〉各得月离白道宿次度及分秒。
求活象限
⊙求活象限
置正交宿定积度及分秒,加前交末宿定积度及分秒,为半交与正交相接,活象限。
求各交距定朔弦望赤道积度及定差
⊙求各交距定朔弦望赤道积度及定差
置定朔、弦、望加,时月离赤道宿度及分秒,以前宿各交后赤道积度及分秒加之,〈视所入正交日辰已前,用前月,已后用本日各交积度。〉得各交距定朔、弦、望加时月离赤道积度及分秒。满岁象限去之,变为次,交在半象限已下为初限,已上用减象限馀为末限。以初末限与定限度及分秒相减相乘,退位为分,分满百为度,为定差。〈正交中交后为加,半交后为减。〉
求定朔弦望加时月离白道宿度
⊙求定朔弦望加时月离白道宿度
置各交距定朔、弦、望,加时月离赤道积度及分秒,各以定差加减之,为加时定积度及分秒。以其交后白道定积度及分秒减之,〈视可及减者减之,不及减者加岁象限减之,后仿此。〉各得定朔、弦、望,加时月离白道宿度及分秒。
迟疾转定及积度
⊙迟疾转定及积度〈그림〉〈그림〉
求定朔弦望夜半定积度及月度
⊙求定朔弦望夜半定积度及月度
置定朔、弦、望日下分,以其入转日转定度及分秒乘之,万约,为加时转度及分秒。以减加时定积度及分秒,〈不及减者,半正相接加活象限,其馀象接,加岁象限减之。〉馀为夜半定积度及分秒。以其交后白道定积度及分秒减之,为夜半月离白道宿度及分秒。
求定朔弦望晨昏定积度及月度
⊙求定朔弦望晨昏定积度及月度
置其日晨、昏分,〈朔后用昏,望后用晨,朔望晨昏俱用。〉以夜半入转日转定度及分秒乘之,万约,为晨、昏转度及分秒。以加夜半定积度及分秒,为晨、昏定积度及分秒。满岁象限去之,以其交后白道定积度及分秒减之,为晨昏月离白道宿度及分秒。
求每日晨昏月离白道宿次
⊙求每日晨昏月离白道宿次
置定朔、弦、望,晨、昏月离白道宿次,以每日行定度〈以晨昏白道定积度,依前求日差,加减每日转定度,得行定度。〉累加之,满白道宿次去之,即得每日晨、昏月离白道宿次。
赤道十二次宿度
⊙赤道十二次宿度〈그림〉〈그림〉
推赤道正交距宫界宿次积度
⊙推赤道正交距宫界宿次积度
置赤道十二次宫界宿次,加前宿赤道各交后积度及分秒,为各交距宫界宿次积度及分秒。
求宫界白道宿次
⊙求宫界白道宿次
视各交后赤道积度,在半象限已下,为初限,已上用减岁象限,馀为末限。置各定限度及分秒,以初末限相减相乘,退位为分,分满百为度,为定差。〈正交中交后为加,半交后为减。〉以加减各交后赤道积度及分秒,为白道定积度及分秒。以前宿白道定积度及分秒,减之,为宫界白道宿次度及分秒。
求白道交宫时刻
⊙求白道交宫时刻〈晨昏宿度分在宫界宿度分已下者有交宫〉各置宫界白道宿次度及分秒,以其日晨、昏月离白道宿度及分秒减之,〈不及减者,退求之。〉馀以日周乘之为实,以其日行定度,为法实如法,而一以加其日晨、昏分,依发敛求之,即得交宫时刻。〈不满一万者,交在本日,满一万者,交在此日。〉
第四中星
◈中星第四
黄道出入赤道内外度及半昼夜分
⊙黄道出入赤道内外度及半昼夜分〈그림〉〈그림〉〈그림〉〈그림〉
求每日黄道出入赤道内外去极度
⊙求每日黄道出入赤道内外去极度
置所求日晨前夜半,黄道积度及分秒,满半岁周去之,在岁象限已下为初限,已上复减半岁周,馀为入末限。满积度去之,馀以其段内外差乘之,百约之所得,用减内外度及分秒,为出入赤道内外度及秒,内减外加,周天象限,即所求去极度及分秒。
求每日半昼夜及日出入晨昏分
⊙求每日半昼夜及日出入晨昏分
置所求入初末限,满积度去之馀,以昼夜差乘之,百约之所得,加减其段半昼夜分,为所求日半昼夜分。〈前多后少为减,前少后多为加。〉以半夜分,便为日出分用减日周馀,为日入分。以昏明分,减日出分馀,为晨分,加日入分,为昏分。
求昼夜刻及日出入辰刻
⊙求昼夜刻及日出入辰刻
置半夜分倍之百约,为夜刻,以减百刻馀,为昼刻。以日出入分,依发敛求之,即得所求辰刻。
求更点率
⊙求更点率
置晨分倍之五约,为更率,又五约更率,为点率。
求更点所在辰刻
⊙求更点所在辰刻
置昏分累加更点率,为各更点分。依发敛求之,即得所求辰刻。
求距中度及更差度
⊙求距中度及更差度
置半日周,以其日晨分减之馀,为距中分,以三百六十六度二十五分七十五秒乘之,如日周而一所得,为距中度及分秒。用减一百八十三度一十二分八十七秒半,倍之五除,为更差度及分秒
求昏明五更中星
⊙求昏明五更中星
置距中度及分秒,以其日午中赤道日度及分秒加,而命之,即昏中星所临宿次,命为初更中星。以更差度及分秒累加之,满赤道宿次去之,为逐更及晓中星宿度及分秒。
〈世宗庄宪大王实录卷第一百五十七〉
下卷
第五交食
◈交食第五
日月食限入交
⊙日月食限入交
○空日
○一日
○十二日
○十三日
○十四日
○二十五日
○二十六日
○二十七日
求定朔望及每日夜半入交
⊙求定朔望及每日夜半入交
各置入交汎日及分秒,减去经朔望小馀,即为定朔望夜半入交。若定日有增损者亦如之否则因经为定。大月加二日小月加一日,馀皆加七千八百七十七分七十六秒,即次朔夜半入交。累加一日,满交终去之,即每日夜半入交汎日及分秒。
求定朔望加时入交
⊙求定朔望加时入交
置经朔望入交汎日及分秒,以定朔望加减差加减之,即定朔望加时入交汎日及分秒。
日食
⊙日食
求交常交定度
◎求交常交定度
置经朔迟疾历日及分秒,以定朔加减差加减之,得定入迟疾历。以十二限二十分乘之,得定限。置定限下行度及分秒,〈太阴限行度,见历日。〉减去太阳限行,八分二十秒,为定限行度及分秒。
求常交定度
◎求常交定度
置经朔入交汎日及分秒,以月平行乘之,为交常度及分秒。以其朔盈缩差,盈加缩减之,为交定度及分秒。〈不及减者,加交终度,减之。〉
求食在正交中交限度
◎求食在正交中交限度
视交定度在七度已下,三百四十二度已上,皆为食在正交,在一百七十五度已上二百○二度已下,皆为食在中交。
求中前中后分
◎求中前中后分
视定朔日下分,在半日周已下,去减半周为中前分,已上减去半周,为中后分。
求时差食甚及距午定分
◎求时差食甚及距午定分
以中前中后分,与半日周相减相乘,退二位,如九十六而一,为时差。中前以减,中后以加,皆加减定朔日下分,为食甚定分。以中前后,各加时差,为距午定分。
求食甚入盈缩历及定度
◎求食甚入盈缩历及定度
求经朔入盈缩历日及分秒,〈盈缩各半岁周,不用初末限。〉以定朔日及食甚定分加之,以经朔日及分秒减之,即食甚入盈缩历。依术求盈缩差,〈术见历日〉盈加缩减之,为食甚入盈缩历定度及分秒。
求南北汎差
◎求南北汎差
视食甚入盈缩历定度及分秒,在岁象限已下为初限,已上去减半岁周,为末限。以初末限自相乘,如一千八百七十而一,为度,不满为分秒。用减四度四十六分,为南北汎差。
求半昼分
◎求半昼分
置半日周,以其日日出分减之,为半昼分。
求南北定差
◎求南北定差
置南北汎差,以距午定分乘之,如半昼分而一,去减汎差,为定差。不及减者反减之,亦为定差。应加者减之,应减者加之。在盈初缩末者,食在正交为减,中交为加,缩初盈末者,食在正交为加,中交为减。
求东西汎差
◎求东西汎差
置食甚入盈缩历定度及分秒,与半岁周相减相乘,如一千八百七十而一,为度,不满为分秒,为东西汎差。
求东西定差
◎求东西定差
置东西汎差,以距午定分乘之,如日周四分之一而一,在汎差已下为定差,已上倍汎差减之,亦为定差。在盈中前,缩中后者,正交为减,中交为加。缩中前,盈中后者,正交为加,中交为减。
求食在正交中交定限度
◎求食在正交中交定限度
置正交中交度及分,以南北东西定差加减之,为正交中交定限度及分秒。
求食入阴阳历去交前后度
◎求食入阴阳历去交前后度
视交定度及分秒,在正交定限度及分秒已下,以减正交定限度及分秒,为阴历交前度及分秒,已上,减去正交定限度及分秒,为阳历交后度及分秒。在中交定限度及分秒已下,以减中交定限度及分秒,为阳历交前度及分秒,已上减去中度定限度及分秒,为阴历交后度及分秒。
