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地名译写准则 中华文库 ← 地名译写原则 标准地名译写准则沿革制定机关:中华民国内政部命令 中华民国九十七年八月二十九日内政部台内地字第0970136325号令订定发布全文 10 条;并自发布日施行 中华民国九十八年十一月九日内政部台内地字第0980205571号令修正发布第 5 条条文 💰古籍收集不易,打赏一杯奶茶提提神! × 谢谢大佬的支持! 支付宝 微信