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公集_(四部丛刊本)/卷第十一 中华文库
李文公集 卷第十一 唐 李翺 撰 景江南图书馆藏明成化乙未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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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巻第十一
行状实录三首
韩吏部行状 岭南节度使徐公行状
皇祖实录
故正议大夫行尚书吏部侍郎上柱国赐
紫金鱼袋赠礼部尚书韩公行状
曾祖泰皇任曹州司马祖浚素皇任桂州长史父
仲卿皇任秘书郎赠尚书左仆射公讳愈字退之
昌黎某人生三岁父殁养于兄㑹舎及长读书能
记他生之所习年二十五上进士第汴州乱诏以
旧相东都留守董晋为平章事宣武军莭度使以
平汴州晋辟公以行遂入汴州得试秘书省挍书
郎为观察推官晋卒公従晋丧以出四日而汴州
乱凡従事之居者皆杀死武宁军节度使张建封
奏为节度推官得试太常寺恊律郎选授四门博
士迁监察御史为幸臣所𢙣出守连州阳山令政
有惠于下及公去百姓多以公之姓以命其子改
江陵府法曹军入为权知国子博士宰相有爱公
文者将以文学聀处公有争先者公语以非之
公恐又难遂求分司东都权知三年改真博士
入省为分司都官员外郎改河南县令日以聀分
辨于留守及尹故军士莫敢犯禁入为聀方员外
郎华州刺史奏华阴县令柳涧有罪遂将贬之公
上疏请发御史辨曲直方可处以罪则下不受屈
既抑涧有犯公由是复为国子博士改比部郎中
史馆修撰转考功郎中修㯢如故数月以考功知
制诰上将平蔡州先命御史中丞裴公度使诸军
以视兵及还奏兵可用贼势可以灭颇与宰相意
忤既数月盗杀宰相又害中丞不克中丞㣲伤马
逸以免遂为宰相以主东兵自安禄山起范阳陷
两京河南北七镇节度使身死则立其子作军于
表以请朝廷因而与之及贞元季年虽顺地节将
死多即军中取行军副使将校以授之节习以成
故矣朝廷之贤恬于所安以苟不用兵为贵议多
与裴丞相异唯公以为盗杀宰相而遂息兵其为
懦甚大兵不可以息以天下力取三州尚何不可
与裴丞相议合故兵遂用而宰相有不便之者月
满迁中书舎人赐绯鱼袋后竟以他事改太子右
庶子元和十二年秋以兵老乆屯贼未灭上命裴
丞相为淮西莭度使以招讨之丞相请公以行于
是以公兼御史中丞赐三品衣鱼为行军司马従
丞相居于郾城公知蔡州精卒悉聚界上以拒官
军守城者率老弱且不过千人亟白丞相请以兵
三千人间道以入必擒吴元济丞相未及行而李
诉自唐州文城垒提其卒以夜入蔡州果得元济
蔡州既平布衣柏耆以计谒公公与语奇之遂白
丞相曰淮西灭王承宗胆破可不劳用众宜使辩
士奉相公书眀祸福以招之彼必服丞相然之公
令柏耆口占为承相书眀祸福使柏耆䄂之以至
镇州承宗果大恐上表请割徳棣二州以献承相
归京师公迁刑部侍郎岁馀佛骨自凤翔至传京
师诸寺时百姓有烧指与顶以祈福者公奏疏言
自伏羲至周文武时皆未有佛而年多至百岁有
过之者自佛法入中国帝王事之寿不能长梁武
帝事之最谨而国大乱请烧弃佛骨疏入贬潮州
刺史移袁州刺史百姓以男女为人隶者公皆计
佣以偿其直而出归之入迁国子祭酒有直讲能
说礼而陋容学官多豪族子摈之不得共食公命
吏曰召直讲来与祭酒共食学官由此不敢贱直
讲奏儒生为学官日使㑹讲生徒多奔走聴闻皆
喜曰韩公来为祭酒国子监不寂寞矣改兵部侍
郎镇州乱杀其帅田𢎞正征之不克遂以王廷凑
为节度使诏公往宣抚既行众皆危之元稹奏曰
韩愈可惜穆宗亦悔有诏令至境观事势无必于
入公曰安有授君命而滞留自顾遂疾驱入廷凑
𫿞兵拔刄弓矢以逆及馆甲士罗于庭公与廷