求日食分秒
◎求日食分秒
置阴阳历食限,各以阴阳历去交前后度及分秒减之,〈不及岁者,不食。〉如定法而一,为日食分秒。
求定用分三限辰刻
◎求定用分三限辰刻
置日食分秒与二十分相减相乘,平方开之,以五千七百四十乘之,如定限行度及分秒而一,为定用分。以减食甚定分,为初亏,加食甚定分,为复圆。依发敛求之,即三限辰刻。
求日食所起
◎求日食所起
食在阳历,初起西南,甚于正南,复于东南。食在阴历,初起西北,甚于正北,复于东北。食八分已上,初起正西,复于正东。〈此据午地而论之〉
求日入分
◎求日入分
置日周,以其日日出分减之,为日入分。
求日出入带食所见分
◎求日出入带食所见分
视其日日出入分,在初亏已上,食甚已下,为带食。各以食甚分,与日出入分相减,以乘日食分秒,满定用分而一,以减日食分秒,即日出入带食所见之分。
求日出入后未复光分
◎求日出入后未复光分
视其日日出入分,在食甚已上,复圆已下,为带生光。各以食甚分,与日出入分相减,以乘日食分秒,满定用分而一,以减日食分秒,即日出入后,未复光之分。
求食甚宿次
◎求食甚宿次
视食甚入盈缩历定度及分秒,在盈便为定积,在缩加半岁周为定积。以冬至加时黄道日度及分秒,加而命之,得食甚宿次度及分秒。
月食
⊙月食
求定限行度
◎求定限行度
置经望迟疾历日及分秒,以定望加减差加减之,得定入迟疾历。以十二限二十分乘之,得定限。置定限下行度及分秒,减去太阳限行八分二十秒,为定限行度及分秒。
求交常交定度
◎求交常交定度
置经望入交汎日及分秒,以月平行乘之,为交常度及分秒。以其望盈缩差,盈加缩减之,为交定度及分秒。〈不及减者,加交终度,减之。〉
求卯酉前后分
◎求卯酉前后分
视定望日下分,在日周四分之一已下,为卯前分,已上去减半周,为卯后分,在四分之三已下,减去半周,为酉前分,已上去减日周,为酉后分。
求时差及食甚定分
◎求时差及食甚定分
以卯酉前后分去减日周,百约为时差。以加定望日下分,为食甚定分。
求食甚入盈缩历及定度
◎求食甚入盈缩历及定度
置经望入盈缩历日及分秒,以定望日及食甚定分加之,以经望日及分秒减之,即食甚入盈缩历。依术求盈缩差,盈加缩减之,为食甚入盈缩历定度及分秒。
求食入阴阳历去交前后度
◎求食入阴阳历去交前后度
视交定度及分秒,在交中度及分秒已下,为阳历,已上减去交中度及分秒,为阴历。视入阴阳历,在后准已下,为交后度及分秒,前准已上,去减交中度及分秒,为交前度及分秒。
求月食分秒
◎求月食分秒
置食限,以去交前后度及分秒减之,〈不及减者,不食。〉如定法而一,为月食分秒。
求定用分及三限五限辰刻
◎求定用分及三限五限辰刻
置月食分秒,与三十分相减相乘,平方开之,以四千九百二十乘之,如定限行度及分秒而一,为定用分。以减食甚定分,为初亏,加食甚定分,为复圆。依发敛求之,即三限辰刻。
月食既者,置月食分秒减去一十分,馀与十五分相减相乘,平方开之,以四千九百二十乘之,如定限行度及分秒而一,为既内分,用减定用分,为既外分。以定用分,减食甚定分,为初亏,加既外,为食。既又加既内,为食甚,再加既内,为生光,复加既外,为复圆。依发敛求之,即五限辰刻。〈月食十分已上者,用五限法。〉
求食入更点
◎求食入更点
置食甚所入日晨分,倍之五约,为更法。又五约更法,为点法。置三限五限诸分,昏分已上,减去昏分,晨分已下,加晨分以更法除之,为更数,不满以点法,收之为点数,命初更初点算外,各得所入更点。
求月食所起
◎求月食所起
食在阳历,初起东北,甚于正北,复于西北。食在阴历,初起东南,甚于正南,复于西南。食八分已上,初起正东,复于正西。〈此据午地而论之〉
求月出入带食所见分
◎求月出入带食所见分
视其日日出入分,〈求日入分术,见日食。〉在初亏已上食甚已下,为带食。各以食甚分,与日出八分相减,以乘月食分秒,满定用分而一,以减月食分秒,即月出入带食,所见之分。
求月出入后未复光分
◎求月出入后未复光分
视其日日出入分,在食甚已上,复圆已下,为带生光。各以食甚分,与日出入分相减,以乘月食分秒,满定用分而一,以减月食分秒,即月出入后,未复光之分。
求食甚宿次
◎求食甚宿次
视食甚入盈缩历定度及分秒,在盈,加半周天为定积,在缩,加半岁周及半周天,满周天去之,为定积。以冬至加时黄道日度及分秒,加而命之,得食甚宿次度及分秒。
第六五星
◈五星第六
○历度;三百六十五度二十五分七十五秒
○历中;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八十七秒半
○历策;一十五度二十一分九十○秒六十二微半
木星
⊙木星〈每年住一宫,十二年一周天。〉〈그림〉〈그림〉 ○周率;三百九十八万八千八百分
○周日;三百九十八日八十八分
○历率;四千三百三十一万〈二千九百六十四分八十六秒半〉 ○度率;一十一万八千五百八十二分
○合应;一百一十七万九千七百二十六分
○历应;一千八百九十九万九千四百八十一分
○伏见一十三度
火星
⊙火星〈约二年一周天或犯天阙或入紫微〉〈그림〉〈그림〉 ○周率;七百七十九万九千二百九十○分
○周日;七百七十九日九十二分九十○秒
○历率;六百八十六万九千五百八十○分〈四十三秒〉 ○度率;一万八千八百○七分半
○合应;五十六万七千五百四十五分
○历应;五百四十七万二千九百三十八分
○伏见一十九度
土星
⊙土星〈一宫住二十九个月,二十八年一周天。〉〈그림〉〈그림〉 ○周率;三百七十八万○九百一十六分
○周日;三百七十八日○九分一十六秒
○历率;一亿○七百四十七万〈八千八百四十五分六十六秒〉 ○度率;二十九万四千二百五十五分
○合应;一十七万五千六百四十三分
○历应;五千二百二十四万○五百六十一分
○伏见一十八度
金星
⊙金星〈一月住一宫一年一周天〉〈그림〉〈그림〉 ○周率;五百八十三万九千○二十六分
○周日;五百八十三日九十○分二十六秒
○历率;三百六十五万二千五百七十五分
○度率;一万
○合应;五百七十一万六千三百三十○分
○历应;一十一万九千六百三十九分
○伏见;一十○度半
水星
⊙水星〈一月住一宫一年一周天〉〈그림〉〈그림〉 ○周率;一百一十五万八千七百六十○分
○周日;一百一十五日八十七分六十○秒
○历率;三百六十五万二千五百七十五分
○度率;一万
○合应;七十○万○四百三十七分
○历应;二百○五万五千一百六十一分
○晨伏夕见;一十六度半
○夕伏晨见;一十九度
推天正冬至后五星平合及诸段中积中星
⊙推天正冬至后五星平合及诸段中积中星
置中积加合应,以其星周率去之不尽,为前合,复减周率馀为后合。〈虽满岁周,亦不去。〉以日周约之,得其星天正冬至后,平合中积、中星。〈命为日曰中积,命为度曰中星。〉以其段日,累加中积,即诸段中积。以平度累加中星,〈段日平度累加,皆满岁周去之。〉经退则减之,〈不及减者,加岁周减之。〉即为诸段中星。〈上考者,中积内减合应,满周率去之不尽,便为所求后合。〉
推五星平合及诸段入历
⊙推五星平合及诸段入历
各置中积,加历应及所求后合,满历率去之不尽,如度率而一,为度,不满为分秒,即其星平合入历度及分秒。以诸段限度累加之,即诸段入历。〈上考者,中积内减历应,满历率去之不尽,反减历率馀,加其年后合,馀如上。〉
求盈缩差
⊙求盈缩差
视入历,在历中已下,为盈,已上减去历中馀,为缩。置盈缩历,以历策除之,为策数,不尽为策馀。以其下损益率乘之,历策除之所得,益加损减其下盈缩积,即盈缩差。
求平合诸段定积及加时日分
⊙求平合诸段定积及加时日分
各置其星其段中积,以其盈缩差,盈加缩减之,〈本段无差者,借前段盈缩差。〉即其段定积日及分秒。以天正冬至日及分加之,〈中积少不及减加,岁周减之者,用上年冬至,满岁周去之者,用次年冬至。〉满纪法去之,为加时日及分秒。命甲子算外,即得日辰。
