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经阴符七术 中华文库
盛神法五龙
盛神中有五气,神为之长,心为之舍,德为之大﹔养神之所,归诸道。道者,天地之始,一其纪也。物之所造,天之所生,包宏无形,化气先天地而成,莫见其形,莫知其名,谓之神灵。故道者,神明之源,一其化端,是以德养五气,心能得一,乃有其术。术者,心气之道所由舍者,神乃为之使。九窍十二舍者,气之门户,心之总摄也。生受于天,谓之真人﹔真人者,与天为一。内修练而知之,谓之圣人﹔圣人者,以类知之。故人与生一出于物化。知类在窍,有所疑惑,通于心术,心无其术,必有不通。其通也,五气得养,务在舍神,此谓之化。化有五气者,志也、思也、神也、德也﹔神其一长也。静和者,养气。气得其和,四者不衰。四边威势无不为,存而舍之,是谓神化。归于身,谓之真人。真人者,同天而合道,执一而养万类,怀天心,施德养,无为以包志虑思意而行威势者也。士者通达之神盛,乃能养志。
弘景先生注。
阴符者,私志于内,物应于外,若合符契,故曰:阴符。由本以经末,故曰:本经。
虚则物无不包,志溢则事无不决。所以守敬。
五气,五藏之气也,谓神魂魄精志也。
十二者,谓目见色,耳闻声,鼻受香,口知味,身觉触,意思事,根境互相停舍。故曰:十二舍也。气候由之出入,故曰:气之门户也。唯心之所操秉,故曰:心之总摄也。凡此皆受之于天,不亏其素,故曰:真人
老子曰:“塞其兑。”河上公曰:“兑,目也。”庄子曰:“心有眼。”然则兑者,谓以心眼察理也。损者谓减损他虑,专以心察也。兑能知得失,蓍能知休咎,故损兑法灵蓍也。
志者察是非,龟者知吉凶,故曰:养志法灵龟。
意委曲,蛇能屈伸,故实意法螣蛇也。
虚动物谓之威,发近震远谓之分。熊之搏击,必先伏而后动,故分威法伏熊。
势散而后物服,犹鸟击禽获,故散势法鸷鸟也。
唯神也。寂然不动,感而遂通天下之故,能知于不知,见于不见,岂待出户牖窥之,然后知见哉!固以不见而命,不行而至也。
故。 心术诚明而不亏,真一守固而不化,然后待人接物,彼必输诚尽意。智者虑能,明者献策,上下同心,故能交会也;用天下之耳听,故物候可知矣。
养志法灵龟
养志者,心气之思不达也。有所欲,志存而思之。志者,欲之使也。欲多则心散,心散则志衰,志衰则思不达。故心气一则欲不徨,欲不徨则志意不衰,志意不衰则思理达矣。理达则和通,和通则乱气不烦于胸中,故内以养志,外以知人。养志则心通矣,知人则识分明矣。将欲用之于人,必先知其养气志。知人气盛衰,而养其志气,察其所安,以知其所能。志不养,则心气不固﹔心气不固,则思虑不达﹔思虑不达,则志意不实。志意不实,则应对不猛﹔应对不猛,则志失而心气虚﹔志失而心气虚,则丧其神矣﹔神丧,则仿佛﹔仿佛,则参会不一。养志之始,务在安己﹔己安,则志意实坚﹔志意实坚,则威势不分,神明常固守,乃能分之。
实意法腾蛇
实意者,气之虑也。心欲安静,虑欲深远﹔心安静则神策生,虑深远则计谋成﹔神策生则志不可乱,计谋成则功不可间。意虑定则心遂安,心遂安则所行不错,神自得矣。得则凝。识气寄,奸邪得而倚之,诈谋得而惑之﹔言无由心矣。固信心术守真一而不化,待人意率之交会,听之候也。寄谋者,存亡之枢机。虑不会,则听不审矣。候之不得,寄谋失矣。则意无所信,虚而无实。故寄谋之虑,务在实意﹔实意必从心术始。无为而求,安静五脏,和通六腑﹔精神魂魄固守不动,乃能内视反听,定志虑之太虚,待神往来。以观天地开辟,知万物所造化,见阴阳之终始,原人事之政理。不出户而知天下,不窥牖而见天道﹔不见而命,不行而至﹔是谓道知。以通神明,应于无方,而神宿矣。
分威法伏熊
分威者,神之覆也。故静意固志,神归其舍,则威覆盛矣。威覆盛,则内实坚﹔内实坚,则莫当﹔莫当,则能以分人之威而动其势,如其天。以实取虚,以有取无,若以镒称铢。故动者必随,唱者必和。挠其一指,观其余次,动变见形,无能间者。审于唱和,以间见间,动变明而威可分也。将欲动变,必先养志以视间。知其固实者,自养也。让己者,养人也。故神存兵亡,乃为知形势。
散势法鸷鸟
散势者,神之使也。用之,必循间而动。威肃内盛,推间而行之,则势散。夫散势者,心虚志溢﹔意衰威失,精神不专,其言外而多变。故观其志意,为度数,乃以揣说图事,尽圆方,齐短长。无间则不散势者,待间而动,动而势分矣。故善思间者,必内精五气,外视虚实,动而不失分散之实。动则随其志意,知其计谋。势者,利害之决,权变之威。势败者,不可神肃察也。
转圆法猛兽
转圆者,无穷之计也。无穷者,必有圣人之心,以原不测之智﹔以不测之智而通心术,而神道混沌为一。以变论万类,说意无穷。智略计谋,各有形容,或圆或方,或阴或阳,或吉或凶,事类不同。故圣人怀此,用转圆而求其合。故与造化者为始,动作无不包大道,以观神明之域。天地无极,人事无穷,各以成其类﹔见其计谋,必知其吉凶成败之所终。转圆者,或转而吉,或转而凶,圣人以道,先知存亡,乃知转圆而从方。圆者,所以合语﹔方者,所以错事。转化者,所以观计谋﹔接物者,所以观进退之意。皆见其会,乃为要结以接其说也。
损悦法灵蓍
损悦者,机危之决也。事有适然,物有成败,机危之动,不可不察。故圣人以无为待有德,言察辞,合于事。悦者,知之也。损者,行之也。损之说之,物有不可者,圣人不为之辞。故智者不以言失人之言,故辞不烦而心不虚,志不乱而意不邪。当其难易,而后为之谋﹔因自然之道以为实。圆者不行,方者不止,是谓大功。益之损之,皆为之辞。用分威散势之权,以见其悦威,其机危乃为之决。故善损悦者,誓若决水于千仞之堤,转圆石于万仞之谷。而能行此者,形势不得不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