凑监军使三人就位既坐廷凑言曰所以纷纷者
乃此士卒所为本非廷凑心公大声曰天子以为
尚书有将帅材故赐之以节实不知公共徤儿语
未■及大错甲士前奋言曰先太史为国打朱滔
滔遂败走血衣皆在此军何负朝廷乃以为贼乎
公告曰児郎等且勿语聴愈言愈时为児郎已不
记先太史之功与忠矣若犹记得乃大好且为逆
与顺利害不能逺引古事但以天宝来祸福为児
郎等眀之安禄山史思眀李希烈梁崇义朱滔朱
泚吴元济李师道复有若子若孙在乎亦有居官
者乎众皆曰无又曰令公以魏博六州归朝廷为
节度使后至中书令父子皆授旌节子与孙虽在
㓜童者亦为好官穷富极贵宠荣耀天下刘悟李
佑皆居大镇王承元年始十七亦仗节此皆三军
耳所闻也众乃曰田𢎞正刻此军故军不安公曰
然汝三军亦害田令公身又残其家矣复何道众
乃讙曰侍郎语是庭凑恐众心动遽麾众散出因
泣谓公曰侍郎来欲令廷凑何所为公曰神策六
军之将如牛元翼比者不少但朝廷顾大体不可
以弃之耳而尚书乆围之何也廷凑曰即出之公
曰若真耳则无事矣因与之宴而归而牛元翼果
出乃还于上前尽奏与廷凑言及三军语上大悦
曰卿直向伊如此道由是有意欲大用之王武俊
赠太师呼太史者燕赵人语也转吏部侍郎凡令
史皆不锁聴出入或问公公曰人所以畏者以其
不能见也如可见则人不畏矣选人不得见令
史故令史势重聴其出入则势轻改京兆尹兼御
史大夫特诏不就御史台谒后不得引为例六军
将士皆不敢犯私相告曰是尚欲烧佛骨者安可
忤故盗贼止遇旱米价不敢上李绅为御史中丞
械囚送府使以尹杖杖之公曰安有此使归其囚
是时绅方幸宰相欲去之故以台与府不协为请
出绅为江西观察使以公为兵部侍郎绅既复留
公入谢上曰卿与李绅争何事公因自辨数日复
为吏部侍郎长庆四年得病满百日假既罢以十
二月二日卒于靖安里苐公气厚性通论议多大
体与人交始终不易凡嫁内外及交友之女无主
者十人㓜养于嫂郑氏及嫂没为之期服以报之
深于文章毎以为自杨惟之后作者不出其𠩄为
文未尝效前人之言而固与之并自贞元末以至
于兹后进之士其有志于古文者莫不枧公以为
法有集四十巻小集十巻及病遂请告以罢每与
交友言既终以处妻子之语且曰某伯兄徳行髙
晓方药食必视本草年止于四十二某疏愚食不
择禁忌位为侍郎年出伯兄十五岁矣如又不足
于何而足且获终于牖下幸不至失大节以下见
先人可谓荣矣享年五十七赠礼部尚书谨具任
官事迹如前请牒考功下太常定谥并牒史馆谨
状
唐故金紫光禄大夫捡挍礼部尚书使持
节都督广州诸军事兼广州刺史兼御史
大夫充岭南节度营田观察制置本管经
略等使东海郡开国公食邑二千戸徐公
行状
曾祖仁彻隋吉州太和县丞祖𤣥之皇考功员外
郎赠吏部郎中谏议大夫考义皇汾州司戸参军
赠信州刺史京兆府万年县青盖乡交原里东海
徐公年七十一公讳申字维降东海剡人永泰元
年寄籍京兆府举进士秘书省正字初辟巡官于
江西又掌书记于岭南行营哥舒氏之乱平奏授
大理评事转司直兼监察御史赐绯鱼袋又充节
度判官于𦍤方改太子司议郎兼殿中侍御史选
授洪州大都督府长史时刺史嗣曹王举江西兵
讨李希烈故以长史行刺史事任聀有成曹王荐
之迁韶州刺史四十馀年刺史相循居于县城州城与
公田三百顷皆为墟县令丞尉杂处民屋公乃募
百姓能以力耕公田者假之牛犁粟种与食所收
其半与之不假牛犁者叁分与贰田乆不理屮根
腐地增肥又连遇宜岁得粟比馀田亩盈若干凡
积粟三万斛将复筑室于州故城令百工之伎以
其艺来者与粟有差刺史临视给与吏无所行其
私以故人皆便信应募者数千人陶人不知墁而
𡍼有馀圬人不板筑而墙有馀筑人不操斤斧而
工有馀陶者圬者筑者工者各以其所能相易未
十旬而城廓室屋建立如初刺史以官属迁于新
城县令之下各返其室创六驿新大市二道四馆
用皆具曲江县五百人以状诣观察使请作碑
立生祠公自陈所为不足述假令如百姓言乃刺