求平合及诸段所在月日
⊙求平合及诸段所在月日
各置其段定积,以天正闰日及分秒加之,〈若加减岁周者,各用其年闰馀。〉满朔策为除之为月数,不尽为入月已来日数及分秒。其月数,命天正十一月算外,即其段入月经朔日数及分秒。〈其年有闰者,闰月以后,减一月命之。〉以日辰相距,为所在定月日。
求平合及诸段加时定星
⊙求平合及诸段加时定星
各置其段中星,以盈缩差盈加缩减之,〈金星倍之,水星三之。〉即其段定星。以天正冬至加时黄道日度及分秒,加之,〈若加减岁周者,各用其年冬至黄道。〉为加时定星,满黄道宿次去之,即得宿次。
求诸段初日晨前夜半定星
⊙求诸段初日晨前夜半定星
各以其段初行率乘,其段加时分,百约之,乃顺减退加,其日加时定星,即其段初日晨前夜半定星。满黄道宿次去之,即得宿次。
求诸段日率度率
⊙求诸段日率度率
置后段加时日,以本段加时日减之,〈不及减者,加纪法减之。〉为日率。以其段夜半定星,与后段夜半定星相减,为度率。〈如元无夜半定星者,借用加时定星。又元无夜半,及加时定星者,借本段前后二段夜半定星,视其顺逆相减,馀为度率。〉
求诸段平行分
⊙求诸段平行分
各置其段度率,以其段日率除之,即其段平行度及分秒。
求诸段增减差及日差
⊙求诸段增减差及日差
以本段前后平行分相减,为其段汎差,倍而退位,为增减差。以加减其段平行分,为初末日行分。〈前多后少者,加为初减,为末。前少后多者,减为初加,为末。〉倍增减差,为总差。以日率减一除之,为日差。
求前后伏迟退段增减差
⊙求前后伏迟退段增减差
○前伏者,置后段初日行分,加其日差之半,为末日行分。
○后伏者,置前段末日行分,加其日差之半,为初日行分。皆以伏
○段平行分,相减馀,为增减差。
前迟者,置前段末日行分,倍其日差减之,为初日行分。后迟者,置后段初日行分,倍其日差减之,为末日行分,皆以迟段平行分,相减馀,为增减差。〈前后近留之迟段〉木、火、土三星退行者,六因平行分退位,为增减差。金星前后退伏者,三因平行分半,而退位,为增减差。前退者,置后段初日行分,以其日差减之,为末日行分。后退者,置前段末日行分,以其日差减之,为初日行分。皆以本段平行分,相减馀,为增减差。水星退行者,半平行分,为增减差,并以增减差,加减平行分,为初末日行分。〈前多后少者,加为初减为末,前少后多者,减为初加为末。〉又倍增减差,为总差,以日率减一除之,为日差。〈金、火二星,夕迟末与晨迟初,如增减差多平行分少者,名曰不伦,如日率是十五日者,置平行分,以八十七秒四九六乘之,得增减差。十六日者,置平行分以八十八秒二三一乘之,得增减差。十七日者,置平行分,以八十八秒八八五乘之,得增减差。夕迟末者,加为初减为末,晨迟初者,减为初加为末。〉
求每日晨前夜半星行宿次
⊙求每日晨前夜半星行宿次
各置其段初日行分,以日差累损益之,后少则损之,后多则益之,为每日行度及分秒。乃顺加退减。满宿次去之,即每日晨前夜半星行宿次。
推黄道十二次交宫时刻
⊙推黄道十二次交宫时刻
顺者,置入次宿度及分秒,〈黄道十二次宿度,见太阳。〉以其日晨前夜半星行宿次减之。退者,置其日晨前夜半星行宿次,以入次宿度及分秒减之。馀以日周乘之为实,以其日行度及分秒,为法而一,依发敛求之,即入次时刻。
求五星平合见伏入盈缩历
⊙求五星平合见伏入盈缩历
置其星其段定积日及分秒,〈若满岁周去之,馀在次年天正冬至后。〉如在半岁周已下,为入盈历,满半岁周去之,为入缩历。各在初限已下,为初限,已上反减半岁周馀为末限。即得五星平合、见、伏入盈缩历日及分秒。
求五星平合见伏行差
⊙求五星平合见伏行差
各以其星其段初日星行分,与其段初日太阳行分,相减馀,为行差。若金、水二星退行,在退合者,以其段初日星行分,并其段初日太阳行分,为行差。如水星夕伏晨见者,直以其段初日太阳行分,为行差。
求五星定合定见定伏汎积
⊙求五星定合定见定伏汎积
木、火、土三星,以平合、晨见、夕伏定积日,便为定合、伏、见汎积日及分秒。金、水二星,置其段盈缩差,〈水星倍之〉各以其段行差除之,为日,不满为分秒。在平合、夕、见、晨伏者,盈减缩加,在退合、夕伏、晨见者,盈加缩减,各以加减定积,为定合、伏、见汎积日及分秒。
求五星定合定积定星
⊙求五星定合定积定星
木、火、土三星,各以平合行,差除其段初日太阳盈缩积,为距合差日,不满为分秒。以太阳盈缩积减之,为距合差度及分秒。各置其星定合汎积,以距合差日及分秒,盈减缩加之,为其星定合定积日及分秒。以距合差度及分秒,盈减缩加之,为其星定合定星度及分秒。
金、水二星,顺合退合者,各以平合退合行差,除其日太阳盈缩积,为距合差日,不满为分秒。顺加退减太阳盈缩积,为距合差度及分秒。顺合者,盈加缩减,其星定合汎积,为其星定合定积日及分秒,退合者,以距合差日及分秒,盈加缩减,距合差度及分秒,盈加缩减,其星退定合汎积,为其星退定合定积日及分秒命之,为退定合定星度及分秒。以天正冬至日及分秒加其星定合定积日及分秒,满旬周去之,命甲子算外,即得定合日辰及分秒。以天正冬至,加时黄道日度及分秒,加其星定合定星度及分秒,满黄道宿次去之,即得定合所躔黄道宿度及分秒。〈经求五星合伏定日,木、火、土三星,以夜半黄道日度及分秒,减其星夜半黄道宿次,馀在其日太阳行分已下为其日伏合。金、水二星,以其星夜半黄道宿次,减夜半黄道日度及分秒馀,在其日金、水三星行分已下者,为其日伏合。金、水二星伏退合者,视其日太阳夜半黄道宿次,未行到金、水二星宿次,又视次日太阳,行过金、水二星宿次,金、水二星退行,过太阳宿次,为其日定合伏退定日。〉
求木火土三星定见伏定积日
⊙求木火土三星定见伏定积日
各置其星定见、定伏汎积日及分秒,晨加夕减九十一日三十一分○六秒,馀在半岁周已下,自相乘,已上反减岁周,馀亦自相乘。满七十五除之为分,满百为度,不满为分秒。以其星见伏度乘之,一十五除之所得,以其段行差除之,为日,不满为分秒。见加伏减汎积,为其星定见、伏定积日及分秒。加命如前,即得定见、定伏日晨及分秒。
求金水二星定见伏定积日
⊙求金水二星定见伏定积日
各以伏、见日行差,除其段初日太阳盈缩积,为日,不满为分秒。若夕见晨伏,盈加缩减,如晨见夕伏,盈减缩加,以加减其星定见定伏汎积日及分秒,为常积,如在半岁周已下,为冬至后,已上去之,馀为夏至后。各在九十一日三十一分○六秒已下,自相乘,已上反减半岁周亦自相乘,冬至后晨夏至后,夕一十八而一,为分。冬至后夕夏至后晨,七十五而一,为分。又以其星见伏度乘之,一十五除之所得,满行差除之,为日,不满为分秒。加减常积,为定积。在晨见、夕伏者,冬至后加之,夏至后减之。夕见、晨伏者,冬至后减之,夏至后加之,为其星定见定伏定积日及分秒。加命如前,即得定见、定伏日辰及分秒。〈旧历云,水星夕疾,在大暑初日,至立冬九日三十五分已下者不见,晨留在大寒初日至立夏九日三十五分已下者,不见。春不晨见秋不夕见。〉
第七四馀星
◈四馀星第七
紫气
⊙紫气〈顺行二十八年一周天〉紫气〈顺行二十八年一周天〉〈그림〉〈그림〉 ○至后策;一千二百五十六万五千二百二十四分
○周积;一万○二百二十七日一千七百九十二分
○半周积;五千一百一十三日五千八百九十六分
○度率;二十八日
○日行分;三分五十七秒一四二九
入宫定积
◎入宫定积
紫气〈顺行二十八年一周天〉入宫定积〈그림〉〈그림〉
月孛
⊙月孛〈顺行八年十个月一周天〉月孛〈顺行八年十个月一周天〉〈그림〉〈그림〉 ○至后策;二千三百八十四万一千○九十二分
○周积;三千二百三十一日九千六百八十四分
○半周积;一千六百一十五日九千八百四十二分
○度率;八日八千四百八十四分九十二秒
○日行分;一十一分三十○秒一三六一
入宫定积
◎入宫定积