史聀宜如此何足多者不愿以小事市名观察使
嘉其让宻以状闻迁合州刺史其始来也韶之人
戸仅七千凡六年迁合州其去也倍其初之数又
盈四千戸焉初先夫人殁于江西遭贼难未克返
葬寓于西原公不赴合州表请奉丧归祔于河南
府偃师县既沧景观察使奏请景州刺史阙其帅
辄以其僚属将挍自为之不请有年矣宰相累进
刺史名皆不出及召公入言合上㫖遂下诏迁朝
散郎使持节景州诸军事景州刺史充本州团练
使兼御史中丞赐紫金鱼袋寻加节度副使其明
年沧景节度使始朝二年又朝遂留诏以其従父
兄代之奏以公充行军司马公遂以信州府君茔
近漕河表求改葬于重山诏许之既徴入京师迁
朝散大夫使持节都督邕州诸军事守邕州刺史
本𬋩经略招讨使御史中丞赐紫如初是岁正元
十七年也诘俚盗除其暴掠良聚攻禁下如令通
蛮夷道责土贡大首领黄氏帅其属纳质供赋黄
氏周氏韦氏侬氏皆群盗也黄氏之族最强盘亘
十数州周韦氏之不附之也率群黄之兵以攻之
而逐诸海黄氏既至群盗皆服于是十三部二十
九州之蛮宁息无寇害其明年制迁使持节都督
广州诸军事守广州刺史兼御史大夫充岭南节
度观察处置本𬋩经略等使散官如故前节度使
殁掌印吏盗授人聀百数谋夜发兵为乱事斍奔
走公至阴以术得首𢙣杀之不问其馀军中以安
蛮夷俗相攻劫群聚縁道发辄捕斩无复犯者蕃
国岁来互市奇珠玳𤦛异香文犀皆浮海舶以来
常贡是供不敢有加舶人安焉啇贾以饶二十一
年进阶银青光禄大夫元和元年诏加金紫光禄
大夫检校礼部尚书封东海郡开国公食邑二千
戸馀如故诏书未至有疾薨于位凡三佐藩屏之
臣五为刺史一为经略使一为节度观察使阶累
升为金紫光禄大夫爵超进为开国公官亟迁为
礼部尚书其事业皆足以传示后嗣为子孙法享
年七十虽不登于上寿儒者荣之前夫人渤海髙
氏子皆夭后夫人扶风窦氏封国夫人有子元弼前
右卫仓曹参军以读书属文为业谨具历官行事
如前伏请牒太常编录谨状
皇祖实录
公讳楚金咨议诏第二子眀经出身初授卫州参
军又授贝州司法参军夫人清河崔氏乆球兖郓
懐三州刺史公伯兄惟慎大原府寿阳县丞性旷
达乐酒不理家产毎日赍钱一千出㳺求饮酒者
必尽所赍然后归其饮酒徒善草书张旭其人
也公事寿阳如父在每事必请于寿阳寿阳曰
汝年亦长矣若都不能自治立然每事必扰我何
为公曰不请非不能为此也不满乎人心其请如
初及在贝州刺史𫿞正晦禁官吏于其界市易所
无公至官之日养生之具皆自卫州车以来又以
二千万钱入曰吾食贝州水而已及正晦黜官百
姓旧不乐其政将俟其出也群聚号呼毙之以瓦
石扬言无所畏忌录事参军不敢禁惧谓所曰若
之何公曰录事必不能当请假归摄录事参军斯
可矣乃如之公告正晦曰若以威强不便于百姓
百姓俟使君行加害于使君使君更期出某为使
君任其患于是集州县小吏得百馀人皆持兵无
兵者持朴埋长木于道中令曰使君出百姓敢有
出观者杖杀大木下及正晦出百姓莫敢动或曰
刺史出可作矣如李司法何贝州震恐后刺史至
委政于公奸吏皆务以情告不敢隐贝州于是大
理寿阳之夫人郑氏贤知于族尝谓寿阳曰某观
叔贤于君 某之质不敢与叔母至髙下君之家
和子孙必有兴者寿阳之苐一子为戸部侍郎初
戸部氏兄弟五人妹一人其丧母也皆㓜公毎曰
必抱置膝上或泣而伤诸侄之安于叔母也如未
失母时有乎三人曰某祗承父业不敢弗及夫人
清河崔氏能以柔顺接于亲族其来归也皆自以
为己亲焉翺生不及祖不得备闻其景行其贝州
事业亲授之于先子其馀皆闻之于戸部叔父伏
以皇祖之为子弟时若不能自任也及莅官行事
其刚方不同也如此其行事皆可以传于后世为
子孙法盖闻先有祖善而不知不明也知而不传
不仁也翺欲传惧文章不足以称颂道徳光耀来
世是以顿首愿假辝于执事者亦惟不弃其愚而
为之传焉
李文巻第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