月孛〈顺行八年十个月一周天〉入宫定积〈그림〉〈그림〉
罗计
⊙罗计〈逆行十八年七个月一周天〉罗计〈逆行十八年七个月一周天〉〈그림〉〈그림〉 ○罗后至后策;一千六百八十○万八千六百○〈二分〉 ○计都至后策;五千○七十七万五千八百一十〈八分〉 ○周积;六千七百九十三日四千四百三十二分
○半周积;三千三百九十六日七千二百一十六分
○度率;一十八日五千九百九十一分○七秒七六
○日行分;五分三十七秒六六○二
○零分〈入尾宿末度〉
入宫定积
◎入宫定积
罗计〈逆行十八年七个月一周天〉入宫定积〈그림〉〈그림〉
推四馀至后策
⊙推四馀至后策
置中积各,以至后策加之,满周积去之不尽,为各馀至后策。
推四馀周后策
⊙推四馀周后策
各置初、末度积日及分以,所求至后策减之馀,为周后策。
推四馀入各宿次初末度积日
⊙推四馀入各宿次初末度积日
各以周后策,便为入各宿次初、末度积日及分。加冬至日及分,满纪法去之,命甲子算外,即得日辰。以其度率累加之,为各宿逐度下初、末积日及分。〈如气孛顺行,入各宿初度者,加至末度,又加零分下日分,方交次宿,罗计逆行入各宿末度者,先加零分下日分,累加度率,方逆交次宿。〉
推入初末度积日所在月日
⊙推入初末度积日所在月日
置所求周后策,加闰馀满朔策除之,为月数,不尽为入月已来日数。其月数命天正十一月算外,日辰以定朔为准。闰月之后,减一月命之。
推四馀入十二次日时
⊙推四馀入十二次日时
视各馀入宫定积日及分,减去至后策馀,为其星天正冬至后,入宫定积日及分。加冬至日及分,满纪法去之,命甲子算外,依发敛求之,即得入次日时。
二至后日出入昼夜辰刻
◈二至后日出入昼夜辰刻
冬至后
⊙冬至后〈그림〉〈그림〉
夏至后
⊙夏至后〈그림〉〈그림〉
日出入随处各异,诸历不同。内篇据汉阳日至之晷,推求至差,得每日日出入,昼夜刻分,定为本国所用。外篇则因西域历之旧,无所增损。但以备参验耳。
〈世宗庄宪大王实录卷第一百五十八〉
外篇
上卷
隋开皇十九年,岁次己未为元。〈三百六十五日,为一岁,岁有十二宫,宫有闰日,一百二十八年闰三十一日,三百五十四日为一周,周有十二月,月有闰日。三十年闰十一日。〉周天十二宫,共三百六十度。〈每一宫三十度,每一度六十分,每一秒六十微,每一微六十岁,每一分六十秒。〉 ○周岁;三百六十五日
○周月;三百五十四日
○月闰准;十一日
○宫闰准;三十一日
○周应;三百四十二日
第一太阳
◈太阳第一
当时测定,太阳最高行度,二宫二十九度二十一分
太阳最高行度及日中行度立成
⊙太阳最高行度及日中行度立成
◎总年〈그림〉〈그림〉◎零年〈그림〉〈그림〉◎月分〈그림〉〈그림〉◎日分〈그림〉〈그림〉◎宫分〈그림〉〈그림〉
求宫闰日
⊙求宫闰日
置积年加一,以宫闰准乘之,如一百二十八而一,为宫闰日。
求总年零年及各宫月日
⊙求总年零年及各宫月日
置积年以周岁乘之,加周应及宫闰日,满一万○六百三十一日除之,以三十乘之,为总年。除不满法,以周月除之,为零年,馀以其年下闰日数减之,满各月日数去之,〈满一月三十日去之,得二月,满五十九日去之,得三月。馀仿此。〉即为白羊戌宫月日。以各宫下日数累加之,满各月日数去之,即为各宫月日。
求白羊戌宫最高总度
⊙求白羊戌宫最高总度
视求到总年、零年、月、日,各取立成内,最高行度并之,〈月分是十月者,退取九月日。分亦同。后仿此。〉即为白羊戌宫,最高总度。
求白羊戌宫最高行度
⊙求白羊戌宫最高行度〈亦名近极行度〉置最高总度,加测定太阳最高行度,即为白羊戌宫最高行度。以其立成内各宫下,最高行度加之,得其宫最高行度。
求白羊戌宫中心行度
⊙求白羊戌宫中心行度〈亦名日中行度诸数皆起午正〉视求到总年、零年、月、日,各取立成内,日中行度并之,加八宫二十六度○九分三十九秒,即为白羊戌宫一日中心行度。以五十九分○八秒累加之,得每日中心行度。〈求朔日者,置戌宫一日中心行度,以其日分下日中行度减之,得其朔日中心行度,视其月大小,大加三十日,小加二十九日,下日中行度。得次朔中心行度求望日者,置朔日中心行度,加其半朔日下日中行度。诸数仿此。然朔则取太阳太阴经度相近,望则取相对宫度相近者,为定。〉
求各宫中心行度
⊙求各宫中心行度
置白羊戌宫一日中心行度,以其立成内,各宫下日中行度加之,即为其宫一日中心行度。
求自行度
⊙求自行度
置其日中心行度,减去最高行度,即为自行度。
太阳加减差分立成
⊙太阳加减差分立成
初宫
◎初宫〈그림〉〈그림〉
一宫
◎一宫〈그림〉〈그림〉
二宫
◎二宫〈그림〉〈그림〉
三宫
◎三宫〈그림〉〈그림〉
四宫
◎四宫〈그림〉〈그림〉
五宫
◎五宫〈그림〉〈그림〉
六宫
◎六宫〈그림〉〈그림〉
七宫
◎七宫〈그림〉〈그림〉
八宫
◎八宫〈그림〉〈그림〉
九宫
◎九宫〈그림〉〈그림〉
十宫
◎十宫〈그림〉〈그림〉
十一宫
◎十一宫〈그림〉〈그림〉
求加减定差
⊙求加减定差
置自行度分已下,小馀通秒得数,以太阳加减差分立成内自行宫度下,〈横对其宫,直对其度。后九宫度对用,仿此。〉加减分通秒乘之,为纤,满六十约之,为微,又以六十约之,为秒,〈三十微已上,收为一秒。后仿此。〉又以六十约之,为分。用加减其上加减差,〈次行多者,加之小者减之。〉即为加减定差。〈自行度,初宫至五宫,为减差,六宫至十一宫,为加差。〉
求径度
⊙求径度
置其日中心行度,以加减定差加减之,即为径度。
第二太阴
◈太阴第二
经度
⊙经度
太阴中心行度及加倍相离本轮行度立成
◎太阴中心行度及加倍相离本轮行度立成
○总年〈그림〉〈그림〉 ○零年〈그림〉〈그림〉 ○月分〈그림〉〈그림〉 ○日分〈그림〉〈그림〉 ○宫分〈그림〉〈그림〉
求白羊戌宫中心行度
◎求白羊戌宫中心行度
视求到总年、零年、月、日各取立成内,中心行度并之,加八宫○三度四十四分,即为白羊戌宫一日中心行度。以十三度一十○分三十五秒累加之,〈三十秒已上,收为一分,后仿此。〉得每日中心行度。
求各宫中心行度
◎求各宫中心行度
置白羊戌宫一日中心行度,以其立成内各宫下中心行度加之,即为其宫一日中心行度。〈加倍相离、本轮行度、罗计中心行度,求各宫法,仿此。〉
求白羊戌宫加倍相离度
◎求白羊戌宫加倍相离度
视求到总年、零年、月、日,各取立成内加倍相离度并之,加十宫十五度○九分,即为白羊戌宫一日,加倍相离度。以二十四度二十二分五十三秒二十二微累加之,得每日加陪相离度。
求白羊戌宫本轮行度
◎求白羊戌宫本轮行度
视求到总年、零年、月、日,各取立成内,本轮行度并之,加五宫○一度○○分,即为白羊戌宫一日,本轮行度。以十三度○三分五十四秒累加之,得每日本轮行度。
太阴经度第一加减差分及比敷分立成
◎太阴经度第一加减差分及比敷分立成
○初宫〈그림〉〈그림〉 ○一宫〈그림〉〈그림〉 ○二宫〈그림〉〈그림〉 ○三宫〈그림〉〈그림〉 ○四宫〈그림〉〈그림〉 ○五宫〈그림〉〈그림〉 ○六宫〈그림〉〈그림〉 ○七宫〈그림〉〈그림〉 ○八宫〈그림〉〈그림〉 ○九宫〈그림〉〈그림〉 ○十宫〈그림〉〈그림〉 ○十一宫〈그림〉〈그림〉
求第一加减差
◎求第一加减差
置加倍相离度下分,以太阴第一加减差分立成内,加倍相离宫度下,加减分乘之,为秒,满六十约之,为分,用加减其上加减,差,〈次行多者,加之少者减之。〉即为第一加减差。〈加倍相离度,初宫至五宫,为加差,六宫至十一宫,为减差。〉
求比敷分
◎求比敷分
视加倍相离度下分,在三十分已下,取立成内本行比敷分,已上取次行比敷分。
求本轮行定度
◎求本轮行定度
置本轮行度,以第一加减差加减之,即为本轮行定度。
太阴经度第二加减差分及远近度立成
◎太阴经度第二加减差分及远近度立成
○初宫〈그림〉〈그림〉 ○一宫〈그림〉〈그림〉 ○二宫〈그림〉〈그림〉 ○三宫〈그림〉〈그림〉 ○四宫〈그림〉〈그림〉 ○五宫〈그림〉〈그림〉 ○六宫〈그림〉〈그림〉 ○七宫〈그림〉〈그림〉 ○八宫〈그림〉〈그림〉 ○九宫〈그림〉〈그림〉 ○十宫〈그림〉〈그림〉 ○十一宫〈그림〉〈그림〉
求第二加减差
◎求第二加减差
置本轮行定度下分,以太阴第二加减差,分立成内本轮行定宫度下,加减分乘之,为秒,满六十约之,为分,用加减其上加减差,〈次行多者加之,少者减之。〉即为第二加减差。〈本轮行定度,初宫至五宫,为减差,六宫至十一宫,为加差。〉
求远近度
◎求远近度
置本轮行定度下分,以太阴远近度,立成内本轮行定宫度下,远近度与次行远近度,相减乘之,为秒,满六十约之,为分,用加减本行远近度,〈次行多者加之少者减之。〉即为远近度。
求汎差
◎求汎差
置比敷分,以远近度通分乘之,为秒,满六十约之,为分,又以六十约之,为度,即为汎差。
求加减定差
◎求加减定差
置第二加减差,加汎差,即为加减定差。
求经度
◎求经度
置其日中心行度,以加减定差加减之,即为经度。
纬度
⊙纬度
罗计中心行度立成
◎罗计中心行度立成
○总年〈그림〉〈그림〉 ○零年〈그림〉〈그림〉 ○月分〈그림〉〈그림〉 ○日分〈그림〉〈그림〉 ○宫分〈그림〉〈그림〉
求白羊戌宫计都中心行度
◎求白羊戌宫计都中心行度
视求到总年、零年、月、日,各取立成内中心行度并之,加八宫十度四十五分,即为白羊戌宫一日中心行度。以三分一十一秒累加之,得每日中心行度。
求计都行度
◎求计都行度
置十二宫,减其日中心行度,即为计都行度。
求计都与月相离度
◎求计都与月相离度
置太阴经度,减去计都行度,〈不及减者,加十二宫,减之。〉馀为计都与月相离度。
太阴黄道南北纬度及加减分立成
◎太阴黄道南北纬度及加减分立成
○初宫北加,六宫南加〈그림〉〈그림〉 ○一宫北加,七宫南加〈그림〉〈그림〉 ○二宫北加,八宫南加〈그림〉〈그림〉 ○三宫北减,九宫南减〈그림〉〈그림〉 ○四宫北减,十宫南减〈그림〉〈그림〉 ○五宫北减,十一宫南减〈그림〉〈그림〉
求太阴黄道南北纬度
⊙求太阴黄道南北纬度
置计都与月相离度下分,通秒得数,以太阴纬度加减分立成内,月离计都宫度下,加减分通秒乘之,为纤。满六十约之,为微,又以六十约之,为秒,又以六十约之,为分,用加减其上南北纬度,〈次行多者加之,少者减之。〉即为太阴黄道南北纬度。〈计都与月相离度,初宫至五宫,为黄道北,六宫至十一宫,为黄道南。〉
求罗㬋行度
⊙求罗㬋行度
○置其日计都行度,加六宫,即为罗㬋行度。
〈世宗庄宪大王实录卷第一百五十九〉
下卷之中
第四五星
◈第四五星
经度
⊙经度
五星第二加减差分及远近度立成
◎五星第二加减差分及远近度立成
○土星〈그림〉〈그림〉〈그림〉〈그림〉〈그림〉〈그림〉〈그림〉〈그림〉 ○木星〈그림〉〈그림〉〈그림〉〈그림〉〈그림〉〈그림〉〈그림〉〈그림〉 ○火星〈그림〉〈그림〉〈그림〉〈그림〉〈그림〉〈그림〉〈그림〉〈그림〉 ○金星〈그림〉〈그림〉〈그림〉〈그림〉〈그림〉〈그림〉〈그림〉〈그림〉 ○水星〈그림〉〈그림〉〈그림〉〈그림〉〈그림〉〈그림〉〈그림〉〈그림〉
求第二加减差
◎求第二加减差
置自行定度下分,以五星第二加减差分,立成内,自行定宫度下,加减分乘之,〈若加减分度已上,则通分乘之。〉为秒,满六十约之,为分,分满六十为度。用加减其上加减差,〈次行多者加之,少者减之。〉即为第二加减差。〈自行定度,初宫至五宫,为加差,六宫至十一宫,为减差。〉
求远近度
◎求远近度
置自行定度下分,以远近度立成内,自行定宫度下,远近度与次行远近度,相减乘之,为秒满六十约之,为分。用加减本行远近度,〈次行多者加之,少者减之。〉即为远近度。
求汎差
◎求汎差
置比敷分,以远近度通分乘之,为秒,满六十约之,为分。又以六十约之,为度,即为汎差。
求加减定差
◎求加减定差
置第二加减差,加汎,差即为加减定差。
求经度
◎求经度
置小轮心定度,以加减定差加减之,加最高行度,即为经度。
五星顺留立成
◎五星顺留立成
○土星〈그림〉〈그림〉 ○木星〈그림〉〈그림〉 ○火星〈그림〉〈그림〉 ○金星〈그림〉〈그림〉 ○水星〈그림〉〈그림〉
五星退留立成
◎五星退留立成
○土星〈그림〉〈그림〉 ○木星〈그림〉〈그림〉 ○火星〈그림〉〈그림〉 ○金星〈그림〉〈그림〉 ○水星〈그림〉〈그림〉
求五星留段
◎求五星留段〈土星留七日。其留日前三日后三日,皆与留日数同。木星留五日。其留日前二日后二日,皆与留日数同。火、金、水三星,不留,退而即行,行而即退。〉置小轮心定度,以五星顺退留立成内,小轮心定度同宫近度者减之,馀通分为实。以其宫度下,各星宫度分,与次行宫度分,相减为法乘之,为秒,以六度除之,满六十约之,为分,用加减本行宫度分。〈次行多者加之,少者减之。〉所得,与其日自行定度同者,留在本日,多者未到留日,少者已过留日。〈所得宫度分,与自行定度,相减馀,以立成内,各星一日下自行度约之,即得留日,在本日前后日数。〉
求留日自行度
◎求留日自行度
置其日自行度,以立成内,各星自行度加减之,〈留在本日,前后者并准日数,前减后加。〉即为留日自行度。
求留日小轮心度
◎求留日小轮心度
金、水二星,置其日小轮心度,以立成内,日中行度加减之,〈留在本日,前后者并准日数,前减后加。〉土、木、火三星,以立成内,自行度,去减立成内日中行度馀,加减其日小轮心度,〈留在本日,前后者并准日数,前减后加。〉即为五星留日,小轮心度。
求每日经度
◎求每日经度
土、木、火、金四星,以本段与后段,径度相减馀,如相距日而一,为日行分,置本段径度,以日行分,顺加退减之。水星,置本段径度,与前一日径度,相减为前一日行分,以本段与后段,径度相减馀,如相距日而一,为平行分。与前一日行分,相减倍之,以相距日加一除之,为日差。以日差,累加减前一日行分,〈平行分多者加之,少者减之。〉为每日行分。置本段径度,以日行分,顺加退减之,即为五星每日径度。
五星伏见立成
◎五星伏见立成〈그림〉〈그림〉
求伏见
◎求伏见
视各星自行定度,在伏见立成内,限度已上者,即为五星晨夕伏见。
纬度
⊙纬度
求自行定度
◎求自行定度
置自行度宫度分通分,以二十乘之,为秒,满六十约之,为分,又以六十约之,为度,即为自行定度。
求小轮心定度
◎求小轮心定度
置小轮心度宫度分,通分以一十乘之,为秒,满六十约之,为分,又以六十约之,为度,即为小轮心定度。
〈世宗庄宪大王实录卷第一百六十二〉
中卷
第三交食
◈交食第三
日食
⊙日食
合朔,在昼及日未出三时者,〈即分日二十四时之时〉视太阴纬度,在黄道南四十五分已下,黄道北九十分已下,有食。合朔,在日八十五分者,〈一时六十分,十五分即四分时之一。〉视太阴纬度,在黄道南四十五分已下,黄道北九十分已下,有食。
求食甚汎时
◎求食甚汎时
以其日太阳太阴经度相减,〈太阴经度多者,合朔在午前,少者合朔在午后。〉馀通秒以二十四乘之,为实。置太阴日行度,减去太阳日行度,〈合朔在午前,本日与前日,经度相减,合朔在午后,本日兴次日,经度相减,各得日行度。〉馀通秒为法除之为时,其时下小馀,以六十通之为分,分下小馀,以六十通之,为秒。满三十秒已上,收为一分,满六十分收为一时,即为食甚汎时。
求合朔时太阳经度
◎求合朔时太阳经度
置食甚汎时,通分得数,以太阳日行度,通秒乘之,为微。以二十四除之,满六十约之,为秒,又以六十约之,为分,去加减其日午正太阳经度,〈合朔,在午前减之,午后加之。〉即为合朔时太阳经度。
昼夜加减差立成
◎昼夜加减差立成
○初宫,一宫〈그림〉〈그림〉 ○二宫,三宫〈그림〉〈그림〉 ○四宫,五宫〈그림〉〈그림〉 ○六宫,七宫〈그림〉〈그림〉 ○八宫,九宫〈그림〉〈그림〉 ○十宫,十一宫〈그림〉〈그림〉
求加减分
◎求加减分
置合朔时太阳经度,分已下小馀,通秒得数,以昼夜加减差立成内,宫度下加减分,与次行加减分,相减乘之,为纤。满六十约之,为微,又以六十约之,为秒,用加减本行加减分,〈次行多者加之,少者减之。〉为即减加分。〈合朔,在午前为减,午后为加。〉
求子正至合朔时分秒
◎求子正至合朔时分秒
置食甚汎时,以加减分,加减之去,加减十二时,〈合朔,在午前减之,午后加之。〉即为子正至合朔,时分秒。
经纬时加减差立成
◎经纬时加减差立成〈그림〉〈그림〉
求第一东西差
◎求第一东西差
视合朔时太阳经度,在经徫时立成内右七宫,取上行时,左七宫,取下行时,以其宫、时〈横对其宫,直对其时,后仿此。〉经差,与次行经差,相减馀通秒得数,以子正至合朔,时分已下,小馀通秒乘之,为纤,满六十约之,为微,又以六十约之,为秒,又以六十约之,为分,用加减本行经差,〈次行多者加之,少者减之。〉即为第一东西差。
求第二东西差
◎求第二东西差
置合朔时,太阳所在宫之次宫经差,与次行经差相减,馀通秒得数,以子正至合朔时分已下,小馀通秒乘之,为纤,满六十约之,为微,又以六十约之,为秒,又以六十约之,为分,用加减本行经差,〈次行多者加之,少者减之。〉即为第二东西差。
求合朔时东西差
◎求合朔时东西差
置合朔时,太阳所在宫之纬差,与次行纬差相减,馀通秒得数,以子正至合朔时分已下,小馀通秒乘之,为纤,满六十约之,为微,又以六十约之,为秒,又以六十约之,为分,用加减本行纬差,〈次行多者加之,少者减之。〉即为第一南北差。
求第一南北差
◎求第一南北差
置合朔时,太阳所在宫之纬差,与次行纬差相减,馀通秒得数,以子正至合朔时分已下,小馀通秒乘之,为纤,满六十约之,为微,又以六十约之,为秒,又以六十约之,为分,用加减本行纬差,〈次行多者加之,少者减之。〉即为第一南北差。
求第二南北差
◎求第二南北差
置合朔时,太阳所在宫之次宫纬差,与次行纬差相减,馀通秒得数,以子正至合朔时分已下,小馀通秒乘之,为纤,满六十约之,为微,又以六十约之,为秒,又以六十约之,为分,用加减本行纬差,〈次行多者加之,少者减之。〉即为第二南北差。
求合朔时南北差
◎求合朔时南北差
置第一南北差,与第二南北差相减,馀通秒得数,以合朔时,太阳度已下,通秒乘之,为纤,以三十度除之,满六十约之,为微,又以六十约之,为秒,又以六十约之,为分,去加减第一南北差,〈第二南北差,多者加之,少者减之。〉即为合朔时南北差。
求第一时差
◎求第一时差
置合朔时,太阳所在宫之时差,与次行时差相减,得数,以子正至合朔时分已下,小馀通秒乘之,为微,满六十约之,为秒,又以六十约之,为分,用加减本行时差,〈次行多者加之,小者减之。〉即为第一时差。
求第二时差
◎求第二时差
置合朔时,太阳所在宫之次宫时差,与次行时差相减,得数,以子正至合朔时分已下,小馀通秒乘之,为微,满六十约之,为秒,又以六十约之,为分,用加减本行时差,〈次行多者加之,少者减之。〉即为第二时差。
求合朔时时差
◎求合朔时时差
置第一时差,与第二时差相减,馀通秒得数,以合朔时,太阳度已下,通秒乘之,为纤,以三十度除之,满六十约之,为微,又以六十约之,为秒,又以六十约之,为分,去加减第一时差,〈第二时差多者加之,小者减之。〉即为合朔时时差。
求合朔时本轮行度
◎求合朔时本轮行度
置一日太阴本轮行度,一十三度○四分,通分得数,以食甚汎时,通分乘之,为秒,以二十四除之,满六十约之,为分,又以六十约之,为度,去加减其日午正本轮行度,〈合朔,在午前减之,午后加之。〉即为合朔时本轮行度。
太阳太阴影经分及比敷分立成
◎太阳太阴影经分及比敷分立成〈그림〉〈그림〉
求比敷分
◎求比敷分
置合朔时本轮行度,以太阳太阴比敷分立成内,自行宫度同宫近度者减之,馀通分得数,以其宫度下比敷分,与次行比敷分,相减乘之,为微,以六度除之,满六十约之,为秒,用加减本行比敷分,〈次行多者加之,少者减之。〉即为比敷分。
求东西定差
◎求东西定差
置合朔时,东西差通秒为实,以其比敷分通秒,为法乘之,为纤,满六十约之,为微,又以六十约之,为秒,又以六十约之,为分,以加合朔时,东西差,即为东西定差。
求南北定差
◎求南北定差
置合朔时,南北差通秒为实,以其比敷分,通秒为法乘之,为纤,满六十约之,为微,又以六十约之,为秒,又以六十约之,为分,以加合朔时,南北差,即为南北定差。
求食甚定时
◎求食甚定时
视合朔时,太阳经度在经纬时,立成内左七宫,其时差黑字者减,白字者加,右七宫,白字者减,黑字者加,皆加减子正至合朔时,命起子正算外,得初正时。〈满十二时,即得午正。〉其时下小馀通秒,以一千乘之,如一百四十四而一,以六十约之,为秒,秒满百为刻,即为食甚定时。
求食甚时太阴经度
◎求食甚时太阴经度
置合朔时太阳经度,以东西定差加减之,〈依求食甚定时术,视时差白黑字,加减之。〉即为食甚时,太阴经度。
求合朔时计都行度
◎求合朔时计都行度
置一日计都行度,三分一十一秒,通秒得数,以食甚汎时,通分乘之,为微,以二十四除之,满六十约之,为秒,又以六十约之,为分,去加减其日午正,计都行度,〈合朔,在午前加之,午后减之。〉即为合朔时计都行度。
求合朔时太阴纬度
◎求合朔时太阴纬度
置食甚时,太阴经度,减去合朔时计都行度,〈不及减者,加十二宫,减之。〉馀为计都与月相离度。依前太阴纬度术,求之,〈术见太阴〉即得合朔时,太阴纬度。
求食甚太阴纬度
◎求食甚太阴纬度
置南北定差,以合朔时,太阴纬度加减之,〈在黄道南加,黄道北减。〉即为食甚太阴纬度。
求合朔时太阳自行度
◎求合朔时太阳自行度
置一日太阳行度五十九分○八秒,通秒得数,以食甚汎时,通分乘之,为微,以二十四除之,满六十约之,为秒,又以六十约之,为分,去加减其日午正,太阳自行度,〈合朔,在午前减之,午后加之。〉即为合朔时,太阳自行度。
求太阳径分
◎求太阳径分
置合朔时,太阳自行度,以太阳太阴影径分立成内,自行宫度,同宫近度者减之,馀通秒得数,以其宫度下,太阳径分,与次行太阳径分,相减乘之,为纤,以六度除之,满六十约之,为微,又以六十约之,为秒,用加减本行太阳径分,〈次行多者加之,少者减之。〉即为太阳径分。
求太阴径分
◎求太阴径分
置合朔时,本轮行度,以太阳太阴影径分立成内,自行宫度,同宫近度者减之,馀通秒得数,以其宫度下,太阴径分,与次行太阴径分,相减乘之,为纤,以六度除之,满六十约之,为微,又以六十约之,为秒用加减本行太阴径分,〈次行多者加之,少者减之。〉即为太阴径分。
求二径折半分
◎求二径折半分
置太阳径分加太阴径分,半之,即为二径折半分。
求太阳食限分
◎求太阳食限分
置二径折半分,减去食甚太阴纬度,〈不及减者不食〉馀为太阳食限分。
求太阳食甚定分
◎求太阳食甚定分
置太阳食限分,通秒以一千乘之,为实,以太阳径分,通秒为法除之,以百约之,为分,即为太阳食甚定分。
求时差
◎求时差
置二径折半分,通秒自乘得数,以食甚太阴纬度,通秒自乘减之馀,以平方开之,以二十四乘之,为实,以太阳太阴日行度,相减馀通分,为法除之,为分。〈分满六十为时〉分下小馀,以六十通之,为秒,即为时差。
求初亏时刻
◎求初亏时刻
置食甚定时,减去时差,命起子正算外,得初、正时。其时下小馀通秒,以一千乘之,如一百四十四而一,以六十约之,为秒,秒满百为刻,即为初亏时刻。
求复圆时刻
◎求复圆时刻
置食甚定时,加时差,命起子正算外,得初正时,依前求之,即得刻秒。
求日食方位
◎求日食方位
视食甚太阴纬度,在黄道北者,初亏西北,食甚正北,复圆东北,在黄道南者,初亏西南,食甚正南,复圆东南。食八分已上者,初亏正西,复圆正东。
昼夜时宫度分立成
◎昼夜时宫度分立成
○初宫,一宫〈그림〉〈그림〉 ○二宫,三宫〈그림〉〈그림〉 ○四宫,五宫〈그림〉〈그림〉 ○六宫,七宫〈그림〉〈그림〉 ○八宫,九宫〈그림〉〈그림〉 ○十宫,十一宫〈그림〉〈그림〉
求日出入时
◎求日出入时
置其日午正,太阳经度分已下,小馀通秒,为实,以昼夜时宫度分,立成内宫度下,昼夜时度分,与次行昼夜时度分,相减馀通分,为法乘之,为微,满六十约之,为秒,又以六十约之,为分,以加本行昼夜时度分寄位,又置午正太阳经度分已下,小馀通秒,为实,以其太阳经度,相对宫度下昼夜时度分,〈如太阳在初宫三度,取六宫三度,他仿此。〉与次行昼夜时度分,相减馀通分,为法乘之,为微,满六十约之,为秒。又以六十约之,为分,以加本行昼夜时度分,减去寄位,〈不及减者,加周天道,减之。〉馀通秒,以十五除之,满六十约之,为分,又满六十约之为时,得其日昼时分秒半之,为半昼时分秒,去减十二时为日出时分秒,加十二时,为日入时分秒。
求日出入带食所见分
◎求日出入带食所见分
视其日日出入时分秒,在初亏已上,食甚已下,为带食。各以食甚定时,与日出入时分秒,相减馀通秒,以乘食甚定分,以时差通秒除之,去减食甚定分,馀为日出入带食,所见之分。
求日出入后未复光分
◎求日出入后未复光分
视其日日出入时分秒,在食甚已上,复圆已下,为带生光。各以食甚定时,与日出入时分秒,相减馀通秒,以乘食甚定分,以时差通秒除之,去减食甚定分,馀为日出入后,未复光之分。
月食
⊙月食
○望日太阴经度,与罗计行度,相离一十三度已下,有食。
○望日太阴纬度,在一度八分已下,有食。
○望日太阴,未出、入各二时已下,与太阳相望,有带食。
求食甚汎时
◎求食甚汎时
置其日太阴经度,减去六宫,不及减者,加十二宫减之,与太阳经度相减,〈太阴经度多者,望在午前,少者望在午后。〉馀通秒,以二十四乘之,为实,以太阳日行度,去减太阴日行度,〈望在午前,本日与前日,经度相减,望在午后,本日与次日,经度相减,各得日行度。〉馀通秒为法除之,为时。其时下小馀,以六十通之,为分,分下小馀,以六十通之,为秒,满三十秒已上,收为一分,满六十分,收为一时,即为食甚汎时。
求食甚月离黄道宫度
◎求食甚月离黄道宫度
置食甚汎时,通秒得数,以太阳日行度,通秒乘之,为纤,以二十四除之,满六十约之,为微,又以六十约之,为秒,又以六十约之,为分,去加减其日午正,太阳经度,〈望在午前减之,午后加之。〉为望时太阳经度,加六宫,即为食甚,月离黄度宫度。
求加减分
◎求加减分
置望时,太阳经度分已下,小馀通秒,得数,以昼夜加减差立减内,宫度下加减分,与次行加减分,相减乘之,为纤,满六十约之,为微,又以六十约之,为秒,用加减本行加减分,〈次行多者加之,少者减之。〉即为加减分。〈望在午前为减,午后为加。〉
求食甚定时
◎求食甚定时
置食甚汎时,以加减分,加减之,去加减十二时,〈望在午前减之,午后加之。〉命起子正算外,得初正时。〈满十二时,即得午正。〉其时下,小馀通秒,以一千乘之如一百四十四而一,以六十约之,为秒,秒满百为刻,即为食甚定时。
求望时计都行度
◎求望时计都行度
置一日计都行度,三分一十一秒,通秒得数,以食甚汎时,通秒乘之,为纤,以二十四除之,满六十约之,为微,又以六十约之,为秒,又以六十约之,为分,去加减其日午正,计都行度,〈望在午前加之,午后减之〉即为望时,计都行度。
求望时太阴纬度
◎求望时太阴纬度
置食甚,月离黄道宫度,减去望时计都行度,〈不及减者,加十二宫,减之。〉馀为计都,与月相离度,依前太阴纬度术,求之,〈术见太阴〉即得望时,太阴纬度。
求望时本轮行度
◎求望时本轮行度
置一日太阴,本轮行度一十三度○四分,通分得数,以食甚汎时,通秒乘之,为微,以二十四除之,满六十约之,为秒,又以六十约之,为分,又以六十约之,为度,去加减其日午正,本轮行度,〈望在午前减之,午后加之。〉即为望时,本轮行度。
求太阴影径分
◎求太阴影径分
置望时本轮行度,以太阳太阴影径分立成内,自行宫度同宫近度者减之,馀通分得数,以其宫度下,太阴影径分,与次行太阴影径分,相减乘之,为微,以六度除之,满六十约之,为秒,用加减本行太阴影径分,〈次行多者加之,少者减之。〉即为太阴影径分。
求太阴径分
◎求太阴径分
置望时本轮行度,以太阳太阴影径分立成内,自行宫度,同宫近度者减之,馀通分得数,以其宫度下,太阴径分,与次行太阴径分,相减乘之,为微,以六度除之。满六十约之,为秒,用加减本行太阴径分,〈次行多者加之少者减之。〉即为太阴经分。
求望时太阳自行度
◎求望时太阳自行度
置一日太阳行度,五十九分○八秒,通秒得数,以食甚汎时,通秒乘之,为纤,以二十四除之,满六十约之,为微,又以六十约之,为秒,又以六十约之,为分,去加减其日午正,太阳自行度,〈望在午前减之,午后加之。〉即为望时,太阳自行度。
求太阴影径减差
◎求太阴影径减差
置望时太阳自行度,以太阳太阴影径分立成内,自行宫度,同宫近度者减之,馀通秒得数,以其宫度下,太阴影径减差,与次行太阴影径减差,相减乘之,为纤,以六度除之,满六十约之,为微,又以六十约之,为秒,用加减本行太阴影径减差,〈次行多者加之,少者减之。〉即为太阴影径减差。
求太阴影径定分
◎求太阴影径定分
○置太阴影径分,减去影径减差馀,为太阴影径定分。
求二径折半分
◎求二径折半分
○置太阴径分,加影径定分,半之,即为二径折半分。
求太阴食限分
◎求太阴食限分
○置二径折半分,减去望时,太阴纬度,〈不及减者不食〉馀为太阴食限分。
求太阴食甚定分
◎求太阴食甚定分
○置太阴食限分,通秒以一千乘之,为实,以太阴径分通秒,为法除之,以百约之,为分,即为太阴,食甚定分。
求太阴逐时行过太阳分
◎求太阴逐时行过太阳分
○置太阴日行度,减去太阳,日行度,为太阴,昼夜行过太阳度。通秒以二十四除之,为秒,满六十约之,为分,即为太阴,逐时行过太阳分。
求时差
◎求时差
○置二径折半分,通秒自乘,得数,以望时太阴纬度,通秒自乘减之馀,以平方开之,为实。以太阴,逐时行过太阳分,通秒为法除之,为时,其时下小馀,以六十通之,为分,分下小馀,以六十通之,为秒,即为时差。
求初亏时刻
◎求初亏时刻
○置食甚定时,减去时差,命起子正算外,得初正时。其时下小馀,通秒以一千乘之,如一百四十四而一,以六十约之,为秒,秒满百为刻,即为初亏时刻。
求复圆时刻
◎求复圆时刻
○置食甚定时,加时差,命起子正算外,得初正时。依前求之,即得刻秒。
求食既至食甚加减时差
◎求食既至食甚加减时差
○置二径折半分,减去太阴径分,馀通秒自乘,得数,以望时太阴纬度,通秒自乘减之馀,以平方开之,为实。以太阴遂时行过太阳分,通秒为法除之,以六十通之,为分,其分下小馀,以六十通之为秒,即为食既至食甚,加减时差。
求食既生光时刻
◎求食既生光时刻
○置食甚定时,以加减时差减之,为食既,时加之,为生光时。依法求之,即得时刻。
求月食方位
◎求月食方位
○视望时,太阴纬度,在黄道南者,初亏东北,食甚正北,复圆西北。在黄道北者,初亏东南,食甚正南,复圆西南。食既者,初亏正东,复圆正西。
求日出入时
◎求日出入时
置其日午正,太阳径度分已下,小馀通秒,为实,以昼夜时宫度分立成内,宫度下昼夜时度分,与次行昼夜时度分,相减馀通分,为法乘之为微,满六十约之,为秒,又以六十约之,为分,以加本行昼夜时度分寄位。又置午正太阳经度分已下,小馀通秒,为实,以其太阳经度,相对宫度下昼夜时度分,〈如太阳在初宫三度,取六宫三度,他仿此。〉与次行昼夜时度分,相减馀通分,为法乘之,为微,满六十约之,为秒,又以六十约之,为分,以加本行昼夜时度分,减去寄位,〈不及减者,加周天度,减之。〉馀通秒,以十五除之,满六十约之,为分,又满六十约之,为时,得其日昼时分秒。半之为半昼时分秒,去减十二时,为日出时分秒,加十二时,为日入时分秒。
求月食更点
◎求月食更点
置其日昼时分秒,加七十二分,为晨昏时分秒,半之为半晨昏时分秒。置二十四时,减去晨昏时分秒馀,为夜时分秒通秒,以五约之,为更法。又五约更法,为点法。如食在子正以前者,置初亏、食甚、复圆时分秒,〈食、既生光,同下仿此。〉减去十二时,又减半晨昏时分秒,馀通秒以更法除之,为更。数不满以点法收之,为点数。命初更、初点算外,各得更点。
如食在子正以后者,置初亏、食甚、复圆时分秒,加半夜时分秒通秒,以更法除之,为更数。不满以点法收之,为点数,命初更、初点算外,各得更点。
求月出入带食所见分
◎求月出入带食所见分
视其日日出入时分秒,在初亏已上,食甚已下,为带食。各以食甚定时,与日出入时分秒,相减馀通秒,以乘食甚定分,以时差通秒除之,去减食甚定分,馀为月出入带食,所见之分。
求月出入后未复光分
◎求月出入后未复光分
视其日日出入时分秒,在食甚已上,复圆已下,为带生光。各以食甚定时,与日出入时分秒,相减馀通秒,以乘食甚定分,以时差通秒除之,去减食甚定分,馀为月出入后,未复光分。
〈世宗庄宪大王实录卷第一百六十〉
下卷之上
第四五星
◈五星第四
经度
⊙经度
当时测定五星最高行度
◎当时测定五星最高行度
○土星;八宫十四度四十八分
○木星;六宫初度○八分
○火星;四宫十五度○四分
○金星;二宫十七度○六分
○水星;七宫六度一十七分
五星最高行度及自行度立成
◎五星最高行度及自行度立成
○总年〈그림〉〈그림〉 ○零年〈그림〉〈그림〉 ○月分〈그림〉〈그림〉 ○日分〈그림〉〈그림〉 ○宫分〈그림〉〈그림〉
求白羊戌宫最高总度
◎求白羊戌宫最高总度
视求到总年、零年、月、日各取立成内,最高行度并之,即为白羊戌宫,最高总度。
求白羊戌宫最高行度
◎求白羊戌宫最高行度
置最高总度,各加测定最高行度,即为白羊戌宫最高行度。以其立成内,各宫下最高行度加之,各得其宫最高行度。
求白羊戌宫自行度
◎求白羊戌宫自行度
视求到总、零年、月、日各取立成内,自行度并之,加其星宫度分,〈土星六宫二十三度○一分,木星九宫十二度四十六分,火星七宫十九度五十八分,金星九宫二十六度五十八分,水星六宫十一度一十○分。〉即为白羊戌宫一日自行度。
求各宫自行度
◎求各宫自行度
置白羊戌宫一日自行度,以其立成内,各宫下自行度加之,即为其宫一日自行度。〈每一宫约十日,为一段,第三段过与不足,亦作一段。水星自行度,若三宫初度,作五日一,段至九宫初度,作十日一段。纬度仿此。〉
求小轮心度
◎求小轮心度
土、木、火三星,置太阳中心行度,减其星自行度,即为中心行度。又减最高行度金、水二星,以太阳中心行度。便为其星中心行度,减其星最高行度,即为五星小轮心度。
五星第一加减差分及比敷分立成
◎五星第一加减差分及比敷分立成
○土星〈그림〉〈그림〉〈그림〉〈그림〉〈그림〉〈그림〉〈그림〉〈그림〉 ○木星〈그림〉〈그림〉〈그림〉〈그림〉〈그림〉〈그림〉〈그림〉〈그림〉 ○火星〈그림〉〈그림〉〈그림〉〈그림〉〈그림〉〈그림〉〈그림〉〈그림〉 ○金星〈그림〉〈그림〉〈그림〉〈그림〉〈그림〉〈그림〉〈그림〉〈그림〉 ○水星〈그림〉〈그림〉〈그림〉〈그림〉〈그림〉〈그림〉〈그림〉〈그림〉
求第一加减差
◎求第一加减差
置小轮心度下分,以五星第一加减差分立成内,小轮心宫度下,加减分乘之,为秒,满六十约之,为分,用加减其上加减差,〈次行多者加之,少者减之。〉即为第一加减差。
求自行定度及小轮心定度
◎求自行定度及小轮心定度
视其星小轮心度,在初宫至五宫,以第一加减差,加自行度,减小轮心度,在六宫至十一宫,减自行度,加小轮心度,为定度。
求比敷分
◎求比敷分
土、木、金、水四星,视小轮心定度下分,在三十分已下,取立成内本行比敷分,已上取次行比敷分。
火星,置小轮心定度下分,以立成内本行比敷分,与次行比敷分,相减乘之,为微,满六十约之,为秒,用加减本行比敷分,〈次行多者加之,少者减之。〉即为五星比敷分。
〈世宗庄宪大王实录卷第一百六十一〉
下卷之下
第四五星
纬度
五星黄道南北纬度立成
◎五星黄道南北纬度立成
○土星〈그림〉〈그림〉 ○木星〈그림〉〈그림〉 ○火星〈그림〉〈그림〉 ○金星〈그림〉〈그림〉 ○水星〈그림〉〈그림〉
求五星黄道南北纬度
◎求五星黄道南北纬度
置小轮心定度,以黄道南北纬度立成内,小轮心定度减之,馀通分得数,以其小轮心定度,及自行定度,相对之行〈横对自行定度,直对小轮心定度。〉度分,与次行度分相减〈若遇交黄道者,本行与次行相并,后仿此。〉乘之,为秒。以立成内小轮心定度,累加数〈本行与次行,相减,得累加数。〉除之,满六十约之,为分,用加减本行度分〈次行多者加之,少者减之。若遇交黄道,次行虽多,与本行相减。〉寄位。又置自行定度,以立成内自行定度减之,馀通分得数,以其小轮心定度及,自行定度,相对之行度分,与下行度分相减乘之,为秒,以立成内自行定度,累加数〈本行与下行,相减,得累加数。〉除之,满六十约之,为分用加减分寄位,〈下行多者加之,少者减之。若遇交黄道者,所得分多如寄位减去寄位,得交过黄道南北〉即为黄道南北纬度。
求每日纬度
以其星本段与后段纬度相减,以相距日除之为日差,置本段纬度,以日差加减之,〈后段多者加之,少者减之。〉即为每日纬度。〈若遇中间交黄道者,以其星本段纬度与后段纬度相并,以相距日除之为日差。置本段纬度,以日差累减之至不及减者反[1]减日差馀以日差累加之。〉
第五太阴五星凌犯
◈太阴五星凌犯第五
求太阴昼夜行度
⊙求太阴昼夜行度
置次日经度,减去日经度,馀为本日昼夜行度。
太阴出入晨昏加减度立成
⊙太阴出入晨昏加减度立成〈그림〉〈그림〉
求昏刻度
⊙求昏刻度
置其日午正,太阴经度,以晨昏加减度立成内,昏刻加差加之,即为其日昏刻,太阴经度。
求月入度
⊙求月入度
置其日午正,太阴经度,以立成内月入加差加之,即为其日月入时,太阴经度。
求月出度
⊙求月出度
置其日午正,太阴经度,以立成内月出加差加之,即为其日月出,持太阴经度。
求晨刻度
⊙求晨刻度
置次日午正,太阴经度,以立成内晨刻减差减之馀,为其日昏刻,太阴经度。
黄道南北各像内外星经纬度立成
⊙黄道南北各像内外星经纬度立成〈各像经度,每五年加四分。(供武〉〈그림〉〈그림〉〈그림〉〈그림〉〈그림〉〈그림〉〈그림〉〈그림〉〈그림〉〈그림〉
月犯星座
⊙求月犯星座
朔后,视昏刻至月入度宫度,望后,视月出至昏刻度宫度,入黄道南北,各像内外星立成内,其星经纬度相近者,取之,即得月犯星座。〈若求月犯五星,视其日太阴经纬度,在五星经纬度,相近者取之。〉
求时刻
⊙求时刻
置其日午正,太阴经度,与所犯星经度,相减馀通分,以二十四乘之得数,以太阴昼夜行度通分除之,为时。命起午正算外,得初正时,〈满十二时,即得子正。〉其时下,小馀通秒,以一千乘之,如一百四十四而一,以六十约之,为秒,抄满百为刻,即得时刻。
求上下相离分
⊙求上下相离分
置所犯星经度,减其日计都行度,〈不及减者,加十二宫,减之。〉馀为计都与月相离度。依太阴纬度术,求之,〈术见太阴〉得太阴黄道南北纬度,〈即太阴犯星时之纬度〉馀所犯星纬度相减,〈月与星南北不同者,其纬度相并。〉即为上下相离分。若月与星同在南者,月多为下离少,为上离。同在北者,月多为上离少,为下离。南北不同者,月在北为上离,在南为下离。
求五星凌犯杂座
⊙求五星凌犯杂座
置其日午正,五星经纬度,以立成内,各星经纬度相减,〈相近一度已下者,取之,若纬度南北不同者,相并。〉即为所犯杂座。其上下相离,与太阴同。〈求五星相犯,视其日五星经纬度,相近一度已下者,取之。〉
〈世宗庄宪大王实录卷第一百六十三〉
注释
- ↑ 原字如图,不知「反」是